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局关于成立农业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合集下载

天津滨海新区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9号

天津滨海新区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9号

天津滨海新区条例正文:----------------------------------------------------------------------------------------------------------------------------------------------------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九号)《天津滨海新区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10月24日天津滨海新区条例(2002年10月24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滨海新区的开发建设,加快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滨海新区范围包括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港区以及东丽区、津南区的部分地区。

具体界线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条滨海新区是以建设现代化工业基地和现代物流中心为目标,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立足天津,服务周边,面向世界,高度开放的经济区。

第四条滨海新区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行为规范第五条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人民政府行使有关滨海新区建设的管理权,对滨海新区开发建设和经济发展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草拟滨海新区经济发展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二)组织编制滨海新区区域性城市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三)审批滨海新区各功能经济区的发展计划和产业布局;(四)协调或者批准建在滨海新区内、属于市级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协调、组织滨海新区内跨行政区和功能经济区建设项目的实施;(五)筹集、管理和使用滨海新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六)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国家有关部委驻滨海新区机构的工作;(七)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07•【字号】津滨政办发〔2020〕22号•【施行日期】2020.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滨海新区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7日滨海新区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规划和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关于以疾风厉势开展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12号)文件要求,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滨海新区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践行“两个维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到土地管理利用全过程、各环节,深入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和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市委土地领域专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大力整治土地管理领域“两乱一难”问题,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以疾风厉势、抓铁留痕的狠劲韧劲坚决打赢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这场硬仗。

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坚持厚土薄用、富地省用、肥地精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严控增量、消化存量,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充分释放违法违规挤占的发展建设用地规模,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普法办工作职责

普法办工作职责

“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决定、意见和有关指示精神;
2、负责起草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年度计划,对正在实施的《规划》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3、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五年规划、年度计划的实施工作进行督办;
4、筹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
5、研究制定公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目标管理和考核验收办法;
6、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总结推广依法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7、组织、协调各部门、科室、生产单位开展不同层次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并具体指导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
8、组织全公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年度考核、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
9、定期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10、完成公司党政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普法办
2011年8月25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02•【字号】津滨政办发〔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滨海新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20日天津市滨海新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及市“双减”工作专班办公室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滨海新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市教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非学科(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行行业、属地监管相结合,协同联动;学科、非学科监管有效衔接,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原则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减轻家长负担。

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和属地职责,加强部门、属地协同力度,创新优化管理举措,提升管理实效。

三、工作内容(一)监督管理范围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海新区海防委员会等四个议事机构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海新区海防委员会等四个议事机构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海新区海防委员会等四个议事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16•【字号】津滨政办发〔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海新区海防委员会等四个议事机构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关于调整滨海新区海防委员会机构及委员的通知》《关于调整滨海新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调整滨海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关于调整滨海新区禁毒委员会的通知》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16日关于调整滨海新区海防委员会机构及委员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滨海新区海防建设,维护沿海地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确保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根据市海防委员会领导和成员单位调整情况,结合新区海防工作实际,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滨海新区海防委员会进行调整(以下简称区海防委),现将调整后名单通知如下:主任:杨茂荣区长副主任:苗宏伟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宋广长区军事部副部长蒋凤刚区政府秘书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委员:门建兴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王国良保税区管委会主任沈蕾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主任单泽峰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主任张凌霄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刘明成区教体委主任杨春明区公安局副局长任中胜区民政局局长梁宣健区财政局局长张晨光区人力社保局局长师武军区规划国土局局长李浩区建设交通局局长陈良文区农委主任刘庆元区国家安全局局长边勇武警天津市总队执勤第三支队支队长区海防委下设办公室,负责海防委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滨海新区公安边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滨海新区公安边防支队支队长胡国肃担任。

区海防委主要职责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海防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地区的海防工作。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2.16•【字号】津滨政办发〔2015〕11号•【施行日期】2015.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滨海新区,精神卫生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为切实推进我区精神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决定成立滨海新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组长:郭景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副组长:尹占春区卫生局局长朱振明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海区综治办副主任成员:丁磊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吴秀山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国利区教育局副局长崔立新区科委副主任何宁区公安局副局长柳瑞东区民政局副局长殷强区财政局副局长郭长民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于建江区卫生局副局长谢学武区食药监局副局长刘锦霞区总工会副主席卢盈团区委副书记庞琼珍区妇联副主席胡凤平区残联副理事长刘爱军区红十字会副会长王爱民区老龄办主任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组织、协调、监督全区精神卫生工作,研究拟定促进我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等精神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于建江兼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是: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宣传单位和新闻媒体,宣传防治精神疾病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报道防治工作的成果、经验、重大活动以及有关新闻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群众性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倡导体质健康、心理健全的生活方式。

组织宣传单位和新闻媒体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发挥文化滋润心灵、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独特作用,体现人文关怀,以健康多彩的精神文化产品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人们健康地进行文化消费。

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精神卫生相关内容的宣传,配合卫生、教育等部门做好预防、干预、控制网络成瘾的有关工作,加强对网络文化产品的管理,对容易导致成瘾的网络文化产品采取内容审查、技术监管等必要的措施。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27•【字号】津滨政办发〔2017〕79号•【施行日期】2017.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滨海新区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加快建设特色小镇,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指示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实践和重要平台;是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天津市农村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加快我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步伐,更好指导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各项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滨海新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员名单组长:郎东副区长副组长:孙家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良文区农委主任成员:吴秀山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杨永茂区统计局副局长张文强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张志辰区商务委副主任曹富强区科委副巡视员殷强区财政局副局长郭富良区规划国土局副局长孙建山区建设交通局副局长高文军区环境局副局长史春锁区农委副主任王东宏区委宣传部(文广电局)副部长王洪宁区审批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委,陈良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国土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农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区级配套政策和奖励政策,组织起草政策文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推动实施;落实《天津市特色小镇综合发展水平监测制度》(以下简称“监测制度”),组织街镇填报监测报表,组织各单位审核并签署证明材料;组织开展调研和学习交流;协调解决日常工作的具体问题。

普法工作制度

普法工作制度

普法工作制度一、在全校师生中进行宪法、基本法律等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全体教师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二、组织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与法制建设的理论,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自觉性。

三、开展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进社群、家庭活动,使广大学生家长了解同自己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做到依法行使公民的权利和依法履行公民的义务。

四、着重抓好未成年人保**律知识的学习,提高全体教师依法从教意识。

五、坚持学用结合的原则,努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学校、教师要结合单位、本人的实际,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职责一、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

二、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每季度对各部门、班级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考核。

四、每年对全体人员或普法骨干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六、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七、为普法宣传工作的有利开展做好经费、人员、装置等后勤保障工作。

八、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联络实际积极进行讨论,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九、推进依法行政,规範行政许可。

“六五”普法工作责任制度根据上级安排布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使我校“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取得明显的实效,特制定本责任制度。

1、全体行政人员及教师在“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期间做到认真学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落实责任,重视实践。

2、通过对“六五”普法知识的学习,提高本单位全体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3、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促进本单位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4、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既要兼顾全域性,又要突出重点,採取切实措施,防止形式主义,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真正落到实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局关于成立农业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1.07.25
•【字号】
•【施行日期】2011.07.25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局关于成立农业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为切实加强“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农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关于建立“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精神(津滨治区办发[2011]18号),成立滨海新区农业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如下:
组长:王宜民
副组长:刘和春、窦峰、王勇
成员:刘家庆、陈喜、孙希彬、刘春亮、窦连斌、裴子国、黄忠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与质量安全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陈喜同志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部署、学习宣传、考核验收、资料归档。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