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和《申报审批表》
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条例

公共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为全面提高我院学生综合素质,争先创优,积极发挥先进优秀学生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激发我院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开拓我院学生工作新局面。
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表彰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在校三会(团委会、学生会、学社联)任正职委员,在院“四会”任正式委员(由“三代会”正式选举产生的,不含非委员副部长),各班级班委会干部、团支部干部,年级长、寝室长等;
2、政治思想素质好,无违纪现象;
3、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所负责工作的业绩突出;
4、上一年度课程无重修(校选课除外);
5、连续担任干部一年(含一年)以上;
二、材料申报及评选办法
1、个人申请,由所在班委、团委会审核推荐,“四会”干部由“四会”负责审核推荐,将推荐材料交学生办。
2、本项只交评优申请表,所获奖项及工作业绩可在申请表中有所体现,但须真实可信,一旦发现虚报、瞒报,取消其评优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3、学工办对所有的申报材料组织评审,拟定初评名单,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经公示合格后,正式确定评优名单。
4、学院对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进入个人大学档案。
5、为便于归档,评优申请表只能用正反两面一张纸,没有按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评奖名额:30——40名
四、评选时间:3月—4月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附:公共管理学院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公共管理学院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备注:班级意见(四会意见)要签署详细意见。
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为鼓励我校在校学生干部刻苦学习,奋发向上,锐意进取,不断增强学业心和责任感,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学生带头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采取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除具备优秀学生条件外,另制定条件如下:
1.思想进步,品质高尚,热心为群众服务;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3.在工作中表现了较强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4.服从指挥,较好地带领同学们完成了自己管辖和分工的各项工作,成绩突出;
5.为人正派,处事公道,能带头弘扬正气,抵制不正之风;
6.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做到了无安全事故、无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不良影响;
7.沟通能力强,在带领和团结广大同学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中做到了不懈努力,受到学生的一致好评。
二、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及标准
名额:10名标准:200元/人/年
三、评选时间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从学生入校后的第二学年初起,以班为单位每年评选一次。
四、评选程序
1、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由辅导老师及部分学生干部代表组成评议小组,根据综合测评提出候选获奖学生干
部名单,附加个人综合成绩单、事迹材料及辅导老师综合鉴定,报学校审核评定;
3、张榜公布获奖学生干部名单,设一周异议期,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4、学校领导研究批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学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学习标兵评选办法

XXXXX校学生评优方案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学校拟评选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评选标准参照省、市、县级“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执行。
请各班主任老师依据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纪律卫生诸方面表现对学生进行考评,班级民主推选后报年级部,由年级部汇总后报政教处。
学校对获奖学生将颁发荣誉证书给予表彰,并进行物资奖励,其优秀表现将记入学生档案。
请在2月3日前把获奖学生名单以年级部为单位报到政教处。
XXXXX校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八日附件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名额分配表附件2:省市县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省市县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一、道德品质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敬重国旗、国徽、爱唱国歌,主动参加党团组织活动。
2、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弄虚作假,对不良行为进行批评与劝阻。
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对损害集体者进行批评劝阻。
4、能分清善恶是非,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价值观、积极的人生观。
5、遵守社会公德,关心社会和他人,尊敬师长,孝敬父母。
关心国家大事,维护国家利益。
二、公民素养1、自尊自爱,自信自强,追求进步,生活习惯文明健康,拥有自信和成功的信心,不自卑,不浮躁。
2、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思想、学习、生活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
3、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有环保意识,积极参加环保活动,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4、具有民主参与意识和平等待人理念,积极主动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与社会交往能力,较好地掌握某种劳动技能。
三、学习能力1、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兴趣浓厚。
能够主动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
2、能够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学习有条理,善于在学习中总结与反思,主动听取他人建议并不断改进。
3、学习能力强,学习习惯良好,能主动独立地探究问题,学习效率高。
毕业年级的初中学生地理、生物的学业考试成绩为A级,高中学业考试成绩均为B级以上。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评比通知为表彰先进,激励各班干部和学生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奉献青春力量,院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在全院表彰12名优秀班干部干部、6名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表彰范围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干部1、凡我院担任班干部、学生会干部均可参加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团组织关系未转来我校或受校党、团、行政处分的按规定不能参加评选的团员,均不参加评选。
2、现担任各班班干部职务,政治素质好,思想素质高,政治立场坚定,有为党的事业、社会主义事业、共产主义理想而努力奋斗的热情2010年~2011学期的学习成绩绩平均分65。
学习及各方面工作一贯积极认真,作风扎实。
必须获得本年度学校优秀生三等奖以上荣誉称号。
3、在学生课外科技活动中表现突出,有作品参加校级以上“挑战杯”竞赛或其它学科竞赛获奖的团员优先考虑。
4、在校团委组织的学雷锋活动和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中表现积极,有突出贡献者可优先考虑。
5、积极组织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和学雷锋活动。
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为青年服务的思想,谦虚诚实,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
6、旗帜鲜明地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三、评选办法采取自下而上的评选办法推荐。
要把评选先进与团支部民主评议和团员民主评议结合起来。
各基层团委负责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审核,填写推荐表。
四、报送材料要求被推选的“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干部须要报送团委做好组织鉴定意见,并于4月15日前将评优名单汇总及总结材料报院团委办公室,评选表彰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是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基层团委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宁缺勿滥,以保证评选表彰工作的顺利进行。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1. 前言评选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是学校为了激励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旨在规范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流程和标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2. 评选对象2.1 优秀学生:指在学习方面、思想品德方面、社会实践方面等多个方面表现出色、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学生。
2.2 优秀学生干部:指在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期间表现突出、能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的学生。
3. 评选标准3.1 优秀学生评选标准: - 学习成绩优秀,排名靠前; - 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展示了优秀的综合素质; -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展现出对社会的责任意识。
3.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 所在学生组织的工作成果显著,对学校和同学有积极影响; - 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 - 具备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与其他同学合作; - 表现出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被同学们信任和认可。
4. 评选流程4.1 提名阶段: - 学校发布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通知,征集候选人名单;- 学生、老师和家长可以推荐优秀候选人,提出书面推荐信; - 提名截止后,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
4.2 面试阶段: - 评选委员会对通过初步筛选的候选人进行面试,了解候选人的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 面试内容包括学习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思想品德和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 面试结束后,评选委员会根据面试表现进行评分。
4.3 公示和投票阶段: - 学校公示评选结果,允许师生提出异议; - 若有异议,评选委员会将重新评估候选人; - 最终评选结果通过师生投票确定。
4.4 颁奖和表彰: - 学校在正式场合举行颁奖仪式,表彰获奖学生; - 颁奖仪式上,学校可以邀请学生或老师代表发表获奖感言。
5. 评选公正性和科学性保障措施•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包括学校负责人、老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等多方参与;•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一定的学校工作经验和评选经验;•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过程中,评选结果应及时公示,允许师生提出异议并进行复核。
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评选办法

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评选办法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评选办法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评选办法一、评选范围和对象三好学生:凡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中小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凡担任班委会、学生会或团支部、团总支、团委会委员等职务一学期以上,现任上述职务的学生干部均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优秀班级:我校中学部、小学部所有班级二、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合格+特长):1、思想品德合格。
按照各学部各学段思想品德的评价方案评价,思想品德为优秀等级,并能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从未违反过学校的校纪校规。
2、学习合格。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达到的最高成绩水平(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分析决定)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身体合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讲究卫生,身体健康,体育达标,体育成绩不低于75分。
4、特长:特长的含义:学生在某一方面的爱好、兴趣通过进一步的训练,在某一阶段获得进步,达到一定的水平。
它包括艺体特长,也包括英语、计算机、演讲、摄影、摄像、主持、科技制作、写作等各方面的特长。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原则上与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相同。
在思想品德方面,还要优秀学生干部能热心为同学和集体服务,敢挑重担,大胆负责,并且有较强组织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鉴于学生干部公务活动占用时间较多,优秀学生干部科平成绩可较三好学生适当降低要求。
(三)优秀班级:1、政治思想好:集体中有明确的教育目标,经常性开展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传统美德、理想前途、道德情操、纪律与法制等方面的教育,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且取得良好的效果。
坚持不懈的学习英雄模范,并有显著的成绩。
整个集体能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政治思想工作搞得生动活泼,重视思想品德评价工作,收效良好。
2、学习风气好:集体中具有为振兴中华而勤奋学习的观念,注重基础知识的学习,重视开发智力和学习能力的培养,坚持在以课堂学习为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课外的学习活动,但没有集体补课的现象。
市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市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市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市教育体育局决定评选表彰年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全市各学校在籍在校学生。
优秀学生名额不超过学籍人数的%,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不超过学籍人数的%。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一)优秀学生条件.思想品德好。
热爱祖国关心集体,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学校班级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学习好。
学习态度端正,课堂发言积极,善于独立思考,讲究科学的学习方法,具有自主学习的能力,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各科学习成绩达到良好(级)以上。
.身体好。
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等级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协助老师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良好(级)以上。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优良。
.至少在学校任职(班委以上职务)满一学年。
任职期间表现突出。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均衡分配。
要根据各年级学生数量,将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均衡分配到各年级各班级,要保证评选的广泛性和公正性。
.公开评选。
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从班级评选开始,逐级选拔。
班主任要进行全班动员,宣布评选条件和名额,组织讨论。
学生自主申报,班委会和任课教师筛选推荐候选人,经全体学生任课教师民主测评确定人选,最后报学校研究决定。
2023市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2023市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一、引言市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旨在表彰和树立优秀学生榜样,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全市学生的全面发展。
为了规范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对象1. 优秀学生评选对象:全市学龄段学生(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的在校学生。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全市中小学、高中、大学干部岗位的在任学生干部。
三、评选条件1. 优秀学生评选条件:(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学习成绩优异,在班级、学校的各类学科竞赛中有突出表现。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4)身心健康,乐于助人,关心他人,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具有优秀学生的基本条件,同时在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等方面有出色表现。
(2)积极参与学校团体活动,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
(3)在任期间为同学提供了良好的服务,能够有效地解决问题和协调关系。
(4)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四、评选程序1. 优秀学生评选程序:(1)学生自荐或班级推荐。
(2)学校初评,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品德表现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
(3)候选人公示,接受社会评议。
学校将候选人名单在校园内公示,并鼓励师生和社会各界对候选人进行评议。
(4)学校终评,综合考虑初评结果和社会评议情况,最终确定优秀学生名单。
(5)公示表彰,学校将优秀学生名单在校园内公示,并发布评选结果。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程序:(1)学生干部推选,根据干部岗位的特点,各班级经过班会推选出候选人。
(2)学校初评,根据各班级推选的候选人名单和干部的任职表现,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
(3)候选人公示,接受社会评议。
学校将候选人名单在校园内公示,并鼓励师生和社会各界对候选人进行评议。
(4)学校终评,根据初评结果和社会评议情况,最终确定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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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学校“重实践强能力”的人才培养特色,调动广大学生干部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学校的各项建设,并在校园内树立个人典型,弘扬华电精神,促进良好学风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资格
担任班委会、团支部、党支部、院系团总支、院系学生会、校团委、校学生会、以及经学校批准的学生组织或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责任心强,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年度考核合格者。
第三条评选条件
(一)政治方向坚定,拥护社会主义。
(二)作风严谨,以身作则,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三)工作能力强,能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积极参加并能带动广大同学参与各项集体活动。
(五)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50%,必修、限选课成绩及格,或必修、限选课成绩不及格课程不超过一门并且补
考及格。
第四条评选等级及名额分配
(一)分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系级优秀学生干部三个等级。
(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两校区分别控制在20名左右。
(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总数控制在参评学生数的1%左右。
(四)“院系级优秀学生干部”总数控制在参评学生数的2%左右。
(五)具体名额及分配由学生处根据当年实际情况下达。
第五条评选方法
(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以自愿申报为原则,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参评的学生干部应向所在院系或相关指导挂靠部门递交《华北电力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及事迹材料。
(二)身兼多个社会工作职务的学生干部只能选择在其中一个学生组织申报。
(三)各类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程序
1.院系团总支、学生会、院系其他学生组织与社团、班
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并征求班主任或辅导员及任课教师代表意见确定后,报学生处审核。
2.校级学生组织、社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指导挂靠部门提出建议名单,报学生处审批。
3.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确定。
第六条表彰
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分别授予“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系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由学校行文予以表彰。
第七条附则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籍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生,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2009-2010学年度开始实施。
新办法实施后,原有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华北电力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院系(学生组织或社团):——学年度姓名性别班级
学号政治面貌职务
主
要
事
迹
(可附页)
曾
获
何
种
奖
励
部门意见院系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指导挂靠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学校
意见
盖章(学生处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