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3日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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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答

2015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答

2015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答发布时间:2015-07-13 来源:大学生创业网现代企业的税务筹划有利于最大限度实现财务目标,在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筹资、投资、经营等方面活动,乃至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环节的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最优纳税操作方案,尽可能为企业减轻税负,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成功企业不仅懂得如何利用筹划赢取利润,更懂得如何利用筹划合理避税,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不仅懂得如何利用信息化工具筹划企业经营活动、更懂得筹划企业成长未来,不同纬度的筹划对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财务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力和纳税意识的增强等多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答: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所说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小型”和“微利”上。

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减低税率减半征收][一档是应纳所得额是低于30万的,按照20%计提所得税。

一档是应纳所得额是低于20万的,按照10%计提所得税。

]新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变化是什么?答:财税〔2015〕34号文件的主要内容是: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文件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015年小微企业标准

2015年小微企业标准

2015年小微企业标准2015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标准,旨在促进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推动经济持续增长。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对于促进就业、增加税收、推动技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并执行2015年小微企业标准对于提升小微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2015年小微企业标准明确了小微企业的定义和范围。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小微企业是指在我国境内注册成立,依法纳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其员工人数、年营业额等指标均有明确的界定,以便对小微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和相应的政策支持。

其次,2015年小微企业标准规定了小微企业的经营行为和管理要求。

这包括了小微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环保要求、质量标准等方面的规定,旨在规范小微企业的经营行为,提升其社会责任感和企业形象。

同时,标准还对小微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帮助小微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另外,2015年小微企业标准还强调了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标准要求小微企业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生产工艺等方面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同时,标准还鼓励小微企业在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积极参与,推动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最后,2015年小微企业标准还强调了政府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的责任和作用。

标准要求政府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包括财政支持、税收优惠、融资支持、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为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其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小微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2015年小微企业标准的出台对于规范小微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技术创新、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小微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力量,其发展不仅关乎企业自身的利益,更关乎整个国家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增长。

企业的2015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答

企业的2015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答

企业的2015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答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利润所应缴纳的税款,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必须支付的税项之一。

为了促进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政府常常会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并鼓励企业增加投资和创造就业机会。

2015年,我国也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来支持企业发展。

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了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2015年起,我国对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税率优惠政策。

对小型微利企业可以适用15%的税率,相对于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的25%,有明显的优惠幅度。

此外,对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遵守相关税务规定且连续不少于5年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资金,提高企业的发展空间和利润率。

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了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和提高创新能力,我国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具体而言,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适用10%的所得税率。

此外,对于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还可以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如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免征房产税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促进了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了技术创新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三、瞪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了支持和鼓励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我国在2015年推出了瞪羚企业认定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瞪羚企业指的是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科技初创企业。

符合瞪羚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具体而言,瞪羚企业可以适用10%的所得税率。

此外,认定为瞪羚企业的企业在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其他优惠政策,如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免征房产税等。

四、地方税收优惠政策除了上述国家层面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外,各地方政府也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产业特点实施一些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通常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免征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表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表

关指标。
同上
同上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 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 不超过3000万元;
同上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 超过1000万元。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 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 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 不超过1000万元。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 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 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 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 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 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 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 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 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
通知
财税[2018]7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
5 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范围的通知
6
财税[2019]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 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2015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5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5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 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 告2015年第17号)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5〕35号) 4.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关于认真做好报送小型微 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税总所 便函〔2015〕18号)
变化——把月平均值和全年月平均值修改为季度平均值和全 年季度平均值,简化了这两项指标的计算过程
财税[2015]34号
“小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进化过 程
财税[2015]34号
优惠内容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ຫໍສະໝຸດ 计算口径申报表备案
哪些企业能享受
季度预缴如何享受优惠
季度预缴如何享受优惠
季度预缴如何享受优惠
季度预缴如何享受优惠
季度预缴如何享受优惠
汇算清缴
变化解读 优惠数额:10万扩至20万
变化——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优惠的范围,由 原来的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
变化解读
指标计算:月改季
原规定(财税〔2009〕69 号)规定,从业人数和资 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 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 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 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 月平均值之和÷12
新规定——财税〔2015〕 34号文件规定,从业人数 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 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 +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 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原规定——《财政部、国家 新规定——财税〔2015〕 • 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 34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 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财税〔2014〕34号)规定, 自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 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过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 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 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 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 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 缴纳企业所得税。

会计干货之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10周年,回顾发展历程!

会计干货之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10周年,回顾发展历程!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会计实务-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10周年,回
顾发展历程!
说到小型微利企业大家一定非常的熟悉,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到今天,很大程度上也体现了国家税收政策的变革与优惠政策的不断放宽。

在过去的10年间,小型微利企业一路见证了国家税收政策的变迁,同时也让我们纳税人享受到了经济发展背后的税收扶持力度的加大。

今天昌尧讲税就来带领大家一同领略一下,小型微利企业的10年优惠成长之路。

案例
假设丰达公司是一家零配件加工企业,公司资产总额为2800万元,从业人数95人,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8万元。

我们通过分析丰达公司在不同年份的所得税缴纳情况,看小型微利企业10年间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变化。

第一阶段:自2008年1月1日起
从2008年起,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历史解析
自《企业所得税法》颁布之日起,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便实行了税收优惠政策,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便能享受到企业所得税的减税政策,那么在2008年时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界定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只要符合以下6大条件就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通常指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个体经营的小企业。

这类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对于创造大量自我就业机会、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积极作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69号)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

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二、小微企业的几个分类:(1)企业所得税口径的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三个指标(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同时符合。

(2)增值税口径的“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是同时满足:小规模纳税人和月/季度销售额。

(3)其他口径的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015年新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一)

2015年新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一)

一、小型微利企业(6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5]108号)关键点1: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计算公式有变化财税[2009]69号文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财税[2015]34号文件将其修改为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关键点2:2015年须分段计算财税[2015]34号自2015年1月1日起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的范围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含),财税[2015]99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的范围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含)。

之前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额都是按年计算,但是2015年度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额需要分段计算,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按照20万元(含)减半征收,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照30万元(含)减半征收。

关键点3: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填报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修改了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增加了第2行“其中减半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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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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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
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
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上述计算方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同时停止执行。

三、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抓紧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同时,要及时跟踪、了解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反映,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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