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进出口货物__保税货物__特定减免税货物__暂准进出境货物比较
一般进出口货物 ,保税货物 ,特定减免税货物 ,暂准进出境货物比较

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一般进出口保税特定减免税暂准进出境概念进出境时交纳进出口税费,并办结所有手续,放行后不再监管。
经海关批准,暂时不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再复运出境。
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使用于特定(地区、企业、用途)的货物。
为了特定目的暂时进出境,有条件暂时免交进出口关税并豁免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在特定期限内按原状复运出进境的货物(除使用中正常损耗外)。
( 属于监管货物 )解释符合特定条件的货物在进口时免(减)交关税或增值税,货物在进境后须在特定的条件下或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至监管期满解除监管后可进入流通领域的货物。
由于特定目的和用途进出口的,在预定时间内原状复出进口的货物。
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暂准免交(部分)进出口税,上述担保直至货物复进出口后撤消,核销结案。
区别进出境后可进入生产消费领域不再监管。
不是在国内销售和流通为目的。
是以实际进口为目的。
不是在国内销售和流通为目的。
特征1、进出境时交纳进出口税费;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许可证件3、海关放行时即为办结手续。
1、必须经海关批准;2、是属于监管货物;3、最终应复运出境。
监管1、特定条件下减免税;2、应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除另有规定外3、货物进口后有确定的(特定)监管期限4、货物应在特定范围内使用。
1、有条件暂免交税费;2、暂免交许可证件(除另有规定外);3、货物在规定期限内按原状复运进出境;4、根据货物实际使用情况办结海关手续;5、特定使用目的进出境货物在完成使用目的后应复运出进境1、批准保税2、暂缓交税3、监管延伸4、核销结关范围适用于所有实际进出口货物(除特定减免税货物外)共12项1、加工贸易进口货物;2、转口货物;3、供国际航线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件等进境货物(船舶和航空器);4、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5、外商进境暂存货物;6、一般进出境货物(未办结海关手续);7、经海关批准的其他进境货物(未办结海关手续)。
海关通关实务-课程标准

海关通关实务》课程标准编制时间: 2015 年 9 月 1 日 教 研 室 主 任: 系(部) 主 任:、课程基本信息、课程性质与定位(一)课程性质对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来说,本课程是本专业的专业必修课。
本课程的前续课程为《国际贸 易概论》和《国际贸易实务》 ,后续课程为《单证填制综合实训》及《顶岗、毕业实习》 。
(二)课程定位报关是国际贸易流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进出口货物向海关办理通关的一项专业性 活动,报关员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海关的通关效率。
《海关通关实务》课程主要阐述报关基础知识、海关的基本功能、国家管制商品的进出口报关 管理措施与规范、各类海关监管制度下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流程、进出口税费的计算与缴纳、进出口 商品归类、报关单的填制等内容。
《海关通关实务》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
本课程的内容直接对应报关员职业 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是学生参加海关总署组织的报关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内容,也是 学生将来从事报关员工作的必备知识与技能基础。
编制单位:国际贸易教研室 执笔人:三、课程设计思路(一)总体设计原则本课程的整体设计思路以报关员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为主线,分析典型工作任务所需要的职业素质与职业能力,构建报关实务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活动的组织与设计,突出报关业务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课程设置依据根据学院的办学定位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确定设置本门课程的必要性;确定本门课程为专业必修课。
(三)课程模块的编排海关通关实务的主要学习模块及学时(四)教学组织的思路本课程采用项目化模式,根据海关通关的主要学习内容来设计完成学习所需要进行的项目和任务。
通过项目、任务来训练职业岗位能力。
体现“学生主体、能力本位、职业导向、工学结合、教学做一体化”教学理念。
(五)理论与实训比例本课程总学时为48 学时,其中理论学时48 学时、课内实训学时为0 学时。
理论学时占100% ,实训学时占0% 。
《国际物流》课程教学大纲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铁路线路的概念;铁路运输的特点;国际铁路 货物运输的分类;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概念;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理的 业务种类;整车、零担、大吨位集装箱;国际铁路联运进出口货物的程 序;国际铁路联运货物运费的计算。
第三节 出入境运输工具、集装箱的检验检疫
1. 主要内容:出入境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出入境集装箱的检验检 疫。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集装箱检验的项目和要求。 3.问题与应用(能力要求):掌握集装箱检验的项目和要求。 (三) 实践环节与课后练习 无。 (四) 教学方法与手段 主要采用讲授法介绍各知识点,中间结合课堂讨论进行分析。
二、课程简介 所谓国际物流,就是组织货物在国际间的合理流动,也就是发生在
不同国家之间的物流。国际物流的实质是按国际分工协作的原则,依照 国际惯例,利用国际化的物流网络、物流设施和物流技术,实现货物在 国际间的流动与交换,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世界资源优化配置。通 过本课程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国内外物流管理发展现状、物流特 征、物流系统、配送以及物流管理、IT物流的关系、物流今后发展趋势 等,并要求学生在掌握物流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具有初步解决企业物流 配送网络优化和物流管理的方案设计。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独立思考,解 决问题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
1. 主要内容:介绍《海牙规则》、《汉堡规则》、《维斯比规则》 的基本情况。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海牙规则》、《汉堡规则》、《维斯比规 则》制定背景、基本内容等。
3.问题与应用(能力要求):了解《海牙规则》、《汉堡规则》、 《维斯比规则》的基本内容。
第七章 海关监管货物保税监管场所和特殊监管区域

(二)保税货物
1.保税加工货物 保税加工货物,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通常称为加工贸易货物,是 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加工或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 物,具体包括加工贸易项下进口且经海关准予保税的的原辅材料、零部 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简称料件)、加工成品以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 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 2.保税物流货物 保税物流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后 原状,或进行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后复运出境的货物。流通性简 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包括分级分类、分拆分拣、分装、计量、组合包装、 打膜、加刷唛码、刷贴标志、改换包装、拼装等具有商业增值的辅助性 作业。
其他海关监管货物基本上都按照规定不办理正常纳税手续,主要有
保税,免税,纳税担保等。
(一)一般进出口货物
2.执行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国家外贸管制制度
按照国家外贸管制制度的规定,在进出口时须提交有关许可证件的,
必须提交,海关凭以验放。一般进出口货物在这方面没有特殊情况。 3.现场监管阶段办结海关手续,放行即结关 货物在放行时,应缴清进出口税费并经审单、查验完毕。“放行” 是一般进出口结关制度的最后环节,放行即意味着办结了各项海关手续。
第七章 海关监管货物、保税监管场 所和特殊监管区域
第一节 海关监管货物 第二节 海关监管场所、保税监管场所和特 殊监管区域 本章小结
第一节
海关监管货物
一、海关监管货物概述 二、海关监管货物的种类
一、海关监管货物概述
根据《海关法》的规定,海关监管货物是指已进境但尚未办结海关 手续的进口货物,已申报但尚未出境的出口货物,过境、转运、通运货 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暂时进出境货物、保税货物和其他尚未办结 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 从概念中可以发现,海关监管货物包括货物的种类很多,但都有一 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尚未办结海关手续”。因此,海关监管货物可以简 单定义为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 一般而言,海关手续主要涉及两方面:纳税和提交相关许可证件。 实践之中,“海关监管货物”主要处于以下两种状态:一是进口货物尚 未办理海关进口手续或出口货物虽已办理海关出口手续但尚未装运出口, 仍存放于海关监管场所的进出口货物;二是进境货物已办理海关进口放 行手续,但仍处于海关监管之下,需要纳入海关后续管理范畴,这一类 海关监管货物主要包括保税进口、暂时进口和特定减免税进口的货物 等 。
报关实务A

报关单位
一、报关单位的概念 报关单位: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 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境内)。实行注 册登记管理制度(首先取得海关行政许 可或海关登记备案),这是报关的前提 条件。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资格。 向海关注册登记是法定要求。
二、报关单位类型; 海关法将报关单位划分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 关企业。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报关权(境内法人.其他组 织或个人)如贸易公司、外向型生产工厂、仓储型企 业 怎样取得经营权: 进出口收发货人向外贸主管 部门备案登记获得进出口经营权。 未取得备案登记但需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 的单位(境外企业、新闻、经贸机构、文化团体等单 位)在进出口货物时,也视其为收发货人(临时注册 登记、获得临时注册登记证明,有效期仅为7天)。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只能为本单位进出口货物报关。
• 行政强制权; –扣留权 –滞报、滞纳金征收权 –提取货样、施加封志权 –提取货物变卖、优先变卖权 –强制扣缴和变价抵缴关税权 –税收保全 –抵缴、变价抵缴罚款权 –连续追缉权 –其他特殊行政强制
• 行政处罚权 • 佩带和使用武器权 • 其他行政处理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获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香烟走私案件, 应移送____依法处理。 A.海关 B.税务部门 C.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烟草专卖部门
本题考点为海关缉私体制。根据我国的缉私体制,除了海关 以外,公安、工商、税务、烟草专卖等部门也有查缉走私的权力, 但这些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统一处理。各 有关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海关依法 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或地方公 安机关依据案件管辖分工和法定程序办理。本题中B、C、D选项 所述的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均应移送海关依法处理,因此,A选 项为正确选项。
《进出口报关实务》名词解释及简答

1、报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手续的全过程。
2、对外贸易经营者: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特定减免税货物: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4、协调制度:为《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简称,实在《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和联合国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的基础上,协调参照国际上主要国家的税则、统计、运输等分类目录而制成的一个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
5、进出口许可证:国家管理货物进出口的凭证,不得买卖、转让、涂改、伪造和变造,国家以签发进出口许可证的形式对列入《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和《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的商品实行行政许可管理。
进出境货物与进出境物品有何区别?进出境运输工具包括哪些?答:进出口货物主要包括一般进口货物、一般出口货物、保税货物、暂时(准)进出口货物、特定或免税货物和其他进出境货物,是需要报关,且需要缴纳该商品的进出口关税。
进出境物品是指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一般只需要报关而不需要缴纳该商品的进出口关税,当然如果超重或是文物、艺术品等的还是需要缴纳一定关税的。
进出境运输工具包括用以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各种船舶、车辆、航空器和驮畜等。
3、简述保税货物的概念、特点及分类。
保税区享有哪些免税优惠?答: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其特点是:1)货物保税必须经海关批准;2)保税货物必须全程(进境起出境止)接受海关监管;3)保税货物必须复运出境。
保税货物主要分为保税加工和保税仓储两大类。
保税区享有以下免税优惠: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其他基建物资,予以免税;2)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部件,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除交通车辆和生活用品外,予以免税;3)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予以免税。
报关名词解释

报关实务常见名词汇总1.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者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
2.报关单位——是指依法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3.报关企业——是指按照规定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
4.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5.报关活动相关人——是指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业务的企业、保税货物的加工企业、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等,他们一般不能办理报关业务,但与报关活动密切相关,承担着相应的海关义务和法律责任。
6.报关员——是指依法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
7.海关——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
8.关境——适用于同一海关法或实行同一关税制度的领域。
9.海关监督管理——是海关全部行政执法活动的统称。
11.关税——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及《进出口税则》,对准许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12.走私——进出境活动的当事人或相关人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或者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物品、进境的境外的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行为称为走私。
13.海关监管——不是海关监督管理的简称。
是指海关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通过一系列管理制度与管理程序,依法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及相关人员的进出境活动所实施的一种行政管理。
由一则案例探讨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报关规范

由一则案例探讨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报关规范作者:吴杨伟李晓丹来源:《对外经贸实务》2012年第08期在国际货物贸易中,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的报关规范较为被广大外贸从业人员所熟知,而对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规范并不熟悉,尤其是暂准进出境货物中的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报关规范问题。
因此,有必要对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报关规范及注意事项进行探讨和说明。
一、案例回顾安徽A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拟向德国B精密仪器制造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订购两台卧式加工中心,用于对发动机缸体进行精加工。
A公司委托合肥C机械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代理进口,三方签订了进口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在该卧式加工中心制成后,安徽A公司将通过C公司向德国B公司提供两批发动机缸体进行试加工,以便确认订购设备的加工精度和性能。
发动机缸体试加工完成后返回国内,由A公司对该批加工发动机缸体进行检验确认,若符合要求,A公司将签发预验收合格证书,德国B公司凭此证书发货。
根据此合同安排,试加工发动机缸体以暂时出口的方式交给德方,在试加工完成后再全部运回国内。
合同还规定:试加工发动机缸体分两批出口到德方,第一批出口日期在2010年3月31日,拟在2010年9月底前返回国内;第二批出口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预计2010年2月底返回国内;在试加工完成后由C公司负责租船订舱,办理清关手续,将试加工发动机缸体运回安徽A公司。
由于德方B公司在第一批发动机缸体的加工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未能如期进行,直到2010年9月才开始进行试加工。
因此,两批试加工发动机缸体将在2011年2月底一起返运安徽A公司。
二、案例解析(一)两批发动机缸体海关监管货物类别根据货物进出境目的的不同,海关监管货物分为五类: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保税加工货物和保税物流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和其他进出境货物;其中,暂准进出境货物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是指为了特定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或暂时出境,并在规定期限内原状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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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一般进出口保税特定减免税暂准进出境
概
念进出境时交纳进出口税费,并办结所有手续,
放行后不再监管。
经海关批准,
暂时不办理纳税手续进境,
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再复运出境。
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
使用于特定(地区、企业、用途)的货物。
为了特定目的暂时进出境,有条件暂时免交进出口
关税并豁免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在特定期限内
按原状复运出进境的货物(除使用中正常损耗外)。
( 属于监管货物 )
解释符合特定条件的货物在进口时免(减)交
关税或增值税,货物在进境后须在特定的
条件下或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至监管期满
解除监管后可进入流通领域的货物。
由于特定目的和用途进出口的,在预定时间内原状
复出进口的货物。
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暂准免交
(部分)进出口税,上述担保直至货物复进出口后
撤消,核销结案。
区别进出境后可进入生产消费领域
不再监管。
不是在国内销售和流通为目的。
是以实际进口为目的。
不是在国内销售和流通为目的。
特征1、进出境时交纳进出口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许可证件
3、海关放行时即为办结手续。
1、必须经海关批准;
2、是属于监管货物;
3、最终应复运出境。
监管1、特定条件下减免税;
2、应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除另有规定外
3、货物进口后有确定的(特定)监管期限
4、货物应在特定范围内使用。
1、有条件暂免交税费;
2、暂免交许可证件(除另有规定外);
3、货物在规定期限内按原状复运进出境;
4、根据货物实际使用情况办结海关手续;
5、特定使用目的进出境货物在完成使用目的后应复
运出进境
1、批准保税
2、暂缓交税
3、监管延伸
4、核销结关
范围适用于所有实际进出口货物
(除特定减免税货物外)
共12项
1、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2、转口货物;
3、供国际航线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
零件等进境货物(船舶和航空器);
4、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5、外商进境暂存货物;
6、一般进出境货物(未办结海关手续);
7、经海关批准的其他进境货物
(未办结海关手续)。
特定减免税货物1、适用ATA单证册报关的;
2、展览品(不使用ATA单证册);
3、集装箱箱体;
4、暂时进出口货物。
特定(地区、企业、用途)进口货物
特定(用途)减免税货物适用我国ATA单证册
1、国内投资项目;
2、利用外资项目;
3、科教用品;
4、残疾人专用品。
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中供陈列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