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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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重点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3篇)

医院重点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3篇)

医院重点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一、医院配电房等部门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岗位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其使用技能。

消防器材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根据有关制度的规定及岗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管理制度。

四、根据消防技术规范安装醒目的防火安全标志,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时必须做到:1、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按时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2、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当班记录及交接班工作;3、按本岗位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做好本岗位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4、重点部位岗位严禁带入火种和明火作业。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为了确保医院用火用电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正常运行和患者、医务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用火用电场所和设备。

1.2 医院应成立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1.3 医院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并定期对员工进行用火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用火安全管理2.1 用火场所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2 用火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2.3 用火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

2.4 用火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用火结束后应立即熄灭明火,并采取措施防止复燃。

2.5 禁止在用火场所使用非专业的用火设备,禁止在禁火区域内用火。

三、用电安全管理3.1 用电场所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2 用电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3.3 用电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

3.4 用电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用电结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防止漏电和触电。

3.5 禁止在用电场所使用非专业的用电设备,禁止在禁电区域内用电。

四、监督检查4.1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医院用火用电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4.2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3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用电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用电操作技能。

五、责任追究5.1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用电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3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医院财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六、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制度由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保障医院财产和患者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用电和用火场所。

1.2 医院应成立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1.3 医院应制定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加强对用火用电安全工作的培训和教育。

二、用电安全管理2.1 医院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运行。

2.2 医院应加强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保护,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

2.3 医院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防止电气设备过载、短路和漏电等现象的发生。

2.4 医院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防止电气设备对人体造成伤害。

2.5 医院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安全标识管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标识清晰、完整。

三、用火安全管理3.1 医院应加强对用火场所的管理,确保用火场所的安全。

3.2 医院应加强对用火设备的管理,确保用火设备的安全。

3.3 医院应加强对用火操作的管理,确保用火操作的安全。

3.4 医院应加强对用火人员的管理,确保用火人员的安全。

3.5 医院应加强对用火场所的安全防护,防止用火场所发生火灾。

四、应急预案4.1 医院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和评估。

4.2 医院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执行能力。

4.3 医院应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五、责任追究5.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2 对发生用电和用火安全事故的,医院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制度由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后,医院用电和用火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用电和用火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得到了有效控制。

医疗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用火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用火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诊所、护理院等各类医疗机构的用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建立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的用火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医疗用火安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加强用火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用火安全的重视和认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用火安全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和应变能力。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处置火灾事故。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用火安全档案,保留相关记录和资料,便于日常管理和事故调查。

第二章用火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设立用火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用火管理工作,落实用火安全责任。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制定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各项规范和措施,加强用火安全管理。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用火台账,记录用火设备、用火人员和用火场所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规范用火操作程序,严禁乱搭乱放,确保用火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用火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设置合理的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确保人员能够迅速疏散。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章应急预案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编制应急预案,预先确定各类火灾事故的处置程序和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应变能力,确保火灾时能够快速有效处置。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用火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应急联络机制,确保与消防部门、医疗救护部门等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

第四章械检查维护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用火设备检查维护制度,定期对用火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

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

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

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

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

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

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____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八、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的用火用电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用火用电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使用火源和电源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室、实验室、办公室、病房等。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火用电管理的组织机构、责任制度和操作流程,规定安全措施和一线人员的工作要求。

第四条医院应加强对全体员工的用火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应经过医院安全委员会的讨论和批准,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宣传和执行。

第二章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第六条医院应设立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用火用电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协调处理用火用电事故。

第七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应包括医院领导、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人、技术支持人员等。

第八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用火用电安全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经验总结和交流。

第九条整个医院内的各个科室和部门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各自科室和部门的用火用电安全工作。

第十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随时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用火用电安全措施第十一条医院应制定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用火用电的操作流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对用火用电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医院应配备专业的消防设备和设施,确保在火灾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和疏散。

第十四条医院应加强对用火用电操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用火用电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的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第四章用火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六条医院应定期组织用火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基本安全知识、用火用电的安全要求、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医院成立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医院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2. 医院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用火安全管理制度1. 严禁在病房、走廊、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吸烟。

2. 医院内部禁止使用明火,特殊情况需使用明火时,需经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3. 禁止在病房、办公室等室内区域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设备。

4. 医院内部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将易燃物品带入医院。

5. 定期对病房、办公室等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用火安全。

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医院内部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禁私自改装、拆改电气线路。

2. 医院内部电气线路敷设、改造、拆除等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并报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 医院内部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4. 定期对电气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用电安全。

5. 医院内部禁止使用非医用电器设备,如电热水壶、电吹风等。

五、消防安全培训1. 医院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和患者的消防安全意识。

2. 医院内部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应急处理1. 医院内部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灭火。

2.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七、监督与检查1. 医院定期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医院内部用火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日常巡查,确保制度落实。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医院全体医护人员和患者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医院消防安全。

医院检验科防火及用电安全制度

医院检验科防火及用电安全制度

医院检验科防火及用电安全制度一、引言医院检验科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对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等进行检验分析,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科学依据。

由于检验科涉及到的仪器设备较多,用电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同时,检验科也是医院火灾事故的多发区域之一,因此,防火安全也是检验科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为了加强检验科的防火及用电安全,确保医院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防火安全制度1. 严禁在检验科内吸烟、使用明火。

2. 检验科内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包括灭火器、灭火毯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3. 检验科内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如“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等,提醒工作人员和患者注意防火安全。

4. 检验科内应定期进行防火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检验科内应定期进行电气线路检查,确保电气线路安全可靠,避免因电气线路老化、短路等原因引发火灾事故。

6. 检验科内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如消防栓、消防报警器等,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三、用电安全制度1. 检验科内应配备合格的电源插座,避免使用不合格的电源插座,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2. 检验科内应定期进行电气线路检查,确保电气线路安全可靠,避免因电气线路老化、短路等原因引发火灾事故。

3. 检验科内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检查,确保电气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因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火灾事故。

4. 检验科内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维护,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避免因电气设备维护不当引发火灾事故。

5. 检验科内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使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用电安全意识,避免因使用不当引发火灾事故。

四、总结医院检验科防火及用电安全制度是医院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

检验科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提高防火及用电安全意识,加强防火及用电安全管理,确保医院的安全运行。

同时,医院应加强对检验科防火及用电安全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只有这样,才能为患者提供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为医院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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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安装,拆改,增设电气设备或架设临时电路时,必须报总务科批准,宾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总务科须将有关资料告知保卫科。

2、电气设备停用或下班后,各科室(班组)应切断电源。

3、各科室(班组)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维修,总务科,保卫科应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和定点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4、不准乱接电灯,电线,不准违章用电和超负荷用电。

5、各种电气开关,医疗设备,电控箱(柜)等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不准在其附近和下面堆放易燃,可燃物。

6、非电工不准私自拆改和维修电气设备和电缆线。

7、任何科室和职工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任何科室和职工严禁医院建筑物内和重点部位内焚烧物品或燃烟花鞭炮。

9、各科室在动用气,电焊之前,必须经总务科,保卫科批准,要有现场监护人和配备灭火器材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0、医疗电气设备应定期清洗,医疗电气设备的摆放应符合安全要求。

11、各科室应做到人走断电,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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