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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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模版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模版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监理范围本实施细则规定了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组织管理、监理程序、监理要点等内容,适用于公路、铁路、水路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

第二条监理目的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目的在于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道路、铁路、水路等交通系统的安全平稳运行。

第三条监理原则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勤勉尽责的原则,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监理组织第四条监理机构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由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五条监理人员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监理机构的认可和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监理工作。

第六条监理责任监理机构及其监理人员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负有监督责任,应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三章:监理程序第七条监理申请监理工作应在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改建或维护前进行,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申请人的要求提供监理服务。

监理申请人应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和费用。

第八条监理合同监理机构与监理申请人应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监理工作的费用、期限等具体事项。

第九条监理计划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合同和相关要求制定监理计划,包括监理工作的时间安排、任务分工、监理方法等。

第十条监理实施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计划进行监理工作,包括现场勘查、资料审核、施工监督、质量检验等环节。

监理人员应按要求进行记录和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监理报告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监理报告,向监理申请人和交通主管部门提交。

监理报告应真实、准确地反映监理结果和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第十二条监理验收监理机构应参与交通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并出具监理验收报告。

监理机构对未达到要求的交通安全设施应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工作的完成。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三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三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指示标志、安全岛等交通安全设施。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是指在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监管的工作。

第二章监理要求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进行,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符合规范、准确、美观;(二)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熟悉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和施工要求;(三)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理职责,确保监理过程的公正、有效;(四)加强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沟通和协调,解决监理过程中的问题和争议;(五)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六)做好监理工作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设计监理: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符合规范要求;(二)施工监理: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三)验收监理: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监理人员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人员进行。

第七条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或相应资质证书;(二)具有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经验;(三)了解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四)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五)熟练运用计算机和相关软件进行监理工作。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四章监理合同第九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监理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监理工作的范围和目标;(二)监理费用和支付方式;(三)监理报告的提交和验收;(四)监理工作时间和工作进度;(五)监理期限和延期、解除合同的条件;(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3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3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导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交通流量的增加,交通安全问题日趋突出。

为了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提高交通运输的效率,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本细则旨在规范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设施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第一章监理范围和原则1.1 监理范围交通安全设施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交通信号灯的布设和运行状况监测;2)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和更新监督;3)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和维护过程监理;4)交通安全设施变更或拆除前的评估和审批;5)其他与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相关的工作。

1.2 监理原则1)科学性原则:监理工作应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之上,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布设和使用符合交通规则和安全要求。

2)公正性原则:监理人员应公正、客观地履行职责,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3)高效性原则:监理应具备高效性,确保监理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交通安全设施存在的问题。

4)协同性原则:监理工作需要与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

第二章监理组织和职责2.1 监理组织机构设立由交通管理部门牵头的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组织,负责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监理组织应设立专门的监理小组,由无利益冲突的专业人员组成。

2.2 监理人员职责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掌握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要求和技术标准。

2)监理人员应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测,记录设施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3)监理人员应参与交通安全设施的审批和变更过程,提供专业技术意见和监理报告。

4)监理人员在发现交通安全设施存在问题时,应提出整改建议,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工作的跟进。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3.1 监理前准备监理人员在进行监理工作前,应进行相关准备工作:1)熟悉交通安全设施的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2)了解相关设施的布设和运行状况,掌握历史问题和存在的隐患。

2024年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2024年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2024年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对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安全设施等的监理工作。

第三条:设立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负责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

第二章:监理机构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1. 具有相关的行业监理资质;2. 拥有合格的监理人员;3. 设备齐全,能够进行交通安全设施的监测和评估。

第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监理工作,不得泄露监理信息和业务秘密。

第三章:监理项目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信号灯的监理、交通标志的监理、交通标线的监理、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等。

第七条:交通信号灯监理的内容包括:1. 信号灯的安装位置是否合理;2. 信号灯的光线是否明亮;3. 信号灯的颜色和形状是否符合规定;4. 信号灯的运行是否正常。

第八条:交通标志监理的内容包括:1. 标志的设置位置是否合理;2. 标志的内容是否正确;3. 标志的反射性能是否良好;4. 标志的外观是否完好。

第九条:交通标线监理的内容包括:1. 标线的绘制是否规范;2. 标线的颜色和尺寸是否符合规定;3. 标线的反光性能是否良好;4. 标线的破损情况是否及时修复。

第十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内容包括对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如护栏、标柱等。

第四章:监理流程第十一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申请阶段:监理机构接受申请,确定监理项目;2. 信息收集阶段:监理机构收集相关资料,了解监理对象;3. 实地调查阶段:监理机构对监理对象进行实地调查,全面了解情况;4. 监理评估阶段:监理机构对监理对象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5. 监理报告阶段:监理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监理报告;6. 跟踪服务阶段:监理机构提供跟踪服务,确保改进建议得到落实。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4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4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是指在道路建设和交通工程项目中,监督和管理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维护和使用的具体规定。

下面是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1. 监理资格要求:监理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设计审查:监理机构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设计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 施工监督:监理机构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要求。

4. 质量评估:监理机构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进行评估和检测,确保设施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5. 使用维护:监理机构对交通安全设施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设施的有效性和持久性。

6. 监理报告:监理机构对监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项目管理者提供监理意见和建议。

7.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监理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通过以上的实施细则,可以保证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有效性,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顺畅性。

同时,也能够加强对交通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2)1、审查开工报告承包人向驻地办提交开工报告,开工报告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位置及具体桩号、原材料和预制件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材料数量、机械设备型号和人员配备,经审查均符合合同、规范要求,报高驻办审核,由工作站审批。

2、审查试验段开工报告所有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均应先做试验段。

驻地办收到试验段开工报告后,经审查认为试验段位置、长度选定合适,工艺、材料、机械设备、试验检测、人员配备能满足规范要求,即可签发试验段开工报告。

3、审查、批准试验段总结报告承包人按试验段报告内容进行施工,驻地办通过旁站,用各项目对应的技术规范进行检查,如达到技术规范要求,由承包人编制试验段总结报告驻地办审查、高驻办审批。

4、正式施工的旁站监理及验收单项工程试验段总结报告批准后即可正式开始施工。

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交通设施施工监理细则安全监理细则范本模板

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交通设施施工监理细则安全监理细则范本模板

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批准: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年月日目录一、工程概况 (1)二、监理工作依据 (1)三、监理质量控制原则 (2)四、质量目标分解 (2)五、施工难点及监理要点 (3)六、预控要点 (11)七、适用规范 (14)注:1、根据工程监理规范进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市政工程一般参照住建部市政规范标准,如需要参照交通部公路规范标准时,请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前,各方必须明确采用规范和检验评定标准。

2、GB表示国家强制性标准,GB/T表示的是国家标准推荐类型。

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企业可以参考执行,也可以不执行!但是企业采用了推荐性标准,就必须满足其标准要求。

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一)项目名称:地块配套市政道路交通设施工程(二)业主单位:(三)承包单位:(四)设计单位:(五)项目概况:地块配套市政道路交通设施工程15552.79工程位置、里程及投资、工期计划。

(六)设计要求1.交通标志(1)交通标志细部要求及尺寸(2)标志支撑形式(3)钢构件防锈处理(4)交通标志施工要求2.路面标线(1)交通标线设计内容(2)交通标线材料要求(3)交通标线施工要求3.护栏4.突起路标5.轮廓标6.防眩设施7.隔离栅二、监理依据1.监理合同、监理规划;2.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附件;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设计施工图纸;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5.《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6.《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5);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F71—2006);8.《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2009;9.《市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设置规范》;10.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11.图纸会审纪要及承包商提交的并经过批准的本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2.本公司通过的ISO 9001质量体系文件。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交通管理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适用于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活动。

第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活动是指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合理布局、完好运行和周密管理。

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坚持安全、科学、规范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第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依法进行,依靠科学技术手段和专业人员,提供监督、检查、指导等服务。

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建立健全监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二章监理资质第七条从事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活动的机构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一)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专业人员。

(三)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技术手段。

第八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监理活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内部督查和评估,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监理质量。

第十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与相关主管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监理范围第十一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和运行情况。

(二)道路标线、标志的设置和维护情况。

(三)交通设施设备(如隔离带、护栏、反光镜等)的安装和使用情况。

(四)交通安全设施的周期性检查和维修情况。

(五)施工工地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

(六)其他与交通安全设施相关的监理工作。

第十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监理方案和计划,确保监理工作全面、有序进行。

第四章监理程序第十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活动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接到监理任务。

(二)制定监理计划。

(三)现场勘察和调查。

(四)数据分析和评估。

(五)编制监理报告。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管理,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合规性和安全性,保障道路交通的畅通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路面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隔离设施等。

第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机构应依法独立开展监理活动,并在监理活动中确保公正、透明、科学、高效。

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相关交通工程监理资质;3.具备足够的人员和技术设备;4.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第二章监理准备工作第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开展监理准备工作,主要包括:1.制定监理计划,并经相关部门批准;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监理人员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3.获取必要的监理工具和设备;4.配备专门车辆和通讯工具,以保证监理的顺利进行;5.建立监理档案,记录监理活动过程和结果。

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监理方案,明确监理活动的过程、方法和要求,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第三章监理活动的实施第八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机构根据交通安全设施的具体情况,制定监理方案,按照该方案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监理。

第九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质量控制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第十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机构应当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验收、维护和更新等环节进行监理,并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

第十一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机构应当定期进行监理检查,对已经投入使用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四章监理结果的处理第十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机构在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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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XX市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项目监理师办公室
XXXX年XX月
目录
编制说明 (3)
波形梁护栏监理细则………………………………………………4-8
隔离栅监理细则………………………………………………….9-12交通标志监理细则………………………………………………13-18
交通标线监理细则………………………………………………19-22声屏障监理细则………………………………………………..23-25轮廓标监理细则………………………………………………..26-27突起路标监理细则……………………………………………..28-29防眩板监理细则………………………………………………..30-31
编制说明
1、监理工作依据:
( 1) 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 2) 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 3) 监理合同
( 4) 施工合同
( 5) 工程开工前有关会议精神
( 6) 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 7) 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
2、控制标准
( 1) 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合格, 争创”国家优良工程”。

( 2)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无责任死亡事故发生, 年重大安全频率在3‰以下。

( 3) 环保目标: 保护植被, 控制水系污染。

在施工过程中和工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环境, 全面达到环保标准。

3、工序报验要求
工序报验包括工程实体和资料验收。

实体验收按验评标准从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三部分进行。

驻地监理必须独立动手进行实测实量, 判定工程质量, 掌握工程质量第一手资料, 按规定的检测频率进行工序验收。

资料验收包括过程记录、隐检单、自检资料和原始记录等一切与质量保证资料。

波形梁护栏监理细则
一.质量控制要点:
1.原材料控制方法及措施:
驻地办安全设施、试验工程师及驻地组组长、监理员巡视、抽查。

施工前对原材料的料源进行考察, 包括生产规模、厂家资质、质量控制文件及措施、运输能力等是否满足工期要求。

波形梁钢护栏产品应符合JT/T 281《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及JT/T 457《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的规定。

施工过程中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 对到场材料按频率抽检, 做出相应处理措施。

2.施工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
驻地办安全设施、试验工程师及驻地组组长、监理员巡视、抽查。

⑴立柱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放样, 并以桥梁、通道、涵洞、立交、平交等为控制点进行测距定位。

放样要精确, 误差在规定范围内。

立柱高程随时抽查, 并注意路基段与桥梁段高程、线形的顺接, 避免因前期工程造成线形不顺。

立柱放样后, 应调查每根立柱位置的地下状态, 如遇地下通讯管线、泄水等或涵洞顶部埋置深度不足时, 应调整某些立柱的位置, 或改变立柱固定方式。

⑵试验段的选定, 路段长度不小于100m, 不大于300 m。

最好选择平曲线半径6000m左右的曲线段或缓和曲线段。

试验段材料必须质量优良, 外观符合标准要求。

⑶立柱施工应严格认真, 其垂直度、间距、螺栓孔位置及其它尺寸均应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需立即返工。

一般采用打入法施
工。

打入土中应至设计深度, 当打入过深或无法打入必须处理时, 不得只将部分拔出加以矫正, 而须将其全部拔出, 待基础压实后重新打入。

⑷立柱打入困难时, 可采用钻孔法或开挖法安装。

采用钻孔法安装, 立柱定位后应与路基相同的材料回填, 并分层夯填密实; 采用开挖法埋设立柱, 回填土应采用良好的材料并分层夯实( 每层厚不超过15cm) , 回填土的压实度不应小于相邻原状土。

⑸、 设置于构造物上的护栏立柱, 在结构物施工时已做好下法兰基础。

施工前应调整预埋螺栓, 清理螺纹, 做好防锈处理, 并对预埋件间距复测, 偏差较大的做特殊处理。

⑹沥青路面段的立柱施工时, 柱坑从路基到面层下5cm 采用与路基相同的材料回填并分层夯实, 余下部分采用与路面相同材料回填并夯实。

⑺立柱安装就位后, 其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形成平顺的线形。

⑻渐变段的端部护栏施工时, 应按设计规定的坐标严格控制其立柱位置, 注意抛物线形。

⑼波形梁安装时, 由连接螺栓固定于立柱或横梁上。

波形梁拼接方向保证应与行车方向一致。

拼接如下图:
⑽、 波形梁在安装过程中应不断进行调整,
因此连接螺栓及拼接
螺栓不宜过早拧紧, 以便在安装过程中利用波形梁的长圆孔及时进行调整, 使其形成平顺的线形, 避免局部凹凸。

安装时波形梁顶面应与道路竖曲线相协调。

当确定线形比较直顺和流畅时, 方可最后拧紧螺栓。

⑾在安装调整之前, 即可安装防阻块, 防阻块经过连接螺栓固定于立柱之间, 最后把波形梁装上并进行统一调整。

高强拼接螺栓的包装和标志应符合GB/T1231的有关规定。

⑿活动护栏在波形梁钢护栏安装完成后进行。

施工前应对安装位置、数量进行核对; 安装时应使其垂直于地面, 纵向线形适顺, 不得有凹凸和扭曲。

⒀为保证护栏的整体强度, 路肩和中央分隔带的土基压实度不应小于设计值。

达不到压实度要求的路段不应进行护栏立柱打入施工。

石方路段和挡土墙上的护栏立柱的埋深及基础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护栏的端头处理及与桥梁护栏过渡段的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

二.监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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