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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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承揽、承包、委托与买卖关系辨析

雇佣、承揽、承包、委托与买卖关系辨析

雇佣、承揽、承包、委托与买卖关系辨析社会生活关系复杂多变,有关雇佣、承揽、承包、委托与买卖关系,在个案中可能会出现不易明确区分的情况,因此有必要从法律特征上对此加以把握,明析概念,以便作出较为准确判断。

一、雇佣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雇佣与承揽均以提供劳务为基础,是广义上的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是狭义上的劳务合同),对雇佣关系的判断不能拘于雇佣的形式(含书面或口头的雇佣合同),应当从实质上加以把握。

对于承揽合同,其已从劳务合同中分离出来,是我国《合同法》中的一个有名合同。

两者的区别似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查。

1.是否以单纯的劳务为标的。

雇佣合同中雇员直接提供单纯的劳务,承揽合同之承揽人以提供劳务为工作手段,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

并且,承揽合同之定作人对承揽人一般有技能要求,对定作人而言是“不可为而请他人为之。

”,另外,承揽人向定作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也并非是指仅对工作对象的物理位置的改变。

2.是否有控制、指挥、监督行为。

雇佣关系中,雇员受雇主控制、指挥、监督,雇员是受雇完成某种工作,要服从雇主监督、指导,听命于雇主,雇主为雇员提供工作条件,是故,雇员是为了雇主的利益,是雇主的“手臂延伸”。

雇员的工作对雇员而言是“可为而不为”。

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对其完成的工作可自主安排,对完成工作成果的过程,定作人不得干预,承揽人是“独立合同工”。

例如,为装修房屋,业主聘用施工队进行工作,双方之间可形成承揽关系;如若施工队内聘有施工人员,施工队将对施工人员的施工过程予以安排、指挥,对质量、安全等加以管理,施工人员与施工队之间可形成雇佣关系。

3.从报酬形式上看。

在雇佣关系中,雇员领取工资较为固定,雇员只要付出劳务,即便未达雇主期望达到的结果,雇主仍应支付报酬。

承揽合同中,报酬一般是一次性给付,承揽人提供劳务,但未完成工作或未达定作人要求的,无权请求支付报酬。

二、承揽与承包关系的区别。

承揽与承包关系之间的区分主要地可从法律关系的特征上考查。

委托书与合同的区别

委托书与合同的区别

委托书与合同的区别在日常生活和商务活动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委托书和合同两个词汇,它们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定义和使用。

本文将对委托书和合同的区别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定义及功能1. 委托书委托书是一种书面文件,用于表明一个人(委托人)授权另一个人(受托人)代表自己进行一项特定的行为或处理一定的事务。

委托书通常用于授权代理、委托收款、委托销售等情况。

委托书具有明确的目的和范围,它确立了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表其进行某项行为的法律效力。

委托书一般包括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信息、委托的具体事项、授权的权限和期限等内容。

2. 合同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相互许诺确定了权利和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合同通常用于约定交易、合作、雇佣等方面的事项。

合同包括了合同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约定的事项、权利义务、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合同的目的在于确保各方遵守约定,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二、要素差异1. 权利义务委托书主要关注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义务,明确受托人在特定事务上的代理权限。

委托书强调代理关系,双方在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内有权行使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合同则更多地涉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约定的交易内容、支付方式、履行期限、质量要求等。

合同是交易双方达成共识并约定相互权益和责任的法律文件。

2.法律效力委托书是对特定行为的授权,其法律效力通常在受托人履行委托事项时产生。

委托书并非必须经过公证或依法登记,但部分特定场合可能需要公证或登记。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文件,经过双方的签署或口头约定后生效。

为了确保合同的效力和证明,有些合同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证、备案等手续。

三、适用范围不同委托书一般用于授权代理、委托收款、委托销售等方面。

委托书的授权范围通常是特定、明确的,限定在特定的时间和事项上。

合同则适用于更广泛的领域,如销售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等。

合同约定的事项较为复杂,一般涵盖产品或服务的交付、价格、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多个方面。

劳务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委托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

劳动合同其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委托是产生一切委托事务的基础,如代理、行纪、居间均由委托产生,委托合同是一种基础合同;委托解决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问题.
委托合同是委托代理权授予的基础关系;如果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贸易活动,则为行纪,行纪合同中若委托人不支付相关费用,行纪人可行使留置权;居间合同(双务、有偿、诺成)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与第三缔约机会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
酬的合同。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的比较:
委托合同:
费用/报酬
1. 委托人预付费用。

2. 受托人垫付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以谁的名义:以委托人名义
权利:法律效果归于委托人
行纪合同
费用/报酬行纪人自己负担
以谁的名义:以自己名义
权利:有介入权
居间合同
费用/报酬居间人自己负担
以谁的名义:以自己名义
权利:无介入权。

合同范本大全:常见合同类型的书写与范例

合同范本大全:常见合同类型的书写与范例

合同范本大全:常见合同类型的书写与范例导言:合同的重要性和流行程度当我们涉及到商业交易、雇佣关系、租赁活动、借贷和其他各种法律事务时,合同起到关键的作用。

合同是双方之间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为争议解决提供了依据。

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每个人都会在生活中签订和解除合同。

然而,对于很多人来说,起草和书写合同可能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

本文将为您提供各种常见合同类型的书写方式和范例,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完成合同的书写。

1. 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是最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它规定了买方和卖方之间购买和销售商品的条款和条件。

以下是一个销售合同的范例:销售合同本销售合同(下称“合同”)由以下双方于携手签署,日期为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双方: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1. 商品描述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以下商品:商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2. 发货方式和费用甲方应负责商品的安全包装和运输,并承担运费。

运输方式为:运费由甲方支付。

3. 付款方式和时间乙方应在收到商品后的___天内,以以下方式支付商品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付款账户:4. 商品保证甲方保证所出售的商品符合以下条件:保质期限:产品合格证明:其他保证:5.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应承担以下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6. 争议解决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解决。

7. 合同生效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以下情况下终止:(列举终止条件)双方签字确认: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日期:以上是一个简单的销售合同范本,您可以根据具体的交易情况进行修改和定制。

2. 雇佣合同雇佣合同是雇主和员工之间的合同,规定了雇佣关系的权利和义务。

以下是一个雇佣合同的范例:雇佣合同本雇佣合同(下称“合同”)由以下双方于携手签署,日期为___年___月___日。

雇佣关系、承揽关系、劳动关系、委托关系的具体如何区分

雇佣关系、承揽关系、劳动关系、委托关系的具体如何区分

雇佣关系是指雇主与雇员约定在一定期限内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并由雇主给付报酬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实际生活中常见的这类雇佣形式有:家庭雇佣保姆,私人之间的雇佣,如车主雇人开车,雇请钟点工,聘用离退休人员等等。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从单位获得报酬形成的关系.按照《劳动法》及其解释规定,用人单位具有营业执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的,则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反之,则属于雇佣关系。

而《工伤保险条例》在肯定有营业执照,已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关系认定为劳动关系基础上,同时第六十三条扩大了用人单位的外延,将无营业执照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及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也纳入了劳动关系的范畴。

承揽关系是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并向他方交付工作成果,他方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一定报酬的关系。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劳动关系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承揽关系的双方是平等关系,不具有隶属性,在承揽合同中,用工方式、用工程度、操作规程和劳动过程全由承揽人自行确定,定作人接受承揽人物化的劳动成果,此成果是定作人付酬的直接对象。

委托关系是基于委托合同的履行在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具体区别(一)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承揽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他方待工作成果交付后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基于承揽合同的履行在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主要在于:第一,主体地位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主可以对雇员实行管理和监督,可以制定一系列的规则和制度来约束雇员.雇主可以随时对工作进行修正,雇员工作过程中必须听从雇主的指挥与安排,其提供劳务的时间和方式往往不能由自己决定.雇员的劳动系一种"从属性劳动".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督.承揽人一般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他有权根据自己的经验,知识和技能,选择他认为完成工作的最好方法.承揽人的劳动系一种"独立劳动".第二,目的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合同标的是提供劳务,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释解,劳务是指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活动的形式满足他人的某种需要的活动.故无须要求劳务是否产生了雇主可期望的结果,雇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有权获得报酬.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合同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承揽人一般对工作成果具有瑕疵担保义务,工作成果质量的高低,将会影响到承揽人能否依约获得报酬.可见,雇佣关系偏重于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行为,承揽关系则偏重于完成的劳动成果.第三,债务不履行的判断标准不同.雇佣关系中,不涉及工作成果的交付,侧重于提供的劳务是否合格,雇员未按雇主要求提供劳务即构成违约.而承揽关系中,承揽合同属于交付成果型合同,没有交付成果或交付的成果不符合约定即为违约.第四,劳务专属性程度不同.雇佣关系中,未经同意,雇员不能将自己应付的劳动义务转移给他人承担,必须亲自履行.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只要能完成一定工作成果即可,并不一定要由承揽人自己提供劳务,可以将承揽的部分工作交给第三人来完成[!].第五,风险承担者不同.雇佣关系中,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危险,意外事故或损失,一般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而承揽关系中,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风险则是由完成工作的承揽人承担,除非损失是由于定作人的指示过失等原因造成的.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在理论上虽然较为清楚,但在实践中往往容易混淆,如某人因装修房子,请一农民工搬运垃圾,讲好搬完后再付报酬,农民工在搬运垃圾时偷懒,把垃圾直接从三楼阳台上倒下去,造成过路人损伤;装修房子,请运输公司运送东西,讲好按搬运车数支付费用,搬运公司的车子在搬运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上述关系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就较难判断.因此,在实践中应根据以下标准来判断雇佣关系存在与否,并结合合同履行的全过程进行综合分析.一是看工作场地,生产条件(如工具,设备,原料等)由谁提供.雇佣关系中,工作场地,生产条件一般由雇主提供,雇员只负责提供劳务.而承揽关系中,工作场地,生产条件一般由承揽人负责提供,承揽人向定作人支付的是工作成果.二是看报酬支付方式.雇佣关系中,雇主一般按星期,日,时向雇员支付报酬,该报酬相当于劳动力的价格.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因承揽人完成某项工作成果或做完某件事而支付报酬,该报酬不仅包括劳动力价格,还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本费等.三是看工作的内容.雇佣关系中,雇员的工作对雇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是雇主所从事的行为整体的一部分;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的工作通常不受定作人所从事的工作内容的限制,是定作人工作的附属部分["].笔者认为,通过以上分析,综合判断不难得出上述两个例子应属承揽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但还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在实践中,并非任何合同关系都会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标准,而且后两个标准往往较为模糊,难以认定.这时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判断:只要某个合同关系中的工作场地,生产条件是由雇主提供,而不管是否满足其他两个标准或其中一个标准,都视为雇佣关系,否则视为承揽关系.因为上述判断标准中,第一个标准是主要标准或者说是本质标准,而其他两个标准则为次要标准或者说辅助标准.(二)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是极易混淆的两个概念.虽然依学者通说,劳动关系是从雇佣关系发展而来,二者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二者规范的对象均为劳务的给付和劳务的受领,且二者的特征也有重合之处,如均强调用工主体对工作人员的支配权,工作人员都是为雇主或用人单位的利益而工作.但两者亦有区别:第一,用工主体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我国劳动法所涉及的主体有:国内的多种类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与之订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雇佣关系中,合同双方的签约主体一般为自然人,还有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其所招用的劳工等.第二,适用法律不同.从我国现行立法现状看,我国民法和劳动法分属于不同部门法,雇佣关系归民法调整,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但是,在适用法律方面,我国的民法和劳动法构成普通法与特殊法的关系.法院在审理雇主责任案件时,只能适用我国民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而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则应首先考虑适用劳动法;在劳动法没有相应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适用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关雇佣关系的规定[!].第三,体现的意志不同.劳动关系体现了国家的强制干预性,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志外,国家对劳动者的工资,保险等方面,作了强制性规范,体现了国家意志,故劳动关系兼具国家意志与当事人意志的双重属性.而在雇用关系中,只要雇主与雇员双方意思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三)雇佣关系与委托关系的区别委托关系是基于委托合同的履行在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其与雇佣关系的区别主要表现为两点:第一,目的不同.雇佣关系中,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而委托关系中,合同以完成一定法律行为或处理完一定事务为目的.第二,雇佣关系不以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前提;而委托关系中,合同的订立却以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前提.浅析雇佣合同、劳务合同、承揽合同等合同之区别在实践中,对于雇佣合同、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及承揽合同等以提供劳务、完成工作的合同在许多方面具有相似性,以致于在司法实践中不易区分,而合同性质不同,却直接影响到法律的适用。

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8篇

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8篇

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8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或被雇佣方):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对委托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分存在疑问,为确保双方权益,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兹证明。

一、定义及概述(一)委托合同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约定的形式和范围处理事务的合同。

受托人获得委托人授权后,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特定活动,并受到委托人监督和控制。

此类合同多涉及民事法律服务、资产管理、代理销售等业务场景。

(二)雇佣合同定义:雇佣合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签订的,雇员按照雇主的指示提供劳动力,并由雇主支付报酬的合同。

雇员通常要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其工作内容具有专门性和从属性。

此类合同常见于各类工作岗位,如职员、工人等。

二、主要区别(一)主体关系:委托合同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在雇佣合同中,存在雇主与雇员的上下级关系,雇员需遵守雇主的工作规则和纪律。

(二)权利与义务:委托合同主要基于委托事务的处理和完成,受托人享有较大的自主权;雇佣合同中,雇员需按照雇主的指示和要求进行工作,雇员的劳动力是雇主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报酬支付: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而在雇佣合同中,雇主根据雇员的工作成果和表现定期支付工资或薪酬。

(四)责任承担: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因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合同中,雇员因工作造成的损害通常由雇主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雇员在工作中可能涉及职务侵权等问题时,责任归属也有所不同。

三、协议内容(一)甲乙双方确认已明确了解委托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

(二)甲乙双方就具体事项订立的是委托合同还是雇佣合同已在相关条款中明确标注。

(三)若甲方以委托人的身份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则乙方在完成约定事务时享有自主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活动,且乙方无需遵守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

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6篇

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6篇

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6篇第1篇示例: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是在商业活动中常见的合同类型,虽然它们都是合同,但在性质和内容上有较大的区别。

下面将详细解释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之间的区别。

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双方的身份和权利义务。

在委托合同中,一方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特定事务,而委托人保留最终决策权和控制权。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完成特定任务,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任务,受托人可以获得委托人支付的报酬。

在这种情况下,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受到限制,主要是遵循委托人的要求和完成任务。

相反,在雇佣合同中,雇主与雇员之间是雇佣关系,雇主对雇员有较大的管理权力和控制权。

雇佣合同规定了雇主雇佣雇员提供劳动力,雇员根据雇主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雇员可以获得雇主支付的工资。

在雇佣合同中,雇员有权要求雇主支付工资、提供工作环境和保障雇员的权益。

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在法律效力和法律责任方面也有所不同。

在委托合同中,一般来说,受托人对委托人的行为负有一定的责任,但责任范围相对较小。

委托人对受托人未能完成任务或者造成损失,有权提出索赔要求。

而在雇佣合同中,雇主对雇员拥有更大的管理权力和责任,雇主需负担更多的法律责任,如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支付工资等。

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在终止方式和条件上也存在差异。

在委托合同中,双方一般协商一致或者根据合同规定终止合同,当任务完成或者期限到期合同即告终。

而在雇佣合同中,一般会规定解雇、辞职、合同期满等不同的终止方式和条件,双方需依法执行。

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虽然都是合同,但在性质、内容和法律效力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委托合同更侧重于一方代为办理特定事务,另一方保留最终决策权和控制权;而雇佣合同则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雇佣关系,雇主对雇员有较大的管理权力和责任。

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对于双方的权益保护和合法权益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5篇

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5篇

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5篇第1篇示例: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是商业合同的两种常见形式,虽然它们都涉及到雇佣工作或服务,但却有明显的区别。

了解这两种合同的区别对于保护双方的权益和避免纠纷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合同定义、双方关系、权利义务等多个方面对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进行比较。

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定义有所不同。

委托合同是指一方委托另一方为其进行某项工作或提供某项服务的合同,而委托人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

委托合同强调的是委托方对受托方的服务的需求和委托行为的目标。

相比之下,雇佣合同是指雇主雇佣员工从事工作的合同,员工接受雇主的管理和领导,而雇主支付工资作为报酬。

雇佣合同体现的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雇佣关系,雇员在工作中受雇主指导和监督。

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在权利义务方面也有所不同。

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或服务,同时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

受托人则有权要求委托人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信息,以便顺利完成委托任务。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积极合作,共同完成委托内容。

相比之下,在雇佣合同中,雇主有权对员工进行管理和指导,可以对员工的工作进行安排和监督,同时承担支付工资的义务。

员工则有权在合法范围内要求工作条件和权利的保障,同时要忠诚于雇主,按照雇主的要求完成工作。

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在定义、双方关系和权利义务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双方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更加清晰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发生纠纷和误解。

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内容,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合同顺利履行。

愿双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合作共赢的目标。

第2篇示例: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它们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分别介绍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定义、主要特点和区别。

委托合同是指一方(委托人)委托另一方(受托人)代表自己办理一定的事务或者达成一定的目标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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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30523
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
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合同范
本)
实践中,委托合同与雇佣合同不易区别,而委托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定性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处理。

一、委托合同的相关概念和特征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396条也有类似明确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

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

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

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

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
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二)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委托人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

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合同法》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

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委托合同一般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

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受托人承受。

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

在有些情况下,受托人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法》第402规定、403条规定都有其规定。

二、雇佣合同的相关概念和特征
雇佣合同,我国法律没有进行规定。

但是,大陆法系各国一般都对雇佣合同设有明确规定,例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中华民国民法典》(现在台湾省实施),另外,英美法系国家中的英国也有成文法对雇佣合同进行规定。

梁慧星先生认为“雇用合同是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王泽鉴先生指出,雇佣合同,“即受雇人于一定或不一定之期限内,为雇佣人服劳务,雇佣人负担给付报酬的契约”。

可见,雇佣合同的这些定义基本是一致的。

雇佣合同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征:一是以完成一定的劳动为标的,至于工作
成果则不是合同的标的;二是雇员的工作不具有独立性。

他一般以雇主的设备、技术为依托而工作,受雇主的指挥管理。

三、委托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
鉴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从中看出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的相同点是均以给付劳务为内容,其区别主要在于:
第一、委托合同虽然也包含了劳务的给付,但给付劳务并非合同的目的,合同工的目的在于处理委托事务,给付劳务仅是为了达到目的的手段,而雇佣合同以给付劳务为目的。

第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有权独立地处理委托事务,而在雇佣合同中,受雇人的劳务全由雇主决定,受雇人无独立的支配权。

第三、委托合同中,受托人虽原则上应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但亦可以自己的名义处理事务,而在雇佣合同中,受雇人只能以雇主的名义进行活动。

第四、委托合同可以是法律行为,而雇佣合同的标的通常为事实行为。

第五,雇佣合同的订立目的在于由受雇佣人提供劳务,而不在于实现雇佣人的预期利益。

这种劳务一般表现为受雇佣人利用自己的劳动力未雇用人提供一定的劳动。

而委托合同的订立目的在于由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实现一定的预期利益。

受托人提供劳务不过是满足这一目的的一种手段。

第六,受雇人依据雇佣合同提供劳务,必须服从雇佣人的指示,自己一般并不享有独立的酌情裁量的权利;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却享有一定的独立裁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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