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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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规定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保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令253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对环境的污染和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或配备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

本规定所称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是指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

第三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包括以下两种方式:(一)自行运行:是指污染物产生企业对自己建设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运行、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处置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二)委托运行:分为代理运行和社会化运行。

代理运行:是指污染物产生企业委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单位,对其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代理运行、维修和管理,为企业提供污染物的处理处置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的环境责任。

社会化运行:是指污染物产生企业委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其社会投资或建设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为企业提供污染物的处理处置和利用的社会化服务,并承担相应的环境责任。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自行运行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

污染物产生企业自行运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达不到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的,必须实行委托运行。

企业委托运行的,在实施委托运行之前,必须由SHE部门按相关规定审核运营商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和能力等。

在相关委托文件中明确受委托操作运行的单位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修和管理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条 职责(一)企业SHE部门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

(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所属分厂(车间)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三)企业财务部门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所需资金给予保障并监督资金合理使用;第二章 设施投入运行的有关要求第六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投入运行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能满足所处理处置污染物的需要并能连续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二)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三)配备设施故障或污染事件发生时的预警和污染预防应急处置设施;(四)必须进行开车前检查,确保设施处于正常稳定状态;(五) 符合地方政府对环保管理的要求。

企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三篇)

企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三篇)

企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1. 设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部门,负责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2. 建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

3. 设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岗位,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负责。

4. 制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计划,包括设施检查、维护保养、运行监测等内容。

5. 定期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或改进。

6. 建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记录和档案,记录设施的运行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监测结果等信息。

7. 建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的考核制度,对相关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8. 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升其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9. 定期组织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和经验分享,促进工作的改进和创新。

10. 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有效运行并达到预期的环保效果。

企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提高环境保护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环境保护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其持续有效运行。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的档案和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管理。

第二章环境保护设施的配置和投运第八条企业在规划新的生产设施时,应合理配置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确保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

第九条企业应按照相关质量标准和环保技术要求选用环境保护设施,并确保其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第十条企业在新建、改建或扩建环境保护设施前,应进行审批或备案手续,并经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规定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规定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xxxxx有限公司2018年1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环保设备的设施运行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环保设备设施的运行效率;提高环保设施在保护和改善环境中的作用;确保环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监督管理..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有关环保法规4 环保设施分类4.1废气治理设施4.1.1锅炉的除尘设施、脱硫设施、烟气净化设施;4.1.2生产废气处理设施;4.1.3防止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的其它设施..4.2废水冶理设施4.2.1生产废水、锅炉废水、生活污水排放设施;4.2.2废水回用设施等..4.3固废治理设施4.3.1锅炉产生的炉渣等的堆存设施和场所;4.3.2生活垃圾处理设施;4.3.3收集、贮存、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的设施场所等..5 设施管理5.1公司安环科负责对投入运行的环保设备进行监督管理;检查其排污、运转情况;指导各使用单位解决设施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5.2环保设施的管理要纳入各车间的生产管理体系;配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岗位环保责任制、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和各项环保设施规章制度..对环保设施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5.3做好环保设施资料收集和管理;包括污染治理设施的环评、“三同时”资料;各项设施的技术资料、管理资料、技术改造资料、环境监测资料等;掌握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5.4对环保设备、设施要建立健全检查、维修验收制度;保证环保设施、设备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并确保备品备件的正常储备量..5.5保证环保设备设施运行及管理的资金投入;按照规定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费用进入产品成本;公司安环科要定期对各单位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5.6实行环保设施停用报告制度..各单位环保设施如需拆除或停运;必须提前10天提交申请;说明停运原因、补救办法及预后效果、停运时限等事项;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拆除或停运..6 设施使用和维护6.1 新建的环保设施;须经环保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6.2 环保设备设施要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同时保养、同时维修..6.3 严格执行公司环保设施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本单位环保设施、设备运行台帐;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情况进行记录..6.4 生产单位要对环保设施统一管理;有效利用环保设施;防止环保设施超负荷运行;保证其处理能力..6.5 加强环保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检测和调试;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杜绝“带病”运行;确保环保设备设施的完好和运行..6.6 环保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标准是达标排放、正确操作、健全记录..6.7环保处理设施需暂停运转、拆除或闲置或更新改造必须报公司安环科审查和批准..6.8 环保设施因发生故障不能运行的;应及时向公司安环科提交报告;报告中应说明环保设施故障、抢修措施、修复日期等;由公司安环科审查和批准停用..6.9 环保设施在检修或抢修时;要对其处理过程和产生污染物的治理制定应急方案;并上报安环科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7 奖惩7.1 各单位要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在检查和考核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专业管理部门根据情节给予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7.1.1操作者不按规定操作环保设施的;7.1.2擅自拆除或闲置处理环保设施的;7.1.3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环保管理部门的;7.1.4拒报或谎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7.2 在检查和考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安环科根据情况给予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7.2.1在环保设施管理工作中;严格遵守本制度;成绩突出的;7.2.2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良好;措施到位;无污染事故的;7.2.3对环保设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效果显着的..8 附则8.1本制度由公司安环科负责解释8.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四篇)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四篇)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是指用于处理污染物、减少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各类设施和设备。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本文将从环保设施的分类、运行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具体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旨在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环保设施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处理对象和处理方式,环保设施可分为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水污染治理设施、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等多个类别。

在具体的运行管理制度中,需根据不同设施的特性和管理需求进行科学分析和划分。

1.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主要包括垃圾处理设施、废弃物处置场等。

其主要任务是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或处置,以达到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的目的。

2. 水污染治理设施水污染治理设施是指用于处理污水和废水的设施,其中包括废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设施等。

其主要任务是对水体中的污染物进行去除,提高水质,保护水资源。

3.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主要包括烟气净化设施、排气管道、烟尘处理设施等。

其主要任务是对大气中的污染物进行净化处理,减少大气污染的程度。

二、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的原则和要求环保设施运行管理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要求,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管理效果的实现。

1. 规范性原则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管理制度应明确各项操作规程和管理要求,以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2. 科学性原则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需要依据相应的科学理论和技术规范,合理配置资源和设备,提高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

对设施的运行过程进行数据监测和分析,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3. 安全性原则环保设施是处理污染物的场所,其运行管理必须强调安全第一。

制定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保证设施运行的安全性。

对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

4. 经济性原则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需要以经济效益为出发点,合理控制运行成本,提高设施的投资回报率。

2023年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规定

2023年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规定

2023年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环保设施的有效运行与管理,保障生态环境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和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有环保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农业生产单位、城市居民等。

第三条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环保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技术要求,采用先进、可靠、安全的技术设备和工艺。

2. 环保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其运行状态良好,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

3. 环保设施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运行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4. 环保设施的运营应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接受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 设备维护管理: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性能,及时排除故障和问题,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 操作人员管理:拥有环保设施的单位应配备专业的操作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的操作技能和知识。

3. 废气、废水、废物管理:环保设施应定期对废气、废水和废物进行收集和处理,并符合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

4. 环境监测与评估:环保设施应配置相应的监测设备,对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并定期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

5.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环保设施应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的扩大。

6. 监督与处罚:环保设施的运营单位应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

第五条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行日志、维护记录、废气、废水、废物排放记录等。

相关档案和记录应保存至少五年,供环境保护部门随时查阅。

第六条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应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和相关人员的环保意识和知识水平,推动整个社会参与环保工作。

第七条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停产停业或强制关闭,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范文(4篇)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范文(4篇)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提高环境保护效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管理、经营的环保设施。

第三条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应遵守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章运行管理组织和职责第四条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应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组织具体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组织应配备专业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第六条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组织的职责包括:(一)制定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二)组织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三)监测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四)培训环保设施操作人员,提高运行管理水平;(五)定期评估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的效果,提出改进建议;(六)报告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组织应与环保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专家进行密切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第八条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环保设施的运行计划和目标;(二)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要求;(三)环保设施的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措施;(四)环保设施的监测和评估方法;(五)环保设施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六)环保设施的质量评估和改进措施;(七)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第九条运行管理制度应根据环保设施的具体情况和运行特点来制定,确保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第十条运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共识。

第四章日常运行和维护第十一条日常运行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一)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保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确保其性能稳定和可靠;(三)积极预防环保设施的故障和事故发生;(四)监测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监测数据应及时准确;(五)进行环保设施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第十二条维护工作应健全操作规程,培训环保设施操作人员,提高维护水平。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保障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环保设施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条环保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等。

第四条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本规章的要求行事,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

第二章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第五条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确保设施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第六条运行管理人员要加强设施的日常巡检和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运行管理人员要制定完善的运行计划和应急预案,做好设施的故障处理和紧急应对工作。

第八条运行管理人员要做好设施的数据记录和统计工作,及时提交相关报表和汇总资料。

第九条运行管理人员要指导设施操作人员做好设备操作和运行维护,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责任意识。

第十条运行管理人员要加强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危险品的管理和处理,确保设施的安全生产。

第三章环保设施运行监督检查第十一条运行管理部门要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要重点检查设施的运行情况、安全措施、设备状态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要对设施的操作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纠正。

第十四条监督检查要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设施运行情况和管理措施。

第四章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责任制第十五条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人员要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责任制度,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十六条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人员要加强管理能力和意识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十七条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人员要加强团队合作和协调,形成管理合力,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人员要积极参与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涉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的其他规定,参照执行。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规定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规定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规定
1、加强日常管理,完善运行记录,记录应包括环保设施启动、停止时间,吸附剂、过滤材料等治理物资的采购量、使用量及更换时间,治理装置进出口浓度、吸附装置温度等运行工艺控制参数以及维修、事故、检验、评价等情况。

2、按计划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必要的部件或材料。

3、应做到治理设备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

如因检修、事故等原因停环保设备,应立即报告政府环保部门。

4、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规程,建立主要设备运行的台账制度。

5、每月至少一次对集气设施管道、引风机等集气设备进行检查。

对老化、破损的管道,及时修理或更换;并保证集气设备正常运转。

6、定期更换漆雾毡、活性炭、除尘布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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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规定
一﹑环保装置运行管理
一)﹑环保装置是指除尘设施﹑粉尘处理设施、煤气脱硫装置﹑防止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装置,如湿法脱硫装置和炼焦除尘车等。

二)﹑凡使用环保装置的单位必须做到:
1﹑环保装置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保养;
2﹑环保装置由专人管理,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
4、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杜绝“带病”运行,确保设备完好;
5、加强管理,调整好配风系统,防止滴、漏,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6、除尘设施运行效果实行年检测试,要认真做好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7、实行环保装置停运报告制度,使用环保装置如发现有问题,环保装置因发生故障不能运行的,要向公司生产安全处提交《环保装置停运报告》,由公司生产安全处上报公司,经公司环保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停机检修。

报告中应说明环保装置故障、抢修措施、修复日期等。

8、公司生产安全处定期对重点环保装置进行检查﹑监测,检查﹑监测结果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并随时检查各单位环保装置运行记录和运行档案。

三)﹑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将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或者100-1000元罚款:
1、擅自拆除或闲置环保装置的;
2、有意造成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严重超标的;
3、更新、改造环保装置,引进、安装不符合环保规定的技术设备,致使工程不能验收的;
四)、严格遵守本办法,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按公司安全生产
奖惩规定给予奖励和表扬。

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一)﹑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废水生物脱酚处理设施和废水零排放
系统设施。

二)﹑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经设施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进入公司生产用水系统或循环使用。

2、设施必须配备专门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
程等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做好设施运行记录、监测
结果记录。

3、污水处理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公司生产安全处审
查和批准:
(1)、需暂停运转检修的;
(2)、需拆除或闲置的;
(3)、需更新改造的。

4、污水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要立即采取措施,将废水送
入事故废水排放池,严禁废水外排,并报公司生产安全处。

5、公司内不许乱设排水口。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
导进行批评,并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责任单位警告、责令改正或者100-1000元罚款:
(1)、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闲置处理设施的;
(3)、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生产安全处的;
(4)、拒报或谎报污水处理设施情况的。

四)、严格遵守本办法,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给予奖励和表扬。

三﹑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由公司生产安全处负责日常检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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