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的民族政策变迁-(自动保存的)
明清时期的民族政策与民族问题

明清时期的民族政策与民族问题导言: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时期,也是汉族与少数民族共同生活的时期。
但同时,这个时期也伴随着民族问题的出现。
如何解决民族问题,实行民族政策,是那个时期的头等大事。
本文将深度探讨明清时期的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
一、少数民族政策的制定在明清时期,汉族的统治者意识到,民族问题无法轻易解决。
如果只是采用强力镇压、强迫同化等方法,只会导致矛盾更深,并且失去少数民族人心。
因此,许多汉族统治者便开始制定一系列的少数民族政策。
明朝时期,朱元璋曾在《大一统要诀》中提到:“各民族都要在统一的政府之下,平等地加以治理,各守其习俗,不得相互侵犯。
”这是明朝推行的少数民族政策。
明朝时期,还兴建了一些回民街道和回民村,以便回民们能够共同生活。
清朝时期,康熙、雍正、乾隆三代皇帝都颁布了少数民族的政策。
他们认为,少数民族应被视为国家的一部分,而不是外来民族。
因此,他们对少数民族人口实行平等的政策,对他们的生产生活、宗教信仰都给予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二、少数民族问题的突出尽管汉族统治者采取了很多措施来解决民族问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各种原因的影响,少数民族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首先,政策执行不力。
虽然朱元璋、康熙、雍正、乾隆等皇帝颁布了利于少数民族的政策,但一个死法规往往比管住西藏、新疆的官吏们的效果更小,不良官吏的存在,剥夺了政策的实际意义。
其次,文化冲突。
汉民族统治者在进入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管理时,他们试图推广汉族文化和风俗,而这种尝试常常引发了民族文化之间的冲突。
以此为例,中国独有的《藏历书》,不仅是一部时间记录工具,更是藏族人文化与信仰的象征,查鲁众又叫“大手印”。
而到了清朝,皇帝为了统治这个西南滇区,禁止了查鲁众,从而引起了滇南地区白族人民的反叛。
三、少数民族融合明清时期,少数民族与汉族人并不是完全隔离的。
少数民族和汉族的婚嫁也是非常常见的现象。
在某种程度上,这也促进了少数民族与汉族的融合。
古代中国的民族政策变迁 (自动保存的)

古代中国的民族政策变迁一、秦朝的民族政策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结束了战国时期纷争的局面,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秦朝,奠定了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础。
秦大一统后,国家疆域空前辽阔,中原地区的华夏民族与周边地区少数民族的融合问题显得十分棘手。
秦朝首创皇帝制度,秦王嬴政自称“始皇帝”,独揽一切大权,建立了一套以皇权为中心的政治组织体系,中央设立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个最高官职。
设置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分管国家各项事务1。
“皇帝”成为中国古代最高统治者的称谓,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在全国推行郡县制,把全国分成36个郡,由中央直接管辖,一个郡下又分若干县。
始皇帝采取了一系列维护国家统一的政策。
秦朝颁布统一全国的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与车轨;统一文字;修建了从帝都咸阳通往全国各地的驰道;开通联系长江与珠江两大水系的灵渠;修筑长城以及进行大规模的移民等等。
这些措施对封建王朝的经济文化发展,巩固国家统一以及中华民族的形成,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秦朝面对边疆少数民族的管理,也逐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以后各封建王朝的民族政策,大都有借鉴与延续秦朝的制度,具体有以下2:1、在民族聚居地设“道”秦在征服边疆各少数民族,完成统一大业后,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郡县制,并根据边疆少数民族具体情况进行了特殊的设置。
在郡下设“道”就是秦始皇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设置,道就是县的特殊形态。
道的设置,就是中国历史上封建王朝对少数民族实行羁縻政策的发端,为后代皇帝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设置开创了先河。
2、武力征服少数民族秦始皇统治中原后对少数民族实行的就是武力征服的政策,最突出的就就是“北击匈奴”与“南平百越”。
秦始皇的武力征服统治,虽对我国多民族国家形成起了重要作用,但这种战争,对被征服者带来了灾难的痛苦,它也加深与激化了秦皇朝内部矛盾,就是秦皇朝短命速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中国古代历代王朝管理民族事务制度

中国古代历代王朝管理民族事务,管辖少数民族地区的制度。
它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
沿革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历代王朝都设有管理民族事务的机构,对少数民族地区采取了一定的管理办法。
周朝设置“大行人”,“掌大宾客之礼仪”,接待远方宾客。
在六官中,大行人属秋官,后来还设过“小行人”。
此外,还设“象胥”,掌“异国”来使的语言翻译。
秦汉秦统一六国建立了夏夷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封建帝国。
秦时称华夏族为“主人”,而称其他民族为“客”。
秦朝中央设“典客”,“掌诸归义蛮夷”。
秦将非华夏族的地方行政区划分为两类:①在被征服的少数民族地区设道,不设县。
②在归降的少数民族地区分别设置属邦(又称臣邦、外臣邦),设臣邦君长或臣邦君公统领其地。
为管理这些属邦,中央职官中设典属邦(汉改称典属国)。
《汉书·公卿百官表》载:“典属国、秦官,掌蛮夷降者”。
汉承秦制。
景帝中元六年(公元前177)改典客为大行令,“掌诸归义蛮夷”。
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又改大行令为大鸿胪。
大鸿胪设行人、译官、别火及郡邸长丞。
其中行人、译官,汉初已设置;别火,为狱令官;郡邸长丞,是管理各郡、各属国“邸在京师者”。
王莽时曾改大鸿胪为典乐。
汉朝对少数民族的管辖,在地方行政区划方面基本上承袭秦制:①在原有的和新征服的少数民族地区的郡以下设道,汉朝共设32个道。
②在归降的少数民族设属国。
如武帝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匈奴昆邪王降汉,汉朝把他们从河西走廊迁到黄河以南的陇西、北地、上郡、朔方、云中五郡的故塞外,分设五个属国管辖。
汉朝的属国与道不同,它一方面臣属汉朝,另一方面又保存民族原来的“国号”和风俗习惯。
属国置都尉、丞、侯、千人等官。
汉朝中央也设典属国,专门管理各属国事宜,属官有九译令。
汉成帝河平元年(公元前28),撤销典属国,并入大鸿胪。
魏晋南北朝自三国至北魏,各朝大都设有大鸿胪,并置谒者仆射或鸿胪卿等官职,负责管理少数民族事务。
只有梁朝置十二卿,鸿胪为冬卿,改大鸿胪为鸿胪寺;后周设宾部。
浅析唐初民族政策演变及原因

浅析唐初民族政策演变及原因我国自秦汉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对祖国的发展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民族政策对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民族政策妥当,国家的统一就得到巩固,社会就能够发展,经济文化就得以繁荣。
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的盛世时期,也是我国民族关系处理的比较好的时代,是我国民族关系发展的重要时期。
唐初统治者以历史条件和客观实际为依据,不断调整对各少数民族的政策,加速了国家的统一进程,促进了多民族国家的繁荣与发展,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从而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的“贞观之治”。
一、隋末唐初,唐高祖李渊称臣于突厥,取和于突厥。
隋末唐初,东突厥再度强盛,北据漠北,西控中亚诸国,兵锋甚盛。
因此唐对东突厥的政策就成为当时民族政策的主体。
李渊起兵太原,直接受到突厥的威胁,他不得不采取相应政策,向其称臣,不失和于突厥。
大业十三年,突厥柱国康稍利等人至太原,李渊“为貌恭,厚加飨贿”。
武德元年五月,始毕可汗谴使到长安,李渊“宴之于太极殿,奏九部乐本。
”武德二年六月,“突厥使来告始毕可汗之丧,上举哀于长乐门,废朝三日,又谴内史人郑德挺吊处罗可汗。
”李渊之所以称臣突厥,取和于突厥,是和他当时的处境分不开的。
当时突厥“控弦百万,戎狄之盛,近代未之有也”,且陈寅恪先生认为:隋末中国北部群雄并起,悉奉突厥为大君,李渊一人岂能例外?这是很有道理的。
显然当时李渊不臣服突厥是难以发展的,在强大的突厥面前,只有暂时屈从,取悦突厥,才不至于受到突厥的威胁。
当时唐面临的是统一中原问题,各地割据势力都想来完成统一大业,争夺之激烈可想而知,况且李渊并非当时群雄中的佼佼者,对付各股割据势力并非易事,因此必须稳住突厥,抽身与各股势力决斗,同时取和于突厥,防止其他割据势力与突厥联合共同对付唐。
唐对突厥的称臣求和,维护了与突厥间相对和平的局面,消除了突厥对各股割据势力的支持,从而削弱了割据势力的力量,对唐军的军事进攻十分有利。
唐取和于突厥,尽量避免与突厥交锋,也保护了中原生产力的发展,使广大人民免受战争之苦,从而使广大人民对唐有一种向心力,为唐战胜群雄奠定了群众基础。
汉朝民族政策

汉朝民族政策
汉朝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朝代之一,其民族政策主要集中在对少数民族的统治和管理上。
汉朝的民族政策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 统一和融合:汉朝致力于通过政治手段实现对少数民族的统一和融合。
对于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汉朝实行的是“郡县制”,设立郡县来管理边疆地区,逐渐将少数民族纳入中央政府的管辖范围。
2. 和平安抚:汉朝倾向于通过和平手段安抚少数民族,减少战争和动乱。
通过建立外交婚姻、亲族联姻等方式,加强与少数民族之间的联系,形成紧密的关系。
3. 赋税和劳役:汉朝对少数民族实行一定的赋税和劳役制度,但相对于汉族人口,赋税和劳役负担较轻,也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4. 赐姓和封爵:汉朝经常赐姓和封爵给边疆的少数民族首领,以示尊重和赏识,同时也加强对他们的控制。
5. 推行汉化政策:汉朝在边疆地区推行汉化政策,鼓励少数民族学习汉族文化、文字和礼仪,逐渐融入中原文化。
总体来说,汉朝的民族政策主要是通过政治、经济和文化手段,加强对少数民族的统一和管理,同时也尊重和包容他们的民族特色,维护了边疆地区的稳定和统一。
这些民族政策对中国历史上的民族融合和统一具有重要的影响。
古代中央王朝处理民族关系的手段与政策表

古代中央王朝处理民族关系的手段与政策表一、引言在古代中央王朝处理民族关系的手段与政策表,是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课题。
古代我国历史悠久,发展了多元的民族文化,如何处理不同民族之间的关系,既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
在古代中央王朝治理下,处理民族关系的手段与政策表是多方面的,涉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这些手段和政策表在当今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政治手段1. 保持中央集权在古代中央王朝处理民族关系中,保持中央集权是一种重要的政治手段。
中央集权能够有效地统一国家的法律、行政和军事,提高对少数民族的统治效果。
这种手段在统一的中央王朝治理下得到了广泛应用,有效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2. 推行各民族平等政策古代中央王朝在处理民族关系中,还推行了各民族平等政策。
这种政策使得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有效地促进了各民族的交流与融合。
3. 任用各民族人才古代中央王朝处理民族关系的手段还包括了任用各民族人才。
通过任用各民族人才,中央王朝能够有效地吸引和团结各民族,减少各民族之间的矛盾,加强对民族地区的统治。
三、军事手段1. 遣远征军为巩固和扩大中央王朝的统治范围,古代中央王朝处理民族关系的手段之一是遣远征军。
通过派遣远征军镇压叛乱或扩大领土,中央王朝加强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控制,确保了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2. 建设边疆防御工事古代中央王朝在处理民族关系中,还采取了建设边疆防御工事等军事手段。
这些工事能够有效地防范外敌入侵,保障边疆地区的安全和稳定,对于处理民族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经济手段1. 实行赏抚政策古代中央王朝在处理民族关系中实行了赏抚政策。
通过向少数民族赏赐财物和特权,中央王朝能够有效地减少少数民族对中央的抵抗和反叛,促进了民族间的融合和统一。
2. 发展边疆经济古代中央王朝处理民族关系的手段还包括了发展边疆经济。
中央王朝在边疆地区加强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吸引各民族参与其中,从而促进了民族间的经济联系和交流。
古代国家的民族政策与治理

古代国家的民族政策与治理古代国家的民族政策与治理是与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的重要问题。
在古代,国家的民族政策主要表现为服从与压制、迁徙与统一、疆界与扩张等方面。
而治理的方式则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问题。
本文将从历史角度出发,探讨古代国家的民族政策与治理。
一、古代国家的民族政策:服从与压制在古代,国家的民族政策主要表现为服从与压制。
对较强的民族,国家一般会采取服从的策略,如与较强的民族通婚、接受其文化、或者进行联合抗敌等。
在春秋战国时期,晋国曾与齐楚联合,共同抵御强大的燕国。
该联盟不仅形成了强大的军事实力,也促进了文化及各方面的交流。
而对于弱势的民族,国家则会采取压制的方式。
在秦朝时期,秦始皇对外族人实行严酷的统治政策。
他规定除了六个少数民族之外,其他部族的人民都要迁往中原地区,禁止他们使用自己的语言及文化,同时,他还将统治的重心转移到了中央,不再按照传统的封建制度进行统治。
这就可以充分说明,古代国家的民族政策极具压制性。
二、古代国家的治理方式:集中与分散古代国家的治理方式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问题。
治理方式主要表现为集中与分散两种形式。
集中的治理方式主要体现在政治和经济方面。
它是指国家把权力集中到少数人或者机构手中,实现基本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相比于分散的治理方式,集中的治理方式更容易确立政策,实现有计划的发展,提升社会稳定性。
秦朝就是典型的集中式治理方式。
秦始皇在他的统治下,通过推行中央集权制度,废止诸侯国,加强了国家的行政管理效率,实现了经济、文化的大发展。
而分散的治理方式体现在文化及经济方面。
相信大家都知道古代中国历史上的优秀文化,如四书五经等都是由各个分散的文化区域所传承下来的,可见分散的文化具有浓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另外,在经济方面,分散式治理方式也能够充分利用当地的资质和资源,发展不同的产业,使国家繁荣起来。
古代国家的治理方式还表现在制度方面。
一个好的制度能够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
中国古代的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

中国古代的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中国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众多民族的国家,其古代的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发展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各个朝代的统治者们根据当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制定了不同的民族政策,以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促进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
在先秦时期,华夏民族的形成和发展为中国古代民族关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夏商周三代,虽然已经有了“华夏”与“四夷”的区分,但民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一直在进行。
周朝实行的分封制,使得周王室与各诸侯国之间形成了较为紧密的政治联系,同时也促进了不同地区民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
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之间的兼并战争频繁,民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进一步加强。
例如,秦国通过商鞅变法,国力强盛,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第一个大一统的封建王朝——秦朝。
秦朝建立后,秦始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一。
在民族关系方面,秦始皇派蒙恬北击匈奴,修筑长城,以抵御北方游牧民族的入侵。
同时,秦始皇还在南方征服了百越地区,加强了对南方民族的统治。
秦朝的统一和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为后世处理民族关系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汉朝时期,民族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汉武帝时期,国力强盛,多次对匈奴发动大规模的战争,使匈奴的势力受到了极大的削弱。
同时,汉朝还在西域设立了西域都护府,加强了对西域地区的管理和控制,促进了中原地区与西域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
此外,汉朝还采取了和亲政策,如昭君出塞,通过与匈奴的和亲,缓和了民族矛盾,促进了民族之间的和平与友好。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民族大融合的重要时期。
由于长期的战乱和政权更迭,各民族之间的迁徙和交流更加频繁。
北方的少数民族纷纷内迁,与汉族相互杂居,逐渐接受了汉族的文化和生活方式。
同时,少数民族政权也在不断学习汉族的政治制度和文化,促进了民族之间的融合。
例如,北魏孝文帝改革,推行汉化政策,鼓励鲜卑族与汉族通婚、使用汉语、改穿汉服等,加速了鲜卑族的汉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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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的民族政策变迁-(自动保存的)古代中国的民族政策变迁一、秦朝的民族政策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结束了战国时期纷争的局面,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秦朝,奠定了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础。
秦大一统后,国家疆域空前辽阔,中原地区的华夏民族和周边地区少数民族的融合问题显得十分棘手。
秦朝首创皇帝制度,秦王嬴政自称“始皇帝”,独揽一切大权,建立了一套以皇权为中心的政治组织体系,中央设立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个最高官职。
设置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分管国家各项事务1。
“皇帝”成为中国古代最高统治者的称谓,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在全国推行郡县制,把全国分成36个郡,由中央直接管辖,一个郡下又分若干县。
始皇帝采取了一系列维护国家统一的政策。
秦朝颁布统一全国的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和车轨;统一文字;修建了从帝都咸阳通往全国各地的驰道;开通联系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的灵渠;修筑长城以及进行大规模的移民等等。
这些措施对封建王朝的经济文化发展,巩固国家统一以及中华民族的形成,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秦朝面对边疆少数民族的管理,也逐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以后各封建王朝的民族政策,大都有借鉴和延续秦朝的制度,具体有以下2:1、在民族聚居地设“道”秦在征服边疆各少数民族,完成统一大业后,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郡县制,并根据边疆少数民族具体情况进行了特殊的设置。
在郡下设“道”是秦始皇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设置,道是县的特殊形态。
道的设置,是中国历史上封建王朝对少数民族实行羁縻政策的发端,为后代皇帝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设置开创了先河。
2、武力征服少数民族秦始皇统治中原后对少数民族实行的是武力征服的政策,最突出的就是“北击匈奴”和“南平百越”。
秦始皇的武力征服统治,虽对我国多民族国家形成起了重要作用,但这种战争,对被征服者带来了灾难的痛苦,它也加深和激化了秦皇朝内部矛盾,是秦皇朝短命速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3、制定管理少数民族的法律秦始皇在对少数民族的统治过程中,制定了专门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民族法,涉及少数民族生活的各个方面,涉及面相当广,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步专门治理少数民族的成文法。
4、少量征收、贡献方物面对靠近内地的少数民族,秦始皇在赋税方面对他们有优惠政策,每年只需缴纳少量的赋税。
面对偏远的民族地区,秦实际上对他们统治不足,更多的是靠声望威震他们,每年只需要他们贡献一些奇珍异宝即可。
5、修建通往少数民族地区的道路道路修到哪里,军队就可以到达哪里,武力统治范围也就可以达到哪里。
秦始皇先后修建了五条通往少数民族的道路,由修建了灵渠,这些道路为武力统治提供了条件,在客观上还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6、组织大规模的移民秦始皇为了巩固边疆地区的统治,进行了大规模的移民。
皇朝施行的移民边疆屯垦政策,是有其一定积极意义的,不仅解决了当时的戍边驻军和派往官吏的供给,使边疆民族地区得以统治稳定、边防巩固、版图完整,而且带去了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先进的种植经验,必然会加快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步伐。
同时,数以百万计的移民与当地民族长期相处,自然产生民族融会,必然会加强边疆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3。
二、汉朝的民族政策公元前202年,汉王朝建立,在秦朝大一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对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汉朝建立之初,百废待兴,许多发展问题摆在面前,面对发展问题,首先需要解决的还是妥善处理边疆民族问题,求得稳定的外部环境以求发展。
汉朝在中央机构中设置的管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官职明显增多,职责也更为明确。
在中央设置“大鸿胪”官职,为九卿之一,专门负责管理少数民族事务。
在边疆地区设置的管理少数民族的机构有: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沿袭秦朝制度设“道”;在归附的少数民族地区设有“都护”、“中郎将”、“校尉”等官职管理少数民族地方事务4。
管理较之前加强了许多。
面对匈奴问题上,汉初在远征匈奴失败后,采取了另外一种政策,“和亲”匈奴。
在匈奴势力强大,武力征服可能会两败俱伤不利于国家发展的情况下,“和亲”政策缓和了汉与少数民族的矛盾,有利于汉朝的和平发展强大,是当时形势下面对少数民族的一项明智政策。
在汉王室经过几十年的休养生息之后,经济空前繁荣、国力强盛,对待边疆少数民族的政策也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和亲安抚。
为消除边疆隐患,开始利用强大国力,向外开拓。
汉武帝对边疆地区武力开拓,征服匈奴,派张骞出使西域宣扬国威,东征朝鲜,南讨越人等等,都是征服性的,但客观上都起到了维护国家统一的作用。
对于效忠汉王室的少数民族,汉采用册封王侯爵位及官职的办法进行笼络。
汉景帝封匈奴降者为侯的有八人;武帝封匈奴十七人、南越七人、东越五人、朝鲜五人、小月氏二人为侯;宣帝封匈奴降者三人为侯;昭帝因钩町侯平益州蛮有功将其升为王。
5汉王室大力推行移民政策,将汉民大规模迁移到边疆地区,将少数民族夷民迁移到内地。
汉民来到边疆地区,既开发了边疆地区,也稳固了边疆的统治;少数民族迁移到内地,削弱和瓦解了少数民族的势力,也促进了民族融合和经济文化的交流发展。
三、唐朝的民族政策唐朝是我国封建王朝的鼎盛时期,与各少数民族的关系也比较密切,民族观念相对平等,是中国历史上民族融合比较好的时期,这些与唐朝时期的民族政策有着分不开的联系。
唐朝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设置,总结了以前历代设置的经验,实行羁縻都督府、羁縻州、羁縻县制度。
羁縻府、州的设置,基本上将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大族小族、部置于唐王朝的统治之下,打破了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各自为政的涣散局面,使国家得到了空前的统一6。
唐王室通过册封少数民族酋长,与少数民族联络感情,来控5中国历代民族政策概要龚萌制少数民族地区。
册封官职一方面加强了唐王室与少数民族的联系,明确之间的君臣关系,巩固大一统局面,少数民族酋长借助唐的威望也能够更有效的管理少数民族地区。
唐还给予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各种优待来笼络感情。
唐朝时期实行的“和亲”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要多,共与边疆各少数民族和亲高达八十多次。
唐朝时期的和亲政策,已经由汉朝时的权宜之计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政治行为。
和亲既是为了缓和与少数民族的矛盾,笼络少数民族,对少数民族的一种羁縻政策,又促进了中原与边疆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利于边疆地区与中原的融合与发展。
接受少数民族的朝贡并征收赋税。
唐朝国力强盛,经济文化发展迅猛,各少数民族纷纷前来朝贡。
对于朝贡唐朝也形成了一套体系。
接受朝贡时回礼的厚薄可以反应出唐朝对各族的重视与否,对于及时朝贡的给予表扬,逾期不朝贡的进行谴责以及讨伐。
唐对边疆少数民族赋税征收的多少、征收与否,是根据对其民族的控制程度来决定的,控制力强的征收多,控制力弱的征收少或不征收。
唐朝积极与边疆少数民族开展互市,制定一套关于互市的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管理的机构。
对交易时间、地点、办法以及交易的权限等等做出规定。
唐朝与少数民族的互市,双方互相进行交换,不仅满足了双方在生活上的需要,互利双赢,还促进了唐与少数民族的交流,加强了与少数民族的感情。
唐朝时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繁荣时期,也是与少数民族文化大交流的时期。
通过“和亲”和出使使者等多种方式,将大量中原文物带到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的大量文化也进入中原。
中原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的相互交流、吸收、借鉴、融合,也丰富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宝库,形成绚丽多彩的中华文化,促进中华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四、宋朝的民族政策宋朝在建立后,在政治上极度的加强皇权。
将原来的地方长官职位都由武将逐渐的都改成文官担任,将地方上的精兵都收归编入禁军,地方财权都收归中央专门的机构管理。
设置分别管理政事、军事和财政的中书省、枢密院和三司使,设置御史台负责监察朝廷百官。
军队的调度大权完全在皇帝手中,皇帝随意调动军队,是禁军经常轮换,“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军队战斗力低下。
这种政治体制,中央高度集权,对防范地方割据和大臣对皇权的威胁十分有效,但是皇权过度强化、对武将的防范也造成了宋朝政治上的腐败和军事上的软弱。
随着发展,宋朝为获得地主支持,扩大科举,宋朝的行政机构和军队数量越来越庞大,也越来越加剧了宋朝的行政效率低下和政治腐败,人民负担加重。
宋朝这样的体制不但不能加强国家实力,反而削弱了国家的战斗力,国家愈来愈软弱无力。
宋朝对北部边疆地区的辽、西夏和金,首先是政治交往和军事进攻,在军事进攻失败后转为防御。
与辽签订澶渊之盟保持友好往来,与西夏保持名义上的藩属关系,与金朝长期南北对立。
宋朝对北部的少数民族政策比较消极,客观上是辽、西夏和金比较强大,主观上则是宋朝国力较弱。
而面对西北和西南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宋王朝则采取的是较为温和的政策。
在政治上,与宋对各个少数民族的首领进行封赐,建立藩属、朝贡关系,并互派使节友好往来;在经济上,在边境开设互市,以加强货物的往来;在军事上,为抵御共同的敌人进行不同程度的合作。
宋对这部分少数民族采取怀柔的政策,一是为了保持西北至西南边疆地区的稳定,解除后顾之忧,集中力量对付北方的强势势力;二是为了能够在西北及西南地区开辟马源,弥补在北方战场上战马的消耗。
西北及西南少数民族为了自身的发展和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也同宋朝保持友好关系。
南方是宋朝财政的主要来源,南方局势的稳定与否直接影响着宋朝的统治,所以送王室对南方少数民族的治理也是十分重视。
在南方设置的羁縻州县虽然比以前有所减少,但是加强了管理,授予当地民族首领官职,帮助宋王朝管理当地,并且官位可以世袭。
加重了在这些地区的赋税,虽然数量在宋朝经济收入中所占比例不大,但增加了收入,解决边疆驻军的部分经费。
在法治管理方面,宋朝对这一地区的少数民族采取的是“因俗为治”的政策,少数民族一般犯法,都可以按习惯法来处理,有所照顾;重大纠纷,朝廷多派人前去调解,以和平方式平息事端;少数民族发生叛乱,不是一味武力镇压,而是以招抚为主,尽量化解缓和民族矛盾。
这样的治理政策,有利于维护宋朝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