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维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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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零星维修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零星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校零星维修工程的管理,提高维修质量,确保校园设施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校范围内的零星维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维修、房屋修缮、设备维护等。

第三条零星维修工程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维修工程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2. 经济合理:合理使用资金,提高维修效益。

3. 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

4. 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维修工程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零星维修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学校零星维修工作。

第五条零星维修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下工作:1. 制定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制度。

2. 审核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3. 监督零星维修工程实施。

4. 组织零星维修工程验收。

5. 协调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1. 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零星维修工程的申请、立项、实施和验收。

2. 教学部门:负责提出零星维修需求,配合后勤管理部门进行维修。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维修工程安全,确保施工安全。

4. 财务部门:负责零星维修工程的资金拨付和结算。

第三章零星维修工程管理流程第七条零星维修工程管理流程如下:1. 需求提出:教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零星维修需求。

2. 申请立项:后勤管理部门根据需求提出维修方案,报零星维修工程领导小组审批。

3. 实施施工:经审批后,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4. 监督检查:安全管理部门和后勤管理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5. 验收结算:施工完成后,后勤管理部门组织验收,财务部门进行结算。

第四章零星维修工程质量管理第八条零星维修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维修质量。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在施工过程中遵守以下要求:1. 施工人员持证上岗。

2.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

学校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制度

学校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零星维修工程的管理,保障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提高维修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道路等维修项目。

第三条学校零星维修工程的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计划安排、责任明确、高效完成”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零星维修工程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零星维修工程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零星维修工程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编制零星维修工程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二)负责对维修项目进行预算审核,确保资金合理使用;(三)负责对维修项目进行招投标,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四)负责对维修工程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五)负责维修工程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六)负责维修工程资料整理归档。

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第六条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的立项:(一)维修项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申请表》报零星维修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审批;(二)审批通过的维修项目,由零星维修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维修工程计划。

第七条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一)维修项目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二)维修项目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第八条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的实施:(一)施工单位根据维修工程计划,制定施工方案,报零星维修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三)零星维修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的验收:(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零星维修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二)零星维修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三)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向使用部门提交工程资料。

零星维修工程实施管理制度

零星维修工程实施管理制度

零星维修工程实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零星维修工程实施管理,提高维修工程的质量和效率,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零星维修工程,包括建筑、设备、管线等各类零星维修工程的实施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机构为本单位的维修部门,负责具体的零星维修工程实施管理工作。

第四条维修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能够独立负责零星维修工程的实施管理工作。

第五条维修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工程管理制度,明确工程管理的职责、权限和责任,并保证其有效执行。

第六条维修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零星维修工程的实施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七条维修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证零星维修工程的记录和资料完整、准确,便于查询和汇总。

第八条维修部门应当定期对维修工程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工作技能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维修工程前期准备第九条维修部门在接到零星维修工程任务后,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勘察和测量,了解工程情况并制定维修方案。

第十条维修部门应当对维修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和人力进行统一安排和调配,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一条维修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保证维修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维修部门应当进行维修工程的预算和资金申请,确保资金到位和使用规范。

第十三条维修部门应当确定维修工程的开始日期和完成日期,做好施工计划和进度控制。

第十四条维修部门应当制定维修工程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十五条维修部门应当对零星维修工程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施工安全和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维修工程施工管理第十六条维修部门应当组织施工人员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七条维修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维修部门应当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困难。

零星维修管理制度

零星维修管理制度

安庆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零星维修管理办法为规范全市烟草系统房屋建筑类、设备类及附属设施等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规范零星维修管理程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结合全市烟草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零星维修的范围1、建筑类维修范围:办公楼及其它房屋建筑类的墙面、地面(含卫生间局部堵漏)、门窗、室内家具、设备设施,室外道路、广场、围墙、排水沟盖、花坛等局部维修;2、水电维修范围:办公楼及其它房屋设施的灯具、电器线路、供水管网、供电线路、户外照明、景灯维护、维修,草坪喷灌系统维护、维修。

3、排污疏通维护、维修范围:排水排污管道、沟槽疏通、清淤;排水排污系统设施维修;化粪池清淤;渍水抽排及排水泵站设备维护维修及零配件更换。

4、本办法维修范围不包括信息化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车辆的维修。

信息化设备及车辆维修按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5、以上维修内容如在质保期内,由相关承保单位维修,本办法适用质保期以外的。

二、组织机构零星维修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申报、联系维修单位、维修、验收等全部程序。

三、审批权限:1、预算在500元以内的维修项目,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2、预算在500元至5000元的维修项目,由分管领导审批。

3、预算在5000元以上维修项目,由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

重大经济项目,需提交办公会议审议。

4、如决算金额增加,超过审批权限,需由相关审批权限人重新审批并签字认可(如原预算500元以内,决算超过5000元,由分管领导重新签认)。

5、1万元以上维修项目需按《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实施。

四、维修取费标准参照《安徽99修缮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更换相关配件可进行市场询价,以询价基础进行定价。

五、零星维修工作管理流程1、申请:各部门发现需要维修时提交办公室,办公室也应安排专人进行定期巡查;2、审批:办公室安排专人填写《零星维修审批(验收)单》,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零星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零星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零星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零星维修工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维修人员的安全健康,减少事故发生,提高维修工程的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开展的各类零星维修工程,包括设备、机器、建筑等维修及保养工作。

第三条公司领导层要高度重视零星维修工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把工程安全纳入全面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建设安全生产文化,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各级管理人员要带头遵守和执行本制度,认真组织实施零星维修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坚决杜绝各类违章违法行为。

第五条对于本制度未作出规定的内容,应参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安全责任制度第六条公司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零星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七条公司领导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八条零星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保证维修工程的安全生产。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应对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和整改,确保维修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条维修工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严禁擅自修改维修工程方案,严格按照程序操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在开展零星维修工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维修工程方案,包括工程内容、施工程序、安全措施等内容,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第十二条所有参与维修工程的人员必须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严格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

第十三条维修工程涉及高空、深坑、有害气体等危险作业环境时,必须配备专业的安全设备和人员,并由专业人员监督操作。

第十四条维修工程涉及电气设备、高压电线等危险区域时,必须由专业电工操控,严禁非专业人员靠近操作。

第十五条维修工程中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工程。

第四章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六条若发生事故,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工厂零星维修管理制度

工厂零星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设备管理,提高设备运行效率,确保生产安全,降低维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所有零星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维护、故障排除、设备改造等。

第三条零星维修工作应遵循安全、经济、高效的原则,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建立工厂零星维修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零星维修管理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1. 设备管理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零星维修工作;2. 设备维修工程师:负责维修方案的制定、实施及维修质量的监督;3. 维修班组长:负责维修人员的调配、工作安排及维修进度控制;4. 维修人员:负责具体维修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设备管理部:(1)负责制定零星维修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2)负责维修预算的编制及执行;(3)负责维修记录的归档及统计分析;(4)负责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及考核。

2. 设备维修工程师:(1)负责制定维修方案,确保维修质量;(2)负责监督维修过程,确保维修安全;(3)负责收集维修信息,为设备管理提供依据。

3. 维修班组长:(1)负责维修人员的调配及工作安排;(2)负责维修进度控制,确保维修任务按时完成;(3)负责维修质量的检查及反馈。

4. 维修人员:(1)按照维修方案,完成具体维修工作;(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维修安全;(3)认真记录维修过程,为设备管理提供信息。

第三章维修流程第七条零星维修工作流程如下:1. 发现设备故障或需要进行维修的情况,及时上报设备管理部;2. 设备管理部根据故障情况,安排维修工程师进行现场勘查;3. 维修工程师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制定维修方案;4. 设备管理部根据维修方案,编制维修预算;5. 设备管理部将维修预算报请领导审批;6. 维修预算审批通过后,设备管理部通知维修班组长安排维修人员;7. 维修人员按照维修方案,进行维修工作;8. 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填写维修记录,上报设备管理部;9. 设备管理部对维修记录进行审核,并归档。

单位零星维修工程制度

单位零星维修工程制度

单位零星维修工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零星维修工程的管理,保障维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零星维修工程是指单位内部突发的、规模较小的日常维修工作,主要包括设备、设施、机械等方面的维修。

第三条单位零星维修工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单位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维修结合”的原则,倡导“先预防,后维修”的理念,提倡“保修为主,按需维修”的方式。

第五条单位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应当依法保障维修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工作技能。

第六条单位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应当注重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维修工程的安全。

第七条单位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应当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维修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

第八条单位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应当充分发扬工匠精神,坚持“精益求精、务实创新”的原则,力求提高维修工程质量。

第二章维修项目管理第九条单位零星维修工程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维修项目,明确维修的内容、范围、负责人和时限。

第十条维修项目管理应当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保证维修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维修项目管理应当根据维修工程的特点和难易程度制定施工方案,确定维修方式和工艺流程。

第十二条维修项目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维修工程档案,完善维修记录和维修报告,实行维修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和评估。

第十三条维修项目管理应当按照实际需要组织技术交流和经验总结,提高维修工程的水平和质量。

第十四条维修项目管理应当加强和维护单位内部和外部的联系合作,互通信息,共同提高维修技术水平。

第三章维修人员管理第十五条单位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维修人员队伍,保证维修工程的高效进行。

第十六条维修人员管理应当进行专业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维修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维修人员管理应当建立激励机制,激励维修人员发挥个人优势,充分抒发工匠精神。

第十八条维修人员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保证维修工程的有序进行。

实验教学中心零星维修管理制度

实验教学中心零星维修管理制度

实验教学中心零星维修管理制度示例1:实验教学中心零星维修管理制度引言:实验教学中心是学校实验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持实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零星维修管理制度的建立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实验教学中心零星维修管理制度的目的、内容和执行过程进行详细阐述。

一、目的:1. 提高实验设备维修效率:通过建立零星维修管理制度,能够使故障设备快速得到维修,减少不必要的停机时间,提高实验教学效率。

2. 优化设备维修成本:制定合理的维修规范和程序,能够减少维修过程中的资源浪费,降低维修成本。

3. 健全设备维修制度:建立零星维修管理制度,能够使维修工作规范化,提高维修品质和安全性,确保实验教学中心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内容:1. 故障报修流程:规定故障设备均需及时报修,包括故障的描述、设备型号、所在位置等详细信息。

报修人员需填写表格,并将其提交给实验教学中心的维修管理人员。

2. 维修优先级分类:根据设备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维修管理人员将故障设备进行优先级分类,快速响应高优先级的维修需求,确保实验教学任务的顺利开展。

3. 维修人员调度和安排:根据维修工作量和技能要求,维修管理人员将维修任务分配给合适的维修人员,并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确保维修工作的高效进行。

4. 维修记录和统计:对每次维修进行记录,包括维修人员、维修时间、维修情况等信息,以便后期分析和评估维修工作,进一步完善维修管理制度。

三、执行过程:1. 培训和宣传:在建立零星维修管理制度之前,需要对维修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使其熟悉维修规范和流程,并通过内部宣传,让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该制度。

2. 系统支持:实验教学中心可以通过使用维修管理软件等系统工具,提高信息收集和维修任务分派的效率,简化管理流程。

3. 定期检查和评估:实验教学中心应定期进行设备维修管理系统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以确保系统的有效运行和不断优化。

结论:实验教学中心零星维修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实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实验教学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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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零星维修管理办法
为规范全市烟草系统房屋建筑类、设备类及附属设施等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规范零星维修管理程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结合全市烟草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零星维修的范围
1、建筑类维修范围:办公楼及其它房屋建筑类的墙面、地面(含卫生间局部堵漏)、门窗、室内家具、设备设施,室外道路、广场、围墙、排水沟盖、花坛等局部维修;
2、水电维修范围:办公楼及其它房屋设施的灯具、电器线路、供水管网、供电线路、户外照明、景灯维护、维修,草坪喷灌系统维护、维修。

3、排污疏通维护、维修范围:排水排污管道、沟槽疏通、清淤;排水排污系统设施维修;化粪池清淤;渍水抽排及排水泵站设备维护维修及零配件更换。

4、本办法维修范围不包括信息化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车辆的维修。

信息化设备及车辆维修按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5、以上维修内容如在质保期内,由相关承保单位维修,本办法适用质保期以外的。

二、组织机构
零星维修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申报、联系维修单位、维修、验收等全部程序。

三、审批权限:
1、预算在500元以内的维修项目,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2、预算在500元至5000元的维修项目,由分管领导审批。

3、预算在5000元以上维修项目,由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

重大经济项目,需提交办公会议审议。

4、如决算金额增加,超过审批权限,需由相关审批权限人重新审批并签字认可(如原预算500元以内,决算超过5000元,由分管领导重新签认)。

5、1万元以上维修项目需按《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实施。

四、维修取费标准
参照《安徽99修缮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
更换相关配件可进行市场询价,以询价基础进行定价。

五、零星维修工作管理流程
1、申请:各部门发现需要维修时提交办公室,办公室也应安排专人进行定期巡查;
2、审批:办公室安排专人填写《零星维修审批(验收)单》,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3、实施:审批通过后,由办公室联系定点维修单位,商谈价格,实施维修,填写《零星维修审批(验收)单》相关验收项。

4、结算:凭《零星维修审批(验收)单》及相关资料进行结算,并在办公室留存备案。

如项目需审计,按安烟审〔2009〕7
号《关于规范零星改(扩)建工程及维修装饰工程项目审计的规定》进行审计。

5、紧急维修(如水管破裂、电缆损坏等抢修事宜)可先进行维修,事后完善申请及验收手续。

六、本办法由安庆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八、各县局比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相关管理办法。

附一:
零星维修审批(验收)单
申报部门: 申报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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