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浙江省大中型水闸控制运用计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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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国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浙江部分)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水计[2012]77号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国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浙江部分)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水计[2012]77号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国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浙江部分)编制工作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国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浙江部分)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水计〔2012〕77号)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1〕491号)精神,7月16 日,我厅召开了全国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浙江部分)等四项规划编制工作视频会议,启动和部署我省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编制工作。

全国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浙江部分)是我省今后10~20年实现水供求关系协调、实施供求双向调节的重要依据,我厅按照水利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组织编制《全国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浙江部分)(以下简称《规划》)。

现将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贯彻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总体要求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与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推动民生水利新发展,结合我省实际,以水资源综合规划为基础,以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提高用水效率为前提,确定用水需求调控方案,制定水中长期供给方案和保障措施,提高重点区域、重要城市等的供水保障能力,合理安排生态环境用水,促进我省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规划主要内容(一)规划主要目标研究提出解决2020、2030年浙江省水资源宏观调控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水资源配置与安全供水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建设重点;提出我省重点区域水资源供求关系调控措施的具体安排意见。

3-2大中型水闸工程管理手册-参考本-管理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部分

3-2大中型水闸工程管理手册-参考本-管理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部分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本手册共分管理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及操作手册二部分,本部分为管 理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
本手册自 2016 年 5 月 30 日起试行,由××市或县(市、区)×××水闸 管理局(处、站)提出并归口管理。
目录
1 总 则............................................................................................................... 1
×××水闸工程管理手册
1-管理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
×××水闸工程管理手册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实现×××水闸工程管理的制度化、专业化、信息化、景观化建设,全面推进水 闸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提高水闸工程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大 中型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程(试行)》相关规定,结合×××水闸的实际,特制定本运行 管理手册。
×××水闸管理局(所、站)-管理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
表 1.4-1 ×××水闸工程管理事项划分
序号 一

分类
组织 管理
控制 运行
子类
组织 人事
制度 建设
岗位 管理
经费 管理
教育 培训
注册登记 限权 划界
安全 鉴定
设备 等级 评定 控运 计划
水闸 调度
事项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4 管理制度 ........................................................................................................ 21

浙江省大中型灌区运行管理规程

浙江省大中型灌区运行管理规程
技术推广
加强管道输水、喷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因地制宜制定推广方案,提高灌区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8 安全管理
一般规定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管理、制度、标准和技术等方面,全面加强灌区安全管理。
灌区工程应加强保护,建立健全工程安全检查制度,制定应急预案,保障灌区工程安全运行。
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设计灌溉面积5万亩及以上的大中型灌区,其它灌区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程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GB50599 灌区改造技术规范
灌区运行管理应有足够的经费保障,包括专管机构正常运行费、工程管护经费等。按照灌区工程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
专管机构应积极推行骨干工程的管养分离,建立市场化、物业化和社会化的工程维修养护体系。
专管机构应根据灌区实际情况,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推进灌区现代化建设。
大中型灌区由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抽查,考核对象为专管机构。
档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a)与灌区建设、管理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指令、批示、规范、规程、标准和办法等;
b)工程资料: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维修养护等技术文件、图纸,以及概、预、决、结算等资料;
c)检查资料:在巡查、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检查、特别检查中形成需存档的资料;
d)用水管理资料:灌区量水和监控等设施资料与测量资料、墒情和地下水位等观测资料、灌溉用水管理制度与调度计划等资料:
在灌区骨干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新开渠道,或在渠道上增建建筑物、改变原有建筑物结构和功能的,应征得专管机构同意,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浙江省大中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浙水管〔2016〕4号)

浙江省大中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浙水管〔2016〕4号)
浙江省大中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 (试 行)
浙江省水利厅 2016 年 2 月
前言
为全面推行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 7 章和 2 个附录,主要内容:基本规定、组织 管理、运行管理、信息化管理等。
本规程自 2016 年 3 月 31 日起试行。 本规程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规程起草单位:浙江省水库管理总站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 究院 本规程解释单位:浙江省水库管理总站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苏玉杰 何雷霆 施俊跃 王丽丽
3
位,足额配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的运行、操作、管理等人员。 4.0.3 管护经费 水库主管部门应及时、足额保障水库安全运行所需的管护经
费。 4.0.4 注册登记(备案) 水库所有权人或管理单位应将水库有关情况报水行政主管部
门备案(注册登记)。 4.0.5 安全鉴定 大中型水库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水库主管部门应按规定
5.1 管理单位 ........................................................................................... 5 5.2 管护经费 ........................................................................................... 5 5.3 管理人员 ........................................................................................... 5 5.4 管理制度 ........................................................................................... 6 6 运行管理 .................................................................................................. 8 6.1 注册登记(备案) ........................................................................... 8 6.2 安全鉴定 ........................................................................................... 8 6.3 工程检查 ......................................................................................... 10 6.4 安全监测 ......................................................................................... 14 6.5 维修养护 ......................................................................................... 16 6.6 调度运行 ......................................................................................... 18 6.7 应急管理 ......................................................................................... 21 6.8 管理设施 ......................................................................................... 23 6.9 档案管理 ......................................................................................... 25 7 信息化管理 ............................................................................................ 25 附录 A 现场检查记录表 .......................................................................... 28 附录 B 设备运行记录表 .......................................................................... 29 附录 C 工程检查报告 .............................................................................. 30 C.1 汛前检查报告 ................................................................................ 30 C.2 年度检查报告 ................................................................................ 33 C.3 特别检查报告 ................................................................................ 37 附录 D 大坝安全监测 .............................................................................. 40

浙江省大中型水库控制运用计划编制导

浙江省大中型水库控制运用计划编制导

浙江省大中型水库控制运用计划编制导则(试行)1 总则1.1为指导水库管理单位科学编制水库控制运用计划,确保水库运行安全,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制订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内已建成的大中型水库。

1.3水库控制运用计划编制应以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批准的流域洪水调度方案(或防御洪水方案)、抗旱预案(或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和工程设计、工程安全状况等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局部服从整体、兴利服从防洪的原则,科学处理防洪与兴利的关系。

1.4水库控制运用计划包括防洪调度计划和兴利调度计划。

1.5水库防洪调度计划编制应结合本水库工程运用、水文气象特征、库区土地征用和居民迁移、下游河道堤防防御能力及分滞洪区的实际设防情况,综合确定水库汛期运行的各特征水位和蓄泄方案,科学安排,做到有计划地蓄水和泄洪,充分发挥水库的蓄洪、滞洪和削峰作用。

1.6水库兴利调度计划编制应按工程设计的开发目标确定主次关系,以“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为原则,充分发挥水库的兴利功能,最大限度地利用水资源。

1.7水库管理单位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水库所在流域及有关区域的水文气象、社会经济、保护对象、下游河道防洪工程建设、库区回水影响范围内实际情况及各用水部门的需水要求等方面的历史和最新情况,为编制水库控制运用计划提供完整、可靠的基础资料。

2 基本情况2.1 水库概况水库及与本水库运行调度直接相关的其他水库的地理位置、集水面积(包括引水面积)、批复的工程任务、特征水位、防洪及兴利等指标。

水库坝址以上主要河流的分布情况,暴雨及洪水的成因和时空分布特性。

最近一次批复的工程等别、各建筑物的级别及防洪、抗震设计标准。

现状枢纽建筑物的总体布置,各主要建筑物的布置及结构尺寸。

2.2 水库控制运用情况2.2.1 特大暴雨洪水水库投运以来发生的最大暴雨及其时空分布特征,最大洪水的入库流量过程线及洪水总量。

2.2.2 调度运行简况水库投运以来的多年平均年降水量、年入库径流量,实际发生的最丰年和最枯年的年份及其年降水量、年入库径流量。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导则和技术要求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导则和技术要求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导则和技术要求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导则和技术要求(试行)浙江省水利厅二〇一六年七月目录一.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适用范围 (1)1.3 编制依据 (1)1.4 使用对象 (2)1.5 导则定位 (3)二. 建设任务 (4)2.1 资料整编 (4)2.1.1 组织管理 (4)2.1.2 工程信息 (5)2.1.3 管理设施 (5)2.1.4 划界限权 (5)2.1.5 注册登记(备案) (5)2.1.6 档案资料 (6)2.1.7 安全鉴定 (6)2.1.8 工程面貌 (6)2.2 信息采集 (6)2.2.1 台帐信息 (6)2.2.2 实时信息 (9)2.3 平台建设 (15)2.3.1 平台定位 (16)2.3.2 总体描述 (16)2.4 环境建设 (16)2.4.1 系统软件 (16)2.4.2 硬件环境 (17)2.4.3 系统安全 (17)三. 建设要求 (19)3.1 工作要求 (19)3.1.1 建设主体 (19)3.1.2 实施方式 (19)3.2 技术要求 (19)3.2.1 数据要求 (19)3.2.2 平台要求 (21)3.2.3 接口要求 (22)3.2.4 安全要求 (22)附录 (23)附表1-1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信息表 (23)附表1-2 水利工程岗位设置表 (24)附表1-3 水利工程人员信息表 (24)附表1-4 水利工程管护经费信息表 (25)附表1-5 水利工程管理手册信息表 (25)附表1-6 水利工程人员培训信息表 (25)附表2-1 大中型水库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26)附表2-2 小型水库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30)附表2-3 山塘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34)附表2-4 海塘工程属性信息表 (36)附表2-5 堤防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38)附表2-6 大中型水闸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40)附表2-7 泵站工程属性信息表 (43)附表2-8 大中型灌区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45)附表2-9 农村供水工程属性信息表 (47)附表2-10 农村水电站工程属性信息登记表 (48) 附表3 水利工程管理设施信息表 (49)附表4 水利工程划界限权信息表 (49)附表5 水利工程注册登记(备案)信息表 (49)附表6 水利工程档案资料信息表 (50)附表7 水利工程安全鉴定信息表 (50)附表8 水利工程工程面貌信息表集 (50)附表9 大中型水库台账表 (51)附表10 小型水库台账表 (56)附表11 山塘台账表 (59)附表12 海塘台账表 (62)附表13 堤防台账表 (66)附表14 大中型水闸台账表 (69)附表15 泵站台账表 (73)附表16 大中型灌区台账表 (78)附表17 农村供水工程台账表 (82)附表18 农村水电站台账表 (85)一.总则1.1编制目的依据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相关要求,结合《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建设总体设计》,为明确水库、山塘、海塘、堤防、大中型水闸、泵站、大中型灌区、农村供水工程、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运管平台”)建设的任务和要求,特编制本导则,规范和指导运管平台的建设工作。

浙江省水闸技术管理规定

浙江省水闸技术管理规定

浙江省水闸技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浙江省水利厅2014年8月根据国家现行水闸技术管理要求,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对原《浙江省大中型水闸工程技术管理规定》(1990年)进行修订,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浙江省水闸工程技术管理。

本规定共6章8节77条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控制运用检查观测维修养护资料整编与档案管理安全管理1 总则 (1)2 控制运用 (3)2.1 一般规定 (3)2.2 各类水闸控制运用要求 (4)2.3 闸门操作运用 (6)3 检查观测 (9)3.1 一般规定 (9)3.2 检查 (9)3.3 观测 (15)4 维修养护 (19)5 资料整编与档案管理 (22)5.1 资料整编 (22)5.2 档案管理 (23)6 安全管理 (25)附录A 经常检查记录表 (27)附录B-1 定期检查记录(一) 土建工程 (28)附录B-2 定期检查记录(二) 闸门 (29)附录B-3 定期检查记录(三) 启闭机 (30)附录B-4 定期检查记录(四) 电气设备及自动监控系统 (31)附录B-5 定期检查记录(五) 工程安全设施 (32)附录B-6 定期检查记录(六) 其他 (33)附录C 工程大事记 (34)1 总则1.0.1为对水闸进行科学管理、合理运用,确保工程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浙江情况,制订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浙江省大、中型水闸;小型水闸和水利部门管理船闸可参照执行。

1.0.3水闸管理单位全面负责水闸日常运行管理及维修养护工作,依照本规定,加强水闸技术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1.0.4 水闸管理单位依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提出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设置界桩和公告牌。

1.0.5 管理单位应按《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及时进行注册登记、变更、复验和注销。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版)(学习)资料讲解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版)(学习)资料讲解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年)》【个人摘要整理】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概述1.本编规适用于我省利用国内资金建设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由中央投资或中央补助的省内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按谁,水利部有关计价依据的规定执行。

2.本编规是编制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水利水电项目工程造价文件的依据。

造价文件的形式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项目管理预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等。

3.本编规以指令性和指导性相结合、政策指导和市场调节相互补为指导原则。

其中,费用计算程序和组成内容属指令性标准,取费费率在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项目管理预算、施工图预算等造价文件中属指令性标准,在招标限价(或标底)、投称报价、工程结算等造价文件中属指导牲标准(除另有规定外)。

第二节概算编制依据1、国家和省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3、有关定额:建筑工程:执行《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年版)》。

编制设计概算时,除计算半成品(如砂石料、纯砼、砂浆等)单价外,预算定额直接工程费单价乘以1.05 扩大系数后作为概算直接工程费单价;安装工程:执行《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 年版)》。

编制设计概算时,预算定额直接工程费单价乘以1.05 扩大系数后作为概算直接工程费单价;施工机械台班费:执行《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 年版)》。

编制概算与预算时台班费相同;以上定额缺项部分可参照水利部现行有关定额或其他专业定额;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其它永久性专业工程,如公路工程、桥梁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送出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采用浙江省或有关专业部委颁发的相应专业定额及概算编制办法。

4、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5.其他与概预算文件有关的文件、协议及资金措施方案等。

第三节概算文件组成设计概算文件由编制说明、工程概算表和概算附件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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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大中型水闸控制运用计划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浙江省河道管理总站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二○一二年二月浙江省大中型水闸控制运用计划编制导则目录1总则 (1)2基本情况 (2)2.1 流域情况 (2)2.2 工程概况 (2)2.3 控制运用依据和原则 (2)2.4 上年控制运用概况 (2)3防洪冲淤调度计划 (4)3.1 防洪冲淤调度计划内容 (5)3.2 资料收集 (5)3.3 安全评估 (6)3.4 汛期划分 (6)3.5 防洪特征水位 (6)3.6 控制运用指标的确定 (7)3.7 防洪冲淤调度及运用 (7)4兴利调度计划 (9)4.1 兴利调度计划内容 (9)4.2 水文资料 (9)4.3 用水需求 (9)4.4 兴利水位确定 (9)4.5 兴利调节计算 (10)4.6 其它兴利调度 (14)5附则 (15)5.1 安全度汛措施 (15)5.2 控制运用其他事项 (15)5.3 编写要求 (15)5.4 高程基准 (16)5.5 其他 (16)6附件 (17)6.1 水闸控制运用计划编写提纲 (17)6.2 附图表 (17)1总则1.1为指导水闸管理单位科学编制水闸控制运用计划,确保水闸运行安全,充分发挥水闸综合效益,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内已建成的大中型水闸。

1.3 水闸控制运用计划编制应以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工程设计、工程安全状况、批准的流域防洪调度方案、防御洪水预案、抗旱预案、水资源分配方案和协议等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局部服从整体、兴利服从防洪的原则,科学处理防洪与兴利的关系。

1.4水闸控制运用计划一般包括防洪冲淤和兴利调度计划。

1.5防洪冲淤计划编制应结合水闸枢纽工程运用、水文气象特征、上游防洪工程特征、下游边界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洪水期和冲淤运行的特征水位和操作运行方案,科学安排,做到有计划地预泄、防洪、排涝和冲淤,充分发挥水闸的综合功能。

1.6兴利调度计划编制应根据工程设计开发目标确定的主次关系,以“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为原则,充分发挥水闸的兴利功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和保护水资源。

1.7 水闸管理单位应及时掌握水闸运用状况和流域水文气象、社会经济、上下游防洪工程建设、闸下泄洪边界和闸上回水影响范围及各用水部门的需水要求等情况,为编制水闸控制运用计划提供完整、可靠的基础资料。

2基本情况2.1 流域情况水闸所在流域自然情况、水系分布、流域特征、水文气候、社会经济概况、相关的水利工程位置以及通过水闸供给生产、生活、生态供用水情况。

2.2 工程概况水闸集水面积、工程历年运行情况;最近一次批复的工程等别、建筑物的级别及防洪、抗震设计标准;现状枢纽建筑物的总体布置,各主要建筑物的布置及结构尺寸;工程特性指标表。

2.3 控制运用依据和原则工程设计或工程安全鉴定;批复的工程任务;批准的防洪、抗旱方案(预案或协议等)。

确定控制运行原则;水闸控制运行指标表。

2.4 上年控制运用概况2.4.1 水雨情监测及洪水预报调度水闸枢纽水雨情监测、洪水预报和水资源调度系统及其运用情况。

2.4.2 交通、通讯、电力水闸对外交通、通讯状况及供电保障情况。

2.4.3 工程安全监测、监视系统工程现有的安全监测、监视项目、测点布置及观测(监测)仪器情况。

2.4.4 上年调度运行简况1降水量水闸所在流域(或区域代表雨量站)多年平均降水量及其年内逐月分配过程;丰(P=25%)、平(P=50%)、枯(P=5%)水典型年降水量与逐月分配过程表和图;实际发生的最丰年和最枯年及其降水量。

上年水闸枢纽所在流域降水时空分布及特点;较大几次降水过程的时间、历时、降水量及其降水情况统计表;面降水量(或区域代表雨量站降水量)及其年内逐月降水量分配表;流域年降水量(或区域代表雨量站的年降水量)相应频率。

2径流量水闸控制断面多年平均径流量及其年内逐月分配过程;丰(P= 25%)、平(P=50%)、枯(P= 75%)水典型年径流量逐月分配过程表和图;实际发生最丰年和最枯年份及其径流量。

上年水闸控制断面径流量及其年内逐月分配过程表和图;径流量频率和闸上、下游逐日(或逐旬、月)水位过程线分布图。

3洪水水闸上游的洪水发生规律、汇流时间,洪水退水过程以及闸下游排退水能力和历时情况。

水闸投入运行以来发生的前几大洪水的洪峰流量和洪水总量;洪峰流量频率表和图。

列表说明上年发生几次较大洪水洪峰流量、历时、洪水总量;过闸流量及相应水闸上、下游水位等逐时过程线。

4冲淤用水水闸运行以来上下河道多年淤积情况和冲淤控制运行情况与用水量。

上年水闸上下河道淤积变化情况和冲淤控制运行情况、用水量、冲沙流量。

5供水量水闸多年平均年供水量及年内逐月分配过程;年最大、最小供水量及相应年份;水闸投入运行以来发生的大干旱情况及其相关区域缺水情况分布特征,最枯流量时间和起讫时间、损失情况以及采取的处理措施情况;其他特殊供用水情况。

上年度的年供水量、逐月供水量表和逐日(旬、月)供水量过程线。

6运行情况水闸投入运行以来历史最高、最低闸上下游水位和最大水位差及出现的时间,最大流量(含各泄水建筑物的流量及总流量)及相应水闸上下游水位和泄洪设施运行情况(包括闸门开启数量、开度、开启时间)。

上年度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控制运用计划主要内容;较大洪水的实时调度情况及效果,包括各次洪水最大过闸流量、水闸最高水位及下游控制断面最高水位时闸门控制运行情况等。

上年水闸控制运行次数情况统计表。

对上年度洪水调度、闸下消能、防淤和水资源调配等情况进行分析,并针对防洪、防淤和兴利等在调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水闸调度运行方式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对控制运用计划的改进意见。

3防洪冲淤调度计划3.1 防洪冲淤调度计划内容1 研究确定水闸本年度各控制运用指标;2 研究确定不同频率洪水(暴雨)调度运用方式及判别条件;3研究确定冲淤调度运用方式及判别条件;4 编制防洪冲淤调度相关图表;5 明确防洪调度权限。

3.2 资料收集3.2.1 河道(网)槽蓄容量闸上水位与河道(网)槽蓄容量相关成果,附相关图、表。

3.2.2 泄流能力现状泄流(含输水)建筑物组成,各建筑物堰(闸)顶高程、主要控制尺寸、消能型式、下游防冲设计标准、设计或水工模型试验水位和泄流能力关系图表。

3.2.3 上游情况水闸枢纽上游河槽淤积情况;上游相关水利工程位置、设计标准及运行概况。

3.2.4 下游情况闸下游淤积(冲刷)控制代表断面位置、过流能力实际情况;下游相关水利工程位置、设计标准及退排水情况。

3.2.5 安全状况1 水闸安全鉴定及隐患处理最近一次水闸安全鉴定时间、组织单位、鉴定结论,存在问题处理情况,分析遗留问题对工程安全影响。

2 安全检查汛后检查结果,重点描述异常现象及处理情况。

3 安全监测工程安全监测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最近一次观测资料分析结论。

4 质量检测水闸工程质量检测情况,主要结论,存在问题处理情况。

3.2.6 洪(潮)水水闸最近一次批复或复核设计洪(潮)水成果。

3.3 安全评估综合检查、观测资料分析、质量检测、缺陷处理及设备维护等情况,对水闸安全状况进行总体评估,提出影响控制运用主要问题。

3.4 汛期划分浙江省汛期为4月15日至10月15日。

根据水闸所处的地理位置、暴雨成因及雨型差异,可将汛期分为梅汛期和台汛期,梅汛期为4月15日至7月15日,台汛期为7月16日至10月15日。

3.5 防洪特征水位水闸正常运行控制运用指标;汛期和非汛期兴利水位、设计洪水位及校核洪水位。

3.5.1 兴利水位兴利水位是指水闸在汛期(年)允许兴利蓄水的上限水位。

采用分期控制运用水闸分为梅汛期、台汛期和非汛期兴利水位,不考虑分期控制运用水闸为全汛期(年)兴利水位。

3.5.2 设计洪水位设计洪水位指水闸遇设计洪水(或潮水)时在闸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3.5.3 校核洪水位校核洪水位指水闸遇校核洪水时在闸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3.6 控制运用指标的确定3.6.1 一类闸及新建(扩建、改建及加固)水闸1 上游相关防洪工程、下游防洪安全状况均满足工程设计要求,水闸控制运用指标即为最近批复的控制运用指标。

2 新建水闸新建水闸在试运行期,应根据工程任务及工程设施运行状态,拟定试运行期控制运用方案,确定各控制运用指标。

3.6.2 二类闸首先,根据水闸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经综合计算分析并留有一定余地,通过降低标准运用,确定能满足大闸安全运行要求的水闸控制运用指标。

3.6.3 三类闸仅防洪标准(过流能力和挡潮)未达要求的三类坝水闸,但水闸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水闸,降低标准运用,先确定能满足水闸安全运行要求的水闸控制运用指标,然后依据在可能满足兴利要求的情况下确定防洪冲淤调度原则,调整水闸调度方案。

其他三类闸或者经检查发现水闸有较严重安全损坏,影响水闸正常运行,需要专题论证分析确定控制运用指标。

3.7 防洪冲淤调度及运用3.7.1 维护性冲淤调度据河道和闸下滩地淤积高程情况、闸下水(潮)位确定维护性冲淤控制运行模式,分析确定冲淤闸上水位下降幅度,冲淤水量、冲淤关闸方式和时机。

3.7.2 预泄和排水调度根据气象预报与流域水雨情、保护区(平原)代表水位或流域防洪排涝需求和外河水位(潮水)涨落规律确定水闸是实施预泄程序,实施水闸闸上河道槽蓄水量预泄和排水程序,降低河道和相关区域正常水位情况;结合冲淤、冲污等要求确定水闸进入泄洪排水程序控制运行调度方式;确定闸上水位下降幅度、关闸水位和关闸方式。

确定预泄和排水控制权限。

3.7.3 防洪排涝调度降水实际发生后,依据流域水雨情判断本次洪水频率和特性,按照流域水沙形势、洪水传播及消退等特性确定开闸防洪排涝调度条件和闸门调度控制运行方式。

防洪调度必须根据工程上下游水位、流量和河道水流形态、地质条件定出具体的操作方案,确定水闸闸前水位和下泄控制流量、各泄洪建筑物投入使用条件、泄洪闸门操作规程,并明确相应调度权限。

分洪的控制需制定蓄滞洪区居民的转移方案,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实施。

4兴利调度计划4.1 兴利调度计划内容兴利调度计划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收集水文资料;2用水需求分析;3确定水闸兴利特征水位和调度方式。

4.2 水文资料水闸所在断面的历年径流、降水和水位资料。

多年平均径流总量、多年平均月径流量、降水量等水文特征值分析。

水闸实测水文资料系列在30年以上的,可直接利用;实测资料系列在30年以下、10年以上的,除利用实测资料外,还需要利用邻近站插补延长;实测资料系列少于10年的,采用邻近站的资料。

4.3 用水需求从水闸近年来供水过程中,选取满足各用水部门需求供水过程,根据用水增长趋势适当扩大后,作为计划年度各部门的需水过程。

若因水闸功能调整导致供水情况变化较大的,采用功能调整后或供水情况变化后的供水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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