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图
房屋建筑工程验收流程

房屋建筑工程验收流程图1竣工验收项目、单位、联系人、地址、承诺时间、验收程序和提交材料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单位:●联系人:●地址:●承诺时间:●验收流程:●需提交的材料: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3.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4.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5.防雷装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6.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由国家认可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二、水压检测合格证●单位:●联系人:●地址:●承诺时间:●验收程序:业主申请→受理→现场检查→出具意见●需提供的资料:水施图三、配电工程验收意见书Ⅰ客户申请用电:●单位:●联系人:●地址:●承诺时间:验收程序:用电申请及验收程序参照《莲都供电局客户用电业扩及流程管理办法》。
Ⅱ低压部分:●单位:●联系人:●地址:●承诺时间:●验收程序:业主申请→受理→现场检查→出具意见●需提交的资料:(1)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书;(2)电力工程施工图、工程竣工图;(3)产品资料说明书、各设备产品合格证;(4)合格的出厂检测报告、各设备产品合格证、合格的出厂检测试验报告、设备交接试验报告;(注:用户采用的低压电器设备,必需取得国家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3C认证证书)(5)安装人员电工证;(6)防雷检测报告;(7)电气承装申报单;(8)配电基本配置是否齐全(包括安全帽、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笔、主接线图)等。
Ⅲ高压部分:●单位:●联系人:●地址:●承诺时间:●验收程序:业主申请→受理→现场检查→出具意见●需提交的资料:(1)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书;(2)电力工程施工图、工程竣工图;(3)产品资料说明书、各设备产品合格证;(4)合格的出厂检测报告、各设备产品合格证、合格的出厂检测试验报告、设备交接试验报告;(注:用户采用的低压电器设备,必须取得国家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3C认证证书)(5)安装人员电工证;(6)防雷检测报告;(7)电气承装申报单;(8)配电基本配置是否齐全(包括安全帽、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笔、主接线图)等。
防雷工程验收报告

防雷工程验收报告防雷工程验收报告防雷工程验收报告《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下列建(构)筑物或者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危险环境设施;(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
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程序、文书等应当依法予以公示。
第二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第七条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
申请单位应当向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称许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
第八条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二)总规划平面图;(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四)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需要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第九条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三)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四)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五)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
防雷接地设计及项目施工验收规范

防雷接地设计及项⽬施⼯验收规范防雷接地装置施⼯及验收规范第⼀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接地装置安装⼯程的施⼯质量、促进⼯程施⼯技术⽔平的提⾼,确保接地装置安全运⾏,制定本规范。
第条本规范适⽤于电⽓装置的接地装置安装⼯程的施⼯及验收。
第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施⼯。
第条采⽤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技术标准的规定,井应有合格证件。
第条施⼯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程的施⼯,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中间检查及验收记录。
第条接地装置的施⼯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外,尚应符合国家现⾏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章电⽓装置的接地第⼀节⼀般规定第条电⽓装置的下列⾦属部分。
均应接地或与线相接:⼀、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式或移动式⽤电器具等的⾦属底座和外壳。
⼆、电⽓设备的传动装置。
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属或钢筋混凝⼟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属遮栏和⾦属门。
四、配电、控制、保护⽤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属框架和底座。
五、交、直流电⼒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属外壳和电缆的⾦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
六、电缆桥架、⽀架和井架。
七、装有避雷线的电⼒线路杆塔。
⼋、装在配电线路杆下的电⼒设备。
九、在⾮沥青地⾯的居民区内,⽆避雷线的⼩接地电流架空电⼒线路的⾦属杆塔和钢筋混凝⼟杆塔。
⼗、电除尘器的构架。
⼗⼀、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属部分。
⼗⼆、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和箱式变电站的⾦属箱体。
⼗三、电热设备的⾦属外壳。
⼗四、控制电缆的⾦属护层。
第2.1.2条电⽓装置的下列⾦属部分可不接地或不与线相接:⼀、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的⼲燥房间内,交流额定电压为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及以下的电⽓设备的外壳;但当有可能同时触及上述电⽓设备外壳和已接地的其他物体时,则仍应接地。
⼆、在⼲燥场所,交流额定电压为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及以下的电⽓设备的外壳(该款系沿⽤《电⽓安装施⼯及验收规范》中条⽂)。
防雷工程竣工报告

防雷工程竣工报告1. 项目背景防雷工程是指在建筑物、设备和线路上采取一系列措施,以防止雷电对其造成损害。
本文档是对某项目的防雷工程进行竣工报告,该项目是位于某市的一座高层建筑物,主要用于商务办公和住宅。
2. 竣工情况经过几个月的施工,防雷工程已经完成。
具体的竣工情况如下:2.1 防雷装置安装在建筑物的顶部安装了避雷针,通过与接地系统相连,可以迅速将雷电引入地下,避免对建筑物产生破坏。
同时,在建筑物的侧面和周围安装了避雷带,用于分散雷电入地。
2.2 接地系统建设在建筑物周围挖掘了深达3米的地下坑,铺设了大量的接地线,以提供良好的接地条件。
地下坑采用了混凝土加强结构,确保接地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2.3 聚焦放电系统为了进一步增强建筑物的防雷能力,还在建筑物的不同部位安装了聚焦放电系统,通过给予特定区域电荷,有效降低雷击风险。
聚焦放电系统采用了先进的控制技术,可以根据实时气象数据进行调整。
3. 竣工验收为了确保防雷工程的质量和效果,对竣工的工程进行了详细的验收和测试。
3.1 避雷针测试使用高压模拟雷电对避雷针进行了测试,测试结果表明避雷针能够迅速将雷电引入地下,起到了良好的保护作用。
3.2 接地系统测试对接地系统进行了电阻测试,测试结果显示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提供良好的接地效果。
3.3 聚焦放电系统测试通过模拟不同情况下的放电过程进行了系统测试,测试结果表明聚焦放电系统可以有效降低雷击风险,并根据实时气象数据进行调整。
4. 结论与建议经过竣工验收,防雷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有效保护建筑物和设备免受雷电损害。
根据竣工情况和验收结果,提出以下建议:•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雷装置,确保其正常运行。
•建立完善的雷电监测系统,并与防雷装置进行联动,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进一步加强对建筑物居民和工作人员的防雷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防雷意识。
5. 参考资料•防雷工程设计规范•防雷工程施工规范•防雷工程验收标准以上是对防雷工程竣工情况的详细报告,项目竣工后所实施的防雷措施将确保建筑物和设备不会受到雷击损害,为居民和工作人员提供安全保障。
建筑物防雷验收基本要点

附件2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装置竣工验收规定1总则1.1为统一本市的防雷验收要求,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中规定的项目:(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二)雷电易发区内的旅游景点;(三)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四)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2范围2.1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2.1.1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中处于爆炸危险分区(0区、1区、2区、20区、21区、22区)内的工程和场所;2.1.2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的工程和场所;2.2雷电易发区旅游景点:等同GB50343多雷区概念,按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大于4次/km2/a,项目立项时为旅游景点。
2.3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指专项防雷整改项目。
2.4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3验收依据和内容3.1防雷装置验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上海市建(构)物防雷管理实施办法》(沪气发[2017]12号)及上海市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以下简称“GB50057”);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以下简称“GB50343”);4.《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以下简称“GB50601”);5.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技术规范》(GB50650);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规范》(GB50156);7.《加氢站技术规范》(GB50516);8.《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9.《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10.《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11.《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12.参考《雷电防护第一部分:总则》(GB/T21714.1);13.参考《雷电防护第三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GB/T21714.3);14.参考《雷电防护第四部分: 建筑物内电气和电子系统》(GB/T21714.4);15.参考《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16.参考《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32937)17.参考《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DB31/T 389,以下简称DB31/T 389);18.参考《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GJ08-56);19.参考《大型游乐场所防雷技术规范》(DB31/T 751);20.参考《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1.参考其他现行相关标准。
防雷竣工验收报告

防雷竣工验收报告前言本报告旨在对防雷工程进行竣工验收,评估工程的合格性和功能的有效性。
本次防雷竣工验收主要包括工程设施的安装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设备运行情况、系统性能等方面的评估。
一、工程设施1. 设施安装是否规范对防雷设施的安装进行了全面检查,包括接地装置的设置、避雷针的安装、引下线的敷设等。
经过检查,设施的安装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设施的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均满足规范要求。
2. 设施材料是否合格对使用的防雷材料进行了抽样检测,包括镀锌钢、铜导线等。
检测结果显示,材料的质量达到或超过了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不存在质量问题。
3. 工程施工质量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了全面监控,并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抽样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工程施工质量良好,符合设计要求,没有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
二、设备运行情况1. 设备安装是否规范对防雷设备的安装情况进行了检查,包括避雷器、防雷接地装置、监测设备等。
设备安装位置合理,接线正确,设备运行稳定。
2. 设备性能测试对设备进行了性能测试,包括避雷器的击穿电压测定、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测定等。
测试结果表明,设备的性能正常,符合设计要求。
3. 接地系统测试对设备的接地系统进行了测试,包括接地电阻测定、绝缘电阻测定等。
测试结果显示,接地系统运行正常,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满足规范要求。
三、系统功能测试1. 预防雷电击打在合适的气象条件下,对系统进行了雷电模拟测试。
测试结果显示,系统能够有效地避免雷电击打,保护设备和建筑物的安全。
2. 承受雷电冲击对系统进行了雷电冲击测试,测试结果显示系统能够承受一定程度的雷电冲击,并保持正常的运行状态。
3. 监测及报警功能对系统的监测及报警功能进行了测试,包括防雷系统报警器的触发情况、监测设备的准确性等。
测试结果显示,系统的监测及报警功能正常可靠。
四、结论本次防雷竣工验收结果如下:1.工程设施的安装和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良好。
2.设备安装规范,设备运行正常,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防雷专项验收要求

防雷专项验收要求(1)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
取消气象部门对防雷专业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防雷的设计、施工,可由取得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具体范围划分,待公布,在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具体范围公布以前,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暂由建设单位向气象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2)防雷专项验收办理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3)《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21号)第七条、第十五条5)《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中国气象局令24号)(3)防雷专项验收所需资料: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原件(原件正本(收取)1份);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复印件(复印件1份);3)施工单位的资质证和施工人员的资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4)防雷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原件(原件正本(收取)1份);5)送件清单(原件正本(收取)1份);6)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正本(收取)1份);7)如果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需增加相应资料:(a)情况1:属于预约现场验收流程的,需提交(容缺材料)《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检查表》原件(原件正本(收取)1份);(b)情况2:在“防雷装置设计核准”审批流程所提供的材料中含SPD设计的需提交: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和安装记录表原件(复印件1份)。
防雷验收规范

建设工程防雷设施验收规范1.1新建防雷工程防雷设施竣工验收应在防雷检测、验收部门旳参与下, 由建设单位主持, 施工、监理等单位参与共同进行。
1.2防雷设施验收涉及下列部分1、防直击雷旳防雷装置部分(涉及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2、等电位联结(涉及建筑物外屋面金属物、高层均压环、多种入户管道、电力线和信息线路外皮旳等电位连接、室内多种金属管道、电梯、步行梯、各层等电位箱、电源箱旳等电位联结)3、供电系统及低压配电保护(涉及供电方式、电器预留接地、SPD电涌保护器)4、屏蔽装置(涉及多种屏蔽网、屏蔽室)1.3防雷设施验收前, 建设单位应向气象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并附下列文献:1、设计阐明和防雷设计图纸(1基础防雷平面图、2屋面防雷平面图、3立面图、4四置图、5高层均压环设立图、6防雷施工大样图、7总配电图、8SPD安装系统图)2、施工阶段修改防雷设计旳修改图纸及阐明3、隐蔽工程旳图纸及施工验收记录。
4、接地装置旳接地电阻测量记录单。
5、安装避雷器旳系统安装图。
1.4防雷设施验收原则:被检防雷设施应与设计一致并符合技术规范旳规定。
已装防雷装置所用材料、安装位置、焊接面、整体布局与设计图纸规定相符, 如有修改应有修改图纸和阐明, 其修改部分应达到技术规范旳规定。
1.5防雷系统中所使用旳防雷产品应符合国标旳规定, 产品旳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
第二节建设工程防雷设施技术规定和指标2.1基础接地技术规定和指标基础接地分为人工接地和自然基础接地两种。
2.1.1人工接地装置是指非运用建筑物基础桩地梁, 而用角钢、扁钢或专用成品制作件, 人工布设旳接地装置。
接地电阻Ri:按不同防雷类别应分别符合下列指标。
第一类和第二类防雷建筑物:Ri≤10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Ri≤30Ω。
2.1.2自然基础接地装置是指运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基础、桩、地梁内钢筋作为接地旳装置。
接地装置应做成环形接地接地体电阻值:自然接地体旳接地电阻Ri≤1Ω(综合信息类)或4Ω(一般类);土壤电阻率:按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旳实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