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争议的纠纷方式及域名争议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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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我国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2019我国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域名由于巨有很多的商业价值,所以很多人或者企业都在抢注域名,抢注后如果域名的价值体现出来的就以高价转手给其他人从而获得不菲的经济利益,抢注行为很容易造成域名的争议,那么2019我国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域名争议的纠纷方式(一)域名抢注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解决。

cn/中文域名争议。

作为美国互联网络名称和编码分配机构所指定的世界四家通用顶级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之一的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依据互联网络名称和编码分配机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解决诸如。

com、。

org、。

net等通用顶级域名争议。

(二)通用网址抢注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通用网址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通用网址争议解决办法》,解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的通用网址争议。

(三)无线网址抢注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无线网址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无线网址争议解决办法》,解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的无线网址争议。

(四)短信网址抢注作为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授权的短信网址争议机构,依据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短信网址联合信息中心《短信网址争议解决办法》,解决由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短信网址联合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的短信网址争议。

二、域名争议解决办法1、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争议协商解决争议,即由争议当事人直接接洽处理有关域名纠纷。

由于涉案双方彼此清楚纠纷症结所在,同时又无类似仲裁或诉讼中必须出示有效证据的过高要求,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准确充分地阐明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因此这种解决方式在实践中运用极广。

友好协商解决域名争议的方式,比较符合我国长期以来“息讼止争”及“以和为贵”的传统文化,易于被人们所接受。

如果能够有效协商处理,无疑是商业上的成功。

但需要提示的是,往往大多数协商只停留在电话或面谈等口头形式,因为久谈不决而一拖几年,一旦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的最后保障也将丧失殆尽。

域名纠纷及法律保护

域名纠纷及法律保护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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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I N E IF R TO C E C N O MA I N
20 06年
第2 期
域名纠纷及法律保护
王金 海
( 国人 民解 放军 6 2 1 队 ) 中 12 部
摘 要 : 名是 因特 网 用 户在 互 联 网上 的 地 址 。现 阶段 在 实 践 中产 生 了许 多域 名争 议 纠 纷 , 由 此 引发 出一 系列 的 法律 问题 。文章 通 过 分 析 域 井 个典 型案倒的法理过程 。 初步分析 了纠纷的原 因、 庚途径等 问题 , 解’ 并针对 " 3前域名保护 的立法缺 陷, 出了明确域名知识产权法律属性 。 - 提 加 强域名立法, 建构域 名 特 剐 法 的建 议 。 关键词 : 名 ; 连 网; 域 五 商标 : 识 产 权 ; 知 网络 知 识 产权

应 该认 为被 告 的 行 为 侵 犯 1 告 驰 名 商 标专 用 权 。2被 告 国 网 公 硐 注 r 缘 . 册 “KE , 名主观上存 在恶 意 , 告除抢 沣“K A” 名未曾使用 I A” 域 被 IE 域 外 , 抢 注 1大 蛰 的 域 名 } 不 积 极 使 用 。 待 价 而 清 的 非 善 意 注册 行 还 广 l 1 『 其
逐步实现域名 申请机炎数据库与商标管理数据库 的对接 , 根据 不同申
请单 位 的 行政 区 划 、 业 分 类 以及 它们 所 拥 有 的企 业 名 称 、 号 和 商 行 字 标 等逐 层 细化 。 一 化 , 终使 域 名 达到 一 一 应 。 种 解 决 途径 唯 最 对 这 对 于那些通过抢 注他人域名并 以此 想获得不正 当利益的投机者将是 个非常有效 的防范[】 5 二是对域名纠纷进行事后处理。即因域名发 生争 议 后 ,{ 名 注 册 机 关 或 人 民法 院根 据 实际 情 况 通 过 行政 裁 决或 『域 = I 司 法 裁 判 的 方 式 解决 纠 纷 , 也 是 “K A” 的解 决 方 式 。 目前 来 看 , 这 IE 案 很 少有 人利 用 行 政 方 法 解 决域 名 抢 注 纠 纷 , 而多 是 通 过 司 法途 径 。实 际上 ,通过行歧途径解决域名纠纷对 当事人 而言更加 经济 和快捷 , 行 政 解 决 也 是 围际 上 十分 普 遍 的做 法 。 无 沧是 通 过 行 政 还 是 司 法 途 径 。 种 个 案认 定 的效 力 范 围 针 对具 这 体 的域名 纠纷应当说都十分有效 。 但是 单纯的事前审查和事后处理都 有 一定 的 弊端 , 域 名 预 先 审 查 的范 围很 难 确定 , 如 另外 , 名 注 册 审查 域 与判断的成本很高等等。 而事后 的个案处理方式对其他域名的认定则 不 发 生 法 律上 的 效 力 ,叉 不 能从 根本 上 解 决 域 名 的 纠纷 与 冲 突 问题 。 因此 , 要彻底解决域名纠纷的来源 , 必须 持“ 先审查” 就 预 为主 、事 “ 后 个 案 处理 ” 辅 的 方 针 , 为 把这 两 种有 效 的方 式 结 合 起 来 , 使其 扬 长避 短 , 挥各 自的优 势 , 能 形 成 一 个完 整 的域 名纠 纷 解 决 机 制 。 发 才 三 、 蔷我 国 域 名 法 律 保 护 的对 策 完 l 确认 域 名 的 知 识 产 权 法 律 属性 对 j 名 的法 律 性 质 , 术界 、 = 域 学 还 没有 形 成 统 一 的观 点 。域 名 的 涵 义 可 以 从 两 个 层 面进 行解 读 。从技 术 偿 面 上 辨 , 名 可 以 理 解 为是 代 表 一 种 英 文 字 母 代 号 . 之 相 关得 域 与 是 域 名 系 统 ( edmannm yt D S 中 的 凶 特 网 协 定( tre t o i a esse h m, N ) I ent n Pooo, ) 码 代 号 , D S数 码 , 就 是 说域 名 是 用 于 怀 识 某 个 网 rt lI 数 c P 即 N 也 络地 址 的一 串字 母 的 缩 写 , 一个在 互 联 上 的地 址 从 社 会 层 面 上 足

关于域名的法律纠纷案例(3篇)

关于域名的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域名已成为企业、个人展示形象、进行网络营销的重要工具。

然而,域名抢注、恶意注册等行为也随之而来,引发了诸多法律纠纷。

本文将介绍一起典型的域名纠纷案例,以期为相关企业提供借鉴。

二、案情简介2018年,某知名企业(以下简称“原告”)在我国注册了“www.某某品牌.com”域名,用于其官方网站。

然而,在原告注册该域名后不久,另一企业(以下简称“被告”)未经授权,注册了与原告域名相似度极高的“www.某某品牌”域名,并搭建了与原告官方网站内容相似的网站,误导消费者。

原告发现后,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删除侵权域名。

然而,被告置若罔闻,继续使用侵权域名。

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域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三、法院审理1. 法院审理过程本案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注册的“www.某某品牌”域名与原告的“www.某某品牌.com”域名相似度极高,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同时,被告未经授权使用原告的商标,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域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2. 法院判决依据(1)被告注册的域名与原告的商标构成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2)被告未经授权使用原告的商标,构成侵权。

(3)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四、案例分析1. 域名抢注的法律风险本案中,被告注册的域名与原告的商标构成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这提醒我们,企业在注册域名时,要充分考虑域名与自身商标、品牌的一致性,避免因域名抢注而引发纠纷。

2. 侵权行为及法律责任被告未经授权使用原告的商标,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侵权行为人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3. 企业维权途径企业遭遇域名侵权时,可采取以下途径维权:(1)与侵权方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域名。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行政专家组裁决案件编号:CN 0900300投诉人: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被投诉人:zepson争议域名:注册商: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1、案件程序本案的投诉人是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

被投诉人是zepson。

本案的争议域名是“”。

争议域名的注册商是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中心北京秘书处”)于2009年9月30日收到投诉人根据互联网名称与数码分配联合会(ICANN)实施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政策》)、《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规则》(《规则》)及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ADNDRC)施行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补充规则》(《补充规则》)提交的投诉书,要求指定一位专家组成独任专家组,审理本案争议。

2009年10月9日,中心北京秘书处以电子邮件向投诉人传送投诉确认通知,确认已收到投诉书。

2009年10月9日,中心北京秘书处以电子邮件向本案争议域名注册商传送注册信息确认函,请求提供争议域名的注册信息。

同日,注册商回复确认,争议域名由其提供注册服务,被投诉人为争议域名注册人。

2009年11月2日,中心北京秘书处以投诉转递通知向被投诉人转去投诉书。

2009年11月5日,中心北京秘书处以电子邮件向投诉人传送投诉书确认及送达通知,确认投诉书已经审查合格并送达被投诉人,本案程序于2009年11月5日正式开始。

同日,中心北京秘书处向被投诉人发送程序开始通知,并转送业经审查合格的投诉书及所有附件材料,要求被投诉人按照规定的期限提交答辩。

同日,中心北京秘书处以电子邮件向注册商传送程序开始通知。

截止至2009年11月25日,即程序规则规定的答辩期限,中心北京秘书处没有收到被投诉人提交的答辩书。

2009年11月28日,中心北京秘书处向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发出缺席审理通知。

2010年1月5日,中心北京秘书处以电子邮件向候选专家郭寿康先生发送候选专家通知,请专家确认:是否接受指定,作为本案专家审理案件;如果接受指定,能否在当事人间保持独立公正。

谈我国网络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的解决机制

谈我国网络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的解决机制


域名 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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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案件程序流程图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案件程序流程图

流程图(简缩本)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案件程序流程图(详情请参考ICANN1999年10月24日采纳实施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规则》以及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2002年2月28日实施的《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补充规则》)时间(天)35适可的争议如果您认为现域名持有人所持有的注册域名与您享有权益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相同或混淆性相似;而且您认为现域名持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而且,您认为现域名持有人注册或使用域名具有恶意。

如果您认为确实如此。

20 5 14 10 20日内提交答辩,否则,专家将依据投诉书及现有证据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决5日内指定专家组专家组14日内予以裁决,行政程序也可因当事人达成和解而终止。

中心相关秘书处3 日内将裁决发送当事人。

专家组或当事人可在7日内对裁决中打字等类似错误予以修改。

费用(美元)(1)行政程序所需费用标准具体规定如下:(2)如果投诉书(格式投诉书)由于存有缺陷而需要修改,则再次提交业经修改的投诉书时应额外补缴费用150美元。

(3)依本《补充规则》之规定,应向中心之相关秘书处缴纳之费用,在案件程序由中心之北京秘书处管理时,应以汇票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支付,或在案件程序由中心之香港秘书处管理时,应以汇票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支付。

所需支付的费用均以美元作准。

(4)全部费用应由投诉人负责缴纳。

只有在投诉人选择一(1)名独任专家,而被投诉人选择将争议交由三(3)名专家裁决的情况下,被投诉人方须分担相应的费用。

(5)上述费用不包括当事人一方可能向其代理律师支付的任何费用。

(6)任何因向中心之相关秘书处缴纳费用而产生的银行手续费、转帐费用或其它费用均由缴纳费用的当事人一方自行承担。

如何合法地申请和保护域名权

如何合法地申请和保护域名权

如何合法地申请和保护域名权在数字化时代,域名成为了企业和个人在网络上建立品牌形象和开展在线业务的基础。

然而,由于域名是具有特定意义并且具有独一无二性的互联网资源,因此其申请和保护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策略。

本文将探讨如何合法地申请和保护域名权的方法和技巧。

一、域名申请的合法性以及注意事项域名的申请从根本上来说是基于先占先得的原则。

在申请域名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确定域名的合法性:域名的合法性包括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以及是否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在选择域名时需避免使用他人已注册的商标、著名名称等。

2. 选择适当的域名后缀:常见的域名后缀包括.com、.net、.org等,选择合适的后缀可以更好地与目标受众进行沟通。

3. 提交申请材料:在申请域名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准确、完整的申请材料。

这些材料可能包括个人或企业的身份证明、商标注册证书等。

二、合法保护域名权的方法和策略一旦成功申请到合适的域名,保护域名权就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合法保护域名权的方法和策略:1. 注册多个域名后缀:为了防止他人冒用和抢注域名,可适当注册同一域名的多个后缀,例如同时注册.com和.net后缀。

2. 建立品牌保护策略:建立和执行品牌保护策略可以有效地保护域名权益。

这包括注册商标、在不同的社交媒体平台建立品牌形象等。

3. 关注域名到期提醒:域名在到期前需及时续费,否则可能被他人抢注。

许多注册商提供域名到期提醒服务,可以及时收到续费提醒邮件。

4. 寻求法律保护:如果他人侵犯了您的域名权益,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包括起诉侵权方,要求删除或转移侵权域名等。

5. 建立强大的网站安全措施:保护域名的安全也需要加强网站的安全防护措施,例如安装防火墙、使用SSL证书等。

三、常见的域名权纠纷及解决办法由于域名的独特性,域名权纠纷是常见的。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域名权纠纷及相应的解决办法:1. 域名抢注纠纷:如果发现他人抢注了自己的域名,可以通过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域名争议解决规则

域名争议解决规则

域名争议解决规则
1. 域名争议解决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事儿啊!比如说,有人抢注了和你公司名字很像的域名,那这不是添乱嘛!你得知道怎么去应对,要不然多吃亏呀!
2. 一定要搞清楚域名争议解决的流程哦!就像你要去一个陌生地方,得知道走哪条路一样。

比如说你发现自己的域名被冒用了,你不按流程来能行吗?
3. 注意那些关键的时间节点呀!这可太重要啦!想象一下,比赛跑步你得看准开跑时间呀。

要是错过了域名争议解决的时间,那不就糟糕啦!
4. 证据在域名争议解决中那可是至关重要的呀!好比打官司要有证据一样。

比如说对方恶意抢注,你得有证据证明呀,不然怎么说得清呢!
5. 相关的法律法规可得好好了解呀!这就像游戏规则,你不遵守可玩不下去。

比如有人违反了规定抢注了你想要的域名,你不依据法规怎么去争回来呢!
6. 选择合适的争议解决机构也很关键哟!可不是随便找一个就行的。

就像找医生,得找专业对口的呀。

不然怎么能给你处理好域名争议呢!
7. 要重视和解的可能性呀!有时候各退一步海阔天空嘛。

好比两人吵架,和解了不就没事了。

说不定通过和解能快速解决域名争议呢!
8. 别小看了域名争议解决的后续工作哦!这就像跑完一场比赛,还有收尾工作呢。

解决完争议了,也得看看后续有没有其他问题呀!
9. 域名争议解决规则真的很重要啊!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认真去了解和运用,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呀!别等到出了问题才后悔莫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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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由于巨有很多的商业价值,所以很多人或者企业都在进行域名抢注,抢注后如果域名的价值体现出来的就以高价转手给其他人从而获得不菲的经济利益,抢注行为很容易造成域名的争议,那么域名争议的纠纷方式及域名争议的解决办法是怎样的?
域名争议的纠纷方式
(一)域名抢注
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解决。

cn/中文域名争议。

作为美国互联网络名称和编码分配机构所指定的世界四家通用顶级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之一的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依据互联网络名称和编码分配机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解决诸如.com、.org、.net等通用顶级域名争议。

(二)通用网址抢注
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通用网址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通用网址争议解决办法》,解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的通用网址争议。

(三)无线网址抢注
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无线网址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无线网址争议解决办法》,解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的无线网址争议。

(四)短信网址抢注
作为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授权的短信网址争议机构,依据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短信网址
联合信息中心《短信网址争议解决办法》,解决由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短信网址联合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的短信网址争议。

二、域名争议的解决办法
1、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争议
协商解决争议,即由争议当事人直接接洽处理有关域名纠纷。

由于涉案双方彼此清楚纠纷症结所在,同时又无类似仲裁或诉讼中必须出示有效证据的过高要求,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准确充分地阐明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因此这种解决方式在实践中运用极广。

友好协商解决域名争议的方式,比较符合我国长期以来“息讼止争”及“以和为贵”的传统文化,易于被人们所接受。

如果能够有效协商处理,无疑是商业上的成功。

但需要提示的是,往往大多数协商只停留在电话或面谈等口头形式,因为久谈不决而一拖几年,一旦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的最后保障也将丧失殆尽。

为此建议当事人应当将协商的会议纪要或者取得的阶段性共识,用书面方式固定下来并经由双方签字确认,以确保协商成效。

2、CNNIC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
CNNIC授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作为其指定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受理其负责管理的CN/中文域名争议,目的在于以快捷简便、低成本的方式来解决现实中出现的大量域名争议问题。

2006年3月17日新修订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新《办法》围绕注册人权益保障这一核心,对域名争议的解决作了详细规定。

此种解决方式呈现出以下特点:裁决者专业
性强、裁决快捷高效、裁决易于执行。

3、司法诉讼解决方式
目前,我国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主要适用的法律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此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域名注册、使用而引起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也具有较强的指导价值。

通过法院的司法程序处理纠纷,对域名保护力度更强。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解决纠纷类别较多。

法院受理的域名纠纷指所有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注册、使用行为产生的民事纠纷,包括有域名与域名之间,域名与驰名商标、普通注册商标、商号、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姓名等权利之间的纠纷案件。

其中,涉外域名纠纷也包括在内。

(2)审案法院级别较高。

《解释》第2条规定“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败诉方承担责任方式较多。

《解释》规定了停止侵权,注销域名,赔偿损失等多种责任方式。

威慑力强于前述CNNIC的处理方式。

4、其他解决方式
除上述三种主要方式外,还有非CNNIC官方授权的纯粹民间仲裁机构仲裁方式处理域名纠纷,以及由双方均信赖的第三方出面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

这里的民间仲裁机构可以是全国的仲裁机构也可以是地方仲裁机构.双方应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仲裁协议方能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纠纷,仲裁裁决对争议双方是终局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而调解则宽松度
更大,调解后制作的调解书通常是没有强制力的,允许双方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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