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说明书-华夏金管家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赢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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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人寿生命大赢家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

生命人寿生命大赢家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第十四、二十八条 您有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的义务.............................................. 第十九条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第二十二条 请您特别注意一些重要术语的释义...............................................每页脚注
在发生身故保险金给付的情况下,个人账户的结算时间为被保险人身故之日。
个人账户结算后的余额即为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个人账户价值不计利息。
4 日单利:指以日单利率计算的金额,日单利率 = 年利率×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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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大赢家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
第十二条 最低保证利率 本合同的最低保证利率为年利率百分之二(2.0%)。
1 已交保险费 = 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累计部分领取金额-累计年金给付金额 2 个人账户现金价值 = 本公司收到退保申请之日的个人账户价值 - 退保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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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大赢家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
在本合同生效满两年后,若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不低于 500 元,被保险人可向本公司申请按以 下约定之一分期领取年金:
部分领取手续费 = 部分领取申请金额 × 部分领取手续费率
本合同部分领取手续费率上限如下表:
保险年度
第一个保 险年度
第二个保 险年度
部分领取手续费率
10%
8%
上限
第三个保 险年度
6%

华夏东方红年金保险背景产品形态特色亮点案例演示投保规则27页

华夏东方红年金保险背景产品形态特色亮点案例演示投保规则27页

养老保险出现收不抵支情况
据2016年社保报告,全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抚养 比 为 2.75:1 , 其 中 广 东 最 高 为 9:1 , 黑 龙 江 最 低 仅 为 1.3:1。也就是说,广东是9个年轻人在供养1个老人, 而黑龙江平均1.3人供养1个老人,养老的压力已极其 严峻。
2017年12月,人社部最新的社保报告显示,2016 年黑龙江养老保险收不抵支320亿,扣除2015年结余 的88亿,总欠账也达到了232亿元,成为全国首个养 老金结余被花光的省份。除了黑龙江之外,辽宁、河 北都出现了当期养老金收不抵支的情况。在全国养老 保险可支付月数情况表中,很多省份的血槽已快见底。
由金F前5年5/4/3/2/1%升级到 3/2/1/1/1%
注:历史结算利率为2019年02月结果,上文中“金F“为”华夏金管家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F款)”简称,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收益是不确定的。
多 给付多,简化设计、年领更多 爱 享关爱,自带豁免、彰显关爱 活 借款活,资金变通、周转灵活
(仅转入保险费部分享受,趸交及追加保费不享有)
退保/领取扣费
前五年:3%/2%/1%/1%/1%
趸交及追加限制
搭配主险总保费<20万,2倍主险总保费; 20万≤搭配主险总保费<50万,5倍主险总保费;
搭配主险总保费≥50万,无上限。
持续奖金额外1%收益
抵消初始扣费 较金F额外多收益1个点
超低领取扣费
东方红 多4万 少5.2万 多2.9万 多11.1万 多19.2万 多32.9万
注:华夏红为华夏华夏红年金保险的简称。
东方红
自带豁免、彰显关爱
东方红自带保费豁免责任,为家庭的经济稳定撑起保护伞
投保人意外身故/全残豁免保费: 若投保人在本合同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全残,满足投、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且投保人身故/全 残时未满60周岁的,我们将豁免本合同自投保人身故/全残之日起的各期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华夏人寿万能型产品结算利率公告

华夏人寿万能型产品结算利率公告

华夏人寿万能型产品结算利率公告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公布:●2019年2月华夏同利两全保险(万能型)按年化后4.0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0746%;●2019年2月华夏福富有余终身寿险(万能型)按年化后4.0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0746%;●2019年2月福富有余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按年化后4.0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0746%;●2019年2月附加福鑫连年年金保险(万能型)按年化后4.5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2060%;●2019年2月华夏财富一号两全保险(万能型)按年化后4.0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0746%;●2019年2月华夏聚宝盆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按年化后4.25%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1404%;●2019年2月华夏一号两全保险(万能型)按年化后4.0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0746%;●2019年2月华夏附加金管家两全保险(万能型)按年化后5.0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3368%;●2019年2月华夏摇钱树两全保险(万能型,A款)按年化后5.0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3368%;●2019年2月华夏i财两全保险(万能型)按年化后5.0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3368%;●2019年2月华夏财富一号两全保险(万能型,B款)按年化后4.5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2060%;●2019年2月华夏财富一号两全保险(万能型,C款)按年化后4.0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0746%;●2019年2月华夏附加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A款)按年化后4.0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0746%;●2019年2月华夏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B款)按年化后4.5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2060%;●2019年2月华夏财富一号两全保险(万能型,D款)按年化后4.25%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1404%;●2019年2月华夏摇钱树两全保险(万能型,B款)按年化后5.0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3368%;●2019年2月华夏财富一号两全保险C款(万能型,升级版)按年化后5.0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3368%;●2019年2月华夏财富一号两全保险D款(万能型,升级版)按年化后5.5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4670%;●2019年2月华夏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C款)按年化后5.5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4670%;●2019年2月华夏一号两全保险(万能型,C款)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承保的保单按年化后4.5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2060%;●2019年2月华夏一号两全保险(万能型,C款)2016年1月1日及以后承保的保单按年化后4.5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2060%;●2019年2月华夏摇钱树两全保险(万能型,D款)按年化后5.0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3368%;●2019年2月华夏摇钱树两全保险(万能型,E款)按年化后5.0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3368%;●2019年2月华夏盛世盈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按年化后6.1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6224%●2019年2月华夏盛世盈团体年金保险B款(万能型)按年化后5.5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4670%;●2019年2月华夏盛世盈团体年金保险C款(万能型)按年化后5.5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4670%;●2019年2月华夏盛世盈团体年金保险D款(万能型)按年化后5.5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4670%;●2019年2月华夏盛世盈团体年金保险E款(万能型)按年化后5.5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4670%;●2019年2月华夏企业补充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按年化后5.0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3368%;●2019年2月华夏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黄金版)按年化后4.0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0746%;●2019年2月华夏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铂金版)按年化后4.0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0746%;●2019年2月华夏附加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D款)按年化后4.0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0746%;●2019年2月华夏金管家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F款)按年化后6.0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5965%;●2019年2月华夏金管家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赢家版)按年化后6.0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5965%;●2019年2月华夏节节高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按年化后5.0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3368%;●2019年2月华夏财富一号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F款)按年化后4.7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2584%;●2019年2月华夏财富一号两全保险F款(万能型,至尊版)按年化后4.7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2584%;●2019年2月华夏财富一号两全保险C款(万能型,尊享版)按年化后4.50%的利率月结算,当月日结算利率0.012060%。

04_华夏金管家终身寿险(万能型,普惠版)保全规则

04_华夏金管家终身寿险(万能型,普惠版)保全规则

华夏金管家终身寿险(万能型,普惠版)保全规则一、适用的保全项目补充告知变更、交费方式变更、保单迁移、合同效力确认、中英文投保证明、犹豫期退保、联系方式变更、特别约定变更、保单借款、保单还款、退保、更改投保人、受益人变更、客户重要资料变更、客户基本资料变更、职业变更、保单补发、部分领取、网络实名认证、追加保费、保单冻结、保单解冻、公司解约、指定第二投保人、年金领取方式变更、抵交保险费方式变更。

二、特殊保全处理规则(一)持续奖金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第5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前5个保单年度转入保险费之和的1%发放持续奖金,并按本合同条款约定计入保险合同账户价值。

2.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自第6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前1个保单年度转入保险费的1%发放持续奖金,并按本合同条款约定计入保险合同账户价值。

3.投保时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不享有持续奖金。

(二)自动抵交保费1.若在投保时选择本合同自动抵交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费,当保险合同宽限期结束时,仍未交纳全部当期保险费,将以本合同账户价值自动抵交欠交保险费,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2.若抵交保险费会导致保险合同账户价值低于我们规定的最低金额,我们将不抵交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费。

3.本险种抵交保险费无手续费扣除。

(三)退保1.本险种可单独操作退保,也可随保单下的其他主险一并退保;当与本险种搭配的主险犹豫期撤保或退保时,本险种需与主险一并犹退或退保,不得单独保留。

2.当主险为华夏福临门(盛世加强版),退保日期已过第十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当天),同时保单无欠交保费,华夏福临门(盛世加强版)可单独退保,保留金管家终身寿险(万能型,普惠版)且仍可追加保费。

3.退保时将扣除一定的费用,扣费比例如下:(四)部分领取1.每次申请领取的部分个人账户价值不得低于10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部分领取后账户不得少于500元。

华夏人寿保险公司个险产品体系介绍

华夏人寿保险公司个险产品体系介绍

投保案例
王女士,30岁,投保同盛10万+附加同盛提前给付10万+安心无忧4份,交费年期 20年,年交保费4217元,所获得的保障权益如下:
身故保险金:
10万
重大疾病保险金:
10万
第一次罹患35种重大疾病之一
10万
再次罹患其余两类重大疾病之一
津贴给付: 住院津贴:每天120元 抢救室、ICU病房、烧伤病房津贴:每天240元 住院前门诊津贴:每次最多240元 急诊津贴:每次120元 紧急救护车使用津贴:每次120 元。(免赔期3天)
必究
产品三年规划战略指导思想
快速追随——以产品为主导突出营销节奏,进行 系统化产品运作 与时创新——以健康险为主导的产品优势体系
亚硝酸盐类来自储存时间较长的 肉类,如火腿、香肠、腊肉等
花生、玉米 等变质谷类 以及受污染 的酱油
黄曲霉素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
必究
亚硝酸胺
集全集美 如心遂意
一 次
全面医疗计划,保障终身护航,价廉物美称心怀

享受分红 意外之喜

额外分红收益,共享专家理财,富贵无忧喜心怀


三全呵护 一生无忧
理 赔
住院给付津贴,大病确诊即赔,二次赔付显关怀
保费豁免 生命关爱
理赔豁免保费,尽显人性关爱,生命尊严乐开怀
产品特色
产品卖点分析
我们特有的优势 重疾二次赔付,彰显生命关怀 国内首创对“次健康体”承担重大疾病保障责任,在您获得一次重大疾病 理赔后,无须体检、为您延续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障 交费低、保障高、责任广,可称价廉物美 一旦投保,即可以最低廉的保费终身享有包含艾滋病在内的业内最广泛、 最全面的35种重大疾病保障 保费豁免,大病提前给付,缓解生命困境 若不幸发生重大疾病,确诊即全额给付基本保额,避免“东拼西借”,保 证生命及时救治,减轻家庭经济与精神压力;同时豁免今后各期保费,彰 显人性关怀 固定费率,体现公司诚信与实力 一旦投保,费率不再调整,无须担心保险公司提高续期保费,预知未来

华夏喜盈门年金险

华夏喜盈门年金险

华夏喜盈门年金保险计划(招行专属)
产品素描:
主险:华夏喜盈门年金保险
附加险:华夏附加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D款)
投保年龄:0 周岁(出生且出院满28 日)至60 周岁(含60 周岁)
交费年限:3年、5年
保险期间:终身
起售金额:一万元起售,每千元递增
保险责任:
年金:
自本合同第十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一次年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附加险:本附加合同保障利率为3.5%
现金价值:
交费满三年或五年,现金价值充足;第十个保单周年度末,现金价值达到峰值。

华夏附加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A款)条款

华夏附加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A款)条款

2.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一、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 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 按照相同顺序和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二、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 益人。 三、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 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 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合同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四、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五、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六、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无法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 先于被保险人身故。 七、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 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八、除另有约定外,生存年金、满期金和全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我们。若故意或者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A 款)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和“本公司”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附加合同”指您 与我们之间订立的“华夏附加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A 款)合同” 。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一、本附加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 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健康 告知书、变更申请书、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二、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本附加合同对相关事项没有约定的, 以主合 同相关条款为准。 若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对同一事项的约定存在冲突, 则以本附 加合同为准。 一、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二、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单周年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附加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 0 周岁(出生且出院满 28 日)至 60 周岁(含 60 周岁) 。 一、您收到本附加合同并书面签收之日起 10 日内(含第 10 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 犹豫期天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为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审阅本附加合 同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合同解除条款以及如实告知等内容。若您认为本附加合同 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附加合同。 二、您在犹豫期内提出解除合同时需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 并提供保险合同及您的有 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

华夏附加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A款)产品说明书_银保使用

华夏附加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A款)产品说明书_银保使用

华夏附加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A款)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在本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产品为万能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具有不确定性。

本产品说明书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您享有的具体合同权益以《华夏附加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A款)条款》及其有效保险合同为准。

【走进万能】《华夏附加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A款)》是万能型年金保险。

万能年金是一种新型保险理财产品。

与传统年金保险产品相比,万能年金保险具有领取灵活、费用透明、资金增值等特点,而且对保险合同账户价值设有年保证利率,非常适合作为一种稳健的理财工具。

【保险期间】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合同一致,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零时起算。

主合同终止的,本附加合同同时终止。

【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的保险合同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全残,我们将按被保险人全残时本附加合同的保险合同账户价值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生存年金✓若被保险人在首个保单周年日后的每年1月1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当时本附加合同保险合同账户价值的1%给付一次生存年金,给付后本附加合同的保险合同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保险费及费用结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一、本附加合同生效后,在被保险人生存的情况下,投保人可申请追加保险费,经本公司审核同意,本公司将按约定的交费金额收取追加保险费。

追加保险费交费金额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

二、来自于本附加合同及保单内其他保险合同在终止前产生的且受益人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生存年金、祝寿金、满期保险金等生存保险利益。

(一)上述生存保险利益在转化成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前,须取得相关受益人的同意。

(二)若您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解除本附加合同,合同解除后上述生存保险利益不再转化为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我们将向相关受益人给付本附加合同的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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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金额;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账户价值。
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全残,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领取的养老年金与部分领取的账户价值后的
金额; (二)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账户价值。
养老年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 75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若被保险人仍生存,养老年金受益人可申 请领取养老年金。自提出申请日起,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 单周年日按当时本合同账户价值乘以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一次养老年金,给付后本合同账户价
10,197 20,700 31,518 42,660 54,137 65,958 78,134 90,675 103,592
9,891 20,286 31,203 42,234 53,596 65,958 78,134 90,675 103,592
10,346 21,157 32,454 44,260 56,597 69,490 82,962 97,041 111,753
保险费:一次交清保险费 10000 元,从第 2 年年初起每年追加保险费 10000 元,连续追加 9 年
保单利益演示:
假设保险期间结算利率分别处于低、中、高档结算利率水平,则陈先生在主要保单年度的账户
价值演示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保单 已达 趸交 追加
年度 年龄 保险费 保险费

累计 保险费
不同结算利率下的保单利益演示
10,346 21,157 32,454 44,260 56,597 69,490 82,962 97,041 111,753
10,035 20,733 32,130 43,817 56,031 69,490 82,962 97,041 111,753
10,494 21,618 33,409 45,907 59,156 73,199 88,085 103,864 120,590
【本产品主要投资策略】 万能险账户主要投资于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规定的固定收益投资品种和权益类投资品种,
将根据资产负债匹配原则和不同市场相对价值判断进行动态资产配置,追求长期稳定投资收益。
【保险合同账户价值】 保险合同账户价值计算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如下方法计算: (一)保险合同账户建立时,保险合同账户价值等于您交纳的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金额; (二)交纳追加保险费和转入保险费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您交纳的追加保险费和转入保险费 扣除初始费用后的金额等额增加; (三)结算保险合同账户利息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所结算的账户利息等额增加; (四)发放持续奖金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所发放的持续奖金等额增加; (五)部分领取保险合同账户价值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领取金额等额减少; (六)给付养老年金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保险合同账户利息 (一)保险合同账户利息在每个结算日零时或本合同终止时根据计息天数按日以复利结算; (二)若在结算日零时结算,计息天数为本合同上个月的实际经过天数,利率为当期公布的结算 利率; (三)若在本合同终止时结算,计息天数为本合同当期结算期间的实际经过天数,利率为本合同 最近一期公布的结算利率。 结算利率与最低保证利率
【产品特征】 本产品属于万能型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产品是一种新型保险产品。与传统保险产品相比,万
能型保险产品具有费用透明、结算利率公开、资金增值等特点,而且对保险合同账户价值设有最低 保证利率,非常适合作为一种稳健的资产配置工具。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领取的养老年金与部分领取的账户价值后的
若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合同,需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及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本合 同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保险示例】
客户:陈先生,30 周岁
投保产品:《华夏金管家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赢家版)》
【现金价值权益】 本合同现金价值 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等于本合同账户价值与退保费用之间的差额。 保险合同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 您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部分领取保险合同账户价值,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 (二)申请领取的金额和领取后的保险合同账户价值均符合我们规定的最低金额要求; (三)每个保单年度内累计部分领取的保险合同账户价值与该保单年度内已领取的养老年金之和
1.上述利益演示基于本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公司对未
来经营业绩的预期,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实际保单账户利益可能低于中、 高档利益演示水平。
2.假设保费收入和初始扣费发生于保单年度初。
3.假设保险期间内未发生养老年金领取或部分领取,若申请过养老年金领取或部分领取,保险合同
【费用收取】
初始费用 (一)初始费用是指您交纳的保险费进入保险合同账户之前所扣除的费用。 (二)对于投保时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我们按您所交保险费的 1%收取初始费用。 (三)对于追加保险费,我们按您所追加保险费的 1%收取初始费用。 (四)对于转入保险费,我们按您所转入保险费的 1%收取初始费用。
保单管理费
10,494 21,618 33,409 45,907 59,156 73,199 88,085 103,864 120,590
10,179 21,185 33,075 45,448 58,564 73,199 88,085 103,864 120,590
10 40 20 50 30 60 40 70 50 80 60 90 70 100 75 105
【犹豫期及退保(合同解除)】 您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之日起 10 日内(含第 10 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犹豫期天数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为犹豫期。在此期间,若您认为保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提出解除 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 10 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您在犹豫期内提出解除合同时需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及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 保险责任。
(一)每月 1 日为结算日。我们根据保险合同账户的实际投资运作状况,确定上个月的结算利率, 每月从结算日起 6 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 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为年利率,且结算利率不低于最低保证利率,高于最低保证利率之上 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
(三)本合同年保证利率为 3.0%。 持续奖金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第 5 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 日按前 5 个保单年度转入保险费之和的 1%发放持续奖金,并按保险合同第 5 条第 5.6 款约定计 入保险合同账户价值。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自第 6 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 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前 1 个保单年度转入保险费的 1%发放持续奖金,并按保险合同第 5 条 第 5.6 款约定计入保险合同账户价值。
- 594,089
-
- 100,000 -
- 798,406
注:
116,897 157,100 211,129 283,740 381,323 512,466 594,089 798,406
116,897 127,128 127,128 127,128 138,319 138,319 138,319 157,100 197,425 197,425 197,425 247,709 247,709 247,709 211,129 306,596 306,596 306,596 443,609 443,609 443,609 283,740 476,134 476,134 476,134 794,435 794,435 794,435 381,323 739,421 739,421 739,421 1,422,713 1,422,713 1,422,713 512,466 1,148,298 1,148,298 1,148,298 2,547,862 2,547,862 2,547,862 594,089 1,430,988 1,430,988 1,430,988 3,409,614 3,409,614 3,409,614 798,406 2,222,281 2,222,281 2,222,281 6,106,100 6,106,100 6,106,100
进入万 初始
能账户 扣费
的价值
最低保证年利率:3.0%
中档结算年利率:4.5%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身故、全残 现金价值
身故、全残 现金价值
账户价值
账户价值
保险金 (退保金)
保险金 (退保金)
高档结算年利率:6.0% 身故、全残 现金价值
账户价值 保险金 (退保金)
1 31 10,000 - 10,000 100 9,900 10,197 2 32 - 10,000 20,000 100 9,900 20,700 3 33 - 10,000 30,000 100 9,900 31,518 4 34 - 10,000 40,000 100 9,900 42,660 5 35 - 10,000 50,000 100 9,900 54,137 6 36 - 10,000 60,000 100 9,900 65,958 7 37 - 10,000 70,000 100 9,900 78,134 8 38 - 10,000 80,000 100 9,900 90,675 9 39 - 10,000 90,000 100 9,900 103,592
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您申请部分领取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时,须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一)部分领取申请书; (二)保险合同; (三)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您所能提供的与本项申请相关的其他资料。 自收到上述资料之日起 30 日内,我们向您给付您申请部分领取的保险合同账户价值在扣除退保 费用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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