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和报告制度

十.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和报告制度依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9)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建立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临床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观察和记录。
)制定本制度。
1、输血不良反应,俗称输血反应,是指在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受血者发生了原来疾病不能解释的、新的症状和体征。
在输血过程中和输血24小时内发生的为即发反应,在输血后几天甚至几个月发生者为迟发反应。
2、血库工作人员需在交叉配血后将受血者和献血者的血标本用试管盖盖紧,在2-8℃至少保存7天。
以便在患者发生输血不良反应后,可对保存的受血者和献血者的血标本进行复核,排除交叉配血不合等方面原因。
3、输血治疗时,临床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用属说明输血目的及可能会产生输血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的疾病,征得家属或病人同意并签订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必须与病历同时存档。
4、输血过程中,临床医师必须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反应,严重者要立即停止输血,迅速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及处理经过均应在病历中作详细记录,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反馈单》,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要及时向血库及医务科报告,医务科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点评分析。
5、输血结束后若有输血不良反应,护士应作记录反映情况,并将原袋余血妥善保管,直至查明原因。
护士还应将输血有关化验单存入病历中永久保存。
6、如发现输血不良反应经确认后上报至医务科,医务科应及时与采供血机构的业务科室联系,必要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便查找献血者的检查资料并追踪献血者。
及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反馈单》。
7、经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如未发现采供血机构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则由医务科或卫生行政部门向病人家属作必要的解释。
属责任事故则按《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附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流程与应急预案简要图输不良反应如发热,过敏,溶血等↓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管,改换生理盐水↓报告医生↓遵医嘱给药,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记录↓上报血库,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反馈单,(重大输不良反应及时汇报生在护士长,由科室汇报医务科/总值班)↓怀疑严重输血不良反应(溶血反应)时,抽取患者血样送往血库,保留血袋及输血器,必要时医务科/总值班、血库、临床医生及患方四方对血袋及输血器封存、检验。
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用血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可能影响患者治疗效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甚至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事件。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明确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和反馈等程序。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积极报告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对报告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护和奖励。
第二章报告和调查第五条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发生后,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开展调查,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和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第七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部门应当在事件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报告给医疗机构负责人,并通报相关科室。
第三章处理和反馈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用血不良事件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根据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处理结果进行反馈,对涉及患者的处理结果应当告知患者。
第四章保护和奖励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保护报告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对报告人进行打击报复。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报告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有功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奖励办法由医疗机构制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
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是为了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而制定的。
本制度明确了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和反馈等程序,并要求医疗机构应当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积极报告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对报告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护和奖励。
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提高临床用血安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用血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导致患者损害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事件。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加强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估和预警,提高临床用血安全水平。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的职责分工,确保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能力。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用血不良事件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临床用血不良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能力。
第二章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报告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明确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报告的程序、时间和要求。
第八条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和涉及的人员;(二)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发生原因、经过和结果;(三)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四)已经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信息。
第九条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临床用血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条临床用血管理部门应当对报告的临床用血不良事件进行初步调查,确认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临床用血不良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应当在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三章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处理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处理机制,明确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处理的程序、时间和要求。
第十三条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处理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立即停止使用可能导致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血液制品;(二)对已经使用的血液制品进行跟踪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三)对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发生原因;(四)对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进行评估,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者消除不良影响;(五)对临床用血不良事件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输血反应处理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输血反应处理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输血反应处理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确保输血过程安全、可靠,及时处理输血反应和报告不良事件,保障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安全。
2. 术语定义•输血反应:指患者在输血过程中显现的不良反应,包含过敏反应、输血相关感染、溶血反应等。
•不良事件:指与输血相关的任何不良事件,包含输血反应、输血错误、交叉感染等。
3. 输血反应处理程序3.1 输血前的准备工作—医务人员应核对患者的血型、配血情况,确保正确无误。
—严格依照输血操作规程进行准备工作,包含验血袋、开启输血管道等。
—定期对输血仪器设备进行质量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2 输血过程中的监测—输血期间医务人员应进行常规察看,紧密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动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如发现患者显现任何不良反应,应立刻停止输血,记录相关信息。
—同时,医务人员应依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3 输血反应的处理—停止输血后,医务人员应立刻采取适当紧急处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予以抗过敏药物、矫正失血、输注相应的处理液体等。
—在处理过程中,医务人员应紧密察看患者的病情变动,并实施必需的报告和记录。
3.4 输血反应的报告和记录—医务人员应立刻向医院输血管理部门报告输血反应发生的情况,并供应详尽的相关信息。
—医院输血管理部门应及时记录、归类和分析输血反应的情况,并供应必需的反馈给相关医务人员和临床科室。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输血反应报告和记录系统,保障数据及时、准确地记录和传递。
4.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4.1 不良事件的定义和范围—不良事件包含输血反应、输血错误、交叉感染等与输血过程相关的任何不良事件。
—医务人员在发现不良事件后,应及时向医院输血管理部门报告,并供应详尽的相关信息。
4.2 不良事件报告的要求—不良事件报告应包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方、人员、涉及的血液制品、事件经过等认真信息。
—报告中应尽量供应相关证据和医疗记录,以便后续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及处置报告管理制度

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及处置报告管理制度输血不良反应是指在输血过程中患者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输血相关肺损伤、输血相关感染等。
为了及时发现不良反应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保障患者的安全,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及处置报告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与目的为了标准化输血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工作,提高对输血不良反应的认识和管理水平,确保输血过程中患者的安全,医院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的流程,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工作职责,保证相关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处理,最终达到减少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提高患者满意度的目的。
二、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进行输血操作的全部科室和人员,包括输血科、血库、临床各科室等。
三、监测与报告的程序1. 监测的内容与方法(1)监测内容包括输血不良反应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频率、严重程度等。
(2)监测方法主要包括观察记录、临床评估、实验室检查等。
2. 监测的责任人和职责(1)输血科负责监测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2)输血科与临床科室共同负责对患者进行输血前的评估,包括过敏史、特殊病史等相关信息的搜集。
3. 不良反应的报告与处理(1)输血科在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后,要及时向血库进行报告,并提供详细的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和处理措施。
(2)血库收到报告后,要及时向临床科室和相关医务人员进行通报,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建议。
(3)临床科室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中。
(4)输血科要对输血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总结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监测与报告结果的分析与应用1. 分析与整理监测结果(1)输血科要定期对监测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包括不良反应的类型、发生频率、严重程度等。
(2)根据整理和分析的结果,及时调整输血操作流程和标准,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2. 应用监测结果(1)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制定相应的预防策略,减少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医疗活动过程中,因医疗质量等问题而导致患者伤害或造成医患经济损失的事件。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医疗不良事件,有效避免医疗缺陷,降低医源性损伤,便于相关部门对医疗纠纷等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及处理情况有个宏观的认识,分析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发生的原因及处理的合理性,及时制定有效控制措施,针对性的持续改进,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则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监测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征。
1、行业性: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后勤等。
2、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高信息报告人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3、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事件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医务科等专人专职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4、非处罚性: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涉及人员和部门的处罚依据,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惩。
5、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相关部门可公示,通过申请向自愿参加的科室开放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分享,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经认定和鉴定,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二、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医疗不良事件包含信息传递错误事件、治疗错误事件、方法和技术错误事件、药品不良事件、输血事件、设备器械使用不当、导管操作事件、严重院内感染、物品运送事件、诊疗记录事件、放射安全事件、营养与饮食事件、知情同意事件、医疗技术检查事件、医护安全事件、不作为事件及非预期事件等。
可分为:潜在不良事件、无伤害、轻度伤案、中度伤案、重度伤案、极重度伤案。
三、报告程序及处理: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小时内报告医院相关部门,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报告职能科室,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输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5篇)

输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输血反应是指在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受血者发生的不良反应。
在输血当时和输血____小时内发生的为即发反应;在输血后几天甚至几月发生的为迟发反应。
一般包括:4.输血后移植物抗宿主病一、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按如下要求处理: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受血者,并积极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二、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
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____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三、临床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发生输血相关疾病时,相关科室医师应详细记录输血不良反应反馈卡后送血库,并及时调查处理。
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并向负责供血的血站反馈。
四、医院输血委员会应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定期分析,制定对策,不断提高临床用血安全水平。
输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二)三查:1、检查血制品的质量2、有效期3、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1、对床号2、对姓名3、对住院号4、对血袋号5、对血型6、对交叉结果7、对血液的剂量8、对血液种类泉州鲤城东方妇科医院输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三)三查:1、检查血制品的质量2、有效期3、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1、对床号2、对姓名3、对住院号4、对血袋号5、对血型6、对交叉结果7、对血液的剂量8、对血液种类山川镇中心卫生院输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四)三查:1、检查血制品的质量2、有效期3、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1、对床号2、对姓名3、对住院号4、对血袋号5、对血型6、对交叉结果7、对血液的剂量8、对血液种类伊川县平等乡卫生院输血前“三查八对”三查。
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一、背景和目的用血不良事件是指在输血过程中或者输血后发生的任何意外事件,这些事件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影响医疗质量和安全。
为了提高输血安全,保障患者权益,加强用血不良事件的监测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用血不良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和分析用血不良事件的原因和规律,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用血不良事件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输血科(室)等相关单位和人员。
三、原则和基本要求1. 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应遵循及时、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
2. 各级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明确监测报告的流程、责任人和相关要求。
3. 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应包括事件的基本信息、发生经过、处理结果等内容,并按要求进行分类和统计。
4. 各级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应定期对用血不良事件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并上报相关部门。
四、用血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置1. 用血不良事件发生后,医疗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事件进行核实和处置,并及时报告上级医疗机构或者采供血机构。
2. 上级医疗机构或者采供血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 用血不良事件的报告应采用书面或者电子文档形式,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医疗机构名称、患者基本信息、用血情况、事件经过、处理结果等。
4. 用血不良事件的处置应包括对患者的救治、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对用血产品的处理等,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保存。
五、用血不良事件的分析和改进1. 各级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应定期对用血不良事件进行分析和评估,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提出改进措施。
2. 医疗机构应根据用血不良事件的分析结果,完善输血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提高输血安全。
3. 采供血机构应根据用血不良事件的分析结果,加强血液制品的质量管理,确保血液制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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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输血反应是指在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受血者发生的不良反应。
在输血当时和输血24小时内发生的为急性输血反应;在输血后几天甚至几月发生的为迟发性输血反应。
一般包括:发热反应;过敏反应;溶血反应;输血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大量输血后的并发症(循环负荷过重、出血倾向);细菌污染引起的输血反应;输血传播的疾病。
1、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按如下要求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受血者,并积极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2、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
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
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3、临床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发生输血相关疾病时,相关科室医师应详细记录输血不良反应单后送输血科,向医教部报告,并及时调查处理。
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教部。
4、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应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定期分析,制定对策,不断提高临床用血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