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托管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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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资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银行账户资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x银行账户资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行账户资金托管业务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及x银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账户资金托管业务可按不同标准作以下分类。

(一)按照资金性质不同,分为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和专项资金托管业务。

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是指买卖双方在商品、股权等交易过程中,委托托管人保管资金并根据约定条件办理资金支付,促使交易成立的账户资金托管业务。

专项资金托管业务是指托管人根据监管要求或委托人单独委托,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保障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的账户资金托管业务。

(二)按照客户类型不同,分为单位账户资金托管业务和个人账户资金托管业务。

单位账户资金托管业务是指买方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的账户资金托管业务。

个人账户资金托管业务是指买方为自然人的账户资金托管业务。

本办法所称账户资金是指基于完善信任机制、促进交易成立或资金保管,需要引入保管和监督的资金,不包括正常结算资金。

第三条x银行开展账户资金托管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中立原则。

托管人对委托人的利益保持中立,不参与、不评价委托人之间的经济活动。

(二)严格相符原则。

托管人根据委托人指令划付资金,委托人指令必须符合托管协议的约定,托管人有权拒绝执行与托管协议约定不符的指令。

(三)保守商业秘密原则。

托管人对业务开展中所涉及的委托人相关信息要严格保守商业秘密,不向第三方披露。

但国家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四)不垫付资金原则。

在办理业务期间,托管人只负责资金托管、监督支付和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严禁垫付资金。

第二章业务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总行托管业务部是账户资金托管业务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全行账户资金托管业务的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一)制定账户资金托管业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受理并协调对一级分行业务资格申请验收。

(三)开展全行账户资金托管业务的系统指导与培训。

(四)协调、组织对一级分行账户资金托管业务开展情况的检查与监督。

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

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

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以及商业银行下属或控股的其他从事托管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托管银行”)开展托管业务的,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托管”是为解决委托—代理关系导致的时间和空间上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完善市场治理结构的制度安排。

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托管业务”(以下简称“托管业务”),是指托管银行基于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资产保管职责,办理资金清算及其它约定的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

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托管银行提供的服务还可包括会计核算与估值、投资监督、绩效评估、投资管理综合金融服务以及其他资产服务类业务。

第四条商业银行开办托管业务应当遵循“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平等自愿、有偿服务、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五条中国银行业协会在中国银监会指导下,实施托管业务的自律管理,并履行行业维权和行业协调职责,建立与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参与相关决策论证,代表行业提出政策建议。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法律法规规定托管业务应取得相关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应依法向有关监督管理机构或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得业务资格。

商业银行将取得的有关监管机构颁发的托管业务资质情况及时向中国银监会报告。

第七条为保障托管业务的独立性,有效控制业务风险,完善托管银行的治理结构,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机构可采用职能部门制、事业部制、公司制等组织模式。

第八条商业银行开办托管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负责托管业务的专门部门或机构;(二)有充足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三)具备保管托管财产的条件;(四)有营业需要的固定场所和软硬件设施;(五)有完备的托管业务系统,包括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等;(六)具备保管财产、会计核算、资产估值、资金清算、投资监督能力及相应的应用系统;(七)建立相应的托管业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包括托管业务管理指引、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与操作规程、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私募基金银行托管流程和作用

私募基金银行托管流程和作用

私募基金银行托管流程和作用1、签署基金合同,这是基金托管人介入基金托管业务的起始阶段。

2、基金募集,这是基金托管人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准备阶段3、基金运作,这是基金托管人全面行使职责的主要阶段。

4、基金终止。

银行托管也是必须是法定的管理机构还有最安全的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的才可以的。

因为现在炒股投资的方式之中私募基金是大家最常使用的一种方式了,但是很多的股民朋友们是不愿意也不想自己管理的,就想托管给银行来管理的,那么关于私募基金银行托管流程和条件是怎么样的,下文会为您一一介绍。

私募基金银行托管流程1、签署基金合同,这是基金托管人介入基金托管业务的起始阶段。

2、基金募集,这是基金托管人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准备阶段。

3、基金运作,这是基金托管人全面行使职责的主要阶段。

4、基金终止,这是基金托管人尽责的善后阶段私募基金托管银行条件基金托管人是依据基金运行中"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机构。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

概括的说,基金托管人应该是完全独立于基金管理机构,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实收资本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行业信誉的金融机构。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

申请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1、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2、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4、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5、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虽然私募基金是有很多的股民购买的,但是大多数的朋友还是有自己的正当工作的没有时间管理,一般就会交给银行这样的机构托管了,至于私募基金银行托管流程就是签订基金合同然后基金的募集和运作,最后在一切完成后就结束了。

企业托管经营的操作步骤精编WORD版

企业托管经营的操作步骤精编WORD版

企业托管经营的操作步骤精编WORD版企业托管是指一家企业将自身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专业的托管机构进行管理和运营。

企业托管经营可以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下面是企业托管经营的操作步骤:第一步:确定托管机构第二步:明确委托范围和目标在选择托管机构之前,企业需要明确自身的委托范围和目标。

这些范围和目标可能包括财务管理、生产运营、人力资源管理、市场销售等。

明确委托范围和目标有助于企业与托管机构达成一致,从而推动有效的托管。

第三步:签订合同一旦确定托管机构和委托范围,企业和托管机构需要签订一份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合同的签订是确保托管经营能够正常进行的重要步骤。

第四步:设立托管机构的决策机构为确保托管经营的顺利进行,企业可以考虑设立一个由企业代表和托管机构代表组成的决策机构。

该决策机构可以制定和审议与托管经营相关的决策,并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步:交接业务在正式开始托管经营之前,企业需要和托管机构进行业务的交接。

这涉及到向托管机构提供企业的相关资料、业务流程、人员情况等信息,并由托管机构进行分析和评估。

交接期间可能需要进行员工培训、系统调整等工作。

第六步:制定托管计划托管机构在接手企业经营管理之后,需要制定一个具体的托管计划。

托管计划应包括具体的工作目标、时间计划、资源调配、绩效评估等内容。

制定合理的托管计划有助于托管机构更好地完成委托任务。

第七步:监督和评估企业在委托经营管理之后,应及时监督和评估托管机构的工作。

监督和评估可以包括定期开展工作进度的审查、对成果的评估等。

监督和评估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托管机构的工作情况,并及时采取调整措施。

第八步:解决问题和改进托管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企业和托管机构需要共同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双方可以通过沟通、协商、调整工作方式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此外,托管经营过程中还应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和优化托管模式。

证券公司私募基金托管业务流程单

证券公司私募基金托管业务流程单

证券公司私募基金托管业务流程单一、概述随着投资者对私募基金的认知度提升,私募基金业务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

证券公司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之一,也在积极布局私募基金业务。

而托管是私募基金业务的重要环节,托管业务流程的规范化对于保障私募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因此,本文将对证券公司私募基金托管业务流程进行系统阐述。

二、流程梳理证券公司私募基金托管业务流程通常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私募基金募集和设立这一环节是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的起始阶段,包括募集和设立私募基金。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全国股转系统的私募基金管理规定,制定私募基金的募集计划和说明书,并获得私募基金监管部门的批准。

同时,证券公司还需要按照私募基金的募集计划进行募集,并根据募集进度适时调整。

2.选择托管银行证券公司需要根据私募基金募集计划,确定托管银行。

对于私募基金托管业务,传统的托管银行只是提供资金存管、账户管理等服务,而证券公司则需要通过托管银行实现更高的业务价值,例如信托和基金管理等。

证券公司需要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和托管银行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选择最适合的托管银行。

3.签订托管协议选择托管银行后,证券公司需要与托管银行签订托管协议。

托管协议是证券公司与托管银行之间的法律文书,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托管费用、回报分配等重要条款。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与托管人签订书面协议,并将协议交存基金登记机构备案。

4.开立托管账户签订托管协议后,托管银行为私募基金开立托管账户。

证券公司和托管银行需确定账户用途和操作权限,并进行风险评估和信息核对等工作。

同时,证券公司需按照相关规定准备开户所需材料并提交托管银行。

5.资金划转私募基金的募集资金需时刻处于安全保护状态。

因此,在私募基金募集期内,资金需由投资者通过银行渠道直接汇入托管账户,不得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转移。

托管银行需对资金划转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资金划转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手册(2022年版)

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手册(2022年版)

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手册(2022年版)特别声明如涉及到侵权、诽谤、信息采编错误等事宜,请于后台留言,经核实后,我们将立即给予更正、删除,并进行公开道歉。

【正文】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较为重要的一类表外或中间业务,目前其整个市场体量已经达到200万亿左右,部分银行的托管规模也已远远超过其表内资产。

一、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的基本内涵简析(一)何为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1、所谓托管,即受托保管。

2019年3月,中银协发布的《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明确,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与委托人、管理人或受托人签订托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托管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关协议),依约保管委托资产,履行托管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提供托管服务,并收取托管、保管费用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

2、如果按照产品类型,则可以将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划分为五大类,即资管类产品(含私募股权投资产品);保险资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年金基金;各类跨境产品(如QFII、QDII等等);客户资金(如募集资金等)以及其它。

3、如果按照经济关系的实质来看,则可以分为三大类,即服务于所有权转移的交易类资产托管业务;服务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余额类资产托管业务以及其它业务。

4、在实际运行中,根据托管强弱则可以分为三种情形,即强托管、弱托管以以及非强制托管。

其中,强托管主要指需要对投资过程中的资金流、信息流等进行实质性监控与监督,主要针对公募基金、年金、社保基金等产品;弱托管主要指不进行实质性的监控与监督,主要针对其它类资管产品,有点类似于资金存管;非强制托管主要指对私募股权基金等领域的托管不进行强制要求。

(二)概念辨析:商业银行资金托管、存管、保管与监管等概念的区别实践中,常常存在诸如托管、存管、保管与监管等一些法律界定不是很清晰的概念。

这里简要进行辨析。

1、实践中,托管内涵要比本文所讨论的更丰富,不仅包括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还包括金融机构的股权托管以及债券托管。

银行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试行)模版

银行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试行)模版

x银行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行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开展,规范业务操作流程,防范业务操作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x银行账户资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是指买卖双方在商品、股权等交易过程中,委托托管人保管资金并根据约定条件办理资金支付,促使交易成立的账户资金托管业务。

按照客户类型的不同,分为单位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和个人交易资金托管业务。

第三条交易资金托管业务的当事人包括:付款委托人(买方)、收款委托人(卖方)和托管人(x银行)。

第四条本操作规程所称资金托管专用账户为各经办行在x银行资金托管专用内部账户中对应的本机构账户,用于存放辖区内托管的所有交易资金。

第五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签约账户为付款委托人在经办行开立的结算账户,用于向资金托管专用账户转入托管资金、支取托管费、收取利息收入、退回托管资金等。

第六条各经办行应根据资金托管协议在本机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下建立托管子账户,资金托管协议与托管子账户应一一对应,并根据协议约定对签约账户计息,托管资金的转入、转出均须在签约账户的开户行操作。

第二章业务操作流程第七条申请受理。

由交易双方向经办行客户部门提出办理交易资金托管业务申请。

其中,单位客户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交易合同(或相关业务文件)等资料,个人客户提供身份证等合法证件,经办行客户部门应对上述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复印留存(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委托人授权代理人订立协议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文件。

第八条协议签署《交易资金托管协议》由有权签署协议的分支机构(单位客户为二级分行及以上,个人客户为一级支行及以上)与相关当事人签署。

经办行应统一使用总行制定的协议示范文本。

一级分行可根据辖区内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对协议示范文本的个别条款进行统一修改,但须经同级法律事务部门审查通过,并报总行备案。

银行三方存管业务操作流程

银行三方存管业务操作流程

银行三方存管业务操作流程一、开户1.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选择合适的银行作为三方存管银行,并填写开户所需的申请表。

3.基金管理人提供基金合同、基金销售文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让的指令等相关文件。

二、存管1.投资者将资金转入银行账户,交由银行进行资金存管。

2.基金管理人将基金份额的交易指令发送到银行,并要求银行进行确认。

3.银行收到基金管理人的份额交易指令后,核实并确认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确认无误后,银行根据份额交易指令划转资金,并将买方和卖方的相应份额进行调整。

5.银行针对账户进行日终结算和账户核对,确保资金和份额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三、报告1.银行定期向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提供资金、份额的交易报告,包括账户余额、份额余额、交易明细等信息。

2.投资者根据银行提供的报告,了解自己的资金账户和基金份额的情况。

3.基金管理人根据银行提供的报告,对基金的资金流转和份额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风险控制1.银行对资金进行风险控制,包括确保基金资金与其他资金的隔离、风险敞口的控制、流动性风险的管理等。

2.银行对基金管理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确保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资金运作。

3.银行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包括设置风险预警指标、解冻资金的审批机制、投资者交易限制等。

五、异常处理1.在资金或份额发生异常情况时,银行及时与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法。

2.银行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包括冻结账户、调整份额、处理纠纷等。

六、终止1.投资者可以根据需要终止三方存管业务,并向银行提出申请。

2.银行核实投资者的身份,核对其账户余额和基金份额,并将剩余资金和基金份额进行结算。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终止三方存管业务,并向银行提出申请。

4.银行核实基金管理人的身份,将剩余资金和基金份额进行结算。

以上是银行三方存管业务操作流程的详细介绍。

通过三方存管业务,银行可以作为中立的第三方来管理和监督基金的资金流转,确保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提高市场透明度,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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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托管业务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资产托管业务流程
2007-12-20 0:00:00 一、在正式移交托管前,委托人应当进行如下工作:
(一)组建托管企业原主要工作人员(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财务
等)组成的企业留守工作,进行清点整理工作,以便受托人接管;
(二)对托管企业的证照、印章及合同等进行清点整理;
(三)对托管企业进行全面审计,主要是对提交的资产、负债、权益的真
实性、合法性进行核定,制作报告;
(四)对原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关停前一年内的经营责任进行评估界定;(五)对托管企业关停前半年内发生的财产转让、处置及债务偿还等行为
的合理合法性进行审核界定;
(六)对移交专业托管公司之前的过度性托管中的资产变动情况提供必要
的合法的资产(含债权债务)处理报告及依据。

(七)对托管企业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及已经审结尚未执行或未被执行的
诉讼案件情况以及正在诉讼阶段案件的进展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八)对托管企业的对外担保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九)提供托管企业关、停证明材料;
(十)提供托管企业纳税情况说明。

二、托管协议签订后,以移交日为基准日,由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
方确认向受托人移交下列财产、资料,因移交工作时间所限委托人未能及时
提供的资料,应在移交后补齐:
(一)所有证照、印章、财务帐册、管理文件、人事档案、业务档案、技
术资料;
(二)留守人员清单、资金清单(包括:银行存款、企业对外的股权)、
财产清单(包括:不动产、动产、存贷、办公设备、用品等)、应收债权及
对外债务清单。

相应表格按统一的规范表格制作填定;
(三)交接具体财产,签署交接清单;
(四)移交对托管企业的审计报告、对法定代表人的评估报告、托管企业关停前半年内资产处置报告、移交至托管公司之前的过渡性托管中处置资产的情况及书面材料或合同、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纳税情况说明、在履行期内的合同情况说明、在诉讼或执行中的案件情况说明。

(五)托管企业对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托管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别约定不得与本办法相冲突:(一)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的名称及住所;
(二)托管标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三)托管当事人权利义务;
(四)托管期限和托管终止;
(五)托管费用;
(六)法律责任;
(七)其它事项。

四、受托人受托后应当进行如下工作:
(一)对托管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必要的清查核实;
(二)对于没有遗留问题可以注销的企业,提交注销处置方案,经委托人、受益人同意后,按法律程序办理注销手续;
(三)对于资不抵债、无法重组的企业,提交破产处置方案,经委托人、受益人同意后,按法律程序办理申请破产的手续;
(四)对于可以重组、转让的企业,提交方案,经征求委托人、受益人意见后,进行重组转让;
(五)对于可以盘活利用的资产,进行盘活利用。

盘活利用资产所得的收益用于支付托管费用、交纳税款、清偿债务以及由受益人决定使用;(六)对于在对托管企业全面核实过程中发现的违规处置资产清偿债务、帐实不符、隐瞒资产、虚报负债、私分财产等情况,向监管部门、委托人提
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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