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检查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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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建立重金属检查的操作规程,规范操作行为,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范围

适用于重金属检查的操作。

3.责任人

质控部负责人、质控部化验员。

4.内容

4.1.规程依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Ⅷ H及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4.2.简述

4.2.1. 本法所指的重金属系指在规定实验条件下能与硫代乙酰胺或硫化钠作用显色的金属

杂质。

4.2.2. 由于实验条件的不同,分为三种检查方法,第一法适用于溶于水、稀酸或有机溶剂

如乙醇的药品,供试品不经有机破坏,在酸性溶液中进行显色,检查重金属;第二法适用于不溶于水、稀酸或乙醇的药品,或受某些因素(如自身有颜色的药品、药品中的重金属不呈游离状态或重金属离子与药品形成配位化合物等)干扰不适宜采用第一检查的药品,供试品需经有机破坏,残渣经处理后在酸性溶液中进行显色,检查重金属;第三法用来检查能溶于碱而不溶于稀酸(或在稀酸中即生成沉淀)的药品中的重金属。

4.2.3. 三种方法显示的结果均为微量重金属的硫化物微粒均匀混悬在溶液中所呈现的颜

色。如果重金属离子浓度大,加入显色剂后放置时间长,就会有硫化物聚集下沉。

4.2.4. 重金属硫化物生成的最佳pH值是3.0~3.5,经实验,重金属检查选用醋酸盐缓冲液

(pH3.5)2ml调节pH值为适宜。显色剂硫代乙酰胺试液用量经实验也以2ml为佳,显色时间一般为2min。经实验,以每27ml中含10~20µg的Pb与显色剂所产生的颜色为最佳目视比色范围。在规定实验条件下,与硫代乙酰胺试液在弱酸条件下产生的硫化氢显色的金属离子有银、铅、汞、铜、镉、锑、锡、砷、锌、钴与镍等。

4.2.

5. 由于在药品生产过程中遇到铅的机会较多,且铅易积蓄中毒,故以铅作为重金属的

代表,用硝酸铅配制标准铅溶液。

4.3. 第一法

4.3.1. 除另有规定外,取25ml纳氏比色管三支,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一定量与醋酸盐缓冲

液(pH3.5)2ml后,加水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溶剂稀释成25ml,乙管中加入各药品项下规定的方法制成的供试品溶液25ml,丙管中加入与乙管相同量的供试品,加配制供试品溶液的溶剂适量使溶解,再加甲管相同量的标准铅溶液与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后,用溶剂稀释成25ml;若供试品溶液带颜色,可在甲管中滴加少量的稀焦糖溶液或其他无干扰的有色溶液,使之与乙管、丙管一致;再在甲、乙、丙三管中分别加硫代乙酰胺试液各2ml,摇匀,放置2分钟,同置白纸上,自上向下透视,丙管中显出的颜色不浅于甲管时,乙管中显示的颜色与甲管比较,不得更

深。如丙管中显出的颜色浅于甲管,应取样按第二法重新检查。

4.3.2. 如在甲管中滴加稀焦糖溶液或其他无干扰的有色溶液,仍不能使颜色一致时,应取

样按第二法检查。

4.3.3. 供试品如含高铁盐影响重金属检查时,可在甲、乙、丙三管中分别加入相同量的维

生素C0.5~1.0g,再照上述方法检查。

4.3.4. 配制供试品溶液时,如使用的盐酸超过1ml,氨试液超过2ml,或加入其他试剂进行

处理者,除另有规定外,甲管溶液应取同样同量的试剂置瓷皿中蒸干后,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与水15ml,微热溶解后,移置纳氏比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一定量,再用水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溶剂稀释成25ml。

4.4. 第二法

4.4.1. 除另有规定外,当需改用第二法检查时,取各品种项下规定量的供试品,按炽灼残

渣检查法进行炽灼处理,然后取遗留的残渣;或直接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如供试品为溶液,则取各品种项下规定量的溶液,蒸发至干,再按上述方法处理后取遗留的残渣;加硝酸0.5ml,蒸干,至氧化氮蒸气除尽后(或取供试品一定量,缓缓炽灼至完全炭化,放冷,加硫酸0.5~1.0ml,使恰湿润,用低温加热至硫酸除尽后,加硝酸0.5ml,蒸干,至氧化氮蒸气除尽后,放冷,在500~600℃炽灼使完全灰化),放冷,加盐酸2ml,置水浴上蒸干后加水15ml,滴加氨试液至对酚酞指示液显微粉红色,再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微热溶解后,移置纳氏比色管中,加水稀释成25ml,作为乙管;另取配制供试品溶液的试剂,置瓷皿中蒸干后,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与水15ml,微热溶解后,移置纳氏比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一定量,再用水稀释成25ml,作为甲管;再在甲、乙两管中分别加硫代乙酰胺试液各2ml,摇匀,放置2分钟,同置白纸上,自上向下透视,乙管中显出的颜色与甲管比较,不得更深。

4.5. 第三法

4.5.1. 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适量,加氢氧化钠试液5ml与水20ml溶解后,置纳氏比色

管中,加硫化钠试液5滴,摇匀,与一定量的标准铅溶液同样处理后的颜色比较,不得更深。

4.6. 注意事项

4.6.1. 标准铅溶液应在临用前精密量取标准铅贮备液新鲜稀释配制,限当日使用(每1ml

相当于10µg的Pb);配制与贮存标准铅溶液使用的玻璃容器,均不得含有铅。

4.6.2. 硫代乙酰胺试液与重金属反应受溶液的pH值、硫代乙酰胺试液加入量、显色时间

等因素的影响,经实验,本重金属检查选用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调节pH值,显色剂硫代乙酰胺试液用量2ml,显色时间为2min,是最有利显色反应进行、使呈色最深的条件,故配制醋酸盐缓冲液(pH3.5)时,要用pH计调节溶液的pH值,应注意控制硫代乙酰胺试液加入量及硫代乙酰胺试液显色剂的显色时间。

4.6.3. 为了便于目视比较,第一、二和三法中的标准铅溶液用量以2.0ml(相当于20µg的

Pb)为宜,小于1.0ml或大于3.0ml,呈色太浅或太深,均不利于目视比较,故在检查时,如供试品取样量与标准铅溶液的取用量均未指明时,常以标准铅溶液为2.0ml 来计算供试品的取用量,并进行试验。

4.6.4. 如需将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作重金属检查时,则炽灼温度必须控制在

500~600℃。实验证明,炽灼温度在700℃以上时,多数重金属盐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失;以铅为例,在700℃经6h炽灼,损失达68%。某些供试品(如安乃近,诺氟沙星等)在炽灼时能腐蚀瓷坩埚而带入较多的重金属,应改用石英坩埚或铂坩埚操作。

4.6.

5. 炽灼残渣加硝酸处理,必须蒸干,至氧化氮蒸气除尽,否则会使硫代乙酰胺水解生

成的硫化氢,因氧化析出乳硫,影响检查。蒸干后残渣加盐酸处理,使重金属转化为氯化物,在水浴上蒸干以赶除多余的盐酸,加水溶解,加入酚酞指示液1滴,再逐滴加入氨试液,边加边搅拌,直到溶液刚显为粉红色为止,再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使供试液的pH值调节至3.5。

4.6.6. 供试品中如含有高铁盐,在弱酸性溶液中会使硫代乙酰胺水解生成的硫化氢进一步

氧化析出乳硫,影响检查,加入维生素C可将高铁离子还原为亚铁离子而消除干扰。

4.6.7. 如供试品自身为重金属的盐,在检查这类药品中的其他重金属时,必须先将供试品

本身的重金属离子除去,再进行检查。如在枸橼酸铁铵中检查铅盐时,利用Fe3+在一定浓度的盐酸中形成-2

HFeCl,用乙醚提取除去,再调节供试液至碱性,用氰化

6

钾试液掩蔽微量的铁后进行检查;右旋糖酐铁注射液中重金属检查,也是在一定浓度的盐酸中,用醋酸异丁酯提取除去铁盐后进行检查。

4.6.8. 药品本身生成的不溶性硫化物,影响重金属检查,可加入掩蔽剂以避免干扰。如硫

酸锌和葡萄糖酸锑钠中铅盐检查,是在碱性溶液中加入氰化钾溶液,或在中性溶液中加入酒石酸,使锌离子或锑离子生成稳定的络合物,再依法检查。

4.6.9. 为了消除盐酸或其他试剂可能夹杂的重金属,故在配制供试品溶液时,如使用盐酸

超过1ml(或与盐酸1ml相当于的稀盐酸)或使用氨试液超过2ml,以及用硫酸或硝酸进行有机破坏,或加入其他试剂进行处理者,除另有规定外,对照溶液应取同样量试液蒸干后,依法检查。

4.6.10. 在检查时,标准管(甲管)、供试品(乙管)与监测管(丙管)应平行操作,同时

按顺序加入试剂,试剂加入量、操作条件应一致。

4.7. 标准铅溶液的配制

4.7.1. 精密称取在105℃干燥至恒重的硝酸铅0.1599g,置1000ml量瓶中,加硝酸5ml与

水50ml溶解后,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贮备液。

4.7.2. 精密量取贮备液10ml,置10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每1ml相

当于10µg的Pb)。本液仅供当日使用。

4.8 .稀焦糖溶液的配制

4.8.1. 取蔗糖或葡萄糖约5g,置瓷坩埚中,在玻璃棒不断搅拌下,加热至呈棕色糊状,放

冷,用水溶解成约25ml,滤过,贮于滴瓶中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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