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税目、税率、计税依据汇总
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

计税单位
克拉
吨
吨
吨
克拉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立方米、 千克、克拉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2-
税目
(二)锰矿石 (三)铬矿石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
入选地下矿(非重点矿山)三等 四等 五等 六等
入炉露天矿(非重点矿山)二等 三等 四等
1.6元 50立方米挖出量
1.4元 50立方米挖出量
1.2元 50立方米挖出量
12元
吨
0.4元-30元
吨
吨
25元
吨
12元
吨
3元
吨
-4-
二等 三等 四等 五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五等
税率 7元 6元 5元 4元 12元 11元 10元 9元
计税单位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五等 六等 七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五等
7元
吨
6元
吨
5元
吨
4元
吨
3元
吨
2元
吨
1.5元
吨
2元 50立方米挖出量
1.8元 50立方米挖出量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一)玉石、硅藻土、高 铝粘土(包括耐火级矾 土、研磨级矾土等)、焦 宝石、萤石
(二)磷矿石 (三)膨润土 、沸石、珍 珠岩
税率 5% 5%
8元
计税单位
吨 吨
2.5元
吨
3元
吨
3.2元吨3.ຫໍສະໝຸດ 元吨2.8元吨
2.5元
吨
2.3元
吨
2.5元
吨
各省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

安徽省
10.云南达亚有色金属有限 云南省
公司
11.安徽铜陵凤凰山铜矿 安徽省
12.黑龙江多宝山铜矿
黑龙江省
1.湖南七宝山铜矿
湖南省
2.湖南雷坪有色矿
湖南省
3.山西中条山蓖子沟铜矿 山西省
4.四川昭觉铜矿
四川省
5.九江矿冶总公司
江西省
6.突泉县莲花山矿业有限 内蒙古自治区
责任公司
7.陕西八一铜矿
陕西省
公司
三等
7.马钢南山铁矿凹山采场 安徽省
8.鞍钢眼前山铁矿
辽宁省
9.马钢南山铁矿东山采场 安徽省
10.唐钢棒磨山铁矿
河北省
四等
11.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 河北省
公司石人沟铁矿
12.重钢太和铁矿
四川省
13.武钢灵乡铁矿
湖北省
14.包钢黑脑包铁矿
内蒙古自治区
15.鞍钢大孤山铁矿
辽宁省
16.鞍钢东鞍山铁矿
8.四川会理大铜矿
四川省
9.四川拉拉铜矿
四川省
10.江西弋阳县旭日铜矿业 江西省
有限公司
11.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
德兴铜矿
12.山西中条山铜矿峪铜矿 山西省
13.安徽铜陵冬瓜山铜矿 安徽省
14.昆明汤丹矿业有限责任 云南省
公司
15.云南星焰有色金属股份 云南省
有限公司牟定采选厂
16.山西中条山胡家峪铜矿 山西省
(六)锡矿石
(七)锑矿石
(八)钼矿石
(九)镍矿石 (十)黄金矿
1.岩金矿石
2.砂金矿 (十一)钒矿石 (十二)未列举名称的其他 有色金属矿原矿
七、盐 (一)北方海盐 (二)南方海盐、井矿 盐、
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2%-10%
非金属
矿产
矿物类
高岭土
原矿或者选矿
1%-6%
石灰岩
原矿或者选矿
1%-6%或者每吨(或者每立方米)1-10元
磷
原矿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者选矿
3%-8%
石墨
原矿或者选矿
3%-12%
萤石、硫铁矿、自然硫
原矿或者选矿
1%-8%
天然石英砂、脉石英、粉石英、水晶、工业用金刚石、冰洲石、蓝晶石、硅线石(砂线石)、长石、滑石、刚玉、菱镁矿、颜料矿物、天然碱、芒硝、钠硝石、明矾石、砷、硼、碘、溴、膨润土、硅藻土、陶瓷土、耐火粘土、铁矾土、凹凸棒石粘土、海泡石粘土、伊利石粘土、累托石粘土
天然卤水
原矿
3%-15%或者每吨(或者每立方米)1一10元
海盐
2%一5%
原矿或者选矿
1%-10%
砂石
原矿或者选矿
1%- -5%或者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1一5元
宝玉石类
宝石、玉石、宝石级金刚石、玛瑙、黄玉、碧玺
原矿或者选矿
4%-20%
水气
矿产
二氧化碳气、硫化氢气、氦气、氡气
原矿
2%- -5%
矿泉水
原矿
1%-20%或者每立方米1-30元
盐
钠盐、钾盐、镁盐、锂盐
选矿
3%一15%
金属
矿产
黑色金属
铁、锰、铬、钒、钛
原矿或者选矿
1%-9%
有色金属
铜、铅、锌、锡、镍、锑、镁、钴、铋、汞
原矿或者选矿
2%-10%
铝土矿
原矿或者选矿
2%-9%
钨
选矿
6.5%
铜
选矿
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资源税税目税率表2018年资源税税目税率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的规定,对生产、储存、销售和出口矿产品等资源征收资源税。
一、煤炭资源税1.1 直接销售1.1.1 原煤(1)烟煤:每吨24元(2)无烟煤:每吨18元(3)其他煤种:每吨12元1.1.2 精煤和其他选矿产品(1)13.5%以下:每吨60元(2)13.5%及以上:每吨45元1.2 非直接销售1.2.1 原煤(1)烟煤:每吨21元(2)无烟煤:每吨15元(3)其他煤种:每吨9元1.2.2 精煤和其他选矿产品(1)13.5%以下:每吨45元(2)13.5%及以上:每吨30元二、石油资源税2.1 渤海湾海域2.1.1 天然气20元/吨油当量2.1.2 原油从2007年11月1日开始征收°API 22以下:每吨90元°API 22-25:每吨60元°API 25以上:每吨30元2.2 非渤海湾海域2.2.1 天然气50元/吨油当量2.2.2 原油120元/吨油当量三、天然气水合物50元/吨油当量四、稀土资源税4.1 稀土精矿30元/吨4.2 稀土矿及其他8元/吨五、磷矿资源税10元/吨六、铁矿资源税6%~30%(根据矿石类型和金属含量等因素的不同,征税比例不同)七、锰矿资源税15元/吨八、镍矿资源税1. 高品位镍矿:100元/吨2. 其他镍矿:60元/吨九、铬矿资源税40元/吨十、锑矿资源税200元/吨以上为2018年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仅供参考。
具体税额以国家税务部门公布的最新税率为准,本税目税率表不作为价格指导。
第07章资源税法(完整版)2

第七章资源税法1.删除了资源税根本原理的内容。
2.按照2022年新发布实施的资源税条例修订了资源税计税依据、税额计算、税收优惠等内容。
本章根本结构框架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税目、税率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归纳】关于资源税纳税人的四点理解:1.开采地点——进口不征、出口不退2.纳税人范围广泛3.应税与非应税4.有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含个体户〕【例题1·多项选择题】以下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有( )。
〔2022年〕A.开采原煤的国有企业B.进口铁矿石的私营企业C.开采石灰石的个体经营者D.开采天然原油的外商投资企业【答案】ACD【例题2·多项选择题】以下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能够成为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有( )。
A.收购未税矿石的独立矿山B.收购未税矿石的个体经营者C.收购未税矿石的联合企业D.收购未税矿石的冶炼厂【答案】ABCD二、税目、税率〔一〕税目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分为原油、天然气、盐、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共七大类。
【提示】对伴采矿产品和开采未列举名称矿产品的征税规那么:1.和主矿伴采的属于资源税征收范围但没规定当地适用税率的应税矿产品,按主矿或视同主矿的税目征税。
2.虽然属于资源税的范围,但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权决定开征或缓征,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例题1·单项选择题】以下各项中,属于资源税征收范围的是〔〕。
A.人造原油B.煤矿生产的天然气C.洗煤、选煤D.液体盐【答案】D【例题2·多项选择题】以下各项中,应征收资源税的有〔〕。
〔2022年原制度〕A.进口的天然气B.专门开采的天然气C.煤矿生产的天然气D.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答案】BD〔二〕税率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方法,实施“级差调节〞的原那么。
资源税政策及征收管理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C属于价外费用计入销售额,选项B、 D增值税额和运杂费用不计入销售额。
(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数量 1.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 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2.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 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 量。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资源税对进口应税资源不 征税、对出口应税资源不退税。
二、税目和税率
• (一)税目(征税范围):一般为6大类 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 石油。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 的天然气。 3.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即:自采 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解析3】资源税纳税义务人不仅包括符合规定的 中国企业和个人,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 仅包括各类企业,还包括、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 团体等。 (二)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包 括: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 位。 (原油、天然气、煤炭除外)
【例题· 单选题】 下列生产或开采的资源产品中, 不征收资源税的是( )。 A.金属矿产品原矿或精矿 B.焦煤 C.煤层气 D.食盐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井矿盐、湖盐、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海盐属于 资源税税目,包括固体和液体形态的初级产品,但不包括食盐; 煤层(成)气现在按“其他非金属矿”征收资源税。
特别注意:根据《资源税管理规程》(税总 2018第13号公告),纳入税源地管理和开具了增 值税发票的,不适用代扣代缴的方式。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事项 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取消资源 税证明
资源税知识点总结

资源税知识点总结资源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调节资源开发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一下资源税的相关知识点。
一、资源税的定义和作用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资源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其主要作用包括:1、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通过征收资源税,提高资源开采成本,促使企业更加珍惜和合理利用资源,避免过度开采和浪费。
2、调节资源级差收入:由于不同地区、不同品质的资源存在差异,资源税可以调节这种因资源条件不同而产生的收入差距。
3、增加财政收入:为国家提供稳定的财政资金,用于资源保护、环境治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
二、征税范围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和盐。
具体的应税资源品种由《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未列入税目税率表的,不征收资源税。
但如果是经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也应当征收资源税。
三、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此外,如果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四、税率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
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的销售额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税率的确定,根据不同的应税资源和开采条件等因素有所不同。
五、计税依据1、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为应税资源产品的销售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从量计征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六、税收优惠资源税有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十章资源税类

❖ 四、计税依据
❖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 (平方米)为计税依据。
❖ 五、税率
❖ 耕地占用税根据不同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 量和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实行地区差别定额税 率。
五、减免税
❖ (一)下列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 1.部队军事设施用地 ❖ 2.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 ❖ 3.炸药库用地; ❖ 4.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 ❖ (二)减征或免征耕地
第一节 资源税
❖ 一、概念:对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 和个人开征的税
❖ 二、征收原因 ❖ 1. 受益性 ❖ 2. 公平性 ❖ 3. 稀缺性 ❖ 三、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
盐的单位和个人。
第一节 资源税
❖ 四、计税依据: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 ❖ 五、税目与税率:从量计税,差别比例税率
税目
一、原油 二、天然气 三、煤炭 四、其他非金属原矿 五、黑色金属原矿 六、有色金属原矿 七、盐
固体盐 液体盐
税额
8- 30元/吨 2--15元/千立方米 0.3--5元/吨 0.5--20元/吨或立方米 2--30元/吨 0.4--30元/吨
10--60元/吨 2--10元/吨
❖ 六、减免税 ❖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 ❖ (二)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
至10年。 ❖ (七)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
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八)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
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九)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用地。 ❖ (十)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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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税目、税率、计税依据汇总
资源税法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
资源税思维导图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
1.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而对进口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资源税。
对出口应税产品也不退(免)已纳的资源税;
2.一次性课征——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自用时一次性征收,而对已税产品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不再征收资源税;
3.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单位(包括个体户)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知识点:税目、税率
(一)税目(征税范围)——5大类
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率(税额)的,一律按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二)税率
注意事项: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知识点:扣缴义务人
知识点:计税依据——销售额、销售数量
(一)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额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1.销售额中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
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凡未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应当一并计征资源税。
资源税的销售额不包括的内容:
(1)增值税销项税额
(2)运杂费用;
(3)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代垫运费;
①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②纳税人将该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4)同时符合三项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
2.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售的,按其关联单位的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3.纳税人既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又将应税产品自用于除连续生产应税产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的,则自用的这部分应税产品按纳税人对外销售应税产品的平均价格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4.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应税产品直接出口的,按其不含增值税的离岸价格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数量
1.粘土、砂石和部分未列明的其他非金属矿产品从量定额征收;
2.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3.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