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范本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范本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与运营,提高博士后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指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提供科研设施和资源支持的科研基地。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立旨在提供给具有博士学位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提供长期从事科研工作的机会,同时通过培养、引进和利用高层次人才,推动公司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由公司研究院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第六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公司研究院院长担任主任委员,相关科研部门负责人、博士后导师和博士后代表组成。

第七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博士后工作站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八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博士后培训、学术交流活动,定期评估对博士后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博士后的选拔、录用、评聘、绩效考核、退出、离站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博士后导师队伍,导师队伍由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博士后导师队伍负责对博士后进行科研指导和管理,组织博士后的科研项目、论文撰写、学术交流等活动。

第十二条博士后导师队伍要积极提供科研资源和支持,协助博士后开展科研工作,推动博士后的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

第十三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博士后代表,代表博士后的利益,与管理委员会和导师队伍进行交流与沟通,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第十四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或博士后服务中心,负责博士后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博士后的学习、生活、科研等支持。

第三章博士后的选拔与录用

第十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选拔与录用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进行。

第十六条博士后的选拔与录用以学术能力、科研成果、创新潜质和发展前景等为主要考察指标。

第十七条博士后的选拔与录用工作由公司研究院的相关部门负责,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十八条博士后的录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第十九条博士后的享受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科研津贴、住房补贴、社会保险、职称评聘等,具体标准和办法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博士后的工作与学习

第二十条博士后的工作主要以科研项目为主,兼顾教学、实验、指导学生和其他工作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第二十一条博士后需定期向导师队伍和管理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提供科研进展情况、成果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接受评估和指导。

第二十二条博士后在工作期间可以申请参加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学习培训、讲座报告等活动,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二十三条博士后须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报告、专利申请等,并积极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五章博士后的绩效考核与评聘

第二十四条博士后的绩效考核主要以科研成果、学术影响、创新能力、团队合作和工作态度等为主要考察指标。

第二十五条博士后的绩效考核由导师队伍和管理委员会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绩效考核制度和具体办法。

第二十六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博士后评聘的重要依据,考核合格的博士后可以申请评聘高级职称,脱颖而出的博士后可获得相关荣誉和奖励。

第六章博士后的退出和离站

第二十七条博士后期满后,可以选择申请继续留在公司工作,进一步发展科研事业,也可以选择离开公司,从事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十八条博士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离站,需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可以提前离站。

第二十九条博士后如不能按照约定期限离站,需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延期,并提供相关依据,经批准后可以延长工作期限。

第三十条博士后离开公司工作后,应提交工作报告和科研成果,参加离站评估,并领取相关离职证明和资料。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研究院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基本管理规范。若有需要进行修改的,须征求公司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经公司研究院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提高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本公司为吸引高层次科研人才,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设立的长期性科研工作机构,旨在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前沿科研项目,并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依托本公司的科研力量和资源,配备研发设备,提供科研经费和人事待遇,具备研发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管理要求,进行科研活动和工作站管理。 第二章工作站的组织架构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专家学者等组成。 第六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专职博士后工作站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第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置研究方向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学者组成,负责研究方向的确定和调整。 第八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导师团队,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博士后的培养和指导工作。

第三章工作站的管理制度 第九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实行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根据科研任务和人员需求,制定年度科研项目计划,明确研究方向和工作目标。 第十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实行导师制度,每名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备一名导师,并签订博士后培养和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评估考核制度,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包括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申请和学术交流等方面。 第十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实行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提供相应的政策和支持。 第十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学术交流和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学术报告、学术讲座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学术水平。 第十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人事管理制度,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聘用、考核、晋升、福利待遇等方面进行细致管理。 第四章工作站的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根据年度科研项目计划,确定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任务和工作内容。 第十六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根据科研项目的需要,招收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并签订博士后培养和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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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范本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与运营,提高博士后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指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提供科研设施和资源支持的科研基地。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立旨在提供给具有博士学位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提供长期从事科研工作的机会,同时通过培养、引进和利用高层次人才,推动公司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由公司研究院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第六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公司研究院院长担任主任委员,相关科研部门负责人、博士后导师和博士后代表组成。 第七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博士后工作站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八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博士后培训、学术交流活动,定期评估对博士后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博士后的选拔、录用、评聘、绩效考核、退出、离站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博士后导师队伍,导师队伍由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博士后导师队伍负责对博士后进行科研指导和管理,组织博士后的科研项目、论文撰写、学术交流等活动。 第十二条博士后导师队伍要积极提供科研资源和支持,协助博士后开展科研工作,推动博士后的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 第十三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博士后代表,代表博士后的利益,与管理委员会和导师队伍进行交流与沟通,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第十四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或博士后服务中心,负责博士后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博士后的学习、生活、科研等支持。 第三章博士后的选拔与录用 第十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选拔与录用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进行。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的确定和管理 1、博士后课题的确定应符合公司的技术发展方向和需求,同时应与博士后的专业和研究方向相符。课题的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际应用价值。 2、博士后课题的管理应按照科研项目管理的一般规定, 由工作站办公室负责,定期进行进度汇报,确保课题的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3、博士后课题的研究成果应及时总结、评估和推广,对 于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成果,应及时申请相关的知识产权,并推动产业化和市场化,实现技术成果的转化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第九条博士后的工资和待遇 1、博士后的工资和待遇应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工作站应保证博士后的基本生活和科研工作需要。 2、博士后的工资和待遇应与其科研工作的实际贡献相符,对于取得重要科研成果、申请知识产权或推动技术转化等重要工作的博士后,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第十条博士后的期限和流动

1、博士后的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期满后 不得延长。 2、博士后在工作站期间,应注重科研能力和实践经验的 积累,同时应加强与公司和行业的交流和合作,扩大自己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 3、博士后期满后,应及时离站,回到原工作单位或其他 单位继续从事科研工作,或者在公司内部寻求其他岗位的安排,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十一条工作站的评估和考核 1、工作站应定期对博士后的科研工作和管理情况进行评 估和考核,对于表现优秀的博士后和科研团队,应给予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2、工作站的绩效考核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对于 工作站的管理和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表现,应给予相应的评价和奖励,同时应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和提升。 第十二条附则 1、本管理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经工作管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修改。 2、本管理条例的解释权归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所有。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运行,完善博士后的管理与服务,提高博士后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工作站的设置与任务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为公司引进的博士后人才提供科研工作平台,加强科研人员的培养和引进,促进创新成果转化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任务包括: (一)引进高层次优秀博士后人才,支持其开展科研课题研究; (二)协助博士后人员开展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实验设备、丰富的科研资源和合适的科研环境; (三)组织相关科研活动,鼓励博士后人员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提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四)开展博士后人才培训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科研、学术和职业发展指导,促进博士后的全面发展。 第三章工作站的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工作站主任,由公司领导任命。工作站主任负责工作站的整体筹措、组织管理和运行工作。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工作站委员会,由工作站主任牵头组织。工作站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相关科研人员和博士后代表组成。工作站委员会是工作站的决策机构,负责审批博士后人员的招收、科研项目的立项等事项。 第六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导师制,每位博士后人员配备一位导师,导师由工作站主任和相关科研人员选拔任命。 第四章博士后的管理与培养 第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对接收的博士后人员进行管理,每年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博士后的科研工作进展、论文发表情况、学术交流活动参与情况等。 第八条工作站为博士后人员提供科研条件和环境,协助其开展科研工作。工作站还为博士后人员提供相关的学术、职业发展指导和培训,促进其全面发展。 第九条工作站鼓励博士后人员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组织定期的学术讲座、研讨会等,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展示自己的机会。 第十条工作站积极为博士后人员争取项目资助和科研资源,促进博士后人员的研究成果的发表和转化。 第五章工作站的资金与设备 第十一条公司为工作站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用于博士后人员的科研课题研究、学术交流活动、设备购置和维护等。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职责及制度三篇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职责及制度 三篇 篇一:**集团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站长、副站长,工作站内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研究院一名领导担任,副主任由人力资源部人员出任,成员由人研究院、技术部、地勘部各一人组成。 第二条博士后工作站领导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制订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的总体规划与政策,审批招收博士后的人选、研究课题、经费等重大问题,监督和检查工作站的运作情况,听取工作站的年度工作汇报。 第三条工作站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 拟(修)订博士后工作站相关管理制度,并与相关职能业务部门会商后,提交(副)站长审核、审批; 2. 同博士后工作站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博士后流动站保持日常沟通和联系,促进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3. 提出年度招聘博士后拟研究的课题项目和人员需求,并会同人力资源部及课题承接单位等招募博士后; 4. 组织相关专家(内外部专家、承接单位)对入围博士后人选进行评估考查; 5. 为博士后科研课题立项(含科研预算),申请、审核、管理和监控博士后人员的科研经费; 6. 为入站博士后协调配置导师,组织内、外部相关专家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

中期与期满出站的业务考核,按规定发放成果奖金; 7. 办理博士后人员出入站相关手续,协助经考核合格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博士后证书》。 第四条集团公司相关配合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是: 1. 根据工作站办公室提供的年度招聘博士后拟研究的课题项目和人员需求,协助发布招聘博士后信息; 2. 收集和初步筛选有意向入站的博士后候选人资料,并提供工作站办公室评估考察; 3. 做好博士后人员在集团公司内部的人事安排(含承接单位安排、人事档案转移等),协助安排家属工作、住房、户口转移和子女就读等事宜; 二、技术部主要职责: 协助工作站办公室办理博士后科技成果的鉴定、申报和管理工作,并与相关主管部门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 三、课题承接单位主要职责: 1. 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事和组织关系、日常考勤管理、工资与津贴核发、日常工作考核等; 2. 为博士后科研课题立项(含科研预算),提供博士后人员科研课题所需的科研条件,含必要的科研助手、科研实验设备、相关技术文件资料等; 3. 负责向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提供年度或出站科研成果考核评估中所需的各项资料。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规范博士后工作,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博士后工作站是指公司为推动博士后科研工作而按规定设置的专门学术科研组织。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 (一)协助公司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二)组织博士后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和经费支持; (三)加强博士后培养质量的监督和评价; (四)加强博士后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站主任、副站主任、秘书等职务,具体设置由公司根据需要确定。 第五条博士后工作站站主任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站务的全面协调和工作的全面推进。副站主任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协助站主任开展工作。 第六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秘书负责日常工作安排、文件管理、会议组织等事项。 第三章博士后的招收与管理

第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根据公司的科研需求和招收计划,按规定程序选拔、聘用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八条博士后的聘用期限一般为两年。聘用期满后,在公司经审核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延长一年。延期聘期不超过一次。 第九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科研课题的研究任务,完成科研项目,不得从事与合同约定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公司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合格的,给予实物或者财政性奖励。 第十一条博士后工作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实验设备,确保其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章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公司的相关福利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薪酬、医疗保险、带薪休假等待遇。 第十三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享受带薪年假、产假、陪产假等休假制度,具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公司提供的住房或者住房补贴待遇,具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博士后培养与交流 第十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学术讲座等活动,提高学术研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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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博士后工作站是为博士后提供科研平台和科研支持的机构,是博士后在其研究期间的科研工作基地。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互利、互鉴。 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任务是:提供科研环境、配备科研设备、提供科研资助、开展学术交流、进行科研成果评价、做好安全管理、保护博士后合法权益。 第五条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主体是公司,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 第六条博士后工作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科学道德,弘扬学术自由和创新精神,提倡求真务实、团队合作、攻坚克难、追求卓越。 第七条博士后工作站实行目标管理、结果导向,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激励博士后队伍的创新能力和工作积极性。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博士后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九条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机构由博士后导师、工作站主任、办公室(或工作站委员会)组成。其中,博士后导师负责博士后培养和科研指导,工作站主任负责整体协调和管理,办公室(或工作站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十条博士后导师是博士后工作站的核心力量,应当具备博士学位,具备丰富的科研经验和优秀的科研成果,能够指导博士后的科研工作。 第十一条博士后导师的聘任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符合公司的选拔任用政策。 第十二条博士后导师的权利和责任是: (一)指导博士后的科研工作,指导并参与博士后的课题研究和项目实施; (二)参与博士后人事管理和评价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公司推动和实施博士后工作的各项规定和政策,维护工作站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工作站主任的职责是: (一)协调和管理工作站各项工作,制定并执行工作计划; (二)落实工作站的各项规定和政策,保障博士后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协助博士后导师开展科研工作,推动工作站的科研和创新能力。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名称]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博士后管理条例》、公司发展需要和博士后工作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设的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与运行。 第二章工作站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工作站组织形式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部门为单位划分,并设立工作站负责人。 第四条工作站负责人 工作站负责人由公司决定,并具有博士学位及相关科研经验。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工作站职责 1. 组织开展博士后项目的申请、评审、管理和实施工作。 2. 负责博士后招收、培养和管理工作。 3. 组织开展博士后研究成果的评价与推广工作。 4. 组织开展博士后的培训、学术交流和职业发展指导工作。 5. 开展其他与博士后工作相关的活动。

第六条工作站办公室 工作站设立办公室,负责工作站日常事务的处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博士后管理 第七条博士后招收 1. 博士后工作站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和需求,制定招收博士后的计划。 2. 招收计划经公司批准后执行,招收流程包括招聘、评审、录取等环节。 3. 招收的博士后应与工作站的研究方向相匹配,具备相应的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 第八条博士后培养 1. 工作站应为博士后提供研究资源和条件,并指导其进行科学研究。 2. 工作站应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定期组织学术报告、讲座等活动,促进博士后的学术成长。 3. 工作站应引导博士后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发表论文等活动。 第九条博士后评价 1. 工作站应定期对博士后的科研成果和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对优秀者予以奖励、提拔或推荐。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发挥博士后在科技创新与研发中的作用,提高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为进一步加强研究开发能力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科研机构管理制度,提高科技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科研机构。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组织机构包括: (一)站长:由公司相关部门指派,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工作; (二)导师:由公司专家和学术界专家担任,负责指导博士后的研究工作; (三)博士后:由公司招聘录用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参与公司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职责包括: (一)组织实施博士后项目,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 (二)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 (三)推动产学研相结合,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与公司其他科研机构、高校及研究院所等开展合作,建立科技项目协同创新机制,实现科技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 第三章招聘与管理 第六条公司博士后招聘工作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主要包括招聘条件、程序、资助等。具体细则由公司人事部门制定,并报公司领导层批准。 第七条公司博士后一般聘期为2年,特殊需要可按规定延长。到期后,公司博士后应当离开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可以选择留用、调往其他部门或离开公司。 第八条公司博士后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认真完成研究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科研水平,为公司科技创新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九条公司博士后享受与公司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奖励等。公司博士后的离职、调动、晋升等事项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工作指导 第十条公司博士后的工作指导主要由导师负责。公司博士后可以选择一名或多名导师进行指导。 第十一条导师是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主要指导者,应当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指导水平。导师应当与博士后建立良好的沟通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2篇)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____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公司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____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____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____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____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与流动站单位联合招收 第二条____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与科研院所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三条联合招收双方在相互支持配合的基础上,共同做好招收工作,为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后续培养质量和研究项目达到领先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章管理组织 第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由“____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博士后管理小组”)主持,____公司质量技术部作为博士后工作站日常办公机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博士后管理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质量技术部、行政部、安环部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四章研究项目与招收计划的确立

第五条根据____公司公司的发展和人才需求,博士后管理小组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拟定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并填写《公司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由公司总经审定立项。 第六条根据拟开展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制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计划,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报博士后行政主管部门核批后实施。 第五章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与进站 第七条博士后申请资格: 1、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公司制度; 2、近两年内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岁以下,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3、具有敬业精神和较强的研发能力,所学专业、研究方向与本站的项目相近; 4、能全脱产或兼职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发工作; 5、符合工作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本站按“公开招收、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招收博士后人员,符合条件者均可提出申请。 第九条本站与合作流动站共同协商确定博士后人员,在意见不一致时本站保留确定人选的最终决定权。 第十条申请进站材料为一式三份(含原件),包括: 1、《博士后申请表》及两封推荐信(含本博士导师一份);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证明(博士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出具); 3、体检合格证明(市级以上医院提供); 4、思想鉴定(由博士生所在党委或党支部出具并盖章);

博士后科研站管理制度范文

博士后科研站管理制度范文 博士后科研站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博士后管理办法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博士 后科研工作站是为博士后提供科研与学术交流平台的单位,其任务是进行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培养高素质研究人才。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个体化、有 效和依法管理。 第四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根据我单位的科学研究方向和需 求设立的科研与学术交流平台,以承担一定的研究任务为前提,对博士后进行培养和管理。 第五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机构是工作站管理委员会, 由工作站负责人、学术委员会委员和专家教授组成,负责对工作站的各项事务进行决策和管理。 第二章基本职责 第六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基本职责是:

(一)提供科研和学术交流平台,为博士后提供高水平的科 研环境和条件。 (二)指导和培养博士后的科研能力,提高其学术水平。 (三)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团队支持和活动平台,促进交流与合作。 (四)负责博士后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三章博士后招收与管理 第七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拟录用的博士后,应首先经过我单 位申报,并经过工作站招收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是否录用。录用的博士后,须签订《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 第八条博士后的管理期限一般为2年,到期可根据工作需要 和博士后的表现决定是否继续延长任期,具体延长期限不超过 2年。 第九条博士后在职期间享受与普通在编人员相当的待遇,包 括工资、福利、医疗等,具体以《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为准。 第十条博士后在职期间,依据工作站的工作需要,参与工作 站的研究项目,并与导师及其他博士后进行交流和合作。 第十一条博士后应按照工作站的要求,每年向工作站提交一 份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研究方向和目标;每年必须提交一份年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模版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模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提高博士后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博士后工作站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环境的单位。博士后工作站依托于相关科研机构,具备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和能力。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负责管理博士后的入站、管理和出站工作,对博士后进行指导、培训和评价。 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职责、权限和程序,确保博士后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加强与国内外高水平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学术交流和合作机会,促进博士后人员的学术成长和职业发展。 第六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加强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其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博士后工作站的组织机构包括主任、副主任、管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 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的主任由工作站所在单位的科研负责人担任,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第九条博士后工作站的副主任由工作站主任指定,协助主任完成工作。 第十条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委员会由工作站所在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决策和审批工作。 第十一条博士后工作站的学术委员会由相关科研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博士后的学术评价和指导工作。 第三章入站管理 第十二条博士后的入站条件和程序由博士后工作站根据相关规定制定。 第十三条博士后申请入站时,需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经过工作站的评审和审批。 第十四条工作站应当对入站的博士后进行简要的培训,了解工作站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第十五条博士后入站后,由工作站主任分配指导教师,并制定个人研究计划。 第四章管理管理 第十六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博士后的管理制度,包括考勤、学术活动、科研工作、论文发表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七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定期组织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提供学术交流和合作机会。 第十八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加强对博士后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其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模板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规范博士后的科研工作和人事管理,提高博士后工作站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博士后工作站是博士后科研人员在工作期间从事科研工作的基地,是指导博士后科研工作和管理博士后一切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必须遵循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和政策,加强科学研究,培养博士后科研人员的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发挥博士后人才的作用,促进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 第二章工作站的设置 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是由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设立的。 第五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具备一定的科研条件,包括科研人员、科研经费、科研设备、科研平台等,确保博士后工作站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 第六条博士后工作站应设立专职负责人,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和博士后的科研工作指导。 第七条博士后工作站的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一定的科研经验。 第三章办站条件

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必须有稳定的科研人员队伍,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水平,能够承担和指导博士后的科研工作。 第九条博士后工作站必须有充足的科研经费,以支持博士后的科研工作及相关经费。 第十条博士后工作站必须配备适当的科研设备和实验平台,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研究条件。 第四章目标和任务 第十一条博士后工作站的目标是培养高级科研人才,推动科学研究的发展,提高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 第十二条博士后工作站的任务是指导博士后科研工作,组织博士后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培养博士后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章博士后的管理 第十三条博士后的来访和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工作站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提供相关的证明和材料。 第十四条博士后必须遵守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保守科研机密,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和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博士后必须按照工作站的工作安排和计划,认真完成科研任务和学术论文的撰写。 第十六条博士后必须参加工作站组织的各类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研究工作。 第六章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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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促进科研成果的产出和转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为聚集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科研骨干、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产出设立的研究基地。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依托公司科研院所或相关子公司,在公司战略规划的指导下,开展科研工作,并为博士后提供科研实践和职业发展的支持。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组织架构分为站长、博士后导师和博士后研究员三个层级。 第五条站长负责制定和执行博士后工作站的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导师的工作,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第六条博士后导师是具有博士学位和科研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和培养博士后研究员的科研工作。 第七条博士后研究员是在博士后导师指导下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人员。 第三章入站和退出 第八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入站条件为: 1. 获得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博士学位;

2. 在公司战略规划领域内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 3. 被公司招募或推荐,并通过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选拔程序。 第九条博士后研究员入站后,需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合同条款享受相应的待遇和福利。 第十条博士后研究员在以下情况下会被要求退出: 1. 完成工作站规定的博士后期限; 2. 科研工作进展不符合要求; 3. 违反公司和工作站的纪律和规定。 第四章工作内容与要求 第十一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要依托公司的发展需求和战略规划,确定具体的研究方向和任务。 第十二条博士后研究员要在导师指导下,按照公司的科研计划和项目要求,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第十三条博士后研究员要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并参与专业会议和学术评审。 第十四条博士后研究员每年需提交科研进展报告,经导师审核后,纳入个人档案,并根据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第五章培养与职业发展 第十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要为博士后研究员提供进一步培养和发展的机会,如参加学术讲座、培训和研讨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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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模板 一、博士后工作站设立目的 博士后工作站旨在为博士后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科研条件,促进博士后的学术研究和专业发展,培养高层次科研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二、博士后工作站组织机构及职责 1. 博士后工作站由站长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运行、管理和服务。 2. 站长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一定的科研经验和管理能力,负责决策和管理博士后工作站的各项事务。 3. 博士后工作站负责组织博士后的学术交流和学术研究活动,提供科研经费及科研设备支持,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4. 博士后工作站应加强博士后与导师、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良好的指导和培养机会。 三、博士后选拔和管理 1. 博士后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拔出具有优秀科研能力和潜力的博士后人才。 2. 博士后工作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可以适当延长,但总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3. 博士后工资由博士后工作站承担,根据相关规定和经费情况确定,同时博士后还可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4. 博士后需要完成规定的科研任务,并按照工作站要求参加学术交流和学术研究活动,博士后的科研成果应在工作站内公开发表或申报专利。 5. 博士后在工作站期间,应严格遵守工作站的规章制度,保守科研机密,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积极参与团队合作。 四、博士后培养计划 1. 博士后工作站应根据博士后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和培养内容。 2. 培养计划应包括科研项目的策划和实施、学术交流和学术研究活动、科研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培养等方面内容。 3. 博士后工作站应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学术指导和导师支持,帮助博士后解决科研问题,提高科研水平。 4. 博士后工作站还应加强博士后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培养,为博士后的职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五、博士后工作站支持和保障措施 1. 博士后工作站应为博士后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和科研设备支持,协助解决科研项目中的实际问题。 2. 博士后工作站应为博士后提供相应的住房和生活补贴,保障博士后的基本生活需求。 3. 博士后工作站应为博士后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科研条件,包括实验室设施、图书馆资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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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并规范博士后的科研工作,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博士后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下设的博士后工作站,对博士后的科研工作、生活管理和相关扶持政策进行规范。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实施机构为本单位下设的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委员会。 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是为博士后进行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培养和人才引进而设立的研究机构,是博士后从事科研工作的具体单位。 第五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拥有相应的科研设备和场所,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生活条件,为博士后的科研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六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设立科研导师,对博士后进行指导和管理,帮助博士后顺利完成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第七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学术研讨活动

等,提高博士后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 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对博士后的科研工作、生活管理和相关扶持政策进行规范,确保博士后工作的稳定和高效。 第二章博士后招收和管理 第九条博士后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的条件和程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认真审核博士后的个人科研计划和工作方案,确保具备开展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和条件。 第十一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与博士后签订协议,明确博士后的科研任务、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奖金激励等事项。 第十二条博士后的管理应当由科研导师负责,科研导师应当对博士后进行科研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第十三条博士后的科研工作应当按照科研导师所在单位的科研方向和实际需求进行,具体任务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博士后的科研成果应当主要归属于博士后工作站,相关知识产权归属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五条博士后在工作站期间可参与科研项目、申请科研基金,但所有项目、资金及合同的审批和管理还需遵循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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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1.1 为加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促进博士后在公司的科研工作和技术创新,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博士后管理条例》、《国家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2.1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 2.2 所有在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的博士后及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工作目标 3.1 本工作站的主要工作目标是促进博士后在公司的科研工作与技术创新,提高公司的科研能力和竞争力。 3.2 本工作站应积极引进优秀的博士后人才,为其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工作条件,培养丰富复合型研究人才。 第二章博士后招聘与管理 第四条博士后招聘

4.1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博士后工作的招聘要求和程序进行招聘,确保招聘程序透明和公正。 4.2 博士后招聘工作应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公司可以通过招聘网站、科研机构、高校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并开展面试和评定工作。 4.3 单位招聘的博士后应具有博士学位,并符合相关领域的科研要求。 第五条博士后工作合同 5.1 博士后人员与公司签订博士后工作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5.2 博士后工作合同的期限一般为1年,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博士后个人的情况进行续签和调整。 第六条博士后入站离站管理 6.1 博士后入站时,应按照规定办理入站手续,并接受相关培训。 6.2 博士后离站时,应按照规定办理离站手续,并完成相关结题、总结和交接工作。 第三章博士后培养与发展 第七条科研项目管理 7.1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完善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的研究目标、任务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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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管理制度 【第1篇】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条例 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招收对象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六条所需材料 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 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送下列材料: 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 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他学位证明材料; 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推荐信。 第七条招收专业及人数 根据需要,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专业初步定为:无线、通信、网络、计算机、微电子、管理等专业;具体在站人数视公司科研开发需要而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今后根据需要逐步扩大专业和人数。 第八条博士后课题 课题由公司技术部门提出、立项,课题接受工作站的管理,纳入公司研究院科研开发计划、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如博士后自己确定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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