沪建安质监[2006]第170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关于公布本市创建节约型工地首批达标工地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关于公布本市创建节约型工地首批达标工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公布日期】2007.05.14•【字号】沪建安质监[2007]第064号•【施行日期】2007.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关于公布本市创建节约型工地首批达标工地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7]第064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现场推进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能源资源节约,敦促建筑施工企业自觉履行节能降耗责任,推进创建节约型工地工作的全面开展,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和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创建节约型工地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24号),自2006年10月至2007年2月,经评审检查,共有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嘉里不夜城二期甲”项目工程等44个工地考核达标。
现将首批达标工地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上海市创建节约型工地首批达标工地名单》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四附件:上海市创建节约型工地首批达标工地名单1、嘉里不夜城二期甲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2、宝山祥腾国际广场浙江舜杰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上海航天新区院部大楼上海市第七建筑有限公司技术基础部工程4、安亭大酒店舜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仁恒.运杰河滨花园B区上海龙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上海市长宁公安分局综合上海市第七建筑有限公司教练馆和应急联动中心7、北大青鸟广场上海鑫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鑫都城航天苑二期工程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9、新湖明珠城三期(一)2标舜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漕河泾通用厂房三期A标上海培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地铁威宁酒店(安置)工程上海金鹿建筑实业有限公司12、中建大厦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13、春之声大厦工程江苏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14、同济汽车学院教师公寓上海嘉实(集团)有限公司15、同济汽车学院学生公寓上海嘉实(集团)有限公司16、上海浦江基地5#地块1标工程上海南汇建筑总公司17、复旦国权科技院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漕河泾通用厂房三期B标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9、三林城W5(B)地块上海市建工机械工程有限公司20、卢湾区49-6地块二期办公楼龙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上海820工程上海第一建筑有限公司22、上海地面交通工具风动实验中心上海第七建筑有限公司23、中山西路1350号地块扬州市第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商品住宅工程24、东银中心上海第二建筑有限公司25、上海轨道交通9号线R407B期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宝站26、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技术大楼上海第七建筑有限公司27、上海红斯电子首期生产及辅助用房江苏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28、漕河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首期工程(B)标29、浦原科研产业综合楼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30、成亿.玉兰苑商品住宅项目工程上海家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1、上海好世鹿鸣一期工程上海家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2、永恩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西上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研发大楼33、华漕158号地块二期工程上海家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4、中航商用飞机客户支援中心上海第一建筑有限公司35、康悦国际广场上海第二建筑有限公司36、未来资产大厦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原合生国际大厦)37、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上海培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研发大楼及辅助楼工程38、海富城市花园1期上海城建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9、万祥社区动迁二期(一工区)上海南汇建筑总公司40、万祥社区动迁二期(八工区)上海南汇建筑总公司41、上海圣和圣广场14#地块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2、上海市精卫分部改扩建工程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43、工商奉贤分局服务大楼上海华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4、汇银金融商务中心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

A3-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编制:审核:批准: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项目部年月日法律文件清单建设工程常用安全生产标准安全技术规程A3-4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审核:批准:编制日期:年月日目录1、土石方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4)2、单斗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6)3、蛙式夯实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8)4、潜孔钻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9)5、桩工及水工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10)6、柴油打桩机、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1)7、振动桩、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3)8、螺旋钻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6)9、静力压桩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8)10、转盘钻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20)11、全套管钻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22)12、深层搅拌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3)13、泥浆护壁机械成孔灌注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4)14、地下连续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5)15、井点降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6)16、挖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7)17、回填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8)18、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9)19、水平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操作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30)20、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1)21、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2)22、井架、平台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4)23、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5)24、塔式起重机拆装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7)25、塔式起重机升降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9)26、附着式、内爬式塔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40)27、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1)28、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3)29、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5)30、电动吊篮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46)31、混凝土机械安全技术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47)32、混凝土泵送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8)33、混凝土泵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0)34、混凝喷射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1)35、插入式振动器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2)36、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3)37、钢筋加工机械安全技术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54)38、钢筋调直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5)39、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6)40、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7)41、钢筋冷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8)42、钢筋冷拉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9)43、预应力钢丝拉伸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60)44、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61)45、射钉枪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63)46、冲击电钻、电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64)47、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65)48、装修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68)49、灰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69)50、喷浆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0)51、水磨石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1)52、瓷片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2)53、混凝土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3)54、铆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74)55、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6)56、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7)57、埋弧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8)58、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9)59、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80)60、气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81)61、模板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82)62、模板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84)63、室内满堂脚手架搭设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86)6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87)65、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技术交底 (89)66、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90)67、金属扣件双排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91)68、附着升降脚手架配件制作技术交底 (92)69、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和使用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93)70、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搭设施工技术交底 (94)71、附着升降脚手架调试、验收技术交底 (95)72、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作业技术交底 (96)73、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使用技术交底 (97)74、附着升降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98)75、附着升降脚手架维修、养护及报废技术交底 (99)76、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检验技术交底 (100)77、电梯井道内架子、安全网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102)78、钢筋绑扎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自然地面以下钢筋绑扎) (103)79、钢筋绑扎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04)80、钢筋绑扎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05)81、钢筋绑扎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斜屋面) (106)82、混凝土浇捣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商品混凝土) (107)83、混凝土浇捣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斜屋面) (109)84、砌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10)85、薄钢板和波形薄钢板屋面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11)86、涂料防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12)87、装饰工程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场所物品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113)88、装饰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14)89、装饰工程现场登高平台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115)90、装饰工程现场自制登高用具安全技术交底 (116)91、装饰施工现场配电箱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117)92、装饰工程施工临时宿舍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18)93、装饰工程吊篮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19)94、管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20)95、管道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121)96、通风与空调工程设备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122)97、门窗安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23)98、构件吊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24)99、钢结构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125)100、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26)101、模板支撑和拆卸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27)102、混凝土浇筑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28)103、预应力张拉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29)104、门窗安装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0)105、钢筋绑扎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1)106、钢柱、钢屋架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132)107、攀登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3)108、搭设临边防护栏杆安全技术交底 (134)109、临边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5)110、洞口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6)111、建筑施工洞口防护安全技术交底 (137)112、操作平台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8)113、悬挑式钢平台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9)114、建筑施工交叉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40)115、线路架设安全技术交底 (141)116、电缆敷设安全技术交底 (143)117、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144)118、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145)119、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 (146)120、电工安全技术交底 (147)121、电焊工安全技术交底 (148)土石方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续表)单斗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蛙式夯实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潜孔钻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桩工及水工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柴油打桩机、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振动桩、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螺旋钻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静力压桩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转盘钻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全套管钻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深层搅拌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泥浆护壁机械成孔灌注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地下连续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井点降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挖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回填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水平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操作基本要求技术交底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井架、平台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塔式起重机拆装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塔式起重机升降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附着式、内爬式塔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加强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评价认证机构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加强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评价认证机构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日期】2007.10.11•【字号】沪建安质监〔2007〕第120号•【施行日期】2007.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加强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评价认证机构管理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7]第120号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出如下强化管理要求,望遵照执行。
一、严格把关,提高工作质量1、评价、认证不合格报告必须结合实物状况,针对管理体系的缺陷开具,督促企业、项目从管理源头上采取纠正预防措施,落实岗位职责。
2、事故项目的认证与其所属企业的评价不得为同一机构。
3、同一机构,不得对同一施工企业或项目同时进行咨询、评价或认证活动。
二、外审认证须适应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特点包含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项目,必须在项目第一个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进行外审认证。
三、开展监审和回访巩固认证和评价效果1、评价业务应包括初次评价和回访二个阶段;认证业务应包括初访、认证和监审三个阶段。
2、认证后的项目监审次数不应少于每半年1次,不宜多于2次。
监审工作应结合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进展情况适时进行。
监审时发现安保体系运行存在严重缺陷的,应及时取消其证书并通报市安质监总站。
3、施工企业初次安全评价合格,可取得初次安全评价合格证。
在初次评价结束二个月后进行回访,且不得少于1次,新企业不宜超过一年,事故企业不应超过半年。
回访合格后方可取得评价合格证书(加盖回访合格章),回访时发现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及时通报市安质监总站。
四、进一步规范评价、认证人员的行为1、评价员或外审员应持有效注册资格证书上岗。
上海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落实参建各方责任,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以及《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非交通类)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
危大工程的定义范围详见附件1,并增设:1、包含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工程;2、改扩建工程中承重结构拆除工程。
其中,基坑工程的管理按照《上海市基坑工程管理办法》实施。
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本市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总站”)承担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委托范围内的本市危大工程的相关监管执法工作。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招标、施工许可审批环节的危大工程管理。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科技委”)负责本市危大工程专家论证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各区和特定区域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职责范围内危大工程的管理。
第四条(管理制度)本市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强化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制、施工条件验收制度、作业人员登记制度和巡查巡视制度。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五条(建设单位风险管控)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并明确相应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第六条(勘察设计风险)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和风险管控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

目录1.目的 (2)2.适用范围 (2)3.引用法规、标准 (2)4.职责 (3)5.工作程序 (5)6.工作内容 (6)7.主要工作方法和手段 (8)8.安全监理文件编制 (10)9.安全监理台帐和资料归档 (13)10.记录 (14)附表:安全监理用表1.目的为了履行监理的安全责任,对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理提供指导,特编制本作业指导书。
2.适用范围2.1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项目,在使用中要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经深化后形成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作为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2本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包括了建设部及上海市的要求,并把不同的要求进行单列,使用时,可根据不同地方要求进行相应的补充调整。
2.3专业工程(如市政、轨道交通等)有特殊要求的,使用时应作相应的补充调整。
3.引用法规、标准3.1国家规定●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5】184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办【2005】89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市【2006】248号《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GB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3.2上海市地方规定●沪建建(2003)第605号《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沪建建管(2003)第170号《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沪建建管(2004)第113号《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沪建安质监(2006)第1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53号《关于建设工程现场安全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活动的具体要求》●沪建安质监(2006)第170号《关于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若干规定》●沪建建管(2006)第129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动态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建建管(2007)第007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起重机械装拆及检测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沪建建管(2007)第0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7)第068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3.3企业规定质量手册JKPM/A-2007工程监理服务控制程序JKPM/B03-20074.职责4.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a)总监是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监理政策和法规,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监理工作;b)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监理的配备,并明确其工作职责及权限,确立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及考核办法;c)主持编写安全监理规划或专项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审核签发安全监理通知单、停工令、监理月报和安全专题报告;d)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包括需经专家论证审查项目)和应急救援预案;e)检查专职安全监理履行工作情况及安全监理资料的完整情况;f)定期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本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模拟考核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本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模拟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日期】2006.09.30•【字号】沪建安质监〔2006〕第136号•【施行日期】2006.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本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模拟考核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36号各区、县(专业)安监站,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推进本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沪建建管[2006]第25号文,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实现年度达到《办法》中规定的目标。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10月起,开展本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的模拟考核,具体要求如下:一、模拟考核时间2006年10月10日——2006年10月底。
二、模拟考核的管理分工1、市安质监总站负责本市特级、一级、二级、专业级施工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模拟考核。
2、相关外省市沪办负责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模拟考核。
3、区、县安监站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三级施工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模拟考核。
4、相关专业安监站负责有关专业施工企业的模拟考核。
三、模拟考核企业范围1、总站模拟考核范围:本市特级、一级、二级的总承包和各类专业承包施工企业(附表一)各1家。
2、外省市沪办模拟考核范围:江苏、浙江、四川、安徽、江西等5省的总承包、各类专业承包(附表一)、劳务分包施工企业各选1家;广东省及核工业、铁路建筑、铁路工程、中建等4个中央直属企业系统总承包、各类专业承包施工企业(附表一),各选1家。
3、各区、县安监站模拟考核范围:总承包、各类专业承包(附表一,主要抽查无专业安监站管辖的专业施工企业)、劳务分包施工企业各1家。
安全防范工程建设费用编制依据

施工费的构成及计算的一般规则安防安装工程施工费用由直接费、综合费、施工措施费、其他费用、税金五部分内容组成。
是安装工程在施工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
直接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直接耗费用于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费。
1、人工费人工费=∑(定额工日消耗×人工工日单价)定额工日消耗: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安装工人完成单位产品所必须消耗的用工数量。
包括基本工、辅助工等。
以8小时工作制计算。
人工工日单价:直接从事施工的施工工人在单位工作日内发生的各项开支。
按现行规定人工单价一般包括:工资(总额)、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等方面的费用。
人工单价的确定:一般由承发包合同双方按人工单价包括的内容为基础,根据工程特点,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市场价格信息,以合同形式来确定。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于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其他材料等。
材料费=∑(定额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定额材料消耗量: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材料数量。
材料单价:指单位材料价格和从供货单位运至工地耗费的所有费用之和。
一般包括:材料原价(供应价):这里指材料供应单位在内的销售价;其他费用:包括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以及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
材料单价的确定:可由承发包双方根据材料价格包含的内容,根据工程特点,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以合同形式确定。
3.机械费是指工程施工时使用机械作业所发生的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机械费=∑(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x机械台班单价)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使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每台班按8小时工作计算。
机械台班单价:是指施工过程中,使用每台班施工机械正常工作一个台班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和摊销费用,一般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按拆费、场外运费、燃料动力费、人工费(机械设备操作员)、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等。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加强本市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加强本市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日期】2006.10.29•【字号】沪建安质监〔2006〕第154号•【施行日期】2006.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加强本市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54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建筑节能材料使用行为,确保本市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保障建筑节能效果,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精神,加强对本市建筑节能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
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总站)对用于本市建设工程的外墙外保温、外墙内保温、外墙自保温等墙体保温系统和屋面保温系统等建筑节能材料,实施质量监督管理。
二、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建材协会)具体负责建筑节能材料备案登记工作。
(一)办理建筑节能材料备案登记的供应商,向市建材协会提供下列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型式检验合格证明;3、产品质保书和使用说明书。
产品质保书和使用说明书应由供应商统一出具。
产品质保书应包括保温系统和系统组成材料的有关规定内容;4、尚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应提供相应的企业标准,以及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机构出具的产品鉴定评估证书。
(二)市建材协会应当当场复核全部备案登记资料,符合要求的,在供应商作出相应的质量诚信承诺后,当场予以登记,并向其发放《上海市建筑节能材料行业质量诚信手册》。
(三)市建材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制订行业质量诚信行为规范。
市建材协会应当建立经备案登记建筑节能材料的供应商的质量诚信档案,开展质量诚信评比,记录质量诚信良好行为,定期评定质量诚信等级,并向社会公布质量诚信优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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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安质监[2006]第170号
关于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若干规定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和市建设交通委《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沪建交[2006]445号),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以下简称措施费用)的使用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合同约定。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均应根据规定,同时约定措施费用支付、使用和管理的相关内容及违约责任。
总包单位措施费用总额必须符合工程中标时的费用报价;分包单位措施费用总额必须符合合同约定。
合同应附详细的措施费用范围清单。
(可参照市市场管理总站《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若干意见》沪建市管[2006]91号附件填写,项目内容应注明材质、使用部位、使用周期;创建文明工地的,增加费用另行注明。
)
合同中应明确措施费用预付的时间节点与额度;根据合同工期进度安排划分支付时段与额度。
支付时段与额度须能满足下一施工阶段措施费用需求。
措施费用的合同应报受监安监站备案。
二、资料记录。
施工现场措施费用支付、使用和管理记录应作为安全管理资料装订成册。
记录内容应包括合同,措施费用清单,使用、支付计划(使用计划应与支付计划相对应),支付、使用、审核、审批、检查记录,财务报表等。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部门均应有各自相应的记录。
措施费用的收支使用情况,财务应单独立帐,确保专款专用。
三、支付程序。
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和使用计划,至少应提前3个月,提出使用申请,以满足施工进度需要。
使用申请由总包单位审核后,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报建设单位拨付。
审核审批应对已落实的费用及即将发生的费用同时进行审查核实。
总包单位审核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员;监理单位审批人员应包括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四、使用管理。
工程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
现场项目经理应负责措施费用的组织实施,在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方案编制、交底、检查、验收等各个管理环节落实相应措施。
工程总包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定期将费用的支付、落实情况记录,经监理单位审查签认后,报送监督部门备案。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方案中相关措施与措施费用的相符性,并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审查现场安全设施、文明措施的落实情况。
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应及时通报建设单位及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建设单位应及时拨付措施费用,不得无故拖延,不得跨越总包,直接向分包单位支付措施费用。
施工企业应不少于每季度一次,组织安全产、财务、预决算等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对所属工地现场措施费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监督检查。
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总分包合同中是否按规定包含措施费用的相关内容;
2、施工现场是否有效落实措施费用,相关管理记录是否齐全、真实;
3、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查核实签证认可;
4、建设单位是否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拔付措施费用。
六、违规处罚。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因未及时落实措施费用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
因建设单位未按时支付措施费用,导致现场被责令停止施工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停工日期不得计入合同工期。
措施费用的落实情况将列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动态考核,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的动态考核业绩。
现场措施费用落实不规范的,不得评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合格工地,不得参与文明工地等评优工作的评比。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