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拆迁政策

棚户区拆迁政策
棚户区拆迁政策

棚户区拆迁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

棚户区改造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65号规定:企业参

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工矿(含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

危房改造并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所称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棚户

区改造支出:

(一)棚户区位于远离城镇、交通不便,市政公用、教育医疗等社会公共服

务缺乏城镇依托的独立矿区、林区或垦区;

(二)该独立矿区、林区或垦区不具备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条件;

(三)棚户区市政排水、给水、供电、供暖、供气、垃圾处理、绿化、消防

等市政服务或公共配套设施不齐全;

(四)棚户区房屋集中连片户数不低于50户,其中,实际在该棚户区居住且在本地区无其他住房的职工(含离退休职工)户数占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75%;

(五)棚户区房屋按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评定属于危险房屋、严重损坏房屋的套内面积不低于该片棚户区建筑面积的25%;

(六)棚户区改造已纳入地方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

由地方政府牵头按照保障性住房标准组织实施;异地建设的,原棚户区土地由地方政府统一规划使用或者按规定实行土地复垦、生态恢复。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棚户区改造

支出同时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书面说明材料。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X县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背景 X县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我县X年确定的重点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X 县人民政府委托,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X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 X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年限 本项目拟定建设年限为一年,从X年10月10日至X年10月9

日。 (三)项目拆迁范围 本项目拆迁范围为东至太姒路东侧,西至城关小学西墙,北至文化路,南至X东西街。 (四)项目拆迁量 本项目拆迁总户数为491户(套),房屋拆迁总面积137629平方米,拆迁总占地115.8亩;涉及拆迁范围为X。(以上数据为初步摸底调查情况,实际面积、户数待征收工作启动后,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产权证件,以实际勘测的户数、面积为准)。 (五)拆迁补偿方式 本项目拆迁安置方式全部为纯货币化安置。 (六)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进行下列活动,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的用途; 3.对房屋进行装潢、装修、抵押; 4.抢栽各种花木。 (七)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部门接到征收部门的通知,应当停止办理征收区域内所有房产、土地、工商、税务、户籍等涉及增加补偿费用的有关手续。 (八)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对未

咸宁旅游新城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咸宁旅游新城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确保咸宁旅游新城项目拆迁工作顺利推进,维护拆迁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咸安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拆迁计划 1、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咸宁旅游新城 2、拆迁人:咸安区国土土地储备中心 3、拆迁性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 4、拆迁工程量:项目第一期拆迁房屋面积56854平方米,被拆迁户286家;项目第二期被拆迁户还有家未评估。 5、拆迁范围:东起石化疗养院,南到潜山脚下,西至双龙山公园,北沿淦河岸边,包含浮山办事处余佐村、龙潭村、沿河村大部份,第一期拆迁涉及余佐村3、4、5、 6、8、9组和沿河村1组大部份(以规划及土管实测面积为准)。 6、拆迁补偿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异地安家、产权调换集中还建、一户一基集中自建三种方式。 7、拆迁方式:自拆。 8、拆迁期限:第一期半年,从2007年月日至2007年月日。 二、拆迁补偿办法 (一)房产补偿: 房屋及地面构(建)筑物的补偿额以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

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为参考依据。 (二)其他补偿: 1、固定电话每部迁移费凭上月缴费票据按236元/部补助。 2、空调迁移费窗机50元/台,分体机100元/台。 3、电改后每块电表每户260元。 4、有线电视有证户每户200元。。 5、家庭宽带网络安装费凭发票、收据等有效票据按116元/端口标准补助。 6、热水器移装费,太阳能250元/台,其它类每台50元,由拆迁入现场查勘。 7、临时安置过渡费: 根据咸价房服[2003]107号文,按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1.5元/㎡·月,附属房屋(层高2.2米以上)按1.0元/㎡·月标准发放。以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之日为起点,按12个月期限支付过渡费,搬迁结束时一次性付清,集中还建户如12个月还不能交房,从第十三个月起将提高20%标准支付过渡费到交房时止。 8、搬家费: 被拆迁房屋面积在100㎡以内的,搬家费按300元/户支付;被拆迁面积在100—300㎡的搬家费按450元/户支付;面积在300㎡以上的,搬家费按600元/户支付搬家费。搬家费在签订搬迁协议时支付。 三、补偿安置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分为货币补偿异地安家、

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 为加快我区棚户区旧城改造步代,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镇品位,完善城镇功能,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区和各乡镇实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乙方负责与被拆迁人协商拆迁补偿事宜,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由甲方成立棚户区项目建设拆迁指挥部; 2、由甲方会同乙方一同制定被拆迁户的拆迁补偿方案; 3、组织完成拆迁工作; 4、甲方一次性负责发放棚户区范围的旧、危房、棚亭及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等相关费用给乙方; 5、其他甲方应履行的有关义务。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棚户区范围内被拆迁户项目核定交住建局进行审定,并确保无任何异议; 2、乙方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筹措与投入; 3、按时支付拆迁工作经费; 4、乙方负责制定被拆迁户的旧、危房,棚亭和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相关费用的标准;

5、其他应当由乙方履行的相关义务。 经甲、乙双方协商,棚户区范围内的旧、危房、棚亭改造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棚户区改造及拆迁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切实维护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乙方与被拆迁户商定,赫山区住建局审定。赫山办事处龙岭棚户区改造工程居民共计户,全部同意并积极支持棚户改造,对改造工程表示积极合作,并由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次性补助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助费元, 三、其它事宜 1、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协议 甲方: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 为加快我区棚户区旧城改造步代,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镇品

2017年最新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睢县国土局

当前位置:主页 > 重大领域信息公开 > 土地供应和出让 > 棚户区改造计划 > 2017年最新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7-08-16 10:17 来源:未知作者:睢县国土局阅读次数:225 【关闭窗口】 一、本轮棚户区改造范围包括哪些? 答:本轮棚户区改造范围是: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以及城市规划区外独立工矿区范围内,目前尚未改造的简易或砖木结构平房、筒子楼、城中村等区域。其中:筒子楼是指楼梯一般设在两端,中间贯穿一条狭长楼阁如筒子状,房间紧密排列在楼道一侧或两侧,无独立厨房卫生间的老式楼房。 二、本轮棚户区改造如何征询居民意愿?居民不同意怎么办? 答:《意见》印发后,由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制定每个棚户区的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在棚户区进行公示,就棚户区居民是否愿意按照搬迁补偿安置方案改造,分片逐户征求居民意见,由棚户区公房产权单位及承租人、私房产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获得本棚户区90%以上居民同意后进行公示,启动项目搬迁改造程序。棚户区居民同意率达不到规定比例的,3年内不再安排改造。 三、棚户区改造执行什么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答:城中村改造按照本市现行集体土地征收安置政策执行。 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除通过组织集资方式实施外,按照本市现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安置政策执行,目前执行《铜陵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补偿补助及奖励暂行标准》(铜政办〔2012〕158号)。本解读以下所涉及的搬迁补偿安置政策均针对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房屋。 四、本轮棚户区改造对居民提供哪些支持政策? 答:一是提供多种安置方式。在原来货币化补偿、产权调换2种安置方式基础上,提供“房票”安置的新方式,给群众更多选择权。具体安置方式根据项目情况在搬迁方案中明确。“房票”安置方式目前仅在梅塘社区亚星焦化防护距离内搬迁项目中试行。二是实行保底安置。对按政策安置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可按每平方米1800元价格增购到50平方米。三是畅通棚户区改造安置与保障房供应政策渠道。为满足群众对户型房源的需求,明确保障房优先用于棚改居民安置,并且不受收入、财产限制。还可以选择保障房和安置房两种结算方式,棚户区居民选择保障房安置的,可以按同期同地段同类别商品房价格(市场价)结算,执行棚户区改造安置政策;也可以按规定的保障房价格,即市场价格的80%结算,执行保障房政策。四是放宽合法承租人认定条件。对已将唯一政策性住房转让给子女等直系亲属后,一直在棚户区公房居住,且都没有其他住房的,仍作为合法承租人予以安置。五是实行“共有产权”模式。棚户区居民可按不低于安置房价格80%的比例,与政府实行产权共有;对选择保障房安置,可以按照个人出资不低于“房票”额、且不低于售价60%的比例,与政府实行产权共有。 五、什么是货币化补偿?如何计算? 答:货币化补偿是指对棚户区原房屋按照货币方式进行补偿。货币化补偿包括原房屋补偿、房屋装潢和附属物补偿。 目前按照158号文,计算公式如下: 货币化补偿=棚户区原房屋市场评估价格*(1.25+8/原房屋面积)+房屋装潢和附属物补偿。 原房屋市场评估价格以房屋搬迁公告之日为时点,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配合... 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推进旧村改造,改善村民居住环境,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中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xx]125 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的会议纪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本着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王庄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建设、拆迁、补偿、安置。 二、拆迁补偿安置原则 1、对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产权置换为主,货币补偿为辅,采用“先搬迁先选房、高低搭配”的原则。 2、按合法有效宅基地(由村两委确认)和拥有合法有效宅基地的合法有效人口(村两委及村民大会表决确认)予以补偿安置。 三、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及办法 1 、结合村实际,凡是在村内有合法有效宅基地的村民可享受安置政策。每处宅基面积为500 (15m*15m平方米,每户按2层计算,既置换650平方米安置房。宅基建筑面积不足450川部分,每平方个人补900元,补齐到578 〃,可置换210新房。被拆迁人同意以货币形式补偿,不参与置换安置房的户,宅基地原有一层、二层的部分,按1500元/川的标准给予货币补偿。 2、合法宅基地超过225川的,置换标准以宅基地超出

面积计算,超出半分(50川)以内的置换1倍安置房;超出半分以上的户,可置超出面积的0.5 倍安置房。分二种情况,一是没有建筑的空院部分,按照房屋置换所得面积,每平方个人出300 元,补齐面积;二是超出部分有建筑的户,按照现有建筑面积置换。 3、原有的三层建筑,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砖木结构按300 元/川,砖混结构按44/川,框架结构按22元/ 〃,彩板房按21元/ 川,石棉瓦房按60元/川给予货币补偿。 4、按照村委会认定的合法村民人均15川的标准,置换商品房(写字楼、公寓酒店),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和分配。 5、凡是私自买卖房屋的一律不享受村民安置待遇,只能给予适当 的货币补偿,具体货币补偿标准为:砖木结构按200元/ 〃,砖混结构按650元/川,框架结构按98元/ 〃,彩板房按120元/ 〃,石棉瓦房按60元/川给予货币补偿。 6、宅基地范围内置换过安置房的面积,附着物补偿不再赔偿,以外的按照最新补偿文件标准执行。 7、祖籍是本村的并有合法宅基地,但户口不在村的享受宅基地安 置政策。 8、占用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属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9、人口与宅基地相结合的补偿原则,比如两个孩子,符合分户条件,只有一处宅基地的户,在原有宅基置换的基础之上,同意在安置区按建筑成本的半价购买一套安置房。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xx 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2.8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深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示范文本)

签订说明 一、本协议(以下均指代“深圳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搬迁安置补偿协议”)适用于棚户区老旧住宅区住宅房屋搬迁时使用。签署之前,被搬迁人应当仔细阅读协议条款,全面了解协议内容;被搬迁人须仔细确认其中的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内容,签约时视为被搬迁人已经充分理解本协议条款的内容。 二、被搬迁人签署本协议时,需要提交以下签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房屋权属情况证明资料: (一)签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1、被搬迁人及其共有人身份证,或者单位营业执照;房屋存在共有人的,全部共有人应在协议上签字,否则拟签约的被搬迁人应取得其他全部共有人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房地产证上仅显示已婚一方名字的,应分情形处理:(1)被搬迁人配偶属于房屋共有人的,应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配偶应在协议上签字或者拟签约的被搬迁人取得配偶的公证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搬迁人配偶不属于房屋共有人,配偶需提交书面声明。 2、被搬迁人委托代理人签约的,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件。 (二)房屋权属情况证明资料 1、《房地产买卖合同》; 2、《房地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3、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单》; 4、非商品性质物业因转让、继承、离婚、移民、法院拍卖等情况导致登记权利人与实际权利人不一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无产权证书的,需提交证明房屋取得原因的文件、房款支付文件,及其他能证明权属的资料; 6、其它证明材料(若有)。 三、对协议文本中涉及选择的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协议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涉及选择的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未选择,或当事人未约定时,应在相关部位打×,以示删除;对于未涉及的条款,应直接划去。

火车北站扩能改造地方配套工程拆迁项目拆迁安置方案

火车北站扩能改造地方配套工程拆迁项目拆迁安置方案

火车北站扩能改造地方配套工程拆迁项目拆迁安置方案 一、拆迁安置对象及范围 (一)拆迁对象:火车北站扩能改造地方配套工程拆迁项目拆迁范围内被拆迁私有房屋所有人或被拆迁公房的合法使用人。 (二)拆迁范围:拆迁项目南起火车北站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站房北侧规划红线,北至站北路既有道路中线,西起火车北站地方配套工程项目(北广场区域)西侧规划道路中线(含站北东街43号院全部和五块石汽车站),东至火车北站地方配套工程项目(北广场区域)东侧规划道路中线(含都市花城综合楼)。

二、安置方式 非住宅房屋采取货币终结安置方式,住宅房屋采取货币终结或产权调换安置方式。 产权调换安置房为“蓉华上林”现房安置房,安置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东昌路55号。货币终结补偿安置是指由拆迁业主实施货币化安置,被拆迁私有房屋所有人或被拆迁公房的合法使用人自行解决安置房屋。 三、政策执行标准 本次拆迁安置政策严格按照11月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成办发【】75号文及成都市相关拆迁配套政策执行。

四、房屋评估价格 首先由项目实施业主在《成都日报》发布邀请公告,邀请进入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备选库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到成都市房屋拆迁处管理处报名,参加拆迁动员会现场抽签活动。在房屋拆迁管理处主持的拆迁动员大会上,由一名被拆迁人代表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以抽签方式从成都市拆迁评估机构备选库中确定房屋拆迁估价机构。房屋拆迁估价机构按现行《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实施办法》,对现有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并公布评估价。 五、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调换,根据市场评估价结算套内建筑面积差价款。被拆迁住宅房屋和安置房屋在各自评估价格的基础上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进行结算价差,一次性支付房屋差价款的,优惠30%(本方案中的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建筑面积扣除公摊面积后的面积)。实行货币补偿安置的,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 六、政策性补偿标准 1.宽带迁装:320元/户;

在全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区征迁工作动员大会,是金乔区正式挂牌成立后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既是一个表彰会,也是一个动员会,更是全面启动东部生态新城等今年各项重点工程、奋力加快林乔特色新城区建设的战前誓师大会。刚才能武同志宣读了关于表彰2018年度重点工程征迁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会议进行了颁奖,在这里我谨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所有参与征迁工作的同志们致以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国土局、公安分局、人社局、镇区办事处和柳林社区的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代表所有参与征迁的同志们表明了主动参与、坚决落实、勇于担当的信心和决心,希望你们一诺千金,立说立行。全区上下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立即行动,合力推进,立即掀起今年征地征迁工作的新高潮,迅速完成首批未名路征迁任务,全力争取全年开局主动。 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科学研判征迁形势,切实统一思想认识 去年以来,围绕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征迁的总体要求,全区上下协调联动,团结奋战,硕果累累,较好地完成了花园东路、

香樟大道、G311一期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全年完成土地收储3500余亩,拆迁房屋21.6万平方米,营造了大干快上、奋力争先的浓厚发展氛围,树立了全新的征迁工作导向。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去年征迁工作虽然完成了很大的工作量,但还不够理想,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征迁进展不平衡。花园西路征迁虽然大头落地,但仍留有“尾巴”;朱畈拆迁前后跨度大半年时间,至今没有彻底清场,等等。对于这些进度慢、跨度长的项目,下一步必须集中力量攻坚突破。二是安置工作不到位。安置房建设严重滞后,回迁安置较慢,给后面的征迁工作也带来较大阻力,过渡安置费更让政府不堪重负。三是攻坚克难不过岭。少数干部不善学习钻研,政策把握不到位,群众工作不过硬,原则性不强,随意性较大;少数单位、少数干部存在厌烦心理和畏难情绪,冲劲不足,创新不够,不敢啃硬骨头。对此,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务必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化认识,端正态度,增强责任感、紧迫感,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扭转。 第一,做好征迁工作是打造特色新城的需要。虽然国务院批准了设立市辖金乔区,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在各个方面都完全达到了市辖区的标准和要求,特别是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水平、城市功能配套等方面与林乔主城区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提出打造林乔特色新城区,新在哪里?特色体现在什么地方?如果没有高品位、大手笔的规划建设,没有大力度、高效率的征地拆迁,就会沦为一句空话和口号。城市框架的拓展、功能的完善,首要条件就是征迁工作的顺利推进。没有大征迁就没有新城市。拆迁改造是完善城市功能、拓展城市空间、提高城市品位的

新--2020年最新浦口区拆迁补偿标准.doc

2020年最新浦口区拆迁补偿标准 大家对于浦口区的拆迁补偿标准知道多少呢?一个不小心可能会得不到自己应该得到的补偿!下面我收集了关于浦口区的拆迁补偿最新标准,供大家参考! 20xx年最新浦口区拆迁补偿标准 一、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标准 住宅房屋实行货币拆迁的,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原房补偿款、区位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具体标准见附表一。 住宅房屋实行统拆统建的,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建房补助款组成,原房补偿款和建房补助款具体标准见附表二。 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标准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区位补偿款、原房补偿款具体标准见附表三。 三、搬家费、住宅房屋拆迁提前搬家奖励费补偿标准 搬家奖励按被拆迁的合法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自拆迁期限首日起,按时限划分为二个奖励期限。 在第一个奖励期限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一级片区按每平方米450元标准计算搬家奖励费,不足50000元的补足至50000元;二级片区按每平方米180元标准计算搬家奖励费,不足20xx0元的补足至20xx0元。

在第二个奖励期限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一级片区按每平方米250元标准计算搬家奖励费;二级片区按每平方米90元标准计算搬家奖励费。 在确定的奖励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并搬家的,不予支付提前搬家奖励费。具体见附表四 四、房屋装修单项补偿费,围墙、地坪、道路补偿费以及拆迁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炉灶等拆移补偿费标准 1.房屋装修单项补偿费标准调整见附表五; 2.围墙、地坪、道路补偿费标准调整见附表六; 3.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等拆移补偿费标准见附表七; 4.炉灶补偿费标准见附表八; 5.以上没有涵盖到的特殊类别补偿,由拆迁实施单位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确定。 五、适用范围 1.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领取《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批准通知书》的项目执行本标准。在此之前已领取《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批准通知书》并已实施拆迁的项目,仍按原政策标准执行; 2.浦口区行政区范围内的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通知标准; 3.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浦价发〔20xx〕32号、浦国土资〔20xx〕18号)、《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拆迁中房屋装修单项补偿价格标准》(浦价发〔20xx〕114号、宁国土资

房地产项目拆迁安置方案

房地产项目拆迁安置方案 一、总体规划 (一)工作目标 ××项目已经由××市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立项,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做好所涉及区域内的拆迁安置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拆迁范围 ××路与××路交叉地带。 (三)主要工作及部署 1.项目开发部负责拆迁安置工作的组织管理及协调、监督。 2.项目经理部拆迁安置办公室具体负责拆迁安置工作。 (四)拆迁安置的工作要求 1.对具有合法产权手续的房屋,采取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 2.对具有合法产权手续的房屋附属物,根据其结构和使用年限等情况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3.拆迁区域内的违法、违章建筑和超过审批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相应附属物一律不予补偿。 4.住宅房、非住宅房(营业房、库房、生产用房、办公用房)性质的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所载明的为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的,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个人建房用地申报表》、《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法定手续为依据综合认定。 二、拆迁工作的实施 按照××项目的总体施工进度,拆迁工作可以划分成如下四个阶段。 1. 准备阶段 该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成立拆迁安置组织机构和工作部门,确认拆迁范围,召开拆迁工作协调会。时间要求:××月××日前。 2. 调查勘丈阶段 该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完成对拟拆迁建筑物、构筑物的勘查登记,以及土地勘界等工作。建筑物、构筑物的勘查登记要登记造册。时间要求:从××月××日~××月××日。 3. 实施拆迁阶段 该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按照《占地拆迁工作方案》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赔付被拆迁人补偿费,拆除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并落实建设工程用地。时间要求:××月××日~××月××日。 4. 实施土方工程阶段 该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按照××工程设计标准实施土方工程。××月××日起,开始分阶段组织土方填垫工程,各镇街可在没有拆迁的地段先行组织土方填垫,其他拆迁地段的土方工程可随拆迁工程的完成跟进实施。

什么是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是什么

导读:截至9月底,我市已完成征收拆迁65041户,拆迁面积1657万平方米,拆迁的力度、规模和速度再创历史新高。各区的房屋征收都有突破性的进展……类似的报道,说的并不是普通的拆迁,而是在全国各地大力蓬勃开展的“棚户区改造”拆迁。狂飙激浪般“棚改”的背后,许多被征收人也会心存困惑:自己的房屋并非“棚子+门窗”的糟糕情形,怎么也就被纳入到棚改的范围中了呢?无疑,“被棚改”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 那么被征收人的房屋究竟是不是“棚户”呢?如果不是而遭遇“被棚改”,其补偿标准、数额自然会较一般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较大差距,被征收人是受益还是受害就犹未可知了。 “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也即城市中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也就是说,棚户区本身并非一个严格定义的法律概念,而是一个根据实际情况归纳、总结出来的事实概念。这也就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被滥用埋下了伏笔。 关于棚户区改造这件事,我们可以找到3份文件作为政策依据,分别是2009、2013和2014年发布的。本文重点介绍最早的那个,事实上后发的主要是为了推进工作、加大力度,内容变化并不明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棚户区居民中低收入家庭比例高,特别是下岗失业、退休职工比较集中,群众要求改造的呼声强烈……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很不协调…… 据此,有人给“棚户区”做了这样的一个描述:一是以木板、土坯、240mm厚砖墙为承重结构,以油毡或石棉瓦为屋面材料的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二是低洼易涝、基础设施配套不齐的小平房;三是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评定为严重损坏房、危险房的房屋;棚户房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就是棚户区。 至此,究竟什么样的房屋可以算作“棚户”,什么样的不算,大家都可以有一个虽不准确,但八九不离十的差不多的评判依据了。然而在实践中,却有很多上世纪80年代甚至更晚几年建立起来的楼房被划入了“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这就实在有些令人啼笑皆非了。不是“棚户”却“被棚户”,目的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这么一划入,能省不少补偿成本啊。 那么,面临如此窘境的被征收人该怎么办呢?偏低的补偿数额还有提升的希望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青年律师陈丽芳提出以下几点供大家参考: 其一,一定要明确一点,棚户区改造拆迁的进行必须严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严格走程序,保障被征收人的各项权利。因此,棚改绝不是什么如腾退一般的法外之地,而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征收项目中的一类。

棚户区改造补贴标准

棚户区改造补贴标准 一、2019年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 这个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你应当查阅当地的通知,或咨询当地的住建局等主管部门。 补偿标准计算方法如下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 注意: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二、棚户区改造有哪几种补偿方式 棚户区改造补偿分为两类,一类是现金补偿,一类是房屋置换。 1.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 (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 (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 (3)其他的搬迁奖励。 3.关于面积认定。 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这个一定有一个明确规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这样一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这种情况,面积怎么算,那就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了。 三、最新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相关政策是什么

(一)货币补偿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二)房屋产权调换 1、产权调换房屋 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 2、补偿补助总款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 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 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 (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 (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 (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 4、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 (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和10建筑平方米部分,在签约期限内按照优惠价格45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在签约期限届满后,按照70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 (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本项目基准价格购买; (3)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购买。 5、选房顺序 本着“先签约先选房”的原则,被征收人可自愿选择安置房A区、B区产权调换房屋。

东莞市“三旧”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正式版)

虎门镇“三旧”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为加快落实我镇“滨海国际商城”战略,积极实施和稳步推进“三旧”(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改造,合理兼顾全社会与各拆迁当事人的总体利益,保障改造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东莞市“三旧”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拆迁补偿安置的实施 一、经批准的本镇辖区范围内“三旧”改造项目,其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 二、镇人民政府“三旧”办和房屋拆迁管理机构负责本镇辖区范围内“三旧”改造项目中拆迁补偿安置的指导、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应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依法、有序、稳妥进行。 镇规划、建设、国土、房管、综合执法、宣传、财政、工商、经贸、税务、维稳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共同促进“三旧”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的落实。 资产管理、电信、供电、广播电视、自来水、燃气等单位应根据设施权属和项目实际等,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拆迁工作。

三、根据“三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确定拆迁人。 (一)政府主导或由政府负责拆迁的项目,拆迁人为镇人民政府“三旧”办和房屋拆迁工作机构。 (二)社会资金参与改造并通过招标、竞投等方式由企业取得拆迁资格的项目,拆迁人为中标企业。 (三)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的项目,拆迁人为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与他人合作开发建设的项目,拆迁人依双方约定可确定为其中一方或双方。 (四)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的项目,拆迁人为原土地使用权人。 四、社区居委会应根据属地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和协调实施本辖区内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政府主导或社会资金参与改造的拆迁人应履行与社区居委会按本办法协商确定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事项和落实补偿安置资金等责任,社区居委会应履行组织实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责任。经拆迁人与社区居委会协商,可由社区居委会对拆迁补偿安置实行包干负责。 五、具体改造项目实施拆迁前,应根据本办法和有关规定编制项目的具体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应广泛听取和尊重拆迁当事人的意见。 政府主导或由政府负责拆迁的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由镇人民政府“三旧”办和房屋拆迁工作机构编制。 社会资金参与改造并通过招标、竞投等方式由企业取得拆迁资格的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在招标、竞投前由社区居委

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合同协议范本模板通用版

编号: _____________ 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协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年 ____ 月_____ 日

完善城镇功能,根据国家有关 由乙方负责与被拆迁人协商拆 甲方: 乙方: 为加快我区棚户区旧城改造步代,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镇品位, 政策,结合我区和各乡镇实际在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迁补偿事宜,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责任 1、 由甲方成立棚户区项目建设拆迁指挥部; 2、 由甲方会同乙方一同制定被拆迁户的拆迁补偿方案; 3、 组织完成拆迁工作; 4、 甲方一次性负责发放棚户区范围的旧、危房、棚亭及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等相关费 用给乙方; 5、 其他甲方应履行的有关义务。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棚户区范围内被拆迁户项目核定交住建局进行审定,并确保无任何异议; 2、 乙方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筹措与投入; 3、 按时支付拆迁工作经费; 4、 乙方负责制定被拆迁户的旧、危房,棚亭和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相关费用的标准; 5、 其他应当由乙方履行的相关义务。 经甲、乙双方协商,棚户区范围内的旧、危房、棚亭改造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 宜,棚户区改造及拆迁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执行,切实维护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乙方与被拆迁户商定,赫山区住建局审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棚户区改造工程 居民共计 __________ 户,全部同意并积极支持棚户改造, 对改造工程表示积极合作, 并由赫山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次性补助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助费 ___________________ 元,

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及统建安置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及统建安置实施方案 第一条X县X镇X片区地处X县城门户区,区位优势明显,其大数据产业园及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县委县政府实施新时代城镇化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该项目的实施对于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改善片区人居环境,提升X县城整体形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X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实施办法》、《X县城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律政策,结合X片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X片区大数据产业园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配套建设、自求平衡,分期实施,安置优先”的指导方针。本方案征收人为X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部门为X 县国土资源局,房屋征收部门为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为X片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被征迁人为规划范围需要征收的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地面附着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 第四条本方案适用于X县X镇X片区规划范围需要征收的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地面附着物。征收范围以X县规划委员

会批复通过的《X县X片区大数据产业园及棚户区改造项目控制性规划》所确定的红线范围。 第五条征收集体土地。X片区规划范围内被征收人的承包地、宅基地、自留地、饲料地、菜园地、集体预留地及公共用地等所有集体土地均由村、组集体统一一次性收回,注销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交由征收部门依法征收,被征收土地上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统一实施拆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照《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政办发〔X〕5X号)文件执行。规划范围以外的X村1-3组山坡地统一征收并予以补偿,不计算安置面积。 第六条征收国有土地。征收属于政府划拨的国有土地,按照现行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给予补偿;征收属于出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X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按市场评估价予以货币补偿。 第七条X片区各类管线一律实行地埋敷设,禁止空中架设。征迁中涉及电力(含铁塔)、通信、电视、电缆(含军用光缆、电缆)、供水等管线迁改事宜,由征收实施单位与产权单位协商解决,原则上管线迁移由征收实施单位给予产权单位适当拆迁补偿自行

拆迁安置方案

金戈路一期(开发大道—松花江路段)道路工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讨论稿) 经市委市政府、市规划局批准,贵阳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修建金戈路一期(开发大道—松花江路段)道路工程,该项目建设涉及小河区王武村村民需拆迁,根据国务院第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贵阳市人民政府筑府办发[2004]第109号文及小河区内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地区具体实际情况,拟定如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 第一条、被拆迁房屋的权属登记及合法面积、用途的确定 1、拆迁无房屋所有权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当事人应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依法到小河区国土分局、小河区规划局、小河区建设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申请登记审核确权,经审核可确权的房屋按本方案第三条办理;经审核不能确权的,按本方案第二条办理。 2、拆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其用途、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为准进行拆迁安置补偿,如不相符,被拆迁人应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依法到小河区国土分局、小河区规划局、小河区建设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申请重新审查、确认。 第二条、无证建筑、临时建筑的处理 1、对于无合法手续和经登记审核后不能确权的房屋,原则上是按《贵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处理。被拆迁人积极支持国家建设,主动配合拆迁安置工作,并按照拆迁人要求的时

间签订拆迁合同、按时搬迁的,视其房屋结构情况给于180元/m2~280元/m2的房屋拆除补偿。 房屋拆除补偿标准见附表一、附表二。 附表一新建房拆除奖励计算表元/m2 附表二加层修建房屋拆除奖励计算表元/m2 2、经区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尚在批准使用期限内的,以建筑造价依据,扣除折旧后给予补偿;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一律不予补偿。 第三条、房屋拆迁安置方式 此次拆迁工作本着“以人为本、让利于民”的原则进行。经初步摸底调查,征询被拆迁人的意见,参照本区内其他项目的补偿方案,结合实际情况,提供以下补偿安置方式供拆迁人选择: 1、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员产权房为砖混结构的“拆一还一”不补房屋新旧差价;

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与标准

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与标准 棚户区改造能够有效的处理低收入住宅的艰难。通过棚改的方式,不仅能够改进老百姓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还能够进一步的完善城市功用,改善有些落后的城区相貌。经过改造,统筹考虑了效劳配套和根底条件的改进,特别是改造项目的施行采纳招商引资的方法,既节省了县财政资金的投入,又能够加速城市根底设施建造步伐。而且棚户区改造能够优化装备土地资源,推进土地的合理使用。 但是,近年来,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棚户区改造,虽然不少百姓搬进了新家,改善了住宿环境及生活水平。可是依然有一部分人,因棚改,导致原本就过得比较艰辛生活更不如从前。 罗先生是齐齐哈尔人,在棚户区改造当中,罗先生的家也被纳入了棚改的范围之类,然而,在征收的过程中,就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同时补偿方案也很不合理,对此,罗先生深深怀疑此次的征收过程中一定存在问题,慌乱之下,罗先生便向有关部门询问,但并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因此,罗先生没有签补偿协议,为了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罗先生决定走法律程序,委托了凯诺所的贾启华主任。 贾启华主任为了能够尽快解决罗先生面临的问题,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以及现场调查走访获取了大量的材料,通过分析,贾启华主任认为,此次的棚改项目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都存在着很多的纰漏。于是,多次走访相关部门,希望就罗先生的补偿事宜同相关部门协商,可初期的效果并不理想。为此,贾启华主任向齐齐哈尔市政府邮寄了《律师函》,在《律师函》中阐述了此次征收过程中的相关问题:首先,在征收行为实施之前,征收部门并没有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听证,而且,按照《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对于非住宅房屋的补偿安置标准并不合法,甚至远远低于住宅房屋的补偿安置标准,这是严重有悖于市场规律的,将其作为罗先生房屋补偿安置的依据着实不当。此外,评估公司对罗先生所做的评估报告,既没有对罗先生房屋进行实地勘察,也没有采用合理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也未能及时公示。这样不严谨的征收行为所产生的补偿方案着实令罗先生不敢恭维。 最终,有关部门人员联系到了罗先生,于是,在贾启华主任的陪同下,就罗先生补偿事宜通过协调得以解决。 在征地拆迁当中,不管是农村房屋拆迁还是棚户区改造,都应该得以重视,被征收人千万别拿自己以后的生活开玩笑。如果在征地拆迁当中发现疑点,补偿不合理就要及时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那么,在征地拆迁中,关于农村房屋拆迁,应不能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本着这个原则,房屋拆迁的补偿包括三种方式: 迁建安置 1、有条件的,首先选择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很多农民朋友并不习惯住楼房,多年来的生活方式也不能马上转变,所以当地有条件的,可以选择迁建安置。当然,如果因为征收土地没有多余的土地进行分配和建房,是没办法选择此种方式的。 纯货币补偿 2、农村房屋如果选择纯货币补偿的话,是宅基地的地价加上房屋的重建成本价,关于宅基地的地价,可以参考当地政府制定的区位补偿价。 房屋置换 3、农村房屋拆迁应当有房屋置换的选择,让被拆迁的农民自行选择是要货币补偿还是要房屋安置,如果选择房屋安置的话,应当是按照合法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安置房屋面积1:1的最低比例进行安置,这是最低的标准,各地的实践不同,有的是按照1:1.2,有的按照1:1.5,甚至更高,但如果低于1:1的标准,则是不合理的。 棚改补偿标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