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章社会保险法概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根据失业产生的原因,可以把失业区分为: (1)自愿性失业; (2)非自愿性失业(摩擦性失业,结构性 失业,技术性失业,周期性失业); (3)隐蔽性失业等不同类型。
了解
4、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工作的人得不到适当的 就业机会。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不存在失业 问题。有劳动能力的人虽然没有职业,但 自身也不想就业的人,不称为失业者。对 失业的规定,在不同的国家往往有所不同。
2、来自百度文库担:
我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国 家、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负担;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负担,实行 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三)社会保险基金的积累与管理
----课本320页
第二节 养老保险法
第二节 养老保险法
一、养老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二、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
一、养老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5、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修养的职工和 患一期矽肺合并活动性肺结核符合上述第 (3)项规定年龄的职工,如果本人自愿,也 可以退休。
6、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 身体健康的工作,以及常年在高山高原地区工作,都需要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此条的执行,不需要管年龄多大,只 需要符合下列条件即可),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一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二是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九年的(从事高温工作 是指经常在摄氏三十八度和热辐射强度三卡以上场所工 作); 三是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上述年限是指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 的实际年限。但是,在连续计算工作年限时,凡在井下、 高温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从事其他有 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另外,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和常年在海 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人员,可以参照从事井 下、高温工作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 上的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人员,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 体健康工作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第十二章 社会保险法
[视频]聚集《社会保险法(草 案)》:为了养老金 六旬老人七 年追索 蒋乃群
第一节 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法
一、社会保险的特点 二、社会保险法的概念和分类 三、社会保险基金制度
一、社会保险的特点(317)
1、社会性 2、强制性 3、互济性 4、补偿性
二、社会保险法的概念和分类
社会保险法是调整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法 律规范。(318页)
2、 按照国际劳工组织(ILO)的统计标准,凡是在 规定年龄内一定期间内(如一周或一天)属于下 列情况的均属于失业人口:
(1)没有工作,即在调查期间内没有从事有报酬的 劳动或自我雇佣;
(2)当前可以工作,就是当前如果有就业机会,就 可以工作;
(3)正在寻找工作,就是在最近期间采取了具体的 寻找工作的步骤,例如到公共的或私人的就业服 务机构登记、到企业求职或刊登求职广告等方式 寻找工作。
二、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
• 《社会保险法》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
第四节 失业保险法
第四节 失业保险法
一、失业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二、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意义 三、失业保险的对象和范围 四、失业保险基金的发放与标准
一、失业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一)失业的概念 1、 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并有
劳动意愿的劳动者得不到劳动机会或就业 后又失去工作的状态。
二、社会保险法的概念和分类
(一)社会保险的结构层次 1.第一层次:国家基本保险:所有劳动者适
用,法定的、强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 国家三方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 老保险)
2.第二层次:用人单位补充保险 (用人单位投保的高于基本保险之 外的保险,只是由用人单位负担保 险金。举例: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补 充养老费—可以一次提取。补充养 老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 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 的工作,以及常年在高山高原地区 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 岁,干部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 工人连续工龄满10年的。
•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干部参加革命 工作年限满10年,工人连续工龄满10年,经过医 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经劳动鉴定委员 会确认)。退休基金积累制度优于现收现付制度的 前提条件之一是负担系数(退休年数/工作年数) 小于制度内赡养率(退休职工人数/在职职工人 数),否则积累制就是不经济的。
退休相关
国务院国发〔1978〕104 文件规 定(至今仍使用该文件):凡是在党 政机关、群众团体和全民企事业单 位工作的干部和工人(含1971年11 月30日以前的国家计划内长期临时 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 享受退休待遇:
1、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 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干部参 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工人连续 工龄满10年的。
• 现行的退休年龄是我国在50年代建立,目前我国 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比当时增长了20年以上,仍然 采用这一退休年龄显然不合理的。在世界上我国 的退休年龄与是很低的,在24个发达国家中,规定 退休年龄为65岁的占67%,67岁以上的17%,60岁的 占13%,55岁的占3%。
4、因公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 动能力的(工人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第三层次:储蓄性保险(由个人 储蓄,以储蓄的形式参加社会保险, 是对以上二层次的补充。我储存多 少、缴纳多少自觉自愿。存入个人 储蓄账户,可以一次领取。)
(二)内容:
养老保险、疾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生育保险
三、社会保险基金制度
1、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 来源于社会,由用人单位、 劳动者和国家三方合理负担。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因年老或病残退休后,由国家和社 会向其定期发放一定数额退休费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 适用范围广泛,社会性强 (2) 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我国规定 了养老保险的三种形式:退休、离休、退职 (3) 养老保险费的负担采用国家、用人单位、劳动者三 方负担 (4) 实行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补充保险、劳动 者储 蓄性保险的层次机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