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液、医疗废渣、医疗废弃物、医疗废气等。
第三条医疗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规范化。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制定详细的管理方案。
第五条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管理,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辐射性医疗废物和普通性医疗废物。
第七条感染性医疗废物是指含有病原体的医疗废物,应当采取专门的处置方法,保证不会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危害。
第八条化学性医疗废物是指含有有害化学物质的医疗废物,应当进行特殊的处理和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第九条辐射性医疗废物是指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医疗废物,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的处理和处置。
第十条普通性医疗废物是指除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和辐射性医疗废物以外的医疗废物,应当进行集中采集、分类存储和正确处置。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采集和运输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的医疗废物采集容器,并设置明显的标识,方便医务人员正确投放。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疗废物采集和运输的方案,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运输,防止泄漏和污染。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应当符合相关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保证废物不会在运输过程中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危害。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采集和运输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具备必要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医疗废物处理设施,进行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第十六条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应当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运行和监测。
第十七条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应当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处置效果和安全性。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一、定义
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携带有传染病原体或者有癌症及其他易感染疾病病原体的可能性的固体、液体、或者气体废物。
二、类别
1、活体组织废物:如腔内患者残余物,组织活检,火化残余物等;
2、易感染材料废物:如棉花,棉签,纱布,拭子,清洁纸,污染衣物,污染鞋等;
3、污染护理用品废物:如棉签,拭子,污染的纱布,污染的垫子,纸巾等;
4、污染医疗设备废物:如废液,穿刺器,治疗用品,输液针,管路等;
5、废药废物:如用过的药物、药包、药液、药粉等;
6、化学废物:如X射线检查剂,抗菌素渣滓等;
7、病理组织废物:如活检组织,手术剩余物等;
8、其他特殊废物:如医疗用空瓶、尿瓶、病历纸、计算机磁盘、一次性用品等。
三、医疗废物管理
1、医疗废物的责任方:除了医疗机构,还有政府卫生部门、社会管理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等,都有责任参与管理医疗废物;
2、医疗废物的处理方式:根据医疗废物的种类和污染特性,可以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分类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要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暂存、密闭运输。
盛装医疗废物至包装物的3/4时应及时封口,废弃锐器盒满3/4时必须更换。
科室负责废物袋的扎口和贴标签,本科室医院感染监控护士负责监督。
2.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专人负责。
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须有防护措施,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运送到医院规定的暂存场所,统一处理。
对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应及时清洁和消毒;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的过程中,必须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发生刺伤、擦伤等意外事故时按职业暴露后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3.禁止转让和买卖医疗废物。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处理案》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纳入医疗质量检查进行考核。
4.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处理方法。
(1)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可能性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敷料、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等)、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处理方法:①感染性废物产生后放入有明显标识的医用垃圾袋内,由专人定时、定路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垃圾桶收集到医院医疗垃圾中转站;②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是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垃圾废物使用双层包装并及时密封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2)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医学锐器废物,包括医用枕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刀、手术锯、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及一次性使用空针、输液器的针头部分等。
注: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引言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研究机构以及相关保健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有毒性、危险化学性等特征的固体、液体、气体等废弃物。
医疗废物的不当处理和管理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本文档旨在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理流程,并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以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和环境保护。
二、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垃圾管理条例》2.《医疗废物分类与处理技术规范》3.《医疗废物管理实施细则》三、医疗废物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垃圾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为四类:1.感染性废物:包括被感染的器械、材料、用过的药品、临床实验动物尸体等。
2.医疗废物:包括导管、注射针头、和打针压铬子等。
3.化学药品废物:包括过期药品、药品包装材料等。
4.辐射废物:包括放射性药品、放射治疗用品等。
四、医疗废物处理流程1.废物收集:医疗废物应按照分类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并使用符合标准的废物容器进行临时存放。
2.废物运输:废物收集容器应密闭,并使用封条进行封闭,以防废物泄漏。
废物运输应选择合格的专用车辆,并遵守相关运输规范。
3.废物暂存:医疗废物暂存区应设置在无人员经常活动的区域,废物暂存期一般不超过七天。
4.废物处理:医疗废物处理应根据废物的特性和数量,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焚烧、高温高压灭菌、化学处理等。
5.废物监测: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应进行废物监测,以确保处理效果符合相关标准。
6.废物排放:经过处理的医疗废物可以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进行安全排放或转运处置。
五、医疗废物管理措施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明确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2.每个临床科室应配备适量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容器,并进行定期更换和消毒。
3.医疗废物处理车间应具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确保废物处理过程的安全和环保。
4.废物处理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处理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疗废物管理的要求,订立本规章制度,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环境安全。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全部与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的活动,包含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定义1.医疗废物: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化学性、毒性或其他特殊危害性的固体、液体或气体废弃物。
2.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指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3.医疗废物收集容器:指特地用于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
4.医疗废物运输工具:指特地用于运输医疗废物的工具,如车辆、容器等。
5.医疗废物处理单位:指具备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和收集第四条医疗废物分类依据医疗废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将医疗废物分为以下几类: 1.感染性医疗废物:包含手术废物、病理、血液及其制品等传染性废物。
2. 化学性医疗废物:包含药品废品、化学试剂及其容器、药品包装废弃物等。
3. 有害性医疗废物:包含废弃药品、废弃破损的玻璃制品、废弃的注射器及其容器等。
4. 其他医疗废物:包含废弃纸张、废弃塑料制品、废弃食品等非传染性、非化学性、非有害性的废物。
第五条医疗废物收集1.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具备密闭性、防漏性、耐腐蚀性等特点,并标明收集日期和相关警示标识。
2.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应分别放入对应的收集容器中,严禁混装。
3.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特地的集中存放区,严禁将收集容器放入一般垃圾桶。
4.收集容器装满后,应即时加盖,并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进行运输。
第三章医疗废物运输和处理第六条医疗废物运输1.医疗废物运输应由本单位布置专人或委托专业医疗废物运输单位进行,保证运输安全和环境卫生。
2.医疗废物运输工具应具备密闭、防漏、耐腐蚀等特点,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医疗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定,避开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或散落的情况。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一、引言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医疗废物。
妥善管理废物对于保护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健康,维护环境的清洁与安全至关重要。
因此,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各级医疗单位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医疗废物分类与管理1. 分类医疗废物按照其危险程度和特性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四类:a) 一类医疗废物:主要包括感染性废物,如感染性纸巾、输液器等。
b) 二类医疗废物:主要包括化学性废物,如药品包装、废化学药品等。
c) 三类医疗废物:主要包括放射性废物,如活体标记物、放射性药品等。
d) 四类医疗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医疗废物,如废纸、废塑料等。
2. 收集与储存医院应根据医疗废物的不同分类要求,分别设立相应的收集与储存设施。
收集设施应具备防渗漏、密闭等功能,确保医疗废物不外泄。
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并在标识上标明废物类型、储存日期等信息。
3. 处理与处置医院应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与处置。
废物处理单位应具备合法运营资质,并符合相关的废物处理标准。
废物处理的目的是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包括焚烧、化学处理、物理处理等。
三、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的责任主体1. 医院管理部门医院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他们应确保医院内的废物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合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医护人员医护人员是废物分类工作的主要参与者,他们应接受相应的培训,熟悉医疗废物的分类与处理要求,并定期参与相关知识的更新培训。
医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废物分类、收集与处置,并报告任何发生的异常情况。
3. 废物处理单位废物处理单位负责接收、运输和处理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
他们应遵守相关的废物处理法律法规,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并定期向医院提供相关的处理记录与证明。
四、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 监督部门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应有相关部门进行监督与检查。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医院的废物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大全

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大全一、医疗废物管理的概述二、医疗废物分类及处理方法1.普通医疗废物:包括病床上的废弃物品、废纸、纱布、创可贴等,应进行消毒处理后交由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2.感染性医疗废物:包括患者体液、切割器械、尸体等,应在源头进行无害化处理,然后交由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3.化学性医疗废物:包括化学药剂、过期药品、放射性废物、酒精、浸泡器具等,需经过专门处理后再送至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4.尖锐器械废物:包括注射器、针头、刀片等,应在使用后立即进行专门处理,然后交由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三、医疗废物处理流程1.废物分类:医疗机构应设立废物分类区域,医护人员应将废物按照不同分类进行投放。
2.废物储存: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废物暂存区域,废物应当分类存放,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和感染扩散。
3.废物消毒:医疗机构应配备专用的废物消毒设备,对废物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
4.废物转运:废物应由医疗废物处理单位的授权运输企业进行转运,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5.废物处理:废物应送至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安全处置。
四、医疗废物管理规范1.医疗机构要建立规范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废物管理操作规程,对废物分类、储存、消毒、转运等环节进行详尽的规定。
3.医疗机构应设置铁皮密闭容器,储存感染性医疗废物,并按时送交由专门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4.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废物处理符合相关标准。
5.医疗废物的转运必须由授权的运输企业进行,转运过程中要进行有效封闭,严禁泄露、溢出等情况发生。
五、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卫生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医疗机构的废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2.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应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公布处理情况,并向卫生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报告。
3.对于严重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医疗机构和处理单位,相关部门应依法给予处罚,并公示其违规情况。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减少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分类、采集和处理,禁止直接弃置。
第四条所有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同时,应定期检查和评估,不断完善制度。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第五条医疗废物按照其危害程度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放射性医疗废物、普通医疗废物。
第六条感染性医疗废物指的是含有或者被病原体感染的医疗废物,包括医疗废液、固体废物、制备废物以及输液器等。
第七条化学性医疗废物指的是含有危(wei)险化学品和有害物质的医疗废物,包括化学药剂、废电池以及荧光灯管等。
第八条放射性医疗废物指的是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医疗废物,包括放射性药品、放射性仪器等。
第九条普通医疗废物指的是无害废弃物或者处于治疗过程中且未受过污染的医疗废物,包括普通诊疗用的牙签、纱布等。
第十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根据医疗废物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识。
第三章医疗废物采集和包装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制定医疗废物采集和包装方案,明确采集和包装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定期对废弃物进行清理和采集,确保医疗废物不外泄。
第十三条感染性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进行采集和包装,包装时应注意避免直接接触。
第十四条化学性医疗废物应使用密闭的特种容器进行采集和包装,标示名称、危(wei)险性等信息。
第十五条放射性医疗废物应使用特种容器进行采集和包装,并进行严格标示。
第十六条普通医疗废物应采集并放入普通垃圾袋内,并分类投放。
第四章医疗废物处置第十七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医疗废物的处置。
第十八条感染性医疗废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方法包括高温高压、微波辐射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一、医疗废物回收、处理流程
???科室按医疗废物分类要求分类放置医疗废物并做好登记、管理→医疗废物回收专职人员(培训合格人员)在更衣室穿好防护服、戴皮围裙、口罩和处理废物工人专用皮手套,必要时穿长筒防渗胶靴,戴护目镜后→按医疗废物回收专用路线,用专用推车或其它用具去各科收集医疗废物→检查医疗废物包装是否完整→符合要求后称重并做好记录(日期、科别、物品名称、公斤、分类等),双方签名→将医疗废物按原路线妥善运至暂存处→专职人员定期将医疗废物移交给市医疗废物回收中心,并做好记录,双方签名。
要求一般性医疗废物记录物品名称和公斤,血站报废血液记录名称、袋数和公斤。
二、医疗废物分类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废弃的被服;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
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
——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免疫抑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