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接受社区康复流程图(精)

合集下载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流程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流程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流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流程一、组织架构、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一)各镇(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办)要成立由镇(办)禁毒委主任(镇长或分管政法副书记)任组长,镇(办)禁毒办主任(综治办主任)、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和镇卫生院院长、各村(居)委会书记为成员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制定镇(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组织指导中心戒毒社区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的建设;2、落实人、财、物的保障工作;3、组织和指导中心戒毒社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专职工作人员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4、负责对中心戒毒社区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的工作考核评定工作;5、完成市禁毒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中心戒毒社区中心戒毒社区由镇(办)禁毒办主任负责,村(居)委会书记、社区民警、社区专职禁毒社工、禁毒志愿者、社区医务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1、具体组织实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2、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台帐,为辖区吸毒人员建档立卡;3、制定工作计划,为每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建立一个工作小组,按一人一档,建档建卡;4、建立动态管控、戒毒治疗、心理矫正、帮扶救助、就业指导、宣传教育"六位一体"的帮教体系,做好走访、心理疏导等工作,每月至少与戒毒康复人员交流一次并记入台帐,每季度进行一次小结,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估。

5、按协议书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外出请假、销假事项。

对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或期满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作为公安机关予以告诫或解除的依据;6、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三)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由所在村(居)委会治保主任任组长,专职禁毒社工、家族成员或监护人、社区民警、社区医护人员、禁毒志愿者、所在单位代表为成员。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

拒 签 协 议
社区医护人员 禁 毒 志 愿 者 家 属
心 理 咨 询 行 为 矫 正 康 复 治 疗
告知权利和义务, 签订社区戒毒协议
社区戒毒(康复)执行期限届满, 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
定期评估、适时调整计划和措施
定期检测或抽检 美沙酮维持治疗 制定针对性戒毒(康复)计划和 工作措施
组 织 领 导 定 期 汇 报 组成
禁 毒 专 干 禁 社 毒 民 警 区 干 部员 社 区 康 复 期 满
社 区 康 复 社 区 戒 毒 期 满
两次以上不纠正 违 规 告 诫 在 社 区 戒 毒 期 间 定 期 访 谈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 (下设若干帮该小组)
被责令社区康复、但 未报到社区康复人员 尿样毒品检查 禁毒机关(公安部门) 摸底、排插 发现或查获吸食、注 射毒品嫌疑人员 被责令社区康复、但 未报到社区康复人员 经县级以上公安 机关批准
吸毒成瘾 吸毒成瘾严重 责令社区康复
由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
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康 复)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

南京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

南京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规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确保《禁毒法》实施后有关禁毒工作的顺利衔接,在我市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禁毒法》和省禁毒委有关社区戒毒工作的精神,结合南京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二、适用对象三、工作流程四、台帐要求一、组织机构及职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由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确定一个工作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1、认真落实《禁毒法》及相关法规的工作要求,制定街道、乡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2、组织和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根据公安机关开具的《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对符合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条件的吸毒人员开展为期三年的社区戒毒或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并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实际表现做出综合评估。

3、完成上级禁毒委交办的其他各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任务,并接受考核检查。

二、适用对象(一)社区戒毒适用对象(二)社区康复适用对象(一)社区戒毒适用对象1、吸毒成瘾人员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在执行行政处罚后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1)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初次查获,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具备家庭监护条件的;(2)因其他违法行为被查获且不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3)不满十六周岁、七十周岁以上、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强制隔离戒毒的。

2、被解除刑事强制措施的吸毒成瘾人员,不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

3、判处缓刑、管制的吸毒成瘾人员,不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

吸毒成瘾人员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1、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2、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满释放的或假释(实际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3、判处拘役刑满释放的;4、《禁毒法》实施前接受社会帮教未满三年的;5、《禁毒法》实施前因下落不明、出国等原因未列入帮教,三年内(最后一次释放之日起算)被发现的;6、《禁毒法》实施前被处以劳教戒毒、强制戒毒,现期满出所的;7、《禁毒法》实施前劳教戒毒所外执行、限期戒毒未期满的。

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存根、附卷正本)模板

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存根、附卷正本)模板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地社区名称:
地址:
(公安机关印)
年月日
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签名):
年月日
一式三份,被责令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地各一份,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
X公()社戒/社康决字[ ]第号
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工作单位: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限: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
办案单位:
承办人:
批准人:
填发人:
填发日期:
存根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
X区康复人: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工作单位:
现查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条第款之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被责令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七日内持此决定书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地报到,否则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康复。被责令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过程中要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主体根据《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1、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任组长。

2、综治、公安、卫生行政、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劳动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按照乡镇、街道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数30∶1的比例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数不足30名的,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社区戒毒工作小组由社区戒毒专(兼)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组成社区戒毒适用对象1、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

2、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3、社区戒毒的执行地点是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所在县(市、区)4、社区戒毒自期满之日起解除。

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送达社区戒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7日内通知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

社区康复的适用对象1、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3年的社区康复。

2、社区康复参照社区戒毒的规定实施。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工作流程督促报到1、以15日内按时报到人员,办公室及时进行登记。

2、对未在15日之内按时报到的人员要进行督促。

(1)有正当理由的,社区戒毒办公室应该督促戒毒人员尽快报到执行社区戒毒。

可以采取《社区戒毒(康复)逾期报到通知书》的形式。

(2)无正当理由的,社区戒毒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执行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报告。

正当理由包括:不可抗力,配偶、子女、父母去逝,本人重大疾病或事故,近亲属因重大疾病、事故戒毒人员系唯一抚养人或赡养人的。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规定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规定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规定
一、接到《责令社区戒毒通知书》后,七日内到社区戒毒(康复)中心报到。

二、每周主动向社区戒毒(康复) 工作小组报告戒毒情况,积极配合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的随时走访。

每月向社区戒毒工作小组书面报告一次戒毒情况。

三、按照公安机关《吸毒人员检测工作制度》规定,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定期检测,并随时接受抽查检测。

四、暂时离开社区戒毒(康复)地点的,提前三天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请假;需要变更社区戒毒(康复)地点的,提前十日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报告。

五、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不得无故终止治疗。

六、社区戒毒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强制隔离戒毒。

1、接到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康复)通知书》后,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未按要求报告戒毒情况,经公安机关两次书面告诫,拒不改正的;
4、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三次以上的;
5、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三次以上,或者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累计超过
三十天的。

公安局分类流程图

公安局分类流程图
投诉、举报
局督察部:
电话:8268223
(图2)白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外国
人永久居留确认行政许可流程图
返回受理窗口,告知申请人
(图3)白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外国人签证行政许可流程图
返回受理窗口,告知审请人
(图4)白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受理加入、退出、恢复中国国籍申请
行政许可流程图
返回受理窗口,告知审请人
(图1)白银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枪支、弹药运输许可流程图
依据枪支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申请单位提供:
1、申请单位证明
2、运输枪支弹药数量
3、运输枪支弹药型号
4、运输枪支弹药路线
到所属地公安机关备案
一个工作日
到市公安机关治安支队综合管理科申请提供材料
1、所属地公安机关证明
2、运输枪支弹药数量
3、运输枪支弹药型号
外国人签证、证件报失证明流程图
(图41)白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外国人出生登记流程图
(图42)白银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核发流程图
(图43)白银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准予 刻制公章流程图
(图44)白银市公安局机关财务支配流程图
(图45)白银市公安局机关物资采购、分配流程图
(图46)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
9、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
10、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的
11、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年度生产、经销和库存等情况的
12、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与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品种、数量、运入地、货主及收货人、承运人等情况不符,运输许可证种类不当

社区康复工作流程图

社区康复工作流程图

社区康复工作流程图对于被接触强制隔离戒毒或受到刑罚期满释放的人员,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社区康复可以在戒毒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执行,也可以在戒毒康复场所执行。

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责令社区康复的决定,并指定执行地点。

社区康复时间:自康复吸毒人员到乡镇街道报道之日起计算,期限三年。

社区康复形式:1参加美沙酮社区药物维持治疗;2到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康复治疗。

解除社区康复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责令社区康复决定书,送达本人,并在3日内通知执行地街道乡镇及其家属。

执行地街道乡镇:1、指定人员组成社区康复工作小组:2、与社区康复人员签订社区康复协议书;3、康复人员提出变更康复地点请求的,15各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审批同意的,办理移交手续。

执行地公安派出所:1将社区康复人员信息录入吸毒人员数据库,并按时限维护;2按要求(第一年6次、第二年4次、第三年2次)对社区康复人员定期检测;3对在社区康复期间吸食、注射毒品或严重违反协议康复人员实施书面告诫,依法报送强制隔离戒毒。

社区康复人员应遵守的规定:1、接到责令社区康复决定书后,七日内到执行地乡镇街道报道。

2、每周主动向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报告康复情况,每月向社区康复工作小组书面报告一次康复情况。

3、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定期检测,并随时接受抽查检测。

4、暂时离开设企鹅康复地点,提前1—3天向社区康复工作小组请假;需要变更社区康复地点,提前10日向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报告(符合协议的,康复时间连续计算。

)5、社区康复期间,经公安机关批准,参加药物维持治疗,不得无故终止治疗。

社区康复工作小组职责:1、落实社区康复措施;2、指定专人对康复人员实施监护管理;3、每周至少与康复人员见面一次;4、提供就业指导、法律援助,解决生活困难;5、督促康复人员定期检测;6、对短期外出请假或申请药物维持治疗的,在7个工作日内向街道乡镇报告;7、对违反协议的行为进行告诫,对违反社区康复协议或吸食、注射毒品的,在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报告;8、依据康复人员历次检测结果和现实表现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和效果评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