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用电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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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用电考核管理制度

医院用电考核管理制度

医院用电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用电管理,提高用电效率,节约能源资源,确保医院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电力设备及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的考核。

第三条医院用电考核管理应依据能源节约、安全用电和设备维护等原则,确保用电环境安全、稳定、有效。

第四条医院用电考核管理工作由医院行政及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并由相关部门全体员工全程参与。

第五条医院用电考核管理工作原则上按年度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内容和方式由医院行政及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确定。

第六条医院用电考核管理工作结果与医院员工的绩效考核、奖惩制度挂钩,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将做出相应处理。

第七条医院用电考核管理工作需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完善改进,提高医院用电管理水平。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八条医院用电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用电设备的日常管理情况:包括电压、电流、功率、频率、功耗等基本参数的检测和记录。

2. 用电设备的维护情况:包括定期巡检、定期保养和安全隐患排查等情况。

3. 用电设备的故障处理情况:包括故障处理及维修记录。

4. 用电设备的效能优化情况:包括节能降耗措施的执行和效果评估。

5. 安全用电措施的执行情况:包括用电安全隐患排查、事故处理及应急预案等情况。

第九条医院用电考核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第三章考核方式第十条医院用电考核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一条定期考核主要以年度计划为主,由医院行政及设备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安排,考核内容包括定期巡检、保养、安全隐患排查等。

第十二条不定期考核主要由医院行政及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核内容包括突发故障处理、事故应急处理、效能优化等。

第十三条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实地检查、文件审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监测等。

第四章考核结果第十四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合格者给予奖励,不合格者给予相应处理。

医院大功率电器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大功率电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保障医院用电安全,防止因大功率电器使用不当引发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保障医护人员及患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工作人员及在医院内部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定义本制度所称大功率电器,是指功率大于或等于1200瓦的电器。

第四条大功率电器使用规定1.医院内禁止私自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空调、电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电烤箱、电饭煲、电热毯等。

2.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如需使用大功率电器,应向医院后勤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使用前应检查电器线路、插座、插头等是否完好,确保用电安全;(2)使用过程中,应有人看管,防止意外事故发生;(3)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切断电源,确保安全;(4)不得在床上、地上等易燃物品附近使用大功率电器;(5)不得私自改装、拆除、迁移、增设医院内的供电线路和设施。

第五条管理职责1.医院后勤部门负责对医院内部大功率电器的使用进行管理,包括审批、监督、检查等。

2.医院安保部门负责对医院内部大功率电器的使用进行安全巡查,发现违规使用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上报。

3.医院各科室负责人应加强对本科室大功率电器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第六条违规处理1.违反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由医院后勤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其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资格。

2.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解释。

3.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

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

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

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

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

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

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____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八、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2023年医院节约用电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

2023年医院节约用电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

2023年医院节约用电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医院节约用电的管理制度篇1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部门电气设备的平安运行,加强用电部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做到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削减奢侈,针对本院用电实际状况现制定本管理制度。

1、用电单位的科室、医办室、值班室、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符合实际条件运用电器。

2、用电设施和用电设备管理原则是谁运用谁管理谁负责。

各部门科室的照明灯、空调等用电设施和医疗设备等由详细运用部门科室负责管理,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负责人。

3、室内配线依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应马上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4、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察,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状况应马上停止运用并向基建物业科报修。

5、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扁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

(属专电)6、在运用电气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峻时引起漏电爱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7、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态。

8、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状况下运用。

9、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削减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10、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11、医疗设备应留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12、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用电设备和电器。

13、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马上切断电源并刚好报修。

14、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15、变更原房屋运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运用平安用电。

16、节约照明用电,白天原则不开灯,自然采光较好的科室应把窗帘打开充分利用自然光。

下班及加班最终一个人离开时要关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做到人走灯灭。

大厅、走廊的灯应随时检查,按规定开放。

17、节约空调用电,严格执行空调限制标准,充分利用自然风,开空调时要关好门窗,无人时要顺手关闭空调。

医院供电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供电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供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全院供电为双电源供电,如遇紧急停电,应在3分钟内提供备用电源。

2.由于维修供电设备而必须停电时,必须要经院长批准实施,并提前一天(除紧急、抢修外)由后勤服务中心发出停电通知,做好重点科室用电安排,并向有重要用电设备的科室发布书面通知。

3.严格一户一表的规定,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擅自变更或拆装电子供电设备。

4.全院各科室、部门及住户新安装用电设备,增加用电量或接用临时线路,必须以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由电工检查设备功率及现电路负荷情况,按医院的统一规划布线。

5.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使用电炉、电炊具等科室或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因工作或生活需要改变或新增供电设施的科室部门和职工,应事先向后勤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院领导批准后,方能进。

三甲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用电安全,预防用电事故发生,确保医院正常运行和员工及患者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用电安全管理职责1. 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由医院总务科负责,分管院长负责监督和协调。

2. 各科室、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三、用电安全管理要求1. 电气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报医院总务科审批。

2.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插座,禁止使用非标准电源插座。

3. 严禁使用老化、破损的电线、插座、开关等电气设备。

4. 严禁在电气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 严禁在电气设备附近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

6. 严禁在潮湿、易燃场所使用电气设备。

7. 严禁使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8. 严禁使用非专业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

四、用电安全管理措施1.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加强员工用电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意识。

3. 建立用电安全档案,记录电气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检查等情况。

4.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5. 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发生用电事故时能迅速响应。

五、用电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用电事故时,立即切断事故区域电源,隔离事故现场。

2. 组织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损失进行赔偿。

4. 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总务科负责解释。

3. 各科室、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医院用电安全。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安装,拆改,增设电气设备或架设临时电路时,必须报总务科批准,宾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总务科须将有关资料告知保卫科。

2、电气设备停用或下班后,各科室(班组)应切断电源。

3、各科室(班组)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维修,总务科,保卫科应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和定点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4、不准乱接电灯,电线,不准违章用电和超负荷用电。

5、各种电气开关,医疗设备,电控箱(柜)等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不准在其附近和下面堆放易燃,可燃物。

6、非电工不准私自拆改和维修电气设备和电缆线。

7、任何科室和职工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任何科室和职工严禁医院建筑物内和重点部位内焚烧物品或燃烟花鞭炮。

9、各科室在动用气,电焊之前,必须经总务科,保卫科批准,要有现场监护人和配备灭火器材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0、医疗电气设备应定期清洗,医疗电气设备的摆放应符合安全要求。

11、各科室应做到人走断电,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医院内部火灾和电气安全,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而设置的。

以下是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一般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医院的用火用电安全符合规范。

2.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火灾防控部门或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医院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3. 建立火灾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医院内部的用火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4. 完善用火用电安全培训制度,对医院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火灾和电气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防火防电知识和技能。

5. 制定火灾和电气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医院内部的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在发生火灾和电气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和救援。

6. 建立定期检测和维护用火用电设备的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灾和电气事故发生。

7. 确保医院的电线、电缆、插座、开关等电气设备符合安全标准,严禁使用破损、老化或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三篇)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部门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用电部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一、用电单位的科办公室、医生办、休息室、制剂车间、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有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二、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三、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四、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

(属专用)五、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六、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七、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八、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九、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十、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十一、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十二、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十三、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

(如:加床等)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二)医院作为人们生病就医的场所,其安全用电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一个良好的用电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可以有效地预防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行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一、用电管理责任制度1. 医院应成立用电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 院长和相关领导要明确用电安全的重要性,并亲自抓好用电安全管理工作;3. 对各科室、岗位的用电安全职责进行明确,确保责任可追溯;4. 建立用电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价制度,重点考察用电安全和事故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

医院用电节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用电管理,提高用电效率,降低用电成本,保障医院用电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用电设施、设备和人员。

第三条医院用电管理遵循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合理用电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用电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用电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用电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用电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用电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用电管理办公室职责:(一)制定医院用电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用电设备的日常巡查和维护;(三)监督用电设备的合理使用,确保用电安全;(四)定期对用电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提出节约用电措施;(五)组织开展用电宣传教育活动。

第七条各科室用电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用电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一)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二)监督科室人员合理使用用电设备;(三)定期检查用电设备,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四)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用电管理办公室。

第三章用电管理措施第八条加强用电宣传教育,提高全员节约用电意识。

第九条严格执行用电审批制度,非紧急情况不得私自开启用电设备。

第十条优化用电设备布局,提高用电设备利用率。

第十一条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加强对空调、照明、电梯等高能耗设备的节能管理。

第十三条推广使用节能型用电设备,提高用电效率。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夜间熄灯制度,减少不必要的用电。

第十五条定期开展用电设备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第四章节约用电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医院将用电节约情况纳入科室绩效考核,对节约用电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用电管理制度、造成浪费或安全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医院用电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用电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用电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医院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内部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分工1. 医院安保部门负责医院内部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对本科室、部门的用火、用电、用气安全负直接责任。

3. 电气、燃气、消防等设备操作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三、用火安全管理1. 医院内部禁止使用明火取暖、照明,禁止在病房、治疗室、仓库等场所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器设备。

2. 禁止在病房、治疗室等区域吸烟。

3. 医院内部动火作业,如焊接、切割等,需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4.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并指定专人监护,确保安全。

四、用电安全管理1. 医院内部电气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性能可靠的设备。

2. 医院内部电气线路敷设、安装、维修等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工进行,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

3. 医院内部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4.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5. 医院内部禁止使用非医用电器设备,如电吹风、电水壶等。

五、用气安全管理1. 医院内部燃气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性能可靠的设备。

2. 医院内部燃气管道敷设、安装、维修等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

3. 医院内部燃气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4. 燃气泄漏时,应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并迅速撤离现场,报告安保部门。

5. 医院内部禁止在燃气管道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监督检查1. 医院安保部门定期对医院内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科室、部门的用火、用电、用气安全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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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医院用电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用电安全,并做到节约用电、减少浪费,针对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一般用电管理
1、用电设施和用电设备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

各部门、科室的照明灯、空调等用电设施和医疗设备等由具体使用部门、科室负责管理;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第一责任人。

2、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行政办公室报修。

3、定时供开水,除妇产科每天供应三次外,其它科室供应两次。

开放时间为上午7:00-9:00、下午4:30-6:30。

妇产科开水房开放时间上午7:00-9:00、中午:11:00-13:00、下午4:30-6:30。

各科室要对患者要做好医院开水房使用管理规定的宣教工作。

4、各科室未经医院同意不允许使用电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室内进行电动车充电。

5、下班前必须将办公电脑关闭,医生办公室只保留一台办公电脑常开。

6、各科室和个人要节约用电、杜绝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

二、空调使用管理
1、夏季气温在32℃以上(含32℃),冬季气温在6℃以下(含6℃)时可开放空调。

制冷设置温度不低于26℃,制热不高于20℃。

2、医护值班室空调仅供当天值班人员值班休息时使用,其他人员均不得使用。

3、值班室、医生办公室等使用空调的场所不允许出现“空调开着人员不在”的情况。

4、病房患者需使用空调时必须关好门、窗。

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的收费标准每天收取空调费,不得漏收或少收。

患者出院后的空置病房要及时关闭空调。

以上规定请各科严格执行,如有科室人员违反本制度,将对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及当事人各进行100元的经济处罚。

医院检查组将每周不定时对各科室节约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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