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接待管理办法
接待管理办法

接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集团对外接待管理程序,提高接待管理水平,达到树立集团良好形象、合理控制接待费用之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对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客户单位、供应商等的来访接待,以及集团其他单位人员至集团总部出差的接待。
第3条主要职责。
1.集团领导:负责审批重大接待计划,并参与集团重大接待活动。
2.集团企业管理中心:负责组织重大接待活动,负责政府部门、关系单位、新闻媒体等重要客人的接待。
3.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接待费用的审核与控制、来宾接待协助及后勤服务、礼品的采购等。
4.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接待费用的审核与报销。
5.集团各部门:负责与本部门对口的政府部门以及业务联系单位工作人员的接待。
第二章接待管理规定第4条接待级别。
1.按接待规格及名义,将接待分为集团级和部门级两类。
集团级:指重要来访人员或以某一单位的名义到公司走访、交流、视(考)察、检查等,需要以集团的名义来接待的。
部门级:指来访人员到对口或指定的部门办理相关事务而需接待的。
2.按来访人员重要性,将接待分为五个等级。
一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局长级以上领导、重要战略合作伙伴、重要客户;二级:处级以上领导;经销商部长及以上;供应商副总以上;三级:科级以上领导;政府相关机构办事人员;一般客户经理级;一般供应商;四级:主管部门一般人员;联系其他重要工作的一般人员其他:其他普通来访人员,临时工作人员。
第5条接待原则。
实行分级对口接待,所属部门的来访人员由相关部门接待或委托接待。
第三章接待审批程序及接待流程第6条接待审批程序。
1.一级、二级接待,承办部门需提前至少3天填写《接待申请单》(见附件1),经行政管理中心审核后,报总裁或董事长审批。
2.三级、四级接待,承办部门需提前至少1天填写《接待申请单》,经行政管理中心审核,报行政副总审批。
3.其他类人员的接待集团只负责提供工作餐,由部门负责人到行政管理中心领取就餐客票,在集团食堂就餐。
公司对外接待管理制度

对外接待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增强集团公司的对外影响力,加强与社会各界、行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并通过接待工作充分展现集团公司的企业形象、管理水平及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二、接待级别分类及组织(一)A类接待1、A类接待属特级接待,是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领导及重要战略投资伙伴的视察、考察及参观。
2、A类接待由集团董事长或总裁带队,相关公司总经理、部门负责人为陪同人员。
3、接待准各要求:(1)被视察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提前一天准备好公司所有宣传资料及相关材料;(2)被视察公司的物管公司于被视察的前两天应向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提交安全保卫计划书,且在被视察当天处于特级戒备状态;(3)被视察公司的物管公司开放所有水景及灯光。
(二)B类接待1、B类接待属一级接待,是指省、市政府部门领导、战略投资伙伴及国内外大型企业负责人的视察、考察及参观。
2、B类接待由集团总裁带队,相关公司总经理、部门负责人作为陪同人员。
3、接待准备要求:(1)被视察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提前一天准备好公司所有宣传资料及相关材料;(2)被视察公司的物管公司于被视察的前两天应向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提交安全保卫计划书,且在被视察当天处于一级戒备状态;(3)被视察公司的物管公司开放所有水景及灯光。
(三)C类接待1、c类接待属二级接待,是指区、街道政府部门领导及国内大、中型企业负责人的检察、参观,上游产品供应商业务洽淡,新闻媒体发布会等。
2、 c类接待由相关区域公司总经理参加,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陪同人员。
3、接待准备要求:(1)相关区域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提前一天准备好公司所自宣传资料及相关材料;(2)被视察公司的物管公司应提前作好保安、保洁工作;(3)被视察公司的物管公司应分时间开放水景及灯光。
(四)D类接待1、D类接待属一般接待,指区、街道政府部门带领的一般人士及业内人士的参观、交流。
2、 D类接待由相关区域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安排,物管公司负责人协助。
对外接待管理办法范本

对外接待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对外接待是公司行政事务和公关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对外接待工作规范有序,形成统一的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对外接待应遵循“平等、对口、节约、周到、保密”的原则,使宾客高兴而来,满意而走。
第二章对外接待的范围第四条本办法规定的接待范围主要是公司及所属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所必需的接送、住宿、购票、会谈和陪同参观等方面的安排和工作。
第五条接待的对象分为内宾和外宾。
第三章对外接待的部门第六条行政部为公司负责接待的职能部门。
第七条遇到重大接待活动和工作,可由总经理室协调若干部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
第四章对外接待的规格第八条低规格接待,陪客职务比来宾低一些,适用于经常性业务往来。
第九条对等接待,适用于一般性接待活动。
第十条高规格接待,陪客职务比来宾高一些,适用于上级机关派员来人、其他企事业单位来员洽谈重要事宜,以及下属企业领导来访汇报工作。
第五章对外接待的礼仪第十一条接待时,主动起迎,问明来意。
第十二条根据来宾来意和身份,安排适当的地点进行交谈。
第十三条引见时首先向领导介绍客人,包括单位、职务、姓名。
第十四条陪同客人行路,请客人行于自己右侧。
第十五条乘车、上下楼梯、乘电梯时,礼让在先,主动开门。
第十六条穿着不得过于随便,按规定着装,衣着整洁,有风度。
第十七条主动照顾来宾中的老人、妇女、儿童和残障人士。
第十八条尊重不同民族来宾的风俗习惯和礼节。
第十九条因故未能准时赴约的,应尽早通知对方,并以适当的方式致歉。
第六章接待内容和程序第二十条接待来宾:(一)弄清来宾的基本情况:单位、姓名、性别、职务、人数、使命、到达时间、乘坐的交通工具及车次或航班。
(二)布置接待部门、人员、规格、方式、安排、费用预算,并报上级批准。
(三)根据来宾的身份、性别预订宾馆,安排好伙食标准,进餐时间、地点,派车接送。
(四)来宾入住后,公司有关人员前往看望,接待人员安排会见时间、地点,陪同人员。
接待管理办法

企业接待管理办法编制: 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接待工作是指本公司对上级、客户、合作方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来访而进行的联系、迎送、会谈、食宿安排等系列活动。
对外接待是我公司行政事务和公关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树立我公司良好形象,建立良好对外关系的关键所在,为使对外接待工作规范有序,提高接待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二章职责分工综合管理部(以下简称综合部)为公司接待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接待工作的管理和安排,拟定重要来宾的接待计划,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接待任务。
公司各部门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接待工作,并提前三天填写客户来访通知单,上报审核。
第三章具体规定第三条对外接待的原则1、坚持“统一高效、规范服务、文明节俭、热情周到”的原则,做到接待程序清晰、分工明确、热情细致、服务到位、客人满意。
2、对来宾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平等相待,落落大方。
一般情况下,级别与权限相等,同级别出面,特殊情况高规格接待。
3、接待来宾应注意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有礼有节、热情友好,接待过程应互相配合,衔接周密。
4、接待工作中,要坚持内外有别,提高警惕,做好保密工作,防止泄露本单位机密。
第四条接待类型划分按照接待类型划分,可分为A级重要客户,B级业务客户接待,C级一般来访客户接待。
第五条接待费用审批会议对口部门根据会议可能产生费用进行预算,填写《借款单》,进行资金预借。
会议报销需附会议项目预算、会议通知、签到表、现场照片等附件,具体参照《资金支付及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第六条接待办法1、凭单接待。
接待对口部门在来宾到达前,必须提前三日(特别是A级重要客户),最迟不得晚于一日(仅限于C级一般客户来访)填写客户来访通知单,报送审核。
2、登记备案。
综合部在接到客户来访通知单后,及时向综合部总监汇报。
国企对外招待管理办法

附件:XX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招待管理办法为实现对外招待的规范化、高效化、制度化和文明化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招待原则(一)事先审批原则。
对外招待要事先报批,经批准后方可招待。
(二)对等招待原则。
根据客人(级别和业务性质),实行对等或对口招待,做到周到、热情、节俭、实用。
(三)统一安排原则。
需要就餐时,由综合事务部事先通知定点版店。
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在定点饭店以外进行招待。
(四)厉行节约原则。
在招待好客人的基础上,适度控制招待标准。
第二条招待分工及审批程序(一)综合事务部为对外招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室,相关部室协调配合。
(二)公司各部室如需招待客人就餐,应提前填写《宴请审批单》,注明招待事由、对象、人数、就餐倪店、人均标准、金额、陪同人员等,经综合事务部分管领导签批后,由综合事务部统一安排。
第三条招待标准(一)职工陪同,宴请标准原则上不超过40元/人;部室(副)经理陪同,宴请标准原则上不超过60元/人;如遇重要接待,宴请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20元/人(含酒水)。
(二)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招待餐费报销(一)公司领导或相关部室负责人用餐后,须在就餐账单上签字确认。
(二)餐费由公司综合事务部统一结算,定点饭店定期将就餐账单送公司综合事务部,由综合事务部核对,报综合事务部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到融资财务部报销。
未经报批私自招待的,一律不予报销。
(三)法务审计部每半年对招待费支出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第五条附则(一)中午宴请,原则上我方陪同人员不得饮酒,特殊情况须经董事长批准。
如有违反,按禁酒管理办法进行。
(二)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公司对外接待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七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XX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9月14日印发。
7.对外接待管理办法

1. 目的对外接待是公司业务联系和公关活动的重要环节,为建立、展示良好的企业形象,使对外接待工作规范有序,本着“热情礼貌、服务周到、规范接待,标准管理,成本控制”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2.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种接待活动。
2.2 接待的标准分为普通、高级和特别接待。
2.3 本办法规定的接待范围主要是公司及所属各部门业务活动中所必需的食宿、宴请、赠礼、会议和陪同参观等方面的安排和工作。
3. 职责3.1 综合管理部作为负责接待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履行执行、结算、审核、监督等职责。
根据领导安排,陪同参观、宴请来宾,负责宴请、参观、住宿、礼品赠送等各环节管理。
3.2 相关部门负责对口接待或协助综合管理部的各项接待工作。
3.3 对机器设备维护、专业业务交流、专业技术合作等需要对口部门紧密衔接的,关联部门必须协作配合,紧密分工。
3.4 遇有董事长、总经理指示的重大接待工作,可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协调,各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各项接待事宜,不得借故推托。
3.5 除综合管理部外,由其他部门联系的来宾需要接待的,应提前1到2天告知并详细填写《接待申请单》,及时把信息传递到综合管理部,并协助其拟定接待计划,由综合管理部统筹协调,无填写申请单或来访单位信息不明确的一律不安排接待。
4. 作业内容4.1 对外接待的原则4.1.1 平等原则:一般情况下,视来宾级别与权限,我司派出同级别人员负责接待,特殊情况下高规格接待。
来宾无论职务高低,接待人员都要保持热情、礼貌。
4.1.2 对口原则:各部门因业务等需要安排的接待,原则上由各部门自行组织,需要公司相关部门配合的接待事宜,各关联部门必须出面并参与接待。
4.1.3 节约从简原则:招待来宾节约从简,不得铺张浪费,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不重复宴请,原则上宴请时的主方人数不超过来宾人数。
自带酒水,由综合管理部统一采购。
4.1.4 热情周到原则:接待程序应衔接紧密,接待方式应完善,以礼相待,使客人感到主动、热情、礼貌、周到。
公司对外接待事务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接待管理办法一、为了规范公司的对外接待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公司《章程》,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规定的接待范围包括客户来访接待,行政事业单位来访接待,兄弟公司来访接待等所有的外部来访接待。
三、接待应遵循“平等、对口、节约、周到、保密”的原则,使客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去.1、平等原则:对来宾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平等相待、落落大方、不卑不亢。
一般情况下,级别与权限相等,同级别出面,特殊情况高规格接待。
2、对口原则:各职能部门对口接待。
综合性接待时各部门应予以协调,谁出面接待谁结帐。
3、节约原则:内部成本效益核算。
招待来宾从简,不铺张浪费,不重复宴请,主方人数不多于宾客人数。
4、周到原则:接待程度应衔接周密,接待方式应完善,以礼相待,使客人感到热情、周到。
5、保密原则:注意保守公司情况、国家机密。
重要会议要有记录.巧妙回避不宜回答的问题。
三、公司对外接待安排遵循以下规律执行:1、公司的客户接待,统一由营销中心负责;2、普通行政事业单位和兄弟公司部门来访接待,一律由对口部门负责接待,营销中心接待部配合;涉及人事、社保、治安等事宜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接待,涉及工商、税务等事宜由财务部负责接待,涉及生产技术事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接待等;3、其余所有对外接待一律由董事长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4、所有公司对外接待如预计产生餐饮、住宿等其他消费项目的,应当预先书面填写接待审批单报董事长办公室签阅备案;5、特殊情况应当电话通报董事长办公室,事后补办书面接待审批单;6、接待审批单应当由接待部门接待人填写,部门负责人签字;7、接待审批单应当写明接待来访单位名称、接待人数、时间等;8、营销中心负责的客户接待、董事长办公室负责的接待除外;四、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待,适当控制业务接待。
五、严格执行分档次接待原则,各档次选定1—2家酒家、宾馆,对应接待。
禁止越档次接待。
七、各类对外招待,接待部门应适当从紧控制陪同人员,陪同人员一般不应超过需接待人员的1.5倍。
外事接待管理办法

外事接待管理办法一、引言外事接待是国家间交流合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国际交往中体现国家形象和友好议程的重要方面。
为了规范外事接待管理,提高接待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办法。
二、总则1. 外事接待的范围包括国内对外方面重要活动以及国际机构、外国代表团、外国政要和外籍嘉宾的接待等。
2. 外事接待活动由外事司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三、外事接待组织1. 外事接待组织委员会由外事司牵头,成员包括外事司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委员会负责协调和统筹安排外事接待活动。
2. 外事接待工作由外事接待办公室具体负责,该办公室设在外事办公区域,配备必要的设施和人员。
四、外事接待程序1. 外事接待应事先制定接待计划,包括接待时间、地点、规模、内容等。
计划需提前报批,并在接待前24小时内通知相关部门。
2. 外事接待活动需事先与受接待方进行沟通和确认,为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源支持。
3. 外事接待活动应确保活动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并按照接待计划进行。
4. 外事接待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和评估,发表接待活动的成果与影响。
五、外事接待资源1. 外事接待活动所需的资源包括场地、食宿、交通、翻译等。
相关部门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2. 外事接待活动在使用国内各种资源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以权谋私、厚此薄彼。
六、外事接待服务1. 外事接待活动应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接待方案的编制、接待活动的组织、接待对象的翻译服务等。
2. 外事接待服务中涉及的人员,应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其素质和能力符合外事接待工作的要求。
3. 外事接待服务中应注重礼仪和形象的塑造,以国际礼仪为基础,体现本国文化的特色和风格。
七、外事接待保密1. 外事接待活动中涉及的涉密事项,应在确保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前提下进行,遵守相关保密法规。
2. 受接待方提供的机密信息和材料应被妥善保管,严禁泄露和滥用。
八、外事接待宣传1. 外事接待活动对于国家形象的塑造和友好议程的推进至关重要,应积极宣传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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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接待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明确和规范大市场各部门在对外接待中的责任和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实用于大市场对外接待事务。
3 执行程序
3.1 宣传策划部为大市场对外接待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大市场重要对外接待业务的审定、筹划、安排及大市场所有对外接待工作的审核、认定、监督、检查、考核,促使对外接待工作朝规范化、标准化、优质服务化的方向运作。
3.2 对于与大市场具体部门重要业务往来或职责范围内的对外接待事务时,相关部门需预先向行政部报送有关信息,提出并制定相应的会务计划与接待要求,并按要求填写对外接待申请单报总经理工作部。
行政部将根据来人情况,核定其接待标准,统筹落实相应的责任部门。
对在接待过程中, 未进行申请的部门或个人, 所有接待产生的费用自负, 并追究其违反大市场规定的责任。
3.3 重要接待业务对象
3.3.1 政府高级官员(处长及以上)。
3.3.2 境外客人以及重要合作单位高级代表。
3.3.3 知名人士(政党、社团负责人或重要人物、知名民主人士)。
3.3.4 记者或传媒界有影响人士。
3.3.5 行业主管部门重要人员(对大市场业务具有重要影响)
3. 4 对外接待办理流程
3.5 对外接待申请单见附录。
接待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接待或招待,并填写大市场规定的“对外接待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行政部审核通过后,报大市场主管领导批准,主管允许后签字,送
交行政部相关管理人员备案,作为费用结算的重要依据。
3.6 对于大市场重要对外接待业务时,由行政部负责承办,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履行相应的职责,配合做好具体的工作。
4 接待管理
4.1 本大市场有关客户、供应商、融资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者的交际费、接待费和招待费(以下简称“接待费”)的开支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4.2 有关接待费的申请、批准、记账、结算等,一律按本大市场内部控制流程和本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
凡不按规定办理者,任何对外接待与交际的开支费用,大市场一概不予承担。
4.3 大市场一切外出接待活动,均由行政部承办,原则上其它部门人员不直接参与或独自承担接待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时,经由总经理或大市场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其它人员承办。
4.4 大市场所有人员,一律按本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或任意动用接待和交际费用开支。
但本规定允许业务接待人员委托代理人办理必要的手续。
4.5 使用接待费注意事项
4.5.1 必须注意业务接待费支出项目与接待用途及目的一致。
大市场的营业、采购、融资以及其它经营,有其客观的目的性,任何接待上的开支不得背离经营上的目的与要求。
4.5.2 接待费用开支,必须本着最小支出、最大成果的原则,充分考虑和认清每一次接待的目的和接待的方法,合理接待,有效使用经费开支。
4.5.3 各级责任者或主管领导,必须严格审核每一次接待任务与接待方式,给予接待任务的担当者以适当的指示。
4.5.4 对重要的接待对象要设立接待卡,详细记载其嗜好、兴趣与特点等。
有关接待卡的填写由归口部门填写好后, 报总经理工作部备案(接待卡
见附表) 。
4.5.5 接待的目的按下列原则分类,并在“接待申请”上写明规定的“接待目的”。
(1) 招待新交易伙伴;
(2) 销售收入提高后的致谢;
(3) 出访时的请客;
(4) 来访时的招待;
(5) 接纳各种建议后的致谢;
(6) 达到各种目的后的致谢;
(7) 重要的节日或庆典;
(8) 庆祝合作关系的建立;
(9) 其它事由。
4.5.6 接待按对象、目的以及场合,分为以下三档:
A档(特别重要和重大的接待);
B档(比较重要和重大的接待);
C i(一般的接待)。
4.6 就餐标准:
A 档: 费用按实结算
B当:按每人每餐150元结算;
C当:按每人每餐100元结算。
4.7 在每次接待任务实施之前,当事人必须提前向接待主管部门提交对外接待申请,按照大市场审批流程批复后,方可进行。
接待工作结束后三个
工作日内,当事人应及时办理接待费用的结算清理,如果没有收据或开支凭证,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逾期将不予授理。
5 其他
5.1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录: 1. 对外接待(会议)申请单
2. 接待反馈表
3.接待卡
附录1:
对外接待申请单
附录2:
接待反馈表
2.您的意见与建议:
附录3:
接待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