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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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汇编

总则

1、为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订本规则。

2、本规则适用于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本规则与《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SGD5-2000)相配套,作为确定安装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基础。

3、安装工程除依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SGD5-2000)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还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4、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 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 m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 t );(5)以台(套或件等)计算的为台(套或件等)。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 、m2 、m以下取两位;t以下取三位;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5、计算工程量时,应依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一)说明

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除另有说明者外,均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划分项目。设备重量均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净重量为准。

2、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

(二)风机、泵安装

1、风机、泵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分列项目。在计算设备重量时,直联式风机、泵,以本体及电机、底座的总重量计算;非直联式的风机和泵,以本体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直联式、非直联式安装均已包括电动机安装,不再另计。

2、深井泵的设备重量以本体、电动机、底座及设备扬水管的总重量计算。

3、DB型高硅铁离心泵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不同设备型号分列项目。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一)配电装置

1、断路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油浸电抗器、以及电容器柜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电力电容器的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2、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熔断器、避雷器、干式电抗器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每组按三相计算。

3、交流滤波装置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每套滤波装置包括三台组架安装,不包括设备本身及铜母线的安装,其工程量按本册相应说明另行计算。

4、高压设备安装项目均不包括绝缘台的安装,其工程量应按施工图设计执行相应项目。

5、高压成套配电柜和箱式变电站的安装以“台” 为计量单位,均未包括基础槽钢、母线及引下线的配装安装。

6、配电设备安装的支架、抱箍及延长轴、轴套、间隔板等,按施工图设计的需要量计算;执行本册第四章铁构件安装项目,或按成品考虑。

7、绝缘油、六氟化硫气体、液压油等均按设备带有考虑;电气设备以外的加压设备和附属管道的安装应按相应估价表另行计算。

8、配电设备的端子板外部接线,应执行本册第四章相应项目。

9、设备安装所需的地脚螺栓按土建预埋考虑;设备安装需要二次灌浆时,执行第一册相关子目。

(二)母线及绝缘子

1、悬垂绝缘子串安装,指垂直或V型安装的提挂导线、跳线、引下线、设备连接线或设备等所有用的绝缘子串安装,按单、双串分别以“串”为计量单位,耐绝缘子串的安装,已包括在软母线安装项目。

2、支持绝缘子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按安装在户、户外、以及单孔、双孔、四孔固定分别计算。

3、穿墙套管安装不分水平、垂直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4、软母线安装,指直接由耐绝缘子串悬挂部分,按软母线截面大小分别以“跨/三相”为计量单位,设计跨距不同时,不得调整。导线、绝缘子、线夹等均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估价表规定的损耗率计算。

5、软母线引下线,指由T型线夹或并沟线夹从软母线引向设备的连接线,以“组”为计量单位,每三相为一组;软母线经终端耐线夹引下(不径T型线夹或并沟线夹引下)与设备连接的部分执行引下线项目,不得换算。

6、两跨软母线间的跳引线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每三相为一组。不论两端的耐线夹是螺栓式或压接式,均执行软母线跳线项目,不得换算。

7、设备连接线安装,指两设备间的连接部分,不论引下线、跳线、设备连接线,均应分别按导线截面、三相为一组计算工程量。

8、组合软母线安装,按三相为一组计算、跨距(包括水平悬挂部分和两端引下部分之和)系按45米考虑,跨度的长与短不得

调整。软导线、绝缘子、线夹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上规定的损耗率计算。

9、软母线安装预留长度按下表计算。(单位:米/根)

10、带型母线安装及带型母线引下线安装包括铜排、铝排,分别以不同截面和片数以“10m/单相”为计量单位。

11、钢带型母线安装,按同规格的铜母线项目执行,不得换算。

12、母线伸缩接头及铜过渡板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13、槽型母线安装以“米/单相”为计量单位,槽型母线与设备连接分别以连接不同的设备以“台”或“组”为计量单位,槽型母线按设计用量加损耗率计算。

14、共箱母线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长度按设计共箱母线的轴线长度计算。

15、低压(指380伏以下)封闭式扦接母线槽安装分别按导体的额定电流大小以“米”为计量单位,长度按设计母线的轴线长度计算,分线箱以“台”为计量单位,分别以电流大小按设计数量计算。

16、重型母线安装包括铜母线、铝母线,分别按截面大小以母线的成品重量以“吨”为计量单位。

17、重型铝母线接触面加工指铸造件需加工接触面时,可以按其接触面大小,分别以“片/单相”为计量单位。

18、硬母线配置安装预留长度按下表规定计算。(单位:米/根)

19、带型母线、槽型母线安装均不包括支持瓷瓶安装和钢构件配置安装,其工程量应分别按设计成品数量执行本册相应项目。

(三)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

1、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以“台”或“个”为计量单位,其设备安装均未包括基础槽钢、角钢的制作安装,其工程量应按估价表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2、铁构件制作安装均按施工图设计尺寸,以成品重量“kg”为计量单位。

3、网门、保护网制作安装,按网门或保护网设计图示的框外围尺寸,以“m2”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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