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盘点管理规定精编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规范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工作,确保资产账实相符,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和精度,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盘点管理工作。
三、盘点周期
每年定期组织全面盘点一次,盘点时间为年底前。
四、盘点方式
1. 现场盘点:所有固定资产必须采取现场盘点的方式进行,由财务部门和相关部门联合组成盘点小组。
2. 盘点内容: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包括资产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原值、账面价值、使用部门等信息核实,对于疑难问题及时调查核实。
3. 盘点记录:盘点小组应当认真填写盘点记录表,如发现固定资产的原值、数量等错误,应及时更正,并注明更正原因和时间。
五、盘点结果处理
1. 盘点后,盘点结果应及时汇总,以资产盘点报告的形式提交财务部门,并按照公司制定的程序进行固定资产
台账的更新。
2. 如发现固定资产丢失、毁损或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组织开展调查,制定处理方案。
3. 盘点结果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并确认后,方能作为资产账面数据使用。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反馈给财务部门。
对于制度未能覆盖的情况,应根据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制度范文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规范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有效管理公司固定资产,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厂房、设备、办公用品等。
第二条盘点责任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固定资产盘点工作;2.各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3.各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并配合财务部门完成盘点任务;4.财务部门将对盘点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三条盘点流程1.财务部门将在每年年底制定固定资产盘点计划,并提前通知各部门,确定盘点时间和地点;2.各部门需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固定资产的分类和准备工作;包括整理固定资产档案、标识固定资产等;3.盘点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带领盘点小组进行,盘点人员需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等信息;4.盘点过程中,如发现固定资产有遗失、损坏或其他异常情况,需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置;5.盘点完成后,各部门需将盘点结果报送财务部门,并与财务部门核对盘点结果的准确性;6.财务部门将对盘点结果进行归档和备案,存档期限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四条盘点报告和处理1.财务部门将根据盘点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盘点情况、异常情况、处理意见等;2.财务部门将报告提交公司领导,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资产处置;3.不符合资产管理规定的固定资产,财务部门将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限期处理;4.如发现盘点中有人为偷盗、瞒报、违规处置等情况,将依法严肃处理。
第五条监督和检查1.公司领导需加强对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2.财务部门将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抽检,以验证盘点结果的准确性;3.各部门需配合公司领导和财务部门的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六条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2.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3.本制度的修订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进行相应的公告和培训。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制度一、概述固定资产是企业重要的生产要素,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二、目的1. 确保固定资产的准确性:通过盘点工作,核实企业固定资产台账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准确记录和登记固定资产的数量和状态。
2. 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效率:通过盘点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
3.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通过盘点工作,检查和评估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根据盘点结果,及时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
三、责任人及职责1.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统筹和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并负责编制盘点计划和报告。
2. 各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和单位的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确保盘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盘点组负责具体的盘点工作,包括资产清查、资产核对、资产检查等环节的组织和协调。
四、盘点程序1. 盘点准备:编制盘点计划、成立盘点组、准备盘点工具和资料等。
2. 盘点开始:根据盘点计划,开始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核对。
3. 盘点汇总:将各部门和单位盘点结果进行汇总,核对资产清单。
4. 盘点整理:对盘点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发现并记录固定资产的差异性和问题,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5. 盘点报告:根据盘点结果,编制盘点报告并上报公司领导层。
五、盘点注意事项1. 盘点工具和资料的准备工作要充分,确保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盘点过程中,要仔细核对固定资产清单,并关注盘点结果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3. 发现问题和异常情况时,要及时记录并报告上级领导,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4. 盘点工作结束后,要对盘点结果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相关资料的安全保存。
六、盘点结果的处理1. 盘点结果与实际情况一致的,应及时进行台账的更新和登记,确保固定资产的准确性。
2. 盘点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认真核查差异的原因,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
企业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办法

企业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固定资产的盘点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分为定期盘点和不定期盘点。
定期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不定期盘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
第二章盘点组织与管理第五条企业应设立固定资产盘点小组,负责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指导。
固定资产盘点小组由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固定资产盘点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固定资产盘点计划;(二)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三)对盘点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四)提出固定资产管理改进措施;(五)对固定资产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六)其他与固定资产盘点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企业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便利条件,确保盘点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盘点程序与要求第八条固定资产盘点前,固定资产盘点小组应制定详细的盘点计划,包括盘点时间、范围、方法、责任人等,并报企业领导批准。
第九条固定资产盘点应按照盘点计划进行,盘点人员应认真核对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门等信息,确保盘点结果真实、准确。
第十条盘点过程中发现的固定资产遗失、损坏、闲置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盘点结束后,固定资产盘点小组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对盘点结果进行分析,并提出固定资产管理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盘点报告经企业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应根据盘点结果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第四章盘点结果处理第十三条对盘点结果中发现的固定资产遗失、损坏、闲置等问题,企业应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制度范文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制度范文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保证固定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
第三条公司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盘点、登记、清查、处置等工作。
第二章盘点周期和时机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分为年度盘点和常规盘点。
第五条年度盘点是指公司每年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以检查和核实固定资产的数量、状况和价值。
第六条常规盘点是指公司定期对指定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以确保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公司要求。
第七条年度盘点一般在公司财务年度结束之后开展,常规盘点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进行。
第三章盘点程序第八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盘点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确定盘点时间和人员: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确定盘点时间,并指定盘点人员,确保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编制盘点计划:根据固定资产清查表,编制盘点计划,明确盘点对象、盘点方式和盘点范围。
(三)盘点前准备:在盘点开始之前,对盘点区域进行清理整理,确保盘点的顺利进行。
(四)盘点操作:盘点人员按照盘点计划进行盘点操作,将每一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和登记。
(五)盘点核对:盘点结束后,由盘点人员对盘点结果进行核对,确保盘点数据的准确性。
(六)编制盘点报告:盘点结束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盘点结果汇总,编制盘点报告,并上报公司领导。
(七)分析处理差异:根据盘点报告中的差异情况,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分析处理,及时调整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
(八)验收盘点结果:盘点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与财务部门共同验收盘点结果。
第四章盘点责任第十条盘点责任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盘点工作,并负责盘点结果的核对和报告。
(二)盘点人员负责按照盘点计划进行盘点操作,并保证盘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公司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管理实施细则

XX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XX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资产清查盘点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内,由公司资产设备管理部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的特定经济行为的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程序和方法,组织各级资产、设备、财务、技术专业人员以及员工参加,对特定范围内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实,真实反映固定资产数量、分布和状况的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机关、所属单位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资产设备管理部是资产清查盘点业务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二)制定、完善公司资产清查制度,并监督执行;(三)组织公司年度和专项资产清查工作;(四)对公司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五)对公司资产清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六)对公司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闲置、盘亏、毁损等资产提出处理意见;(七)负责公司资产清查分析报告的编制与披露。
第五条公司所属单位资产部门是本单位资产清查盘点业务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资产清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二)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三)对本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及上报;(四)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五)对本单位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闲置、盘亏、毁损等情况,分析原因,予以落实;(六)编制本单位资产清查报告。
第三章清查盘点原则、方法与前提第六条原则(一)真实性:资产实体及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二)全面性:资产清查范围全面彻底,不重不漏;(三)完整性:资产相关信息应充分完整,满足管理需要。
第七条方法(一)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是指根据各种凭证,在账簿中对资产的增加和减少逐日逐笔进行登记,并随时结算出各种资产账面结存数额;(二)实地盘存制:又称“定期盘存制”,是指通过对盘存对象进行实地盘点,确定期末资产结存数量。
公司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规范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
第二章盘点范围第三条盘点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以资本支出购置的资产。
2. 保管资产:属于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 保管品:以费用购置的资产。
第三章盘点方式第四条盘点方式分为以下几种:1. 年终盘点:每年年底,由财务部牵头,各部门配合,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
2. 月末盘点:每月底,各部门对所属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数量、价值准确。
3. 随机盘点:根据需要,由财务部或总经理室组织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随机盘点。
第四章盘点程序第五条盘点程序如下:1. 准备工作:盘点前,财务部负责制定盘点计划,明确盘点时间、人员、范围等。
2. 实地盘点:盘点人员按照盘点计划,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核实资产数量、价值、状态等信息。
3. 核对账目:盘点结束后,盘点人员与财务部核对盘点结果,确保账实相符。
4. 编制盘点报告:盘点结束后,财务部根据盘点结果编制盘点报告,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章人员及职责第六条盘点人员包括:1. 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
2. 主盘人:由各部门主管担任,负责盘点的实际工作。
3. 复盘人:由总经理视需要指派经管部门人员担任,负责对盘点结果进行复查。
第七条各岗位职责如下:1. 总盘人:负责盘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盘点工作顺利进行。
2. 主盘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确保盘点数据准确。
3. 复盘人:负责对盘点结果进行复查,确保盘点数据的真实性。
第六章盘点结果处理第八条盘点结束后,对盘点结果进行处理:1. 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核实原因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入账。
2. 对于盘亏的固定资产,由各部门负责人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3. 对于盘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财务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盘点管理工作。
三、盘点责任1. 公司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登记、盘点和管理。
2. 各部门必须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对固定资产进行认真、细致的盘点。
3.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盘点结果进行核实和统计,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四、盘点周期1. 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具体盘点时间由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在固定资产盘点之前,要对盘点方案进行认真制定和调研,保证盘点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五、盘点流程1. 制定盘点计划: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盘点计划,确定盘点的时间、范围和人员,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2. 盘点登记:各部门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对所属的固定资产进行详细登记,并与公司固定资产台账相对照,核对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3. 盘点核对: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核对和确认,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4. 盘点总结: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盘点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盘点报告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制定下一步的管理措施。
六、盘点要求1. 盘点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认真、细致地完成盘点工作,确保盘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盘点人员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保护和使用,做好防损措施,避免因盘点而导致固定资产遗失或损坏。
3. 盘点结果要求真实、准确,不得出现错报、漏报等情况,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盘点管理1. 盘点结果应及时整理和归档,存入公司资产管理系统,以备查阅和分析。
2. 发现盘点中存在的问题,资产管理部门要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制定整改方案并跟踪整改情况。
3. 盘点结果应定期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汇报,汇总分析盘点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管理措施。
八、附则1. 对于不按规定盘点或造成盘点工作失误的人员,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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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盘点管理规定
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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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固定资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及内容
盘点范围包括土地、建筑物、电子设备、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建工程等。
盘点内容包括核实资产数量、型号(面积)、单价、价值;核查资产质量,损毁情况;核对资产手续是否完善,证册是否完备等。
第三条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我公司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即年中、年终盘点。
由实物管理部门牵头,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
原则上应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二)临时盘点
指因特殊情况而临时决定进行的固定资产盘点。
由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实物管理部门,做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参与的部门、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每次盘点工作均需由总经理室牵头,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并追查盘盈盘亏的原因和提出处理意见,财务部门应积极参与盘点工作并负责进行账实的核对工作。
其中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由各分公司自行指定,一般来说电子计算机类资产由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其他类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或行政部、综合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室成员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经理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指派,负责现场盘点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以及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指派,负责现场盘点具体工作,如点计数量,核查质量,核对型号、规格等。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固定资产的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临时盘点,亦应设置盘点人(或抽点人)、会点人等,其职责亦同。
第五条盘点流程
(一)盘点前,由实物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及拟定盘点通知,呈总经理核定并签发,公布实施。
(二)盘点人员确定后,由总盘人负责召集盘点小组成员召开盘点协调会,拟订盘点计划表,并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三)实物管理部门将应行盘点的实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各项固定资产卡片应依编号顺序,事先备妥,以备盘点。
(四)盘点期间已收到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固定资产,应由实物管理部门予以标示,另行存放。
(五)财务部门应在盘点前将各项财务帐册登记完毕,并根据明细帐制作帐内资产清单(格式自定),以备实物清点完毕后与盘存表进行核对。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帐册登记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帐的有关单据如入库单、出库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将帐面数调整为正确的帐面结存数。
(六)每次盘点,盘点现场至少应包括盘点人、会点人和复盘人。
固定资产已集中核算的分公司,复盘人和会点人必须由分公司指派。
固定资产尚未集中核算的分公司,复盘人必须由分公司指派。
(七)盘点物品时,由盘点人提供固定资产卡片或实物清单,并以此为据进行现场盘点,包括点计数量、丈量面积、核对规格(型号)、核查资产质量、鉴定证册是否完备有效等等。
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信息,如实详尽记录于“盘点统计表上”(一式两联),并每小段核对一次,无误后与盘点人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核对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
(八) 1、房屋建筑物、土地盘点除清点数量外,尚需实地丈量面积、核对资产权证、核查使用情况等。
(九) 2、交通运输设备除清点数量外,尚需核查行驶里程、核对各种证件是否有效、鉴定车辆性能等。
(十) 3、电子计算机除清点数量外,尚需核查设备型号等。
(十一) 4、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盘点应注意检查合同、发票等资料的完整有效。
(十二) 5、在建工程的盘点应注意核查工程物资的数量、检查在建项目付款与工程进度的匹配情况等。
必要时可要求专业人员如项目监理等协助盘点。
(十三) 6、其他资产主要盘点资产数量。
(十四)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由盘点(会点)人员相互签名确认后,第一联由实物管理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十五)财务部门收到“盘存表”后,与自己的帐内资产清单进行核对。
除计算盘亏盘赢金额、数量外,尚需检查资产的辅助信息是否完整等,并出具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送实物管理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实物管理部门,第三联转送总经理室(最后归档备案),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帐项调整的依据。
(十六)对于盘点情况及在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实物管理部门应尽快查明具体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待总经理或上级公司批复后再做处理。
原则上应在年终(中)决算前处理完毕。
第六条不定期抽点
(一)由总经理室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也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二)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使用部门为原则。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帐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帐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七条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二)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
排。
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办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
以旷职论处。
(三)所有盘点财产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
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调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均
须经盘点人员签字确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丈量或换算的确
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盘点应
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资产数
量应于确定后,再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六)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
盘人指挥监督。
(七)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
始得离开岗位。
第八条盘点问题的处理
(一)帐载数量(含实物管理部门的卡片帐及财务明细帐)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或帐面记载不清者,除要求记帐人
员及时补充完善外,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呈总经理室议处。
(二)帐载数字(含实物管理部门的卡片帐及财务明细帐)如有涂改而未盖章、签章、签证等进行确认,凭证未整理
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人事部门议处。
(三)固定资产资料不齐、权证过期失效、合同金额不
符等情况,除责令限期整改完善外,还应追究固定资产管
理人员或经办人员的过失责任,情况严重或造成公司经济
损失的,应送总经理室议处。
(四)固定资产盘赢盘亏资产的帐务处理一定要在得到
上级单位的文件批复后方可进行。
但对于盘亏的资产,管
理部门应及时责成专人追查原因,追索赔偿,避免造成公
司更大的损失。
(五)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报
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并转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九条本办法由省公司负责解释,并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