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
体育赛事合同

体育赛事合同一、甲方(主办方)信息: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二、乙方(参赛方/选手)信息: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三、赛事信息:1. 赛事名称:2. 赛事日期:3. 赛事地点:4. 参赛项目:5. 参赛费用:6. 报名截止日期:7. 报名方式:8. 参赛人数限制:9. 奖项设置:10. 比赛规则:11. 裁判安排:12. 赛事宣传:13. 赞助商:14. 媒体报道:四、义务与责任:1. 甲方责任:1.1 提供比赛场地和设备,并保证其安全性和适用性;1.2 组织人员负责比赛的筹备、管理和安全维护;1.3 提供专业的裁判和相关工作人员;1.4 按时支付赛事奖金或奖励;1.5 对赞助商和媒体进行宣传和推广。
2. 乙方责任:2.1 遵守比赛规则和竞赛精神,确保选手合规参赛;2.2 准时出席比赛并完成报名手续;2.3 维护比赛场地的秩序和安全;2.4 接受甲方安排的媒体采访和宣传。
五、费用结算:1. 参赛费用:1.1 乙方需按时缴纳报名费用,费用金额为元;1.2 参赛费报名后,甲方概不退还。
2. 奖金支付:2.1 甲方将按照奖项设置及比赛成绩,于比赛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奖金;2.2 奖金支付以人民币(RMB)形式进行。
六、保密协议:1. 甲方和乙方应对在赛事过程中获取到的对方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利用;2. 对于因违反保密协议造成的任何损失,违约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以上内容经双方充分协商,共同确认无误。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赛事结束后个工作日。
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甲方(主办方)签字/盖章:乙方(参赛方/选手)签字/盖章:日期:日期:。
2024年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

2024年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
首部分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体育赛事主办方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
保险公司将承担由体育赛事活动导致的公众受伤或财产损失的责任。
第一部分保险责任
1.1 保险公司将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承担由体育赛事活动直接导致的公众受伤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1.2 本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个人伤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
第二部分保险责任限制
2.1 本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限制为合同金额的最高赔付额度。
2.2 保险公司不会承担以下情况的赔偿责任:
- 意外外的赔偿要求;
- 无法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责任的;
- 超过合同金额的赔偿要求。
第三部分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体育赛事主办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费用定期向保险公司支付。
3.2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保险公司应提供准确的账户信息用以收取保险费用。
第四部分终止合同
4.1 若体育赛事主办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保险公司承担过高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
4.2 若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选择续签或终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体育赛事主办方:___________
保险公司代表:___________。
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

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保障体育赛事的举办方和参与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由于意外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特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所称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是指由保险公司承保的,对赛事举办方因组织体育赛事而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风险进行保险的一种责任保险。
第三条本合同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制定,并参照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严格依照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承保范围履行赔偿责任。
第四条本合同适用于在中国举办的各类体育赛事,包括但不限于足球赛事、篮球赛事、田径赛事等。
第五条本合同中涉及的保险费以及赔偿处理等事项由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按照约定协商确定,并支付相关费用。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六条本合同的保险责任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赛事举办方因组织体育赛事而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保险公司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责任限额,对于赛事举办方因组织体育赛事而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第八条本合同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在赛事举办地举办体育赛事期间,由于设施设备折旧、天灾人祸、参赛选手行为等原因导致赛事举办方负有的公共场所意外责任;2. 在赛事举办地举办体育赛事期间,由于组织不善导致的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观众踩踏、场馆坍塌等;3. 在赛事举办地举办体育赛事期间,由于参赛选手违规行为造成观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4. 在赛事举办地举办体育赛事期间,由于赛事举办方工作不确实,导致参赛选手、工作人员或观众领取误事故补偿;5. 在赛事举办地举办体育赛事期间,由于道路堵塞、公共交通延误等原因导致赛事举办方无法按时完成赛事。
6. 在赛事举办地举办体育赛事期间,由于设施设备瑕疵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第九条保险公司对于保险事故进行赔偿时,应当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赔偿条件和赔偿范围进行赔偿,并按照约定的责任限额进行赔付。
第十条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进行赔偿时,赔偿金额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和实际损失进行计算,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赔偿款项。
体育赛事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体育赛事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鉴于甲方为体育赛事的运营机构,乙方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体育赛事相关产品和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1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体育赛事所需的各类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赛事纪念品、运动员装备、赛事现场布置等。
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产品和服务供应。
1.3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合法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二、合作期限2.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2 如双方同意续约,应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合作权益3.1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产品和服务费用。
3.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支付费用,并有权对甲方的违约行为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3.3 甲方应保证乙方产品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遭受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和服务质量,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合作保密条款4.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敏感信息,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4.2 双方不得将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敏感信息泄露给第三方,除非依法应当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提供的情况。
4.3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敏感信息,应采取保密措施,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合作变更和终止5.1 双方同意,本协议的变更或终止,应书面签署,并经双方共同确认。
5.2 在合作期限内,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3 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清理与甲方合作相关的未完成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交付、售后服务等。
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5篇

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5篇第1篇示例:随着体育赛事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各种体育活动中,包括观赛、比赛、运动员、场馆工作人员等。
在这个过程中,意外事故也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参与者及赛事主办方的权益,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应运而生。
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是一种专门为体育赛事主办方定制的保险产品。
它主要承担因赛事活动中的意外事故而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这种保险在体育赛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有助于保障主办方的合法权益,降低赛事活动风险,提升赛事的品质和声誉。
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通常保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赛事期间的意外伤害赔偿:包括观众、运动员、裁判员等在赛事场地内受伤或死亡的赔偿责任。
2. 场馆设施设备损坏赔偿:赛事期间由于赛事活动造成场馆设施设备损坏的赔偿责任。
3. 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赔偿:赛事期间由于赛事活动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1. 投保单位信息:包括主办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保险责任范围:详细说明保险责任的范围和赔付条件。
3. 保险金额:规定保险金额的最高赔偿限额。
4. 保险费用:约定缴费金额及缴费方式。
5. 保险期限:规定保险合同的起止时间。
6. 保险条款:列明保险合同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的购买对于赛事主办方来说是一种必要的风险管理手段。
通过购买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可以有效降低主办方在赛事活动中可能遇到的意外风险,保障相关参与者及第三方的权益,提升赛事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的出现填补了体育赛事风险管理的空白,有助于保障赛事主办方和参与者的利益,促进体育赛事的健康有序发展。
赛事主办方在筹备赛事的务必要考虑购买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以确保赛事的顺利进行。
第2篇示例:体育赛事一直是人们热衷的活动之一,无论是体育爱好者还是观众,众多人群都会参与到体育赛事中来。
如此庞大的人群聚集在一起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和责任问题。
体育赛事合同

体育赛事合同1. 引言2. 合同主体体育赛事合同的主体包括体育赛事主办方及参赛运动员或参赛队伍。
体育赛事主办方为组织、策划和承办体育赛事的组织机构,参赛运动员或参赛队伍为参加体育赛事的个人或团队。
3. 合同内容3.1 参赛费用参赛费用是指参赛运动员或参赛队伍需要支付给体育赛事主办方的费用。
合同中应明确参赛费用的支付方式、时间和金额,并注明是否包含食宿费、交通费等其他费用。
3.2 参赛资格合同应明确参赛运动员或参赛队伍参加体育赛事的资格要求和相关规定。
包括但不限于运动员或队员的年龄、技术水平、身体健康状况等。
3.3 比赛规则合同中应详细列明体育赛事的比赛规则和规定。
包括但不限于比赛时间、地点、比赛项目、参赛队伍或个人的要求等。
3.4 奖励和奖金合同应明确体育赛事的奖励和奖金情况。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奖品种类、数量、价值,奖金发放方式、时间和金额。
3.5 违约责任合同中应规定参赛运动员或参赛队伍违约的后果和赔偿责任。
双方应当明确违约条款和相关补偿措施。
4. 合同签订和生效体育赛事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参赛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合同的生效通常以签订日期为准,双方应在签订合同之前充分了解和讨论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
5. 注意事项确认参赛费用及支付方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确认参赛资格要求,确保自身符合参赛条件。
仔细阅读比赛规则,并确认无异议后再签署合同。
注意合同中的奖励和奖金情况,如有疑问可与体育赛事主办方进行沟通。
注意违约责任,确保自身行为符合合同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结论体育赛事合同对于保障参赛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合同内容应详细、明确,并经过双方充分的协商和确认。
参赛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和理解合同条款,避免因合同纠纷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通过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体育赛事能够有序进行,保证公平竞争环境的营造,同时也为参赛者提供了一种法律保障。
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5篇
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5篇第1篇示例:一、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的基本内容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通常由以下几个基本内容组成:1. 保险合同名称和当事人信息:合同应明确标明保险合同名称,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基本信息。
2. 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合同应明确规定保险责任的范围、保险金额以及赔偿方式。
3. 保险期限和保险费用:合同中应规定保险的起止时间和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
4. 保险责任免除和保险金的支付:合同中应明确列明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免除保险责任,以及保险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5. 其他条款:合同中还可以包括一些其他特殊条款,如合同的解释、争议解决方式等。
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的签订也是一种管理风险的有效方式。
体育赛事举办方通过购买保险,不仅可以为赛事参与者和观众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同时也可以提高赛事的组织和管理水平,从而提升整个赛事的品牌形象和声誉。
三、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的适用范围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通常适用于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如马拉松赛、足球赛、篮球赛等。
无论是赛事参与者还是观众,只要是在赛事活动中发生的意外风险都可以得到保障。
四、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的注意事项在签订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保险责任范围和赔偿方式。
2. 确保合同中的保险金额足够覆盖可能发生的风险。
3. 注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了解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免除责任。
4. 选择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确保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及时得到赔偿。
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体育赛事参与者和观众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体育赛事举办方在筹办赛事时,应该重视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的签订,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从而保障体育赛事的顺利举行。
第2篇示例:随着体育赛事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中。
参与体育赛事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为了保障参与者的利益,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应运而生。
体育赛事安全责任书
体育赛事安全责任书尊敬的各位参赛单位和工作人员:为确保体育赛事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参与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体育赛事安全责任书》。
请各位参赛单位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并对相应的安全责任进行承诺。
一、安全责任的确认和承诺1.1 主办单位对本次体育赛事的安全负有最终责任。
主办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并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能力,以保障赛事的安全顺利进行。
1.2 参赛单位应充分了解比赛项目的风险和安全规定,并确保参赛选手具备足够的技能和健康状况,否则需要事先提出并经主办单位同意后方可参赛。
1.3 参赛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通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参赛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1.4 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场馆、设备和道路等相关环境的安全,并积极协助主办单位排查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赛事前安全准备和风险评估2.1 主办单位应提前进行风险评估,确定赛事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2 主办单位应与相关部门和社区进行沟通协调,确保赛事所涉及的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医疗救护等事宜得到有效控制和支持。
2.3 主办单位应与承办单位和参赛单位共同制定赛事的安全管理细则和安全要求,并在赛事前进行充分的宣传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并遵守安全规定。
三、赛事中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3.1 主办单位应配备足够的安全人员和安保设施,监控比赛现场和相关设施,及时发现和处置可能的安全隐患。
3.2 参赛单位和工作人员应防范火灾、跌倒和中暑等常见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设置防护栏杆、安装安全警示标志等。
3.3 主办单位应与相关医疗机构合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护服务,并设立医疗点,做好现场的伤病处理和紧急救助工作。
3.4 主办单位应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如灭火器、急救箱等,以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标准
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标准本合同是由甲方(保险人)与乙方(被保险人)就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以下简称“本险种”)的投保事宜,依据以下条款和条件达成的协议:第一条保险责任1.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限于保险期间内乙方在体育赛事场馆或其他相关场所举办体育赛事期间,因乙方的赛事运营活动导致的第三方人员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失。
1.2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体育赛事期间,第三方人员因地面滑倒、摔倒或受伤等事故;(2)乙方的工作人员或志愿者在体育赛事场馆内运营期间,导致第三方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3)由乙方举办的体育赛事期间,场地设施发生故障或失效,导致第三方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
1.3 本保险不承保的责任:(1)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法律法规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失;(2)保险期间外的体育赛事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失;(3)乙方故意犯罪或违反公序良俗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失。
第二条保险金额及费率2.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2 本保险合同的费率由甲方根据乙方的体育赛事规模、历史事故情况、风险评估结果等因素确定,并在投保之前明示告知乙方。
第三条免赔额3.1 本保险合同设定免赔额,即每次事故中乙方需承担的自负风险部分。
3.2 免赔额的具体数额由甲方在投保之前告知乙方,并按照约定在事故发生后的赔付过程中进行扣除。
第四条保险期间及终止4.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甲方与乙方约定的时间段,通常与体育赛事的举办时间相对应。
4.2 本保险合同可由甲乙双方约定提前解除,但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条保险索赔5.1 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5.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将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合理时间内作出是否受理赔付的决定。
5.3 如甲方受理赔付,则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赔付方式进行赔付。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保险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体育赛事延迟、取消险合同实用版
体育赛事延迟、取消险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为了推动我国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防范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的风险,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赛事承办协议。
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赛事的组委会,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保险公司,是本合同的保险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保险范围1.1 在本保险期限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被保险人能力所不能控制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不得不取消、中断或推迟举办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活动,造成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1.2 本公司对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时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
但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在本保险单下承担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
第2条保险责任本保险单承保的保险金额包括:2.1 因取消、中断活动而产生的确定费用。
2.2 因推迟活动而产生的附加费用。
2.3 为降低因取消、中断或推迟活动而造成的损失所需要的附加费用。
第3条除外责任乙方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3.1 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损失:3.1.1 恶劣天气;3.1.2 组织活动或预定参加活动的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单位发生意外、疾病或死亡,除非本保险单特别列明(但发生巨灾或可能对大多数人造成影响的意外事件除外);3.1.3 筹办活动的经费不足;3.1.4 由于场地设施不完善;3.1.5 违反合同(但因不可抗力直接引起的除外);3.1.6 政府行为;3.1.7 缺少观众或公众支持;3.1.8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雇员、代理人的不忠实、欺作、犯罪、恶意行为;3.1.9 任何法庭裁决;3.1.10 核反应、核辐射或核污染;3.1.11 战争包括未宣战的战争、内战、暴乱、叛乱、革命、类似战争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3.1.12 被保险人的雇员罢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
甲方: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乙方: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为了推动我国____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防范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的风险,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赛事承办协议。
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赛事的组委会,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保险公司,是本合同的保险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有关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保险范围
1.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被保险人应付的诉讼费用和保险公司事先同意支付的与处理事故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列明的地域和业务范围内因经营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
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
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条除外责任
乙方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3.1 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责任不在此限。
3.2 对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任何人所遭受的伤亡责任。
3.3 对下列财产损失的责任:
3.3.1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雇佣人员所有的财产或由其控制或由其保管的财产;
3.3.2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雇佣人员因经营业务一直使用和占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
3.4 由于下列各项引起的损失或伤亡责任:
3.4.1 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脚踏车、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起重机、电车或其他升降装置;
3.4.2 地震、洪水、烟熏;
3.4.3 有缺陷的卫生装置或任何类型的中毒或任何不洁或有害的食物或饮料;
3.4.4 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
3.4.5 由被保险人做出的或认可的医疗措施或医疗建议。
3.5 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财产、建筑物的损坏责任。
3.6 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3.7 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恶意行为直接或者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3.8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3.9 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直接或间接责任。
3.10 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3.11 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第四条赔偿处理
4.1 若发生本保险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4.1.1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
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时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4.1.2 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4.1.3 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4.2 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1年。
第五条其他事项
5.1 甲方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乙方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5.2 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5.3 为便于调查,被保险人在检验损失前应保护事故现场。
5.4 为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乙方可予偿付。
但本项费用和赔款总额以不超过受损的被保险项目保额为限。
5.5 保险内容如有变化(如保险项目有增减、工程期限缩短或延长、保险金额应调整等),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办理手续。
5.6 甲方及其代表对上述规定的义务,如故意不执行,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索赔和赔款
6.1 甲方向乙方索赔时,应提供必要的有效证明单据,作为索赔依据。
6.2 乙方的赔款以恢复投保项目受损前的状态为限,受损项目的残值应予扣除。
6.3 赔款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损项目或予以修理替之,总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保险金额。
6.4 保险金额如低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其差额视为甲方自保,乙方仅按保险金额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数额的比例赔偿。
6.5 乙方赔付损失后,如需恢复原保险金额,该恢复部分应另交原保险费率按日计算的保费。
6.6 本保险单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或责任,如另有别家保险的存在,不论为甲方或他人投保,或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乙方仅负责按比例分担赔偿的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方式:
7.1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7.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院。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传真签字具同等效力。
相关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签字盖章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公章)乙方____(公章)
代表_____(签字)代表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