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2011版)[1]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是指在道路建设和交通工程项目中,监督和管理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维护和使用的具体规定。
下面是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
1. 监理资格要求:监理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设计审查:监理机构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设计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 施工监督:监理机构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要求。
4. 质量评估:监理机构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进行评估和检测,确保设施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5. 使用维护:监理机构对交通安全设施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设施的有效性和持久性。
6. 监理报告:监理机构对监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项目管理者提供监理意见和建议。
7.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监理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通过以上的实施细则,可以保证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有效性,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顺畅性。
同时,也能够加强对交通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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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三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指示标志、安全岛等交通安全设施。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是指在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监管的工作。
第二章监理要求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进行,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符合规范、准确、美观;(二)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熟悉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和施工要求;(三)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理职责,确保监理过程的公正、有效;(四)加强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沟通和协调,解决监理过程中的问题和争议;(五)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六)做好监理工作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设计监理: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符合规范要求;(二)施工监理: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三)验收监理: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监理人员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人员进行。
第七条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或相应资质证书;(二)具有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经验;(三)了解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四)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五)熟练运用计算机和相关软件进行监理工作。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四章监理合同第九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监理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监理工作的范围和目标;(二)监理费用和支付方式;(三)监理报告的提交和验收;(四)监理工作时间和工作进度;(五)监理期限和延期、解除合同的条件;(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
是为了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维护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保障道路安全的一种监督管理制度。
下面是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的主要内容:
1. 监理范围: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维护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包括交通信号灯、标志牌、标线、护栏等。
2. 监理责任:交通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建立监理机构和人员,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
3. 监理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维护和使用标准,确保其符合要求。
4. 监理程序:包括设施的选址、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一步都符合要求。
5. 监理要求: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监理能力,严格按照监理程序执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 监理记录:对每一个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维护和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监理人员的巡查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等,建立档案。
7. 监理处罚:对违反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的行为,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罚款等。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的制定和实施,能够提高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效果,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行人和车辆的生命财产安全。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2011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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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批准: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2011 年月日目录一、工程概况 (1)二、监理工作依据 (1)三、监理质量控制原则 (2)四、质量目标分解 (2)五、施工难点及监理要点 (3)六、预控要点 (11)七、适用规范 (14)注:1、根据工程监理规范进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市政工程一般参照住建部市政规范标准,如需要参照交通部公路规范标准时,请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前,各方必须明确采用规范和检验评定标准。
2、GB表示国家强制性标准,GB/T表示的是国家标准推荐类型。
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企业可以参考执行,也可以不执行!但是企业采用了推荐性标准,就必须满足其标准要求。
昆明呈贡新区乌龙片区B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一)项目名称:昆明呈贡新区乌龙片区B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古滇路、外网路网、内部路网)交通设施工程(二)业主单位:昆明新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承包单位:广东省阳江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四)设计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五)项目概况:呈贡新城白龙潭居住区-B地块置换用地位于昆明市呈贡新城,昆玉高速公路以西,呈贡县城以南约5公里,南中央大道以南,老昆洛路和呈贡军用机场西侧,南临七星山,西侧临环湖路,与滇池生态湿地相望。
新B地块周边规划的主要道路有环湖路(40米),南中央大道(40米),古滇路(60米)及乌龙10号路(40米)。
乌龙片区现状有老昆洛公路南北穿过,方便联系城市主城和玉溪,三铝公路东西联系雨花片区和吴家营中心片区。
乌龙片区局昆明主城20KM,距呈贡吴家营中心区4KM,具有优越的交通区位条件,是呈贡新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昆明呈贡新区乌龙片区B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古滇路、外网路网、内部路网)交通设施工程15552.79工程位置、里程及投资、工期计划。
(六)设计要求1.交通标志(1)交通标志细部要求及尺寸(2)标志支撑形式(3)钢构件防锈处理(4)交通标志施工要求2.路面标线(1)交通标线设计内容(2)交通标线材料要求(3)交通标线施工要求3.护栏4.突起路标5.轮廓标6.防眩设施7.隔离栅二、监理依据1.监理合同、监理规划;2.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附件;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设计施工图纸;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5.《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6.《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5);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F71—2006);8.《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2009;9.《昆明市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设置规范》;10.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11.图纸会审纪要及承包商提交的并经过批准的本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2.本公司通过的ISO 9001质量体系文件。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一、引言交通安全设施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而设置的设备和设施。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的目的是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符合规范要求,能够有效地起到预防交通事故和保护行人、车辆安全的作用。
本细则旨在明确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职责、要求和步骤,以促进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二、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职责和要求1.监理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对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理机构应派遣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试的监理人员进行监理工作,并确保监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监理机构应根据项目需求,编制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并确保监理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5.监理机构应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材料选用、施工过程等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符合相关要求。
6.监理机构应及时发现和处理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7.监理机构应做好监理记录,包括监理日志、监理报告和监理档案等,确保监理工作可以被追溯和评估。
三、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步骤1.编制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根据项目需求和监理合同的约定,监理机构应编制详细的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包括监理任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监理要点等。
2.验证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监理机构应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和验证,确保设计和施工图纸符合规范要求。
3.监督材料选用和施工过程监理机构应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材料选用和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测试和验收监理机构应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测试和验收,确保设施的功能和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5.发现和处理问题监理机构应及时发现和处理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6.编制监理报告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工作的情况,编制监理报告,包括项目的实施情况、问题和整改意见等。
四、总结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是确保交通安全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和发挥作用的重要环节。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
是指在监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时需要遵守的规定和要求。
下面是一些可能包括的内容:
1. 目的:明确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目的和意义,即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标准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
2. 质量管理:明确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质量管理要求,包括监理人员的资格和要求、监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监理记录和报告的编制等。
3. 设计审查:规定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程序,包括对设计文件的审查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
4. 施工监督:明确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监督要求,包括对施工过程的监管和检查,确保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及时纠正和整改施工中的问题。
5. 质量控制:明确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包括对原材料和施工工艺的检测和检验,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6. 监理报告:规定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报告的编制要求,包括监理过程中的发现和处理问题的记录,以及对工程质量的评估和意见建议。
7. 相关责任:明确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和整改。
8. 监理验收:规定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验收标准和程序,包括对工程质量的评估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以上只是一些可能的内容,具体的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可能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项目的要求有所差异。
在实施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时,需参照当地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操作。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1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编制依据:o本监理实施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81-2017)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
2.监理目的:o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道路、铁路、水路等交通系统的安全平稳运行。
3.监理原则:o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勤勉尽责的原则,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权威性。
二、监理组织1.监理机构:o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由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o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监理人员:o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监理机构的认可和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监理工作。
3.监理职责:o监理机构及其监理人员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负有监督责任,应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
三、监理范围1.主要监理内容:o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和运行情况。
o道路标线、标志的设置和维护情况。
o交通设施设备(如隔离带、护栏、反光镜等)的安装和使用情况。
o交通安全设施的周期性检查和维修情况。
o施工工地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
2.监理方案的制定:o监理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监理方案和计划,确保监理工作全面、有序进行。
四、监理程序1.监理申请:o监理工作应在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改建或维护前进行,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申请人的要求提供监理服务。
2.监理合同:o监理机构与监理申请人应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监理工作的费用、期限等具体事项。
3.监理实施:o包括现场勘查、资料审核、施工监督、质量检验等环节。
o监理人员应按要求进行记录和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4.监理报告:o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监理报告,向监理申请人和交通主管部门提交。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
第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目标是保障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能,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畅通性。
第二章规划与设计第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参与道路规划和设计的各个阶段,确保设施的合理布局和有效使用。
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道路规划和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对存在问题的地方提出改进建议,并与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
第七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工作,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审查,确保设施的合理性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设施的布置、数量、材料、标志标线、亮度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满足道路使用需求和安全要求。
第三章施工与验收第九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参与施工单位的选择与评估工作,确保施工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施工能力。
第十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施工方案进行检查和评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一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进展顺利。
第十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技术要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竣工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设施不予通过验收。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第十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参与交通安全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工作,指导使用单位进行设施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第十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设施的使用状态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维修。
第十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设施维修和更换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能。
第十七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设施的养护和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寿命。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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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批准: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2011 年月日目录一、工程概况 (1)二、监理工作依据 (1)三、监理质量控制原则 (2)四、质量目标分解 (2)五、施工难点及监理要点 (3)六、预控要点 (11)七、适用规范 (14)注:1、根据工程监理规范进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市政工程一般参照住建部市政规范标准,如需要参照交通部公路规范标准时,请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前,各方必须明确采用规范和检验评定标准。
2、GB表示国家强制性标准,GB/T表示的是国家标准推荐类型。
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企业可以参考执行,也可以不执行!但是企业采用了推荐性标准,就必须满足其标准要求。
昆明呈贡新区乌龙片区B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一)项目名称:昆明呈贡新区乌龙片区B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古滇路、外网路网、内部路网)交通设施工程(二)业主单位:昆明新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承包单位:广东省阳江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四)设计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五)项目概况:呈贡新城白龙潭居住区-B地块置换用地位于昆明市呈贡新城,昆玉高速公路以西,呈贡县城以南约5公里,南中央大道以南,老昆洛路和呈贡军用机场西侧,南临七星山,西侧临环湖路,与滇池生态湿地相望。
新B地块周边规划的主要道路有环湖路(40米),南中央大道(40米),古滇路(60米)及乌龙10号路(40米)。
乌龙片区现状有老昆洛公路南北穿过,方便联系城市主城和玉溪,三铝公路东西联系雨花片区和吴家营中心片区。
乌龙片区局昆明主城20KM,距呈贡吴家营中心区4KM,具有优越的交通区位条件,是呈贡新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昆明呈贡新区乌龙片区B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古滇路、外网路网、内部路网)交通设施工程15552.79工程位置、里程及投资、工期计划。
(六)设计要求1.交通标志(1)交通标志细部要求及尺寸(2)标志支撑形式(3)钢构件防锈处理(4)交通标志施工要求2.路面标线(1)交通标线设计内容(2)交通标线材料要求(3)交通标线施工要求3.护栏4.突起路标5.轮廓标6.防眩设施7.隔离栅二、监理依据1.监理合同、监理规划;2.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附件;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设计施工图纸;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5.《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6.《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5);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F71—2006);8.《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2009;9.《昆明市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设置规范》;10.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11.图纸会审纪要及承包商提交的并经过批准的本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2.本公司通过的ISO 9001质量体系文件。
13.住建部或交通部、云南省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14.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现行标准。
三、监理质量控制原则1、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全面质量管理要求。
工程质量是监理工作的核心,与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协调统一,严格按合同要求、设计文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部颁的现行技术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工程质量控制。
2、坚持“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实现工程质量总目标。
4、坚持“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以抓好工序质量,确保分项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整个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5、履行我公司“标准化管理、高智能服务、全方位控制、持续性发展”的质量方针,开展监理工作。
四、目标分解根据建设单位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工程质量等级、投资额、工期进行质量、进度、投资目标分解。
1.质量目标:1)工程质量满足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和设计及规范要求。
2)工程质量符合《工程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评审意见》、《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 16311-2005)、《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等规定的质量标准,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工期目标:以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期为目标,按照经审批的进度计划进行控制。
3.造价目标:熟悉施工图纸,把图纸中的问题解决在施工前,减少因变更引起的返工。
熟悉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分析合同价款的组成,找出容易突破的因素,重点控制;熟悉、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预测可能引发的索赔事件,提前采取预防措施;严格设计变更管理,及时向业主通报变更对投资的影响。
工程竣工决算尽量控制在“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内。
五、施工难点及监理要点(一)交通设施材料要求1.道路交通标线采用反光热熔涂料。
标线涂料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 5768-2009)及《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等有关规定。
车道的划分见图中标注,各类标线的颜色按照国标执行。
车道分界线按照平面图标注铺划,路段单位出入口采用l ×1虚线,其余标线按照国际规定执行。
2.敷设标线的路面表面应清洁干燥,在水泥砼或旧沥青路面敷设标线时需要预涂底油,水泥砼和沥青路面的下涂济不能混用。
设计起止点以外的原有标线与本设计的标线要接顺(过渡段50~100)。
3.标线施工前,应对标线、图形、文字的位置进行测量放线,确定出精确位置后,再按图复核无误后才能敷设底涂,进行划线。
(二)交通标志施工要求1.交通标志基础施工监理(1)施工前,必须依据设计图纸和现场交底的控制桩点进行标志位置的复测,并按施工需要放线,要避开可能造成视线阻碍的构造物、高压线等,注意控制基础标高。
浇筑混凝土基础应按图纸要求立模,配筋,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再做平台,监理旁站回填过程。
(2)钢筋排列的形状及各部件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钢筋纵横交叉处应采用直径为1.2mm或1.0mm的铁丝绑扎牢固,不滑动,不遗漏。
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平整,边缘整齐拼缝紧密牢固。
预留孔洞位置准确,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3)法兰盘的安放位置应符合图纸要求。
浇筑砼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浇灌混凝土时必须进行振捣,无论采用人工或机械振捣都应按层依次进行,捣固应密实,不得出现跑模,漏浆等现象。
浇筑完结后应避免被阳光直晒,必须在养护24h以上方能在其上面进行下一道工序。
(4)混凝土表面外观必须平整、光洁,不允许出现蜂窝、麻面。
(5)注意控制基础标高。
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图纸要求及实际地形、地物的情况进行施工放样,每一分项工程填报《施工放样报验单》。
测量人员在放线定位完毕后,在基坑开挖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复测。
基坑挖到图纸规定的深度和大小,混凝土应紧靠未松动的开挖面浇注,每个底座顶部的地面外露部分要立钢模或覆膜竹胶板,如有超挖采用混凝土回填。
(6)开挖的基坑要防止雨水进入,经监理工程师验槽后立模或安装基础钢筋,安装预埋连接螺栓和定位法兰盘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浇注混凝土,混凝土浇筑要在基坑开挖后24小时内完成;混凝土振捣密实并注意控制定位法兰盘与基础对中、顶面水平标高、地脚螺栓外露长度、油纸保护;底座顶面抹平,所有外露边缘要修抹整齐、砼颜色一致。
加工地脚螺栓所用的材料要符合设计要求。
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后,现场填写《隐蔽工程检验记录》。
回填土分层夯实,填到与基坑四周地面或坡面相平。
基坑挖出的土石及时清理,回填土充分压实。
(7)基础施工完毕后,填写记录施工的位置、基坑尺寸等资料,质检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检验申请批复单》和《隐蔽工程检验记录》报请监理人员检验,表中要标明标志类型、数量。
2.支柱的制作与施工监理(1)立柱所用的钢板、角钢及槽钢应符合技术规范所列标准。
凡钢管外径在152mm 以下(含152mm)的立柱,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焊接钢管,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的要求;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上的立柱,采用一般常用热轧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 / T8162-2008 )的规定。
所用立柱必须完整,原则上不允许对焊拼接,若采用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且焊缝必须经无损探伤检测达到二级标准以上。
(2)标志牌的支柱按技术规范和图纸的规定制作和安装。
(3)每个标志的位置、桩号及其与路面边缘的偏距可由监理工程师现场确定。
3.标志的制作、安装监理a.反光膜应尽量减少拼接,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使用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接缝以搭接为主。
当需要滚筒粘贴或丝网印刷时,可以平接,其间隙不应超过1mm。
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拼接。
b.反光膜应粘贴于整个标志面,对于大型指路标志应超出边缘至少2cm(粘贴之后切除多余部分)。
凡标志板的宽度或高度在1.2m以下者,贴用的反光膜不应有接缝。
c.当生产多个相同图案的标志时应采用丝网印刷。
(2)交通标志钢构件的防锈处理支撑交通标志的钢构件、螺栓、螺母均应进行热镀锌防腐处理,钢构件的钻孔、冲孔和焊接等作业,应在钢材进行表面防腐处理之前完成。
柱、杆结构件在进行热镀锌防腐处理后,其表面各喷涂二遍环氧富锌底漆和银色调和漆。
(3)标志的安装标志基础施工时,如果遇到地下构筑物难以实施,可以在现场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指导下对基础位置进行适当调整。
本设计城市悬臂标志均采用L为l0m的横梁,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若L为10m 横梁不能排布所布设标志,可增加至12m的横梁。
所有交通标志应按图纸的要求定位和设置。
安装的标志应与交通流方向接近成直角,在曲线路段,标志的设置角度应由交通流的方向确定。
为了消除路侧标志表面产生的眩光,标志应向后旋转约5°,以避开车前灯光束的直射。
对于路侧标志,标志板缘距离土路肩边缘不得小于25cm,或者根据现场监理师的指示确定。
里程碑施工过程中,若与其他柱式标志或悬臂标志重合或太近时,可将里程碑附着于柱式立柱或悬臂立柱上。
(4)按《交通标志现场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单》(见附件一)内容进行检查验收。
4.交通标线的施工监理(1)标线施工前应将材料样品、施工方法报监理工程师,并喷涂一段试验标线,以此检验涂(漆)料配方是否满足图纸要求,施工机具和工艺是否合适。
(2)标线位置以道路中心线为基准进行检查,对于人字线要先按设计图纸在路面放大样图,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动工。
(3)喷涂油漆之前,道路表面上的污物,松散的石子和其他杂物应予以清除,喷漆时,道路表面应干劲和干燥,喷漆工作应在油漆与路面可获得均匀粘结的情况下进行。
(4)认真检查施工机械设备,标线在施工完后,要对其进行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