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高新园区分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地字[2011]1071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

二、青苗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他项权利人对征

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

该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

局高新园区分局提出。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高新园区分局

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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