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必经三个阶段(律师强烈推荐)教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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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业务操作指南

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业务操作指南

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业务操作指南一、案件受理阶段1. 律师接到离婚案件的委托后,应尽快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并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

2. 在与当事人进行初步沟通的过程中,律师应向当事人说明离婚案件的基本法律程序和法律责任,帮助当事人理解离婚的法律后果。

3. 律师应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向法院递交离婚申请书,并按照法院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证据收集阶段1. 律师在收集证据时,应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判断证据的重要性和可行性,以及是否需要委托调查公司或者请其他专业人员协助搜集证据。

2. 律师应提醒当事人妥善保存有关证据,包括通讯记录、银行流水、房产证、车辆购置凭证等。

如有可能,律师应尽量争取取得对方当事人的相关证据。

3. 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律师应注意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证据材料。

三、调解或庭前准备阶段1.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之前,必须进行调解。

律师应与当事人商讨是否有可能进行调解,尽量在庭前达成和解协议。

2. 如当事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律师应协助当事人进行庭前准备工作,包括准备诉讼材料、调取证人证据等。

律师应提醒当事人注意保管好庭前准备材料,避免遗漏或丢失。

3. 律师应向当事人解释法院的调解程序和庭前准备的要求,提醒当事人在庭前出庭时的言行举止,并做好情绪调控工作。

四、庭审阶段1. 律师在庭审前应与当事人详细沟通,准确了解案件的情况,明确诉讼目的和诉讼请求。

并向当事人解释法院的庭审程序和注意事项。

2. 在庭审中,律师应提出有力的辩护意见,据实陈述事实,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在与对方律师争论时,应坚持原则立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律师应注意言辞的恰当和行为的得体,避免与对方当事人发生冲突,并与法官、对方律师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五、判决执行阶段1. 在判决生效后,律师应与当事人一起仔细阅读判决文书,确保判决的内容与当事人的诉求一致。

2. 如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律师应根据法律规定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并及时告知当事人上诉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离婚最难熬的三个阶段

离婚最难熬的三个阶段

离婚最难熬的三个阶段离婚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它不仅仅是一种法律程序,更是一种心理折磨。

离婚的过程中,人们会经历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是离婚最难熬的阶段。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三个阶段,并提供一些应对方法,帮助那些正在经历离婚的人们。

第一阶段:决定离婚决定离婚是离婚过程中最难的一步。

在这个阶段,人们会经历各种情绪,包括愤怒、恐惧、失落、绝望等等。

这些情绪会让人们感到非常痛苦,甚至会影响到他们的身体健康。

应对方法:1.寻求专业帮助:在这个阶段,人们需要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或律师的帮助。

他们可以帮助人们理清思路,制定离婚计划,并提供法律和心理上的支持。

2.与朋友和家人交流:与朋友和家人交流可以帮助人们释放情绪,减轻心理压力。

但是,人们需要注意,不要让自己陷入消极的情绪中,要积极面对问题。

3.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在这个阶段,人们需要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包括良好的饮食习惯、充足的睡眠和适当的运动。

这些可以帮助人们保持身体健康,减轻心理压力。

第二阶段:离婚过程离婚过程是离婚中最复杂的一部分。

在这个阶段,人们需要处理各种法律和财务问题,包括财产分割、抚养权和探视权等等。

这些问题会让人们感到非常疲惫和无助。

应对方法:1.寻求专业帮助:在这个阶段,人们需要寻求专业的律师和财务顾问的帮助。

他们可以帮助人们处理各种法律和财务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法律和财务建议。

2.保持冷静:在处理离婚过程中,人们需要保持冷静,不要让情绪影响到自己的决策。

要理性地分析问题,制定合理的计划。

3.与前配偶保持良好的沟通:在处理离婚过程中,与前配偶保持良好的沟通非常重要。

双方需要协商解决各种问题,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纷争。

第三阶段:重新开始离婚后,人们需要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在这个阶段,人们需要面对新的生活和工作环境,重新建立自己的社交圈子。

这个过程可能会让人们感到孤独和无助。

应对方法:1.寻找新的爱情:在重新开始的过程中,人们可以寻找新的爱情。

这可以帮助人们摆脱孤独和无助的感觉,重新找到生活的乐趣。

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律师教你打离婚诉讼官司

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律师教你打离婚诉讼官司

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律师教你打离婚诉讼官司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那么诉讼离婚的程序怎么走?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分别为起诉阶段、答辩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

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的三个必经阶段

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的三个必经阶段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 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 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 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 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 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 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 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 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 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 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 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 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 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 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Leabharlann 、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 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 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 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 书生效。
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 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 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 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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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的三个阶段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 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 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 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 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 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 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 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离婚诉讼程序怎么走

离婚诉讼程序怎么走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离婚诉讼程序怎么走【最新离婚诉讼咨询】离婚诉讼程序怎么走?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

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诉讼答辩状离婚诉讼的三个必经阶段

离婚诉讼答辩状离婚诉讼的三个必经阶段

离婚诉讼答辩状:离婚诉讼的三个必经阶段引言:离婚是夫妻关系的终结,对于当事人而言,离婚过程是一场心理和法律的双重挑战。

作为被告方,正确理解离婚诉讼的三个必经阶段以及相应的答辩状的编写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重点探讨离婚诉讼的三个必经阶段,并提供编写离婚诉讼答辩状的相关建议。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离婚诉讼的第一个必经阶段是起诉阶段。

起诉阶段是由原告方提出离婚诉讼开始的,具体过程包括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支付诉讼费用等。

作为被告方,收到离婚诉讼材料后,应立即开始筹备答辩状的编写。

在此阶段,被告方应仔细研究原告方提出的离婚请求,并思考有效的辩护理由及证据,为编写答辩状做好充分的准备。

在编写离婚诉讼答辩状时,被告方应清楚列出离婚纠纷的各个争议点,并在每个争议点下提供对应的答辩意见。

答辩状应简明扼要地陈述被告方的观点和辩护理由,并尽量避免情绪化的言辞,以确保答辩状的专业性和客观性。

第二阶段:审理阶段离婚诉讼的第二个必经阶段是审理阶段。

在审理阶段,法院将组织开庭并听取原告方和被告方的陈述和辩护。

作为被告方,应充分准备好材料和证据,并在法庭上用适当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

在编写离婚诉讼答辩状时,被告方应注意选择恰当的语言和措辞,以便在法庭上生动地传达自己的辩护观点。

同时,答辩状应重点强调被告方对离婚纠纷各个争议点的不同看法和相应的证据支持,以增加辩护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第三阶段:裁决阶段离婚诉讼的第三个必经阶段是裁决阶段。

在裁决阶段,法院将根据双方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做出最终的判决。

被告方可能会接受或者不满意法院的裁决结果,但在这一阶段,被告方应尊重法院的决定,并按照判决执行。

在编写离婚诉讼答辩状时,被告方应清楚表达自己的愿望并陈述辩护意见,但也要注意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

答辩状应有力地总结被告方的辩护观点,并尽可能提出对裁决结果的合理建议。

在裁决阶段,被告方的合作和合规将对案件的最终结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结论:离婚诉讼是一个复杂且具有挑战性的过程,正确理解离婚诉讼的三个必经阶段,以及合理编写离婚诉讼答辩状对被告方至关重要。

离婚最难熬的三个阶段

离婚最难熬的三个阶段

离婚最难熬的三个阶段离婚是一段极为艰难的过程,涉及到感情的终结、经济的分割以及家庭的破裂。

从婚姻破裂到最终解决,整个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决定离婚阶段、法律程序阶段和情感疗愈阶段。

每个阶段都有其独特的挑战和情绪,成为离婚最艰难熬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决定离婚阶段决定离婚的过程通常是一段缓慢而艰难的旅程,这个阶段可能持续数月甚至数年。

夫妻之间的矛盾和不满可能会逐渐积累,最终达到无法挽回的地步。

在这个阶段,最难熬的是情感上的纠结和艰难的决策。

首先,情感上的纠结是离婚最令人困扰的一部分。

夫妻之间可能有亲情、友情和爱情的交织,不管过去多少争吵和伤害,彼此之间仍然存在着情感纽带。

离婚意味着破裂这些纽带,面对离婚的决定时,夫妻可能会感到痛苦和内疚。

其次,决策的艰难性也是离婚最难熬的一部分。

离婚将对夫妻的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产生深远的影响。

夫妻需要仔细考虑这些因素,并作出艰难的决定。

这个过程充满了不确定性和犹豫,使夫妻们感到无所适从。

第二阶段:法律程序阶段一旦决定离婚,夫妻将进入法律程序阶段。

这个阶段是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也是最具挑战性的阶段之一。

主要的困难在于处理法律文书和财产分割问题。

首先,处理法律文书是离婚过程中的一大挑战。

夫妻需要与律师合作,起草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和子女抚养协议等等。

这些文件需要准确无误地表达双方的意愿,牵扯到各种法律条款和程序,夫妻们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其次,财产分割问题也是离婚过程中的一大难题。

夫妻要协商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而每个财产项目都可能牵扯到情感和经济纠纷。

处理这些纠纷需要夫妻们以冷静和理性的态度参与,但很多时候却很困难。

第三阶段:情感疗愈阶段完成法律程序后,夫妻进入了离婚的最后一个阶段,即情感疗愈阶段。

这个阶段是重建自我和重新开始的时期,同时也是离婚过程中最重要的阶段。

在情感疗愈阶段,夫妻们需要处理离婚带来的各种情绪和痛苦。

离婚案件审理程序分三个阶段完成

离婚案件审理程序分三个阶段完成

离婚案件审理程序分三个阶段完成
离婚诉讼案件及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

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互相辩论。

我们必定要遵守程序化,才可以使法律更快地完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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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必经三个阶段(律师强烈推荐)离婚案件必经三个阶段王荣洲律师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通常是双方不能协议一致,要闹到法院通过打官司的方式离婚。

相对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气氛要融洽的多,协议离婚双方基本还能做到好聚好散,做不了夫妻,毕竟相识一场,运气好的还可以做做朋友,大度点的还能互相送祝福。

协议离婚还有个好处就是方便孩子探望权的形式。

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气氛就没那么融洽了,双方已经谈不拢了,那只能到法院打官司,这时候双方是充满敌对情绪的,先把双方折腾个半死,然后再回到谈判桌上,能谈好的,法院调解离婚,否则法院判决离婚。

诉讼离婚很多时候对双方都是一个痛苦的折磨过程,一般得经历下面三个阶段。

一、怒——想离婚门都没有一听说要离婚,立刻火冒三丈,大骂:你个陈世美,你前贫贱,后富贵,现在发达了,要把老娘甩了,门都没有。

其实夫妻任何一方提出离婚绝非一日之功,一般都是经过长时间酝酿和积累的最后摊牌。

一般都得先告知对方,看双方能不能好聚好散协议离婚,实在沟通不了的或分歧较大的,才会走上诉讼离婚,很少在事先不沟通的情形下直接到法院起诉的。

虽然之前对方就提出过离婚的事,但总以为是夫妻间闹别扭,吵闹而言,不是当真,当收到法院离婚诉状时,还时很气愤的,居然玩真的。

当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一般是做不到反思自己是否有不当之处,从而加以改进,以便挽留这段婚姻,而是开始诉苦,说,自己是如何相夫教子的,如何伺候老人的,如何放弃自己的事业支持老公的事业的,是怎么怎么的勤俭持家的等等,我为他和这个家付出那么多,我有什么错,他居然还要跟我离婚,这还有天理吗,他在外面肯定有狐狸精了等等,总是都是对方王八蛋。

呜呜呜呜,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越说越苦,越说越怒。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一下,那就是什么样的人离婚比较坚决。

一方越坚决,另一方会越怒,会觉得没面子,会认为怎么可以一点不念旧情呢。

1. 凤凰男离婚比较坚决问凤凰男为啥要离婚,答活的憋屈、窝囊。

凤凰男十年寒窗苦读,寄予了整个家族的希望,从山沟沟来到大城市,取了孔雀女,住在丈母娘家,孔雀女一家有恩于他,但施恩者并没有给予受恩者应有的尊严。

特别当凤凰男的父母来到大城市,孔雀女及其父母没有给与凤凰男父母应有的尊重时,那基本就是最后一根稻草了,凤凰男就这么忍让着,一旦翅膀长硬,离婚之坚决十头牛也拉不回来,宁可净身出户也要分开。

凤凰男在他那农村的老家,一说起来都是很有面子的,大学毕业,娶了大城市的媳妇,有车有房,工作有前途,不要太滋润。

人前是这样,可以背后,孔雀女一家总是把对凤凰男的恩情挂在嘴上,动不动就是,你一农村来的,没有我们家帮助,你能有今天。

大恩如大仇,当凤凰男觉得这恩情还怎么也还不了了,每次见到她、想起她,都觉得欠她的,为了摆脱这种心理的痛苦,就只能选择离开。

2. 没孩子的离婚比较坚决为什么要生孩子呢?船最怕空舱,空舱容易翻,所以得往船舱里面填物或注水,这叫压舱,这样才能确保稳稳当当。

婚姻也得压舱,可用爱情、金钱这些来压舱,但这里少不了孩子。

新婚夫妻,干柴烈火,激情四射,你中只有我,我中只有你,没孩子,没问题的,但你不可能天天谈情说爱吧,婚姻还得有其他东西来维系,生孩子务实点可以为婚姻压舱。

没孩子可能是因为生理原因确实生不了,一年年过去,女方年龄偏大,再拖,想生也生不了,男方也扛不住外部的压力,就想选择离婚,重新开始。

没孩子也有可能是双方主动的选择,比如丁克家庭,丁克家庭不要孩子,有的是理由,什么为自由,为事业等等。

前期都没什么问题,时间一长,激情耗尽,回家你玩你的,他玩他的,安静的有点恐怖,慢慢的就会生厌这种生活从而选择离婚,重新开始。

没有孩子爱情会褪色,一直没有就一直褪,褪到散伙为止。

有孩子的,一旦离婚需要考虑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探望权的问题,孩子将来的成长教育的问题,会不会被继父继母欺辱等等问题,考虑问题一多,有时也就不离了,就这么凑合着过吧。

那没孩子的一想,趁现在还没孩子赶快离吧,因为没孩子,以后可以彻底毫无瓜葛,不就分财产吗,少分点,大不了净身出户,所以没孩子的顾忌更少,更容易豁出去。

3. 有实力的离婚比较坚决人为什么要有点钱?钱就是实力,它给你底气,使你可以更少顾忌别人感受,由着自己性子来。

它能给你重新选择机会。

有了它,你永远会在心中嘀咕,老子有钱,行就行,不行就散。

它给你喜新厌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使你的喜新厌旧成为了可能。

你要的,它都可以给你。

有了它,好像一切都成为了可能。

这就是钱的魅力。

这种人一旦想离婚会比较坚决,离婚不就散点财吗,无所谓。

那没什么实力的,一般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选择离婚的。

他就一普通上班族屌丝,讨一老婆已经把几代人的积蓄都花光了,离婚再结婚,听着都吓人,他根本折腾不起,能凑合着过就凑合着过了。

还有一种就是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如果在经济上男人成了女人的依靠,女人没被逼到绝路上是不会选择离婚的,因为一旦over她就没依靠了。

对于女人来说不想死的很惨,要么自己独立,要么有本事拿住男人。

说到离婚比较坚决的,顺道说一下哪种人不太容易离婚。

那就是多情人。

他今天跟三姐搞,明天跟四姐搞,走马灯似地搞来搞去反而不愿意跟原配离婚。

外面逢场作戏就是为了满足那个欲望,家里原配那可是能干实事的。

那些就跟一个女人在一起死泡的反而危险,动了情下面可就要玩真的了,这样的三姐最容易上位。

这样就会出现乱搞的还是老公,就搞一个的迟早散伙。

二、折磨——坚决不离婚对方提出离婚就已经很怒了,现在居然还闹到了法院要打官司,那更是怒不可遏,但光怒根本不解决问题啊,现在对方起诉了,总得应诉吧,赶快找律师。

当初要结婚是你提出来的,现在要离婚也是你提的,你到想结就结,想离就离,这是小孩子过家家吗,闹着玩的,我坚决不同意离婚,奉陪到底。

一般只是闹一闹要离婚的,但还没有闹到法院打官司那一步,还有和好的可能,一旦闹到法院了,那原告基本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了要离。

苦于自己不是专业人士,得找个律师,哪怕闹到离婚,也不能让对方这么轻轻松松说离就离,一定要折腾一下,不能便宜了他。

律师都找好了,那就开始折腾吧。

1. 拖你想离婚,还没有答应我的条件,那我能让你轻易离婚吗,我先拖死你。

那一个离婚案件到底能拖多久呢?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一审期限3个月,如果第一次法院判不离,等6个月二次起诉离婚,一审期限还是3个月,如果二次起诉离婚双方关系仍未好转,那就有被判决离婚的可能,即使二次起诉离婚还判不离,等第三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一般就得判离了,虽然法律没有规定起诉几次就可以判离婚,但毕竟结婚自由,离婚也是自由的,原告反复起诉离婚这一事实也说明感情破裂,法院有什么权力硬要没有感情的人继续共同生活呢。

如果请律师折腾的,那花样就更多了,可能在送达的时候就开始制造障碍了,不接受法院传票,等法院公告送达快到期的时候再去应诉,还要求举证期限;会提管辖权异议;一次判不离时,为了达到拖延目的,会胡乱找个理由上诉;坚决不同意离婚,在法院演苦情,甚至以死相要挟,使得二次起诉法院也判不离等等。

这么一折腾下来,没个两三年这婚是离不了的。

2. 闹当拖实现不了自己目的的时候,那就来点更主动的,那就闹。

有折腾自己的,狠一点的有自杀、自残的,以此来给对方试压,以便达到自己的目的;有折腾对方的,恐吓要杀全家,要伤小孩,又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的;还有为了弄臭对方到对方单位闹事的,给对方朋友、领导等发短信揭短,甚至连房事不行那点事都拿出来到处散得等等,有些自己闹还嫌动静不够大,还带上父母、七大姑八大姨、朋友、甚至孩子一起闹,总之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

选择用闹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目的,一般都是因为在法律上不占有优势,想通过闹的方法给对方试压,以便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如果你离婚的主意已决,那就绝不能表现出犹豫、心软,让对方看到希望,否则你就得妥协让步,要么不离了,如果离婚的话,你得散财,以金钱来换自由。

但也得看清形势,把握尺度,毕竟你只是想离婚并不想闹出人命,如果对方真的自杀、自残的,那可以先缓一缓想其他的办法;如果你腚真的不干净的,真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对方现在只是吓唬要检举揭发你,但不要闹到鱼死网破那一步,所以你得适时选择妥协,就当破财免灾了。

3. 找婚外情的证据我处理过的所有离婚案件都涉及到婚外情的问题,区别就是大部分案件打官司时对方就已经知道,还有一些保密工作做的比较好,打官司的时候对方还不知道。

我甚至处理过一个案子,本以为他会是个例外,没有婚外情的,等案子处理完了,他才跟律师说,他也有婚外情的。

因为大部分案件都是由于婚外情导致了感情破裂,所以很多案件的当事人都花费了很大的精力来查找婚外情的证据,甚至找所谓的调查公司、侦探公司来帮着取证。

当事人花费那么大的精力来调查婚姻情的证据,其实是对婚外情以及所谓的一方有过错就可以少分财产有一定的误解。

误认为只要能证明一方有婚外情了,那就属于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就可以少分财产;无过错方可以向有婚外情的一方主张损害赔偿;甚至可以主张对方及小三构成重婚。

首先普通的婚外情或婚外性行为并不是法定的离婚事由,法律惩戒的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要遵守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按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下发《婚姻家庭纠纷办案要件指南(三)》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中的过错并不限于重婚、姘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重大过错行为,还包括其他违反婚姻义务或故意以悖于善良风俗的方法损害婚姻关系的过错行为。

按照该条文的规定,这里的过错是包括普通的婚外情的,但在司法实践中,即使将婚外情作为无过错方多分财产的依据,也是非常有限的照顾,甚至不予考虑。

按照《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普通婚外情并不属于重大的过错行为,并不能主张损害赔偿。

证明有婚外情并不能必然构成重婚,即使婚外情都生孩子了,也不一定能构成重婚,证明重婚的标准要远远高于证明婚外情的标准。

这么说是不是调取婚外情的证据就没有必要了呢,或者说根本派不上用场了呢?绝对不是。

你有婚外情的证据,首先在道义上你就占有优势,你就是闹你也有筹码,在谈方案的时候可以给自己争取到更多利益,狠一点的拿婚外情的证据往重婚犯罪上整,一般对方还是害怕的,对方只要害怕,那你谈就有优势了,说难听一点的就是只要对方烦你了,甚至怕你了,你讹钱就好讹了。

三、累——离就离吧律师作为处理案件的专业人士都觉得折腾累了,何况深陷其中的当事人,那早就身心疲惫了,甚至都快被逼疯了,死的决心都有,希望能尽快结束这场噩梦。

折腾累了,觉得无聊没意思了,离就离吧。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的,不折腾个半死是不会死心的,也不会想明白的,等折腾完了,也就豁然了,放得下了。

既然已经同意离婚了,那就务实一点吧,看能不能为自己多争取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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