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法学院贺信
中山大学法学

中山大学法学
中山大学法学是中山大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学科,它是国内著名
的高等教育机构之一。
中山大学法学是国家唯一拥有三级学位授予权
的法学院,它也是目前全国唯一以法律学作为研究基础的大学。
这所
学校位于广东省中部品牌大学地区,拥有良好的教育环境和发达的学
术水准。
中山大学法学的核心任务是开展法律教育、研究和创新。
它将法
学研究集中在涉及国家、社会、文化和道德方面的国际重大问题上。
在学术研究方面,中山大学法学将重点放在法律基础理论、法律史研
究以及法律实践应用和社会社会科学研究等。
中山大学法学拥有一支高质量的师资队伍,这支队伍来自全国各地,拥有优秀的教学团队、强有力的研究支撑团队和卓越的法学院师
资队伍。
此外,学校还设有有相当数量的研究生,他们来自世界各地,是中山大学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山大学法学致力于学术研究、社会发展和社会服务工作,以宣
传法律文化和普及法律知识,发挥法律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
作用。
学校设有法律研究中心、法学期刊编辑部、法学图书馆、社会
教育部、宣传部等设施。
此外,中山大学法学还在组织国际学术交流
会议、设立学术讲座、发行文献资料等活动上做出了突出贡献。
综上所述,中山大学法学是一所具有国际影响力、国内先进水平
的高等学府,在推动法律教育和研究、推动法律的社会服务上发挥了
重要的作用。
12、 贺 信(电)

第十二章贺信(电)学习目的:通过精讲理论知识和实训,明确贺信(电)的涵义、用途和特点,掌握贺信(电)的写法,能够写出合格的贺信(电)。
学习重点:1.贺信(电)的结构内容和写法2.贺信(电)的注意事项3.例文析评学习难点:1.取得成绩和祝贺会议两种贺信(电)主体内容的写法2.颂扬和祝贺的恰如其分问题3.例文析评一、【习题预览】请阅读本节习题,提前熟悉需解决的问题。
二、泛读例文例文贺信中山大学全体教职员工:尊敬的曾宪梓先生:值此贵校建校六十六周年曾宪梓堂落成剪彩之际,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谨向你们致以热烈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中山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历史的高等学府,在六十多年的峥嵘岁月中,不断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培养和造就了千百万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为振兴祖国的教育事业,扩大国际文化交流,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为世人所瞩目,蜚声海内外。
在此喜庆的日子里,我们衷心祝愿贵校继往开来,年年桃李,岁岁芳菲。
曾宪梓先生一贯爱国爱乡,鼎力支持家乡的文化教育、体育等各项公益事业,兴学育材,造福桑梓。
中山大学曾宪梓堂的落成,是先生拳拳赤子心、殷殷故乡情的又一生动体现。
它的建成不仅为贵校增辉添彩,也将进一步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激励广大师生为振兴中华而发奋学习,努力拼搏,争取更大的荣誉。
祝盛会圆满成功!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年十一月十一日提示上文是格式规范的贺信。
正文前有问候,后有祝颂。
正文表达了祝贺的目的,其中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祝贺中山大学六十六周年校庆;第二层是祝贺中山大学曾宪梓堂的落成。
祝贺的内容清楚,感情充沛,行文流畅,读来朗朗上口。
然仔细斟酌,行文与用语亦有不妥之处:贺信称呼为两方,内文也有两层意思,故行文和用语都应注意两者兼顾。
“贵校”虽为敬词,但非仅对一方行文,故仍应直称“中山大学”;正文开头句说联合结构的两件事,应在其间加顿号或“暨”字,以免生含混不清之嫌。
第三届全国法律修辞学术研讨会在中山大学隆重召开

第三届全国法律修辞学术研讨会在中山大学隆重召开来源:中山大学法学院网站作者:佚名日期:2012年11月27日浏览:2012年11月23日至26日,第三届全国法律修辞学术研讨会在中山大学隆重举行。
本届大会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中山大学法学院和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研究中心共同主办。
会议以“法律论证与修辞”为主题,共有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山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等司法机关的70多位专家学者及法律实务工作者出席了会议。
会议于2012年11月23日上午在中山大学南校区文科楼学术报告厅开幕,开幕式由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副所长熊明辉教授主持,中山大学原党委常务副书记梁庆寅教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费汉定副主任分别致词。
25日上午的闭幕式由中山大学法学院丁利副院长主持,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徐忠明教授致闭幕词。
本次会议共进行了6场大会主题发言。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陈金钊教授作了题为“把法律作为修辞:我要给你讲法治”的开场报告,他提出中国的法治建设需要法治意识形态,确立法治与政治的平行关系,使法治成为人们日常思维的组成部分;同时,他认为讲法治是要把法律作为修辞,构建法律思维方式,在思维决策中讲法说理,使人们的行为最大限度地接近法治。
中国政法大学舒国滢教授作了题为“亚里士多德的论题学”的主题发言,他从“论题学”的性质与对象、《论题篇》之相关概念辨析、亚里士多德论题学与开题术的关系三个层面,对亚氏论题学进行了细致解读。
中山大学梁庆寅教授与李一希博士生的发言为“立法论证:一种社会选择分析”,他们分析了在立法语境中法律条款的证立与主体的判断和聚集规则相关的不一致问题,并在社会选择理论和新论辩术理论视野下构建了一种广义立法论证模型。
中南大学谢晖教授作了“文化革命、政治革命与制度修辞”的主题发言,通过对近代以来中国所发生的文化革命和政治革命的阶段性分析,他提出法律和法治本身就是一种制度性修辞。
第十三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拟获奖论文名单

福州大学法学院
乡村民俗习惯的司法适用
杨西多
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法》第167条对股权买卖之准用
杨旭
清华大学法学院
法官惩戒语境下案件评查机制的检视、反思与优化
于晓君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可接受性论证:行政裁量的治理新机制
余煜刚
广州大学法学院
新时代党规国法有机统一的内涵及其实现
曾明生
曹明德
中国政法大学
司法行政权管理权与省级统管的实证研究
陈建华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冲突功能论视角下新时代公共事件应对策略研究
陈墨
武汉大学法学院
人工智能刑事风险的治理逻辑与刑法转向——基于人工智能犯罪与网络犯罪的类型差异
陈伟
熊波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个人信息保护权利模式的中国进路
程关松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与责任清单的功能实现
刘启川
东南大学法学院
法定纳用私人的法理界限
马丽
国家行政学学院
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中国法学之三大要领
马荣春
扬州大学法学院
法院知识治理的裂缝与弥合——基于预备法官培训的实证研究
彭世理
卢安林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裁判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彭中礼
中南大学法学院
成都两级法院深化司法公开改革之实证考察
施志源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从“北雁云依案”看“姓名决定权”与社会公序的价值冲突
宋天一
陈光斌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调判分离还是调判结合:法院调解的中国图景
王聪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科技在秩序行政中的适用空间——论“网约车”利益博弈与司法救济之路径破解
校庆贺信——精选推荐

校庆贺信校庆贺信30篇 校庆贺信(⼀): 上海某某学院: 在这辞旧迎新、充满节⽇喜庆的⽇⼦⾥,我们共同迎来了上海××××*学院⼗周年华诞庆典。
我谨代表××××公司对学院的华诞庆典表⽰热烈的祝贺!对为社会⾟勤培育知识⼈才的⼴⼤教职员⼯,致以亲切的慰问和良好的祝愿! 上海××××*学院作为⼀所创⽴⼗年的××××学院,经过学院领导及 ⼴⼤师⽣的不懈奋⽃,在正确的办学理念和市场定位下,逐步发展成⼀所具有独到办学特⾊的新兴学院。
上海××××*学院秉承了××××深厚的⼈⽂底蕴及优良传统,汇聚成务实创新的管理风格,成为了学院前进的动⼒和⾛向成功的保障。
⼗年的办学历程得到了政府、社会,尤其是企业的⾼度认可,是⼀件⼗分伟⼤的创举。
上海××××*学院与××××有着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学院坚持“背靠企业、⾯向市场、办出特⾊、服务⾏业”的办学宗旨,在应对办学环境,企业市场不断⽇新⽉异的机遇和挑战下,造就了⼀批懂知识、钻技能的社会实⽤⼈才,到达了提升学⽣就业素质,满⾜企业⽤⼈需求的良好社会效益。
⾃从××年正式建⽴校企合作以来,学院在近⼗年中源源不断地为××××输送了⼤批德、智、体、劳全⾯发展的优质⼈才,历届学⽣不乏优秀⼈才脱颖⽽出,他们均已在集团中成长为各业务管理条线⾻⼲,为集团的发展壮⼤供给了⼈才保障。
同时,集团还得益于学院供给的在职进修和培训合作项⽬,经过在学院建⽴教育培训基地,使校企合作关系更为紧密,企业⼈才需求和学校⼈才培养切磋更多、相得益彰,校企互助、互惠互利、多赢格局更为⼴阔,意义更为深远。
中山大学资讯管理系贺信

中山大学资讯管理系贺信
佚名
【期刊名称】《信息管理(上海)》
【年(卷),期】2009(022)003
【总页数】1页(P8)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中山大学资讯管理系2006年度奖学金颁奖仪式隆重举行 [J], 钟山大
2.中山大学资讯管理系举行“中山大学3M图书馆学奖学金”颁奖典礼 [J],
3.中山大学现代物流技术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管理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功玉 [J],
4.中山大学资讯管理系颁发2007年度奖学金 [J],
5.中山大学资讯管理系举行“中山大学3M图书馆学奖学金”颁奖典礼 [J], 王可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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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中山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稿)(试行)为了充分体现“公平、竞争、择优”精神,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资格和评奖条件(一)参评资格1.学习满一年的在册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参加一年一度的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
同一年度原则上只可获一项奖学金(捐赠奖学金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不享受奖励金,只颁发荣誉证书。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奖学金的评定:(1)该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2)一学期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3)上一学年有不及格或补考、重考者。
(二)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法律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2.品行良好,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3.刻苦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学业成绩优良;4.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科研态度严谨,并取得一定成果。
研究生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省级以上学术(科技)竞赛奖。
二、评分办法(一)加分标准1、在国际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论文,每篇17分。
作为正式代表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论文全文被收入会议论文集且公开出版发行或获奖的,得15分;如果只有论文摘要被收入会议论文集且公开出版发行的,得5分。
2、在一类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计17分;在二类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计12分;在三类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计9分;在有刊号的一般刊物(有国内刊号CN号)上发表论文,每篇计3分。
参评论文皆不得少于3000字,否则不予计分。
(刊物分类标准具体参见我校社科处《2008年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目录》,网址为/bszn/cggl/index.htm及/zlhb/cyzl/3510.htm。
)3、在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有书号ISBN号)上发表论文每篇计1.5分,每本论文集计算加分篇数不多于2篇。
中大法硕培养方案

中大法硕培养方案中大法硕培养方案是指中大(中山大学)法学院为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而制定的一套完整的教学计划和学习指导。
该方案旨在为学生提供系统、全面的法学知识和研究方法,培养学生的法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使其成为具有高水平法学专业知识和扎实研究能力的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中大法硕培养方案的首要目标是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较高的法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具体培养目标如下:1. 培养学生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包括法学原理、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则等;2. 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能够熟练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进行问题分析和解决;3. 培养学生具备较高的法学研究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法学研究并产生创新成果;4. 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学科研究能力,能够在国际法学领域中开展合作与交流;5. 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和法治意识,能够胜任法律职业工作。
二、课程设置中大法硕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旨在全面提升学生的法学素养和研究能力。
课程设置包括法学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三个部分。
1. 法学基础课程:包括法学原理、法律制度、法律哲学、法律逻辑等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对法学基本理论的理解和掌握。
2. 专业课程:包括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对法学专业知识的深入理解和运用能力。
3. 选修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需求选择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以拓宽知识面和提高专业能力。
三、研究生论文中大法硕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在培养期间完成一篇研究生论文。
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研究方向,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独立研究。
论文要求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的法学理论和方法,深入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学问题,并提出创新性研究成果。
四、实践环节为了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中大法硕培养方案设置了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包括实习、调研和实地考察等形式,旨在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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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学院贺信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欣闻贵院举行十周年院庆活动,我谨代表中山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向贵院表示热烈的祝贺!
经过十年的建设尤其是近年来的发展,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不断前行,日渐繁荣,云集了一大批知名的法学教授,在国内外法学界具有广泛的影响。
中国法学教育正处在一个迅速发展的历史时期,我们相信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在季卫东院长的带领下一定为我国的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们真诚地希望,两校法学院加强双方的交流与合作。
值此庆典来临之际,诚挚恭贺庆典活动圆满成功!
祝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的事业蒸蒸日上,兴旺发达!
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徐忠明
中山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