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江苏省外国人非法就业问题的处置对策
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法律治理研究

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法律治理研究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是指没有合法手续或许可证件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从事工作或经商活动。
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中国法律的规定,也对中国社会秩序和法治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对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的法律治理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的背后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原因,二是管理原因。
经济原因指的是外国人因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就业机会的增加而选择来华非法就业。
管理原因则包括居留证件、工作签证等管理机制不完善,导致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行为的存在。
针对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的治理,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必须遵守中国法律。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从事工作必须取得工作许可证明。
中国还加入了国际劳动组织的相关公约,对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行为予以明确禁止。
尽管我国已经有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进行治理,但实际运用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立法不够完善,对于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界定不明确。
执法效果不佳,对于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的查处力度不够大,违法成本较低,导致一些外国人对我国的法律意识淡薄,不予以尊重。
监管部门的能力亟待提升,监管手段不够先进,使得对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的治理工作难以实施到位。
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是一个严重违法行为,对于中国法治建设和社会秩序稳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加强对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的法律治理研究,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外国人的宣传教育和加强监管部门建设,对于维护中国的社会秩序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境外劳务纠纷处置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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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境外劳务纠纷处置办法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境外劳务纠纷处置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5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境外劳务纠纷处置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9年4月8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同时废止。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6月26日江苏省境外劳务纠纷处置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应对境外劳务纠纷(以下简称纠纷)能力,及时、有效处置纠纷,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纠纷对国家形象、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外劳务合作产生的纠纷,包括因经济纠纷、工伤事故、交通意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境外劳务人员伤亡事件以及集体静坐、示威、罢工、游行等境外群体性事件。
主要有:(一)在本省注册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以下简称经营资格)的企业在对外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在本省注册的企业或者户籍在本省的公民,不具有经营资格违法开展对外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三)户籍在本省的公民自行出境务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四)省外注册企业或者户籍不在本省的公民开展对外经营过程中,招收的户籍在本省的公民发生的纠纷。
由上述纠纷引发的境内纠纷,参照本办法处置。
第二条省对外劳务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省协调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纠纷处置工作。
省协调小组由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关于当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现状分析和执法探究

关于当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现状分析和执法探究彭阳【摘要】伴随着全球经济发展,世界各国之间交流日益密切,外国人非法就业问题无论在任何国家都具有非常严重的危害性,非法就业这一违法行为的出现扰乱了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
针对外国人非法就业的新情况,笔者根据工作实际归纳外国人非法就业的主要类型,列举对其处罚的法律依据,针对基层办案的现实困难和认定难点探究应对策略。
【关键词】外国人非法就业|外国人网络直播|执法要点伴随着全球经济发展,世界各国之间交流日益密切,外国人非法就业问题无论在任何国家都具有非常严重的危害性,非法就业这一违法行为的出现扰乱了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较易引发涉外案(事)件,甚至危害国家安全。
针对外国人非法就业的新情况,为准确认定、依法处置,笔者结合相关非法就业案例进行简要分析。
一、外国人非法就业的主要类型(一)语言教学类。
被查处的场所中,以幼儿园、英语培训机构居多,正规的公立学校也存在。
部分幼儿园和培训机构抓住学生家长赢在起跑线的心理,对外宣称自己有外教,并录用没有通过正规渠道招聘、无相关教学证件和外国专家证件、未受过专业训练的所谓外教,其实所谓的外教有的是留学生、有的是旅游者。
为降低成本,聘用单位一般不会帮他们办理工作手续。
近年来,多地查处了在校留学生在辖区内培训机构从事非法就业案件,公安机关对涉案留学生和培训机构均进行了处罚。
(二)服务行业类。
为吸引人气,部分餐馆、酒吧、KTV、健身房、美容院通过利用外国人唱歌卖艺走秀来博顾客眼球,有的以朋友相邀为由,由专门演艺公司安排跨地区“走穴”。
某市公安机关就在辖区内酒吧一次性查获多名此类非法就业人员。
(三)低端劳动类。
随着涉外婚姻数量的增加,有的外籍新娘为改善生活而就业。
由于乡镇企业用工缺乏审核机制,毗邻国家人员很多会说汉语,面貌特征也与中国人相似,用工单位不易发现;该类人员工资要求不高,能干苦活累活,有的是经亲朋好友介绍而来,用工单位雇用意愿较强。
外籍人员在华非法就业管理问题

更新规定
随着经济形势和就业市场的变化, 及时修订相关法规,确保对非法就 业行为的监管和处罚与实际需求保 持一致。
加大宣传
加强对企业和外籍人员的法律法规 宣传,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合规 意识,减少非法就业行为的发生。
加强监管部门力度
建立协作机制
公安、人力资源、外事等部门应 加强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共同打击外籍人员在华的非法就
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法律法规不完善
当前,我国有关外籍人员就业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少,且部分内容陈旧,难以适应 日益增长的外籍人员就业需求。
处罚力度不足
对于外籍人员在华非法就业的行为,现行法律法规的处罚力度较轻,难以形成有 效震慑。
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
监管能力不足
监管部门在外籍人员就业管理方面的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外籍人员就业相关法律法 规不够熟悉。
内部管理规范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 规范的用工制度,确保外 籍人员的合法权益,防止 发生非法就业问题。
举报奖励机制
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举报 非法就业行为,建立举报 奖励机制,形成社会共治 的良好氛围。
05
实例分析
以往非法就业案例介绍
案例一
某外籍人员未经许可,在一家中国企业从事非法就业活动,被当 地警方查处。
02
外籍人员在华非法就 业现状
非法就业人数统计
规模庞大
目前外籍人员在华非法就业的人数已达到数千人,给我国劳动市场和社会管理 带来巨大压力。
增长趋势
近年来,外籍人员在华非法就业的人数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需要引起高度重 视。
非法就业行业分布
集中领域
外籍非法就业人员主要分布在服务业、教育、科技、文化和 娱乐等领域。
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法律治理研究

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法律治理研究随着全球化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到中国寻找就业机会。
虽然大多数外国人都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但也有一部分人存在非法就业的情况。
针对这种现象,中国政府一直在加强对外国人非法就业的法律治理。
本文将对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法律治理进行研究。
一、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必须取得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证,否则就属于非法就业。
工作许可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必备条件,它的作用是确认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身份和资格,并由此产生一系列法律责任。
外国人如果没有工作许可证,就不能合法地在中国工作。
二、非法就业的危害外国人非法就业对于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带来诸多危害。
首先,非法就业可能导致外国人和中国雇主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外国人在没有工作许可证的情况下来中国工作,不仅违反中国法律,而且会面临失业甚至被遣返的风险;与此同时,雇主因为违法雇用外国人而面临着高额的罚款和法律责任,包括自愿放弃非法所得、支付高额罚款或被撤销经营许可证等。
其次,非法就业也可能对中国的劳动力市场造成冲击。
大量非法就业的外国人会占用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岗位,对中国国民的就业带来竞争压力。
同时,非法就业的外国人因为工资低,缺乏保障,也会对中国劳动力市场带来竞争压力。
最后,非法就业还可能给国家安全带来潜在的威胁。
来华非法就业的外国人可能会以各种形式侵害中国的安全和利益,如非法采集和传播情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政府一直在积极开展非法就业的治理工作。
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点:1. 严格查处非法就业行为。
中国政府要求所有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必须持有有效的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证,对于没有工作许可证或不符合规定的外国人,中国政府会采取严厉措施进行查处。
2.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中国政府建立了多部门、多级别的联合执法机制,对非法就业进行联合打击。
执法部门协同工作,共同打击非法就业。
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法律治理研究

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法律治理研究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开放,吸引了大量外国人来华工作和生活。
一些外国人存在非法就业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中国的社会秩序和劳动市场秩序。
为了有效治理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问题,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和政策,对非法就业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规范管理。
针对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入的法律治理研究,以完善法律制度和加强执法力度。
一、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的问题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无合法工作签证:一些外国人来华工作,没有合法的工作签证,利用各种途径非法就业,以此获取劳动报酬。
2. 超范围从事工作:外国人在中国可能持有某种签证,但其所从事的工作超出签证范围,属于非法就业。
3. 通过假结婚等手段获取非法就业权益:一些外国人通过假结婚等手段,获取中国居留资格,并非法就业。
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措施,对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行为进行治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来华工作需取得工作许可并注册为外国专家,否则属于非法就业。
2.《外国人工作许可条例》规定了外国人来华工作的权限和程序,对非法就业行为进行了规范。
三、法律治理研究的重点和方向1. 完善法律制度2. 加强执法力度针对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问题,有必要加强执法力度,对非法就业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规范管理。
可以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加强对外国人非法就业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坚决打击各种非法就业行为,维护中国的社会秩序和劳动市场秩序。
3. 提升宣传教育针对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问题,可以加强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外国人对中国法律法规的认知和遵守意识。
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对外国人非法就业行为的警示和提醒,引导外国人在中国依法就业,增强中国法律法规的约束力和公信力。
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法律治理研究
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法律治理研究
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问题一直存在,对中国的经济、社会和治安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压
力和影响。
为加强对外国人非法就业的法律治理,中国国家外国专家局颁布了《境外人员
来华工作管理规定》,并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文件,不断加强对外国人非法就业的打
击力度,在相关领域不断创新措施和方式。
首先,制定《境外人员来华工作管理规定》是外国人非法就业治理的一个重要举措。
该规定明确了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登记、证件、签证等管理要求,规范了劳务合同的签订和
执行程序,并规定了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罚措施。
该规定的实施,有利于加强对外国人非
法就业的管理和控制,有效抑制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非法行为。
其次,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招聘政策和服务措施。
比如,对于企业招聘外国人进行了
管理和规范,通过严格的审查和准入制度,控制外国人工作岗位数量,加强了对外国人劳
动权益的保护和指导,并针对性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服务,如扶持外国留学生创业、优
化外国人办理签证等。
最后,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外国人非法就业问题的认识和理解,提
高企业和公民的法律意识。
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不断推广,强调不合法就业将受到处罚,
向全社会普及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危害与后果,加大执法威力和社会监督力度,形成大力打
击非法就业的合力。
综上所述,对外国人非法就业的治理需要政府、企业和公民共同参与,在法律、制度、管理、宣传等方面加强协调和配合,以打击外国人非法就业为主要目标,积极推动外国人
合法就业。
只有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地治理,才能有效减少外国人非法就业的现象,维护
国家法制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法律治理研究
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法律治理研究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政策的深入推进,中国吸引了大量外国人来华工作、学习和生活。
部分外国人存在非法就业的情况,给社会治安和劳动秩序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针对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的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法律措施进行治理,对相关法律进行研究,加强治理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的现状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外国人的来华数量逐年增加。
部分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的情况也随之增加。
这些外国人往往没有取得合法居留和工作资格,他们通过各种途径非法进入中国,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各类劳动活动。
一些非法就业的外国人会在餐馆、建筑工地、家政服务和其他行业从事工作,甚至有的涉嫌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等活动,给社会治安和劳动秩序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法律规定与法律建设针对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的问题,中国政府依法进行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必须取得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否则属于非法就业。
中国政府依法对非法就业的外国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拘留甚至遣返等措施。
在法律建设方面,中国政府也在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外国人工作许可制度》的建立,规范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程序和要求,提高了外国人工作许可的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中国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的便民政策,简化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手续和流程,吸引外国人来华合法就业。
三、法律治理的现状与挑战尽管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法律措施进行对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的治理,但仍然存在一些挑战和困难。
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的活动较为隐蔽,难以发现和取证,给执法机关带来一定的难度。
一些外国人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和途径绕开监管措施,屡屡逃避法律的制裁。
一些雇主或中介机构也存在违法雇佣外国人的行为,对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提供了温床。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外国人来华非法就业仍然存在一定的隐患和影响。
外国人非法就业的现状及对策
二是 以劳动竞赛为载体
通过开展大规模的劳动竞赛 、 文明规范执法活动 , 扩大和迁 移思想政治工作 阵地 。通过 宣传栏 、 横幅 、 印发简报等形式 , 营造
二、 外 国 人 非 法就 业 的 类 型
方 面由于各地 出入境管理 部门专职外管 民警数 量较少 ,
因此在对外 国人非 法就业的 日常管理 、 检查上投入不够 , 不易及 时发 现问题 ;另一方面 由于非法就业 活动范围加大 ,流动性增 强, 一次能源增加了发现 的难度 。 过去非法就业 活动范 围以我 国 边境 省份地 区为主 , 近几年却 出现 向内地流动的趋势 。 这些人人
外 国人非法就 业的现状及对策
徐 枢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江苏 南京 2 1 O 0 0 0 )
摘 要: 随 着我 国经济 的迅猛发展 , 国际 间交往 的 日益频 繁 , 外 国人 入境 来 华人数 不 断增 多, 外 国人在 华 非 法就 业 呈现 蔓延 势 头 ,
这 已成 为 目前 外 国人 “ 三非 ” 问题 中最为 突 出的问题 。非 法就业 主要是 指 未取得居 留权 的外 国人 未经我 国劳动 、 文化 、 外 专等部
治工作渗透到每个管理环节 , 融入公路养护管理的全过程之 中。
务骨 干举 办专题讲 座 , 以干线公路 管养 的基 本程序 、 基本知 识 、 工作规范为 主要 内容 , 对全体职工进行相关政策 、 法规和业务培
训, 使全体 职工尽快熟知 公路管养 方面 的制 度 , 掌 握施工规 范 , 把握执法要领 , 强化依法行政 , 文明执法 , 严格处罚标准 。总而言 之, 通过 富有 实效 的教育 培训 , 努力 塑造一支业 务能力强 、 综 合 素质硬的精干队伍 , 促进公路管养的顺利 开展 。
外国人违反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应如何处理?.doc
外国人违反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应
如何处理?-
网友提问:我公司一名外籍的朋友在本公司上班,但是违反了公司的工作制度,请问怎么办?
回答:
对违反《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未申领就业证擅自就业的外国人和未办理许可证书擅自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处理。
即:对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谋职的外国人,在终止其任职或者就业的同时,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
对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在终止其雇用行为的同时,可以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用的外国人的全部费用。
对拒绝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检查就业证、擅自变更用人单位、擅自更换职业、擅自延长就业期限的外国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回其就业证,并提请公安机关取消其居留资格。
对需该机关遣送出境的,遣送费用由聘用单位或该外国人承担。
对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就业证和许可证书的外国人和用人单位,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缴就业证和许可证书,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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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江苏省外国人非法就业问题的处置对策论文摘要外国人在我国非法就业问题日益严重,不仅损害国家主权,扰乱社会秩序;对于相关的企业和个人利益也无法保证。
本文指出对于非法就业问题的处理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多部门之间形成联合执法,也需要公安机关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意识。
论文关键词外国人非法就业出入境管理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外国人来华人数逐年增加,来华外国人除了探亲访友、旅游度假、商务求学等之外,来华就业也逐渐成为外国人来华的重要原因之一。
特别是在最近几年,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中国经济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中国寻找就业机会,我国从以往的单向对外移民国家,逐渐向一个旅游和移民的目的地国家转变。
江苏作为一个经济大省,以其良好的投资环境和飞速发展的经济,引得“洋打工”纷至沓来。
据人民网数据,目前在江苏取得“工作签证”的外国人有4.4万余人,主要分布在外资企业、教育培训、餐饮娱乐等行业。
这些外国人参与了江苏的建设和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中外交流的日益频密,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现象也日益严重,尤其非法就业现象。
一、非法就业的认定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正式颁布施行。
新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就业:(一)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二)超出工作许可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三)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根据新法,是否取得酬劳已经不是认定是否非法工作的要件,判断一个外国人是否属于非法就业,只需要看他是否取得了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并在工作许可的范围内工作,不再以是否取得劳动报酬为准。
新法简化了公安部门认定和查处非法就业案件的程序,因为是否取得劳动报酬不构成非法就业的相关要件,公安部门只需要查实外国人和雇佣单位之间有雇佣关系即可认定构成了非法就业。
二、外国人非法就业的特征(一)违法主体复杂外国人非法就业违法主体不仅仅涉及到外国人,也涉及中国公民;既涉及到自然人,也涉及到法人。
因此在查处时不仅仅是查处非法就业的外国人,更需要查处雇佣方:中方的企业或者个人雇主。
而在个人雇佣关系的确认和查处上,又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隐蔽性。
(二)违法行为隐蔽目前外国人在我国非法就业主要采取的形式为“合法入境,非法滞留,非法就业”和“合法入境,合法居留,非法就业”。
相比直接偷越国边境后滞留我国国内非法就业,这两种形式都有一定的隐蔽性。
因为入境身份合法,边检机关并不能将之拒之门外,而入境之后虽然有住宿登记等措施,但对外国人的行踪和举动并不能做到完全有效的监控,这就给一些非法工作的外国人有了可乘之机,在申请到L、F、X等签证入境之后非法工作。
尤其是“合法入境,合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外国人,这种行为特别具有隐蔽性,因为他们入境和居留都是合法的,持有有效的签证和居留许可,但在国内期间非法工作,如一些留学生在学习期间非法兼职,因为他们有合法身份作为掩护,违法工作的事实往往又比较隐蔽,往往较难确认。
三、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危害性(一)损害国家主权,扰乱社会秩序出入境管理是中央集权事务,每个国家对于外国人的出、入、过境及在境内的居留管理都体现国家意志,我国的出入境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外国人在我国就业需要履行相关手续,否则就是非法就业。
外国人的非法就业扰乱我国的出入境管理制度,是对我国法律尊严的一种损害。
非法就业带来的另一个后果就是税收的流失,既然是非法就业,往往伴随着个人所得税的偷报漏报,这对于我国的税收管理工作也会带来危害,造成合法税收的流失。
此外,非法就业可能会对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危害。
非法就业人员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伴随着非法就业现象而产生的其他问题都会对当地的社会秩序造成负面影响,如群居房的管理,非法就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非法就业人员中往往存在的吸毒、聚赌、传染病等问题,都是危害当地社会治安的严重问题。
(二)损害相关企业和个人利益非法就业对于劳资双方的利益都很难保证。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高价请来的“洋专家”有时甚至没有基本的从业资质,尤其是在外语培训机构,很多的外教并不具有教师资格,大多数仅仅是母语是英语,既无从业经历也无教学资质,有的甚至带有浓重的地方口音,这样的教师教学效果可想而知。
餐馆请来的外籍厨师,没有就业证也没有健康证明就从事食品加工烹饪工作,极其草率。
而对于外国人自身来说,非法就业往往也意味着自身的权益得不到合法保障。
新《出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在我国居留期间,享有和中国公民平等的法律权益。
但是因为非法就业的前提,往往使得外国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不敢或不能寻求法律的保护,如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非法就业的外国人在寻求司法救济的时候往往很被动。
再者,我国现在已经面临劳动力供过于求的市场矛盾,大量的非法就业现象抢占了本应属于中国公民的劳动力市场,尤其是家政、餐饮等相对低端的工作岗位,被非法就业的外国人占据之后造成我国公民的就业困难进一步严重。
四、外国人非法就业问题的解决对策(一)完善法律法规我国目前外管工作主要依据2013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来进行管理,《出境入境管理法》是我国出入境管理的基本法,它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颁布的两部出入境管理法律进行了整合,将《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和《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法》合为一部,更加系统化。
在外国人管理方面,以外国人入出境和居留的管理为主,对于外国人就业管理是在第四章外国人停留居留,第一节停留居留中涉及,主要集中在第41条到第45条,其中第41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而在与之配套的2013年7月12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对于外国人就业管理的规定同样语焉不详,在第16条第一款中,规定:工作类居留证件,应当提交工作许可等证明材料;属于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在第22条,对于留学生勤工助学或实习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规定,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需要先经过所在学校同意后,在到公安部门出入境管理机构加注勤工助学或实习信息,包括助学、实习地点,期限等。
未经加注的,不得在校外勤工助学或实习。
在第26条中,对于招聘外国人的单位在遇到外国人工作变动情况是作了规定:(一)聘用的外国人离职或者变更工作地域的;(二)招收的外国留学生毕业、结业、肄业、退学,离开原招收单位的;(三)聘用的外国人、招收的外国留学生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规定的;(四)聘用的外国人、招收的外国留学生出现死亡、失踪等情形的。
由上可见,尽管2013年新法是我国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据的基石,但具体到对于外国人就业管理和非法就业问题的处置上,新法及其相关配套的《管理条例》并没有做出详尽的规定。
而之前的法律法规,如1996年1月22日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发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02年3月26日由公安部、外交部等九部局联合制定的《关于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由于时间较久,也较难适应形势变化。
《出境入境管理法》涉及面广,包含管理制度多,涉及到外国人非法就业问题的规定只是一个大的框架,需要出台相关的配套法规或规定来进一步落实新法内容。
笔者认为出台一部专项管理外国人就业问题的配套法规迫在眉睫:一方面,对于在我国合法就业的外国人进行保护,更要针对高端投资者和科技文化领军人才进行大力鼓励;另一方面,对于非法就业的外国人也要进行有力的监管,尤其是对于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低端岗位,如家政、服务、餐饮等,进行严格的限制,避免外国人和我国公民争抢职位。
(二)加大惩罚力度目前,在对非法就业的外国人及其雇佣单位的处罚上主要是这样几种方式:罚款、没收非法所得、遣送出境等。
其中使用最为普遍的就是罚款。
如2013年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办理的一起德国人非法就业案件,该德国人在南京某语言培训机构非法任职,以每节课(45分钟)100元人民币的价格教授德语,被查到后该外国人被处罚款1000元人民币。
这样的惩罚力度对于非法就业者来说难以起到威慑效果。
2013年新法中加大了对于非法就业的惩罚力度,第80条规定:“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但是在实际执法中,即使开出高额罚单也往往难以落实,最后空裁结束。
仅仅是经济惩罚难以抑制非法就业现象,目前很多非法就业者都是合法入境非法就业,而我国的签证申请相对于其他国家一直比较宽松,所以入境非法就业成本很低。
针对这一现状,将非法就业者列入“黑名单”,在其下一次申请签证或入境的时候提高门槛,如规定有非法就业前科者在若干时间段内不得再次向其颁发入境签证,以此来提高违法成本达到威慑目的。
当然,这不能只依靠公安机关一家之力,而是需要外事部门的大力协同,以及大数据库的建设。
(三)多部门之间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外国人就业管理不仅仅是公安部门一家之事,还涉及到外交、教育、工商、劳动、社保等多个部门。
明确各个部门的管理职责,减少职责交叉造成的政出多门或者互相推诿的现象显然十分重要。
各个部门之间信息的交流也非常关键,新法第5条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目前,中国公民在申请护照等出入境证件的时候已经要求留存指纹等生物信息,如能将此举措进一步推广至申请签证的外国人,必将有利于完善入境外国人的信息管理,为下一步监督管理外国人非法就业打好基础。
(四)提高自身素质,向服务化管理转变首先,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目前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就业许可,凭就业许可办理工作签证,高层次人才需向外国专家局申请专家证,用人单位还要申请相应的证件。
外国人在转换就业单位或地区的时候还要向劳动部门登记备案,诸多手续较为繁琐。
可以适当简化手续,一证通用,以达到方便外国人的目的。
其次,变管理为服务,要从细节做起。
有不少外国人非法就业并非故意,而是对中国的政策不了解,不知道要去哪里申请。
对于这种情况,就需要我们的基层民警尤其是社区民警工作做得再细一点,通过上门宣传,在外国人集聚的小区、企业、大学等地区设立宣传栏,发放入住须知,手机短信提醒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境外人员的守法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