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出租出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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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借用仪器管理制度

公司借用仪器管理制度

公司借用仪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仪器设备的借用管理,保障公司仪器设备的安全、有效利用,制定此借用仪器管理制度。

第二章借用范围公司员工在工作中需要使用仪器设备时,可向仪器设备管理员提交借用申请,经仪器设备管理员审批同意后方可借用。

第三章借用流程1. 提交申请:员工向仪器设备管理员提交借用申请,申请需包含员工姓名、借用日期、借用期限、借用仪器设备名称等信息。

2. 审批申请:仪器设备管理员对借用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员工领取借用仪器设备。

3. 领取仪器设备:员工凭借用通知单到仪器设备管理处领取借用仪器设备,并签署借用责任书。

4. 归还仪器设备:借用期限到达后,员工需将借用仪器设备按时归还给仪器设备管理处,并由仪器设备管理员确认归还。

5. 检查维护:仪器设备管理员对归还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性。

6. 记录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员对借用仪器设备的借用记录进行管理和存档。

第四章借用责任1. 借用人对借用仪器设备负有保管责任,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并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

2. 如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的情况发生,借用人需及时报告仪器设备管理员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借用人需按时归还仪器设备,逾期未归还需承担相应的处罚。

4. 借用人需要对借用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归还时将记录交给仪器设备管理员。

第五章借用管理1. 仪器设备管理员有权对借用申请进行审批,并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借用申请。

2. 仪器设备管理员有权对借用仪器设备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仪器设备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3. 仪器设备管理员有权对借用人进行违规行为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借用资格等。

4. 仪器设备管理员需定期对借用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检查,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六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仪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借用人如有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

3.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学院仪器设备出借、调拨、报废、管理规定

学院仪器设备出借、调拨、报废、管理规定

学院仪器设备出借、调拨、报废、管理规定1. 出借规定1.1 出借对象学院仪器设备可以给其他院系、教工、助教、学生社团以及校内外合作单位等单位和个人出借。

1.2 出借流程1.申请:申请人需通过填写《学院仪器设备出借申请表》进行申请;2.审批:申请表需要由所在部门、学院领导审批通过后,才可以进行后续操作;3.借用:出借人携带借用单、学生证、工作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学院物资管理部门领取仪器设备;4.归还:使用结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仪器设备归还给物资管理部门,并填写《学院仪器设备归还、检查单》;5.维护:借用期间,维护工作由借用方负责,如发生设备损坏或故障,需及时联系物资管理部门进行维修。

1.3 借用期限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周,如需继续使用,需重新提交申请。

2. 调拨规定2.1 调拨对象学院仪器设备的调拨适用于本学院内部各单位之间。

2.2 调拨流程1.申请:调拨方需填写《学院仪器设备调拨申请表》申请调拨;2.审批:申请表需要由学院机构、学院领导审批通过后,才可以进行后续操作;3.调拨:物资管理部门确认设备归属后,将设备调拨至需要使用的部门;4.维护:接受调拨方需进行设备维护工作,确保设备使用正常。

2.3 调拨期限调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3. 报废规定3.1 报废定义学院仪器设备达到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报废:1.已经完成拟定的服务年限,不再适合正常使用;2.设备损坏无法恢复或维修成本太高。

3.2 报废流程1.评估: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对需要报废的设备进行评估确认;2.审批:学院机构、学院领导对报废设备的评估结果进行审批;3.处置:经过审批后,对废弃设备进行处理或处置。

3.3 报废处理方式1.捐赠:对于还能继续使用或具有收藏价值的设备,可以捐赠给有需要的学校、单位或个人;2.回收:对于可回收和可回收利用的物品,进行分类回收和统一回收处理;3.销毁:对于已经达到国家法定处置标准,无法再进行使用的设备,在无污染、无危害、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销毁处理。

仪器借用管理制度

仪器借用管理制度

仪器借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仪器设备的借用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保障仪器设备的安全和完好,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内的仪器设备借用行为,包括实验室、办公室、研究所等。

三、借用流程1、仪器设备借用申请(1) 申请人应提前至少一天向实验室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提交仪器设备借用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借用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借用时间、借用目的、借用仪器设备名称和数量等。

(2) 实验室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审核申请内容,确定是否满足借用条件。

2、借用批准(1) 审核通过后,实验室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将签署借用申请表,并将借用申请表交给申请人。

(2) 申请人在借用仪器设备时,需出示借用申请表,仪器设备由相关人员确认并出借。

3、借用期限(1) 一般借用期限不得超过三天。

(2) 若需长期借用,需提出申请并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4、借用后的使用和归还(1) 借用人员需按照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并负责保管好仪器设备,做到周全使用,不得私自转借或外借。

(2) 借用期满后,应按时将仪器设备归还,并经仪器设备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确认。

(3) 对于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或其他异常情况,借用人员需及时向仪器设备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赔偿或处理。

5、借用记录(1) 仪器设备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应建立健全的仪器设备借用记录,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2) 借用人员应签署借用协议,并在借用期结束后进行借用登记和确认。

四、责任追究1、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仪器设备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暂停借用资格或停止借用资格等处理措施。

2、对于因借用行为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等情况,借用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附则1、本管理制度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即是仪器借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借用人员能够严格遵守,确保仪器设备的安全和完好,提高工作效率。

小学实验室仪器设备借还制度

小学实验室仪器设备借还制度

小学实验室仪器设备借还制度
一、任何人借用仪器、模型、标本、挂图、说明书、电
教器材等必须先办理借物手续(如借条、借物登记、实验通知单等),方可借出使用。

二、仪器借还登记表作为实验员、教师或学生从仪器室借用仪器设备、工具等非消耗物资的凭证,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

三、实验员、实验教师对借出的仪器、设备和器材要办好检验交接手续,实验室管理人员及时催还。

借用人要爱护仪器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要负责修复或赔偿。

四、本校教职工除教学需要,一律不能以个人名义借用
或挪用仪器设备,对于一些可用于日常生活方面的敏感器材、贵重设备的使用要从严掌握,借用应由主管负责人批准。

五、原则上实验仪器设备不单独对学生出借,应由实验员或实验教师统一借用,如确需学生单独借用,须经实验教师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借用。

六、对于一次使用后即消耗、变质或外形不能复原的装置性原件,无独立使用效能的部件、配件或各种材料,由实验室负责人批准,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核准用量后借出。

七、如因教学需要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将实验仪器设备借给外单位,应按规定酌情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用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有关文件,并结合各自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

学校仪器室管理规则

学校仪器室管理规则

学校仪器室管理规则学校仪器室是学校教育教学设施的重要部分,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实验、研究条件。

为了保护和维护仪器室的设备设施,提高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质量,在使用仪器室时,需遵守以下管理规则。

1. 预约管理规则使用仪器室的教师和学生需提前预约,预约时需提供相关实验或研究项目的详细信息,包括所需仪器设备、使用时间、人员数量等。

预约系统将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来处理预约请求。

未经预约的个人或团队不得进入仪器室使用设备。

2. 仪器设备借用规则教师和学生可以通过仪器室的设备借用服务来获取所需的仪器设备。

借用时需填写借用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借用理由和时间。

管理员将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借用申请。

借用者需妥善保管仪器设备,按时归还并进行相关检查。

发现设备使用不当或损坏的,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安全管理规则教师和学生在使用仪器室时,需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则,确保个人和他人的安全。

包括但不限于:- 在操作前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 严禁擅自修改或调整仪器设备的工作参数,如需更改需得到相关授权。

- 使用有毒或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实验,必须遵循操作规程,并在规定的场所进行操作。

- 实验结束后,必须彻底清理实验台和设备,保持整洁和安全。

4. 仪器室设备维护规则仪器室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是保证其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的关键。

教师和学生在使用完设备后,需进行仔细的清理和保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清理设备表面的污垢和化学残留物。

-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如更换易损件、校准仪器等。

-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及时上报仪器室管理员,并按要求处理和维修。

5. 使用记录和信息管理规则教师和学生在使用仪器室设备时,需填写使用记录,包括每次使用的日期、时间、实验或研究项目等信息。

管理员将根据这些记录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同时,对于仪器室的实验教材、教学资料等信息,需要进行分类整理和管理,确保其易于查阅和使用。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条例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条例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有资产,主要是指学校占有、各单位具体使用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土地、车辆、设备等,具体包括教室、实训室、机房、会议室、报告厅、运动场馆、行政办公场所、仪器设备、车辆、公共场地、经营门面、公有住房和其他临时性用房等。

第三条国有资产出租是指学校在保证履行职能和完成教学、科研、实训等任务的前提下,经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在一定时期内以有偿方式交付给公民、法人或其他它组织使用的行为。

国有资产出借是指学校在保证履行职能和完成教学、科研、实训任务的前提下,经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在一定时期内以无偿方式交付给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行为。

第四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应在优先保障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前提下,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风险可控、注重绩效、分类管理的原则。

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不得出租、出借。

国有资产不得出借给个人、非国有企业及教育系统之外的其他组织。

国有资产应区分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原则上不得出租、出借。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遵循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原则,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六条设备处、后勤处、图书馆、校长办公室(档案室)、保卫处、科研处等是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牵头部门,主要职责为:(一)拟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组织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可行性论证,并对出租、出借进行审核;(三)指导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受委托管理单位按相关规定和委托协议规范管理;(四)负责重大出租项目的招标、谈判和合同签订、租金催缴、违约追责等工作;(五)规范承租人的经营行为,对承租人违反办法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督促整改;(六)负责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各类文件、协议、合同等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七)负责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事项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报批等。

2024年设备借用管理制度(2篇)

2024年设备借用管理制度(2篇)

2024年设备借用管理制度____年设备借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借用行为,有效管理设备资源,提高设备利用率,保障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机构和个人对本单位所有设备的借用行为。

第三条设备借用包括长期借用和临时借用两种形式。

第四条设备借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设备借用应积极推行信息化管理,提高借用效率。

第六条设备借用应依法纳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设备借用应依据设备的使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第八条设备借用应遵循合理使用、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设备借用的管理程序第九条设备借用的申请需在借用前提前提交申请,填写设备借用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借用理由和借用期限。

第十条设备借用申请应由设备使用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设备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借用申请进行审批,并及时通知设备使用单位。

第十二条设备借用申请获得审批后,责令设备使用单位将设备归还并出具设备借用证明。

第十三条设备借用者在借用设备前须填写设备借用登记表,并提供相应的个人身份证明和借用保证金。

第十四条设备借用者在归还设备后,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验收,并退还借用保证金。

第十五条设备借用者应遵守设备使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设备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六条设备借用者在设备借用期限到期前应主动向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延期,经批准方可继续借用。

第十七条设备借用者在归还设备时应进行设备清洁,并书面说明设备的使用情况,如有损坏应负责赔偿。

第十八条设备借用登记表应保存在设备管理部门,并定期归档备查。

第三章设备借用的管理措施第十九条设备借用者应依照设备使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妥善使用设备,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用途。

第二十条设备借用者应按规定时限归还设备,并保持设备的原样和完好。

第二十一条设备借用者应主动与设备使用单位和设备管理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反馈设备使用情况并听取相关建议。

第二十二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设备的巡查和监督,发现设备问题及时处理。

学校仪器领用借还制度

学校仪器领用借还制度

学校仪器领用借还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各类仪器设备的领用、借用和归还。

三、职责分工1. 实验室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出借登记工作。

2. 教师和学生按照规定办理仪器设备的领用和借还手续。

四、仪器领用1. 教师因教学需要领用仪器,应填写《仪器领用申请表》,注明仪器名称、数量、用途和预计使用时间,经所在系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向实验室管理员领取。

2. 学生因实验课程需要领用仪器,由任课教师统一填写《仪器领用申请表》,并负责仪器的使用和管理。

五、仪器借用1. 学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仪器设备,应填写《仪器借用申请表》,注明仪器名称、数量、借用时间和预计归还时间,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向实验室管理员办理借用手续。

2. 校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仪器借用申请表》,经学校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3. 贵重仪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借用,需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六、仪器归还1. 领用或借用的仪器设备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归还,应提前办理续借手续。

2. 归还仪器时,实验室管理员应进行检查,确认仪器设备完好无损、配件齐全。

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七、仪器损坏赔偿1. 因人为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使用者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2. 若仪器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丢失,使用者应按照仪器设备的原值进行赔偿。

八、注意事项1. 领用或借用仪器设备时,应仔细检查仪器设备的状况,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实验室管理员说明。

2.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坏。

3.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仪器设备给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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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出租出借制度
仪器设备出租出借制度
根据z科技大学固定资产管理条例,各教学科研单位在确保自己使用的前提下,仪器设备可以对外出借,校外借用设备应缴纳必要的押金。

一、对校外出借规定:
1.校外借用仪器设备凭单位介绍信,必须经学校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同意且签署意见后,方可借出。

2.根据学校规定借到校外的仪器设备,原则上按照每天收取1%-5%的租金,所得款项作为更新仪器设备之用。

3.借用期限一般为两个星期,到期续借需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有权加收两倍以上的租金,且及时追回。

4.凡因工作需要外携仪器设备,而工作结束后仪器继续由外单位借用者,应按照上述条文办理出借手续。

5.借用单位负责借出仪器设备的维护,保证按期归还,如有损坏及逾期不还的情况,可停止对该单位借出,损坏者依损坏赔偿制度给予赔偿。

二.对校内出借规定:
1.校内其他教学科研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必须有该单位证明、负责人签字,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借出与否。

2.仪器设备借出前应进行必要的技术测试,且提出维护注意事项,借用单位应注明:借用单位、借用人、仪器设备名称、借出及归还日期、借用单位电话号码,以便催还。

三.各单位应建立仪器设备借出流水账,借出有测试,归还是也应有测试,以确定设备是否完好。

四.各部门的常规教学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各实验中心主主任同意后,方可外借。

五.本制度为暂行规定,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z科技大学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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