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一论述唐律的历史地位
唐律的主要特点及历史地位简答题

唐律的主要特点及历史地位简答题
唐律是唐朝制定的最好的统一的司法制度,是中国古代发展最深的法
律思想体系,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发展的高峰。
它的主要特点是:(1)法律统一唐律以宋律为基础,共有7个分类,涉及民事、刑事、经济纠纷、监狱及其他等各个方面,正式分为五部:《大唐律例》、《礼
部律例》、《户部律例》、《吏部律例》和《军机处律例》,并附有注解等,并根据国家情况和发展需要适度修改,为当时统一法律法规。
(2)法律实效唐律的实施是以实效为依据的,它的实施不仅具有民
事程序性的规定,而且在司法实践中,还配备了仲裁和伪证制度,以加强
司法实践的权威性。
(3)以德治法唐律考虑了仁政的要求,将“有礼义之法以德治国”
的思想内化到法律中。
在制定和实施唐律的过程中,正确处理了法律与伦
理的关系,把“仁政”和“仁义”运用到刑罚中。
历史地位:唐律是唐朝制定的最好的统一的司法制度,是中国古代发
展最深的法律思想体系和古代法律思想发展的高峰,对中国古代法律思想
和法律制度发展影响深远。
论述唐律的历史地位。

论述唐律的历史地位。
唐律是中国封建时代唐朝的法律体系,享有“应用最广、系统最完善、影响最大”的美称。
最早可追溯于盛唐高宗李隆基(公元681-684年在位)以前,及其后代宪宗起初年间,唐律形成三大支柱:皇室政令、衙署习规、相府识事章程。
这三项构成了支撑唐朝政治结构的法律制度。
唐律的完善,使得当时的活动得以有序进行,同时也消除了将领的蛮横。
唐律也影响了后世的刑法体系,其借鉴了蒙古时代的刑法体系,影响了日本的律令,同时也影响了南北朝的法令。
唐律的历史地位不可忽视,它有力地固定了唐朝的社会秩序和民法体系,管理了社会,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封建执政思想和实践,并影响了浙江、江南地区以及日本以外地区的法律体系。
它为后人留下了珍贵的文化遗产,促进了东方文明的传播,是中国法律体系中不可缺少的前沿组成部分。
中国法制史论述题(整理好)

中国法制史论述题(整理好)1、试述唐律的历史地位。
答:对唐以后封建法典起承前启后的作用;对东亚各国日本、朝鲜、越南封建法典的影响。
2.试着描述一下马锡武的审判模式。
马锡武是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庭庭长。
创造了实现司法民主的司法途径。
审判模式的特点是: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办案;依靠群众正确办案;;方便群众,诉讼程序简单。
3.试着描述唐代几部主要唐律的制定情况。
答复:满汉之间、阶级之间的矛盾,加速了它的覆灭。
二清政府在实行\预备立宪”过程中,相应地对旧有政治体制进行改革,拉开了封建中国政治近代化进程的序幕。
三预备立宪传播了宪政知识,进行了民主政治思想的启蒙,为我国近代宪政运动的发展奠定了群众基础。
四《钦定宪法大纲》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宪法有其值得肯定的价值。
五《钦定宪法大纲》作为根本大法独立于刑法、民法等普律制度。
就其内容而言,除搬用资产阶级的一些法律原则外,也继承了清末和北洋政府具有封建性的法律传统。
《六法百科全书》摒弃了历史上法律统一的法律体系,采用了西方法律分离的原则,模仿了继承法和固有法相结合的西方大陆法系模式。
它是封建法、资本主义法和法西斯法的混合体。
它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政治经济的产物。
它的进步在于,它延续了清末以来的法律改革。
唐朝先后颁布了五部唐律。
唐初,高祖根据《开皇律》制定了《武德律》,共12条,500条。
唐太宗贞观年间,贞观法是在《武德法》的基础上制定的,该法在刑罚上比旧法轻得多,从而奠定了唐代法律的基本面貌。
高宗永辉年间,修订颁布了《永辉法》,即《永辉法》。
永辉四年颁布了《永辉法》,解释了《永辉法》,与《永辉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宣宗在开元时期修订颁布了《开元法》。
上述唐律共12章500条。
玄宗大中年间,制定了“大中刑法制度”,并改变了体例,共有121部。
4.试着描述抗日民主政权的“政策纲领”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相比的特点。
答:抗日民主政权的政治纲领不同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制定的历史背景。
简述唐律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唐律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杰出代表,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规范详备、科条简要:唐律的内容全面且详尽,结构严谨,条文简明扼要,没有冗余。
这种规范详备的特点使得唐律在实际操作中具有很高的执行性和适用性。
2.中典治国、用刑持平:唐律以儒家的“中庸”思想作为立法和司法的指导思想,强调追求刑法的“中道”,防止过度严苛的刑罚,同时也反对轻罪重罚。
这种“中庸”思想的体现,使得唐律在实践中更加公正和平衡。
3.诸法合体、以刑为主:唐律将各个方面的法律规范融合在一起,形成了统一的法典。
其中,刑法占据主导地位,但同时也涵盖了行政、民事、经济等方面的内容。
这种“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的特点,反映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和要求。
4.依礼制刑、礼法合一:唐律将儒家的礼义原则融入到法律条文中,使礼和法相互渗透,实现了礼与法的统一。
这种“依礼制刑、礼法合一”的特点是唐律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思想基础。
5.立法技术空前完善:唐律在立法技术上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其条文简练明确,概念严谨,逻辑严密,反映了唐代立法技术的精湛水平。
同时,唐律的用语也十分确切、精练,没有歧义,使得法律条文更加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
总的来说,唐律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集大成者,其特点主要表现为规范详备、科条简要、中典治国、用刑持平、诸法合体、以刑为主、依礼制刑、礼法合一以及立法技术空前完善等。
这些特点使得唐律不仅在当时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实用性,而且对后世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唐律的历史地位极高,它上承着战国时期的《法经》,并发展到秦朝时制定的《秦律》,下启着《宋刑统》和元明清的法律,是一部承上启下的重要法典。
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鼎盛时期的产物,唐律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独有的基本特征,在世界法制史上也被公认为是封建法律的杰出代表。
它不仅是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化遗产,而且对后世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唐律是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代表:唐律作为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的法律,代表了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最高成就。
唐律的影响和地位

唐律的影响和地位唐律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完整编纂的法律典籍之一,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和演变起到了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从唐律的历史背景、编纂过程以及对中国法律制度的影响和地位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述。
一、唐律的历史背景唐律编纂于唐朝,也就是公元7世纪末至10世纪初,这一时期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政治、经济和文化都十分繁荣的时期。
唐律的编纂背景可以追溯到唐朝开创了唐律的前身,隋律。
隋律是唐朝创立的法律基础,唐律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创新和完善,形成了相对完备的刑法体系。
二、唐律的编纂过程及特点唐律由唐朝政府组织编纂,历时长达二十余年。
唐律内容分为刑律、刑论和刑狱三个部分,共有五千余条。
这些条文详细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和相应的惩罚措施。
唐律的编纂过程是一个集中权力、严密组织的过程,反映了当时唐朝政府对法律规范的重视。
唐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注重以法治国:唐律将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统治秩序的工具,以法律来规范和约束社会行为。
2.罪刑相适应:唐律刑罚稳定,罪刑相当,注重刑罚的科学与合理性。
3.法条详细准确:唐律对各类犯罪行为制定了详细的罚则,使得犯罪行为具有明确的惩罚标准。
4.人权意识强:唐律注重保障个人的权利,比如在审讯和羁押环节都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唐律对中国法律制度的影响和地位是十分重要的,不仅对后世法律典籍的编纂和刑法体系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还对中国古代社会的稳定和治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1.对后世法律的影响2.对中国政治稳定的作用唐律的完善使得唐朝社会的治理更加规范与有序,限制了统治者的专断与行为任意。
相对完备的法律制度为社会各阶层提供了保障,稳定了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对于唐朝政治的长治久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对中国古代文化的影响唐律的编纂过程是一个集中政府权力的过程,体现了当时唐朝政府在法律制度建设方面的重视和管理能力。
同时,唐律作为古代法律文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对中国古代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中国法制史 唐律

在中国法制史上,唐律及封建法律之大成,后人评价说:过与不及,失其均矣。
唐朝统治者总结隋朝灭亡的教训,采取了许多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的政治措施,促进了唐朝的农业、手工业、商业、对外贸易、科学文化等的发展。
唐也是当时最文明的国家。
唐律就是在这样历史条件下制定的,它是封建政治经济文化繁荣发展时期的产物。
塘路有如下几个特征一、内容上:以刑为主,诸法合体在唐律中,制裁各类犯罪的刑法规范仍然是其主要内容,同时,兼有民事、经济、行政、军事、诉讼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唐律对许多涉及婚姻、债务、财产、继承以及经济、行政上的违法或过错行为也都以刑罚手段予以惩罚。
中国自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建立以来,一直实行中央集权制的政治制度,因此必然需要借助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实行严厉的镇压,以维持统治秩序的安定,强化立法顺应了这一要求。
二、形式结构上:体例完善,结构严谨,科条简要,宽简适中。
唐律几乎把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法律关系都囊括其中,具有封建律点的典型性。
其原因有两点:一是唐初社会稳定,封建政治、经济、文化蓬勃发展,封建社会进入鼎盛时期,封建社会所有的各种社会关系都已呈现出来,而且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调整;二是自秦汉以来,近千年的封建统治和法制建设,为唐律的制定提供了极为丰富的经验。
唐律律文之下附有准确而严密的注疏。
《名例》篇与各篇彼此之间的照应,特别是篇目排列的次序,反映了统治者运用法律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中的轻重缓急,使人看了一目了然。
唐律实行精减、宽平的原则,定律12篇,502条。
以往秦汉法律,向以繁杂著称。
西汉武帝以后,因一事立一法,导致律令杂乱。
西晋修律对汉律令作了大幅度缩减,北齐律定为12篇,949条。
唐律继承了北齐“法令明审,科条简要”的传统,沿隋制,并为后世所继承。
二、基本精神:礼刑并用,礼法合一。
礼的基本精神,成为立法的理论基础是唐律发展到成熟完备阶段的典型标志,也是中华法系区别于其它法系的最显著特征。
忠孝是封建社会最重要的道德标准。
论述唐律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论述唐律的特点和历史地位唐律是中国历史上的一部重要法典,它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和深远的影响。
唐律的特点主要包括总结前代法律制度的经验,修订完善法律条文和制定详细的刑事、民事法律规定等。
唐律在收集整理前代法律制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唐朝的兴起,他们需要有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来规范社会秩序。
为此,唐律集结了前代法律制度中的大量内容,包括夏商周秦汉以及西晋和南北朝的法律法规。
通过对这些法律制度的整理和总结,唐律形成了独特的法律风格和特点,为后来的法律制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
修订完善法律条文是唐律的另一个显著特点。
唐律对前代法律制度进行了精细的修改和完善,使其更具实用性和内容可读性。
唐律尤其注重了法律条文的细化和详尽,以确保法律的执行能够为社会带来秩序和稳定。
此外,唐律还对刑法进行了修订,增加了一些新罪名,例如盗墓、贪污、走私等。
这些不仅充实了刑法内容,而且为后来法律的制定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指导。
唐律对于民事法律的规定也非常详细和系统。
他们制定了诸多法条以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
例如,在婚姻法方面,唐律规定了长辈媒妁之命的婚姻制度,并明确规定了禁止近亲婚姻、妇女离婚的条件和程序等。
此外,唐律还明确了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的保护措施,例如关于人身自由、契约法以及合同法等方面的法律条文。
这些法律的制定为唐代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唐律的历史地位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唐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法典,它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由碎片化向系统化的转变。
唐律的编制过程高度重视法典的完整性和内在的逻辑性,为后来的法典起到了示范作用。
其次,唐律的实施对于唐代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唐律的规定使得社会秩序得到了有效的维护,刑罚的适用和执行也更加公正公平。
唐律中的相关法条对于治理国家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最重要的是,唐律不仅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对于后来的法律制度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唐律的历史地位

唐律的历史地位就唐朝法律在我国封建社会中的历史地位而言,有两个问题亟待解决:第一,什么是唐朝法律的真正贡献?或者说独创性的贡献?例如《唐律疏议》的意义和价值,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前朝法律散失而为后世统治当局和学者建构起来的;实际上,在我国封建社会法律史上真正具有独创性的时代,也许是魏晋南北朝。
第二,对于唐朝法律的历史地位的评估,还应包括其他法律形式,例如,民间社会自发形成的习惯和习惯法等;唐朝以前的习惯和习惯法规则甚少,宋明以降则渐次增多,尤其是清代。
这些规则对于社会生活秩序以及经济秩序非常重要,也是中国法律史研究的一个新课题。
唐律是中国传统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
唐律在中国古代法历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承袭了秦汉立法的成果,吸收了汉晋律学的成就,表现出高度的成熟性,并且深深影响了宋元明清的立法。
1、唐朝法律对于后世法律的影响。
(1)唐朝法律对于宋朝法律的影响。
据《宋史•刑法志》说:“宋法制因唐律、令、格、式,而随时损益则有编敕。
”这说明两点:一是宋朝法律大抵承袭唐朝;二是宋朝自身的法制特色在于编敕,但实际上也是沿用唐朝后期和五代以来的传统。
两宋300余年时间,总计修订50余部法典,大多散佚;今存著名的《宋刑统》,其在篇目和内容方面大致抄袭《唐律疏议》,主要变化有:其一,法典命名的不同。
《宋刑统》不称“律”而叫“刑统”,显然是沿用唐宣宗时期《大中刑律统类》的名称。
其二,法典体例的不同。
《宋刑统》将律、敕、令、格、式加以综合编撰,以律为体,把敕、令、格式以及注、疏议、问答分编于后;又在12篇目以下分门别类,总计213门。
其三,《宋刑统》虽然袭用“五刑”,但是,却将死刑以外的笞、杖、徒、流改为“折杖法”,执行时一律“用常行杖”;对于死刑,犯有“十恶”中的谋反、谋大逆、谋叛和恶逆四大罪名者,“准律用刑”,其余则“决重杖一顿处死,以代极法。
”其四,内容方面的不同。
一是在《名例》中增加“一部律内余条准此条”一门,总计44条;二是在《户婚》中增加户绝资产、死商钱物、典卖指当论竞物业和婚田入务4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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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由评阅人填写评价项目满分得分总分教师签字选题正确15论点、论据40材料、数据20写作规范性15字数要求10: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论文(设计)课程名称:27 中国法制史论文题目:论唐律的历史地位学生姓名专业层次批次学号学习中心2013 年 5 月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制论唐律的历史地位摘要:唐律是唐代法律的总称。
主要是《永徽律》,还包括《武德律》、《贞观律》等法典。
它是一部具有鲜明的东方特色,在中国法典编纂史上具有里程碑地位和意义的法律,在中国的法制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在中国法制史上,唐律居于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
无论是立法思想、原则、篇章体例,还是法律内容,都承袭了以往各代立法的成果,是前朝立法之集大成者,同时又有所发展和创新,使唐律熔封建法典之共性与自身发展完善之特性于一体,以“一准乎理,而得古今之平”著称于世,成为完备的封建法律形态。
唐律不仅对唐代的政治经济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而且直接影响了后代中国封建法制的发展,成为后世封建立法的典范。
《唐律》还起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各集团之间、各成员之间的关系,以及保证统治机构正常运行的作用。
它是传世的中国古代最早、最完整的一部法典,对亚洲许多国家产生过显著影响。
由于它产生的历史条件,使它在中国古代法律文化发展史上,上承战国时期的《法经》,历经秦汉魏晋,至唐而集其大成,成为典型的封建律典。
从而也使它成为唐以后历代封建律典之楷模。
关键词:唐律特点影响历史地位目录封面 (1)摘要 (1)目录 (1)1唐律的特点 (2)1.1体例完善,结构严谨,科条简要与宽简适中的特点 (2)1.2礼行并用,礼法合一 (2)1.3宽仁慎刑 (3)2对东亚各国的影响........................................... .. (4)2.1唐律对于朝鲜法律的影响 (4)2.2唐律对于日本法律的影响 (4)3唐律的地位 (5)4唐律对后世法律的影响 (5)4.1唐律对于宋朝法律的影响 (5)4.2唐律对于辽、元、金法律的影响 (6)4.3唐律对于明朝法律的影响 (6)4.4唐律对于清朝法律的影响 (7)5结论 (8)6参考文献 (9)1唐律的特点唐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繁荣昌盛的封建王朝,特别是李世民即皇帝位以后,总结隋朝灭亡的教训,励精图治,采取了许多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的政治措施,促使唐朝的农业、手工业、商业、对外贸易、科学文化等,得到空前发展。
唐朝成为继两汉之后强大的封建王朝,也是当时最大的文明国家。
唐律就是在这样历史条件下制定的,它是我国古代封建政治经济文化繁荣发展时期的产物,从唐律的内容看其有以下特点:1.1 体例完善,结构严谨,科条简要与宽简适中的特点体例完善是说一部唐律,几乎把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法律关系,都囊括其中,而使它成为具有典型性的封建律典。
唐律之所以有这样完善的体例,并不是偶然的,因为唐初社会稳定,封建政治、经济、文化蓬勃发展,封建社会进入鼎盛时期,封建社会所有的各种社会关系都已呈现出来,而且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调整,同时,自秦汉以来,近千年的封建统治和法制建设,为唐律的制定提供了极为丰富的经验。
结构严谨主要表现在《名例》篇与各篇的关系,以及律条彼此之间的照应,特别是篇目排列的次序,反映了立法者的主旨,统治者运用法律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中的轻重缓急,使人看了一目了然。
科条简要,宽简适中表现在以往秦汉法律,向以繁杂著称。
西汉武帝以后,因一事立一法,导致律令杂乱。
西晋修律对汉律令作了大幅度缩减,北齐律定为12篇,949条,较前又有所进步。
唐沿隋制,实行精减、宽平的原则,定律12篇,502条,并为后世所继承。
仅以太宗修《贞观律》为例,“凡削烦去蠹,变重为轻者,不可胜纪”。
足见唐律的上述特点。
综观唐律篇目体例排列的逻辑次序,结构严谨,一环扣一环,科条简要,宽简适中,反映了唐代立汉技术已达到相当成熟阶段。
1.2 礼刑并用,礼法合一礼法结合,德刑并用,肇始于汉代武帝时期,以后历经魏晋南北朝,礼法进一步结合。
于唐代,礼的基本精神,成为立法的理论基础。
唐律《名例律·疏》云:“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皆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说明德礼与刑罚作为统治手段,相辅相成,二者不能分离的关系。
唐统治者借助《疏议》,把德、礼都赋予法的内容。
例如为解释“谋反”引《公举传》云:“君亲无将,将而必诛。
”以此论证谋反罪必须在“将”行未行时,即严加镇压。
因为按照德礼的要求,“惟子惟臣,惟忠惟孝。
”在封建社会,忠孝是最重要的道德标准。
忠君、孝亲,是维护封建统治的最高准则,把它赋予法律的内容,违犯这最高准则,便构成严重的犯罪,处以相应的刑罚。
这种精神几乎贯穿于唐律的第一条文。
1.3 宽仁慎刑史书记载,唐太宗李世民“以宽仁治天下,而于刑法尤慎。
”宽仁,就是提倡用轻刑。
唐初,统治者亲眼看到隋朝实行严刑峻罚,激化了社会矛盾,造成“百姓怨嗟,天下大溃”的局面。
他们以此为鉴,从长治久安的目的出发,在贞观年间修订旧律时,降死刑为流刑者九十二条,降流为徒者七十一条。
其它削去烦苛,变重为轻者,不可胜记。
综观中国古代刑罚制度,惟有唐律规定者最轻。
主要表现在:(1)唐律规定法定刑有笞、杖、徒、流、死五种,分二十等。
死刑处决方法只用绞、斩。
(2)基本上一罪一刑。
唐以前或以后,有时一罪二刑、三刑。
(3)刑罚加减方面以从轻为原则。
例如加刑一般不加至死,如加至死,也只是到绞为止,而不加至斩。
(4)加役流取代可杀可不杀而不杀的死刑犯,这是唐太宗时创设的。
凡死刑犯可不杀者则流三千里,一般流刑到流放地后,在那里加役一年,而加役流多劳役二年,即加役二年,共三年,所以叫“加役流”。
总之,一部唐律都贯穿着轻刑原则。
慎刑,是指对犯罪者处刑时,取慎重态度。
唐太宗曾对他的臣下说:对待一般犯罪“当审事理之轻重,然后加之以刑罚。
”对于死刑,因为“人命至重,一死不可再生”,故规定:对判处死刑的罪犯,在执行前要反复审核,反复向皇帝奏报,在京师的“二日中五复奏”,各州则“三复奏”,表示慎刑的态度。
史载由于实际此制,而使“全活者甚众”。
在一定程度上自能减少冤狱。
2对东亚各国的影响2.1唐朝法律对于朝鲜法律的影响中朝两国交往的历史极为悠久,并且我国法律对于朝鲜的影响也较早。
朝鲜半岛真正进入“律令”时代,是在模仿唐朝法律以后。
公元675年,新罗统一百济、高句丽,时值唐朝盛世,也是“律令”时代的完备时期;当时中国与朝鲜两国的关系更为密切,不仅新罗商人足迹遍布各地,而且长安的新罗留学生多达260人。
据此,学者认为,唐朝法律由此输入新罗是无可怀疑的事情。
(注:参见[日]泷川政次郎:《唐之法制》,《世界文化史大系》第7卷,转引自杨鸿烈:《中国法律在东亚诸国的影响》,10世纪初叶,王建重新统一全国,国号“高丽”,它的法制也渐次可考;在高丽王朝共计474年(918—1392年)时间里,它的政治、经济、法律基本沿袭唐朝。
《高丽史•刑法志》载曰:“高丽一代之制,大抵皆仿于唐。
至于刑法亦采《唐律》,参酌时宜而用之。
”2.2唐朝法律对于日本法律的影响从文化交流史的角度讲,中日两国一衣带水,浮海相通历史悠久。
考古学研究表明:早在日本弥生时代(公元前3世纪—3世纪),中国、朝鲜的铁、铜、陶器及其制造技术和水稻耕作方法等已相继传入日本。
从法律接受的角度说,真正具有重要意义的是推古天皇(592—628年)时期圣德太子的改革以及随之而来的“大化改新”(645年);圣德太子执政时期制定的“冠位十二阶”与“宪法***条”,深受我国政治制度和儒家思想的影响。
为了摄取我国的先进文化,日本留唐学生络绎而来。
自630年至894年,总共派出“遣唐使”19次,其中到达长安的有13次,多至500—600人,少则50—60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留唐学生中不乏研究唐朝礼法者,例如大和长冈在长安学习唐朝法律,回国以后与吉备真备共同修订律令24条;吉备真备回国时曾带回唐礼,这对日本礼仪的制定颇有影响。
“大化改新”则是日本法律接受史上首次全面输入唐朝政治、经济制度和“律令”体系。
例如,仿照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和州县里制,建立“八省百官”制和国郡里制的中央集权与天皇专制政治;又如,按照唐朝的“均田制”和“租庸调制”,废除部民制,建立“班田制”和“租庸调制”。
这样,日本逐步过渡到封建社会。
著名的《大宝律令》,据说这部法典是根据唐朝《永徽律令》和武则天垂拱元年《垂拱格式》制定的。
从篇章结构看,《大宝律》12篇,次序与《唐律》完全一致;就具体内容讲,也是基本采取《唐律》而成的,不仅文辞相同或相近,而且内容也只是对《唐律》加以简化。
例如《唐律》有“十恶”,《大宝律》则删去“不睦”和“内乱”,成为“八虐”;再如《唐律》有“八议”,《大宝律》省去“议勤”与“议宾”,构成“六议”;又如《唐律》有“五刑”,《大宝律》也有“五刑”,只是将“流刑”的道里数字去掉,改为“近流”、“中流”和“远流”三等。
有关司法组织、诉讼程序、刑罚适用和执行等,大多也是对《唐律》加以简化和减轻;其它的诸多罪名也与《唐律》相同或相近。
对此,学者已有详尽讨论。
3唐律的地位唐律,由于它产生的历史条件,使它在中国古代法律文化发展史上,上承战国时期的《法经》,历经秦汉魏晋,至唐而集其大成,成为典型的封建律典。
从而也使它成为唐以后历代封建律典之楷模。
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清代大学问家孙星衍曾说:“不读唐律,不能知先秦历代律令因革之宜。
”换言之,读了唐律,就能够了解历代律典之擅递关系和来龙去脉。
纵观中国历代律典发展变化的事实,诚如孙氏所言。
唐律是中国传统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
唐律在中国古代法历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承袭了秦汉立法的成果,吸收了汉晋律学的成就,表现出高度的成熟性,并且深深影响了宋元明清的立法。
唐律对我国封建法律制度的发展,有着深远影响。
例如宋朝的“法制用唐律、令、格、式,而随时损益”。
元朝的《至元新格》的二十篇,同唐律的九篇,其他八议、十恶、官当之制,都沿用唐律。
唐律对明清律也有明显的影响。
总之,唐律是我国封建法典的楷模,在中国法制史上居于重要的历史地位。
唐律其影响所及不仅限于中国境内,对亚洲许多国家封建法律制度的发展,也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唐律和唐朝高度发达的政治、经济、文化一样,在古代历史上曾大放异彩,在世界法律发达史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
4唐律对后世法律的影响4.1唐朝法律对于宋朝法律的影响据《宋史•刑法志》说:“宋法制因唐律、令、格、式,而随时损益则有编敕。
”这说明两点:一是宋朝法律大抵承袭唐朝;二是宋朝自身的法制特色在于编敕,但实际上也是沿用唐朝后期和五代以来的传统。
两宋300余年时间,总计修订50余部法典,大多散佚;今存著名的《宋刑统》,其在篇目和内容方面大致抄袭《唐律疏议》,主要变化有:其一,法典命名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