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公司货源供应管理办法【最新版】
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办法

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明确各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范围,进一步规范我司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依据省局(公司)及本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资包括设备零配件、包装材料、五金材料、动力燃料、油料、工具等,并适用于我司与本办法所有物资相关的各部门。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原则第三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招标、比价采购及择优选用”的原则,选购质量好、服务优、价格适中的材料物资,充分维护公司及各部门利益,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采购任务。
第四条零星采购在尊重使用部门意见的前提下,应相对集中品牌及供应商。
货源的确定根据产品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及使用部门反映等情况,每年进行资质认证,确定后签订合作协议。
第五条对于淡季检修配件及年度生产物资的采购应严格按照省局公司相关规定及我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执行。
第六条采购人员和核价人员必须分开,对于合同外采购价格的协商确定,必须由2人以上(采购员、核价员等)同时在场协商并签字确认。
采购人员要严格根据采购计划或采购申请进行采购,并严格按采购程序执行。
对重大的采购事项,必须签订合同。
无论采用哪一种采购方式,合同正式生效后,均应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督促供应商履行合同,按时交货,并保证质量。
采购人员要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验收,采购合同和验收报告应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对无需签订合同的,也应按照要求做好工作,并严格履行相关的验收手续。
经验收的物品均应按规定登记入账。
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应及时提出,并由经办人员负责解决。
第七条采购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程序操作,不得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不得委托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办理采购任务,不得泄露标底或在招标过程中与投标方协商,不得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等,不得在这些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私自接受对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物品(无法拒绝的必须上缴公司统一登记处理),不得参加可能对工作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利用自己的影响介绍亲属和亲友参与由供应商提供的其他经济活动,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其他单位从事采购并谋取利益,不得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向有关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卷烟货源供应管理办法草稿

第二章 货源供应组织机构
第四条 货源投放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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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烟草公司营销中心
营销 zho
营销中心
组 长 :宋 涛 副组长 :那 河 成 员 :任建生、连剑锋、王东来、张丽丽、胡瑞利、六城
区市场经理 职 责:负责货源投放的全面调控,把握投放节奏、策略,
确保货源有效满足市场需求,保障卷烟在市场的综 合表现力。 第五条 客户分类 1、根据国标客户将分为七种业态、三种经营规模、二种市场 类型,分别为:食杂店、便利店、超市、商场、烟酒店、娱乐服务、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在客户需求录入过程中,电访员要严格按照零售 客户提报的需求品牌(规格)和数量录入系统,不得因实际无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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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市烟草公司营销中心
营销 zho
营销中心
断货、缺货而不记录,不得擅自变更客户需求。市局(公司)对客 户真实订单反映出的问题和矛盾,要进行分析研究,提高把握真实 需求的能力。并通过提高产品采购能力,适应市场需求。
第二十二条 在访销模式上,严格实行滚动访销,电访员和零 售客户不能绑定呼叫,实现呼叫坐席由信息系统自动分配。
第二十三条 电访员要把好订单录入关,杜绝订单采集中出现 拆单分摊等不规范行为,客户订单采集必须严格执行一户一单,一 个电话一个录音的规定。如客户确实需要更改电话,电访员要及时 通知客户经理,再通过互控信息,由市管员落实后,进行更改。订 单部负责人每日要对电访员进行一次订单抽查,监督电访员是否真 实录入客户实际需求,是否严格按照中心规定的投放量录入订单, 录入有误的依据相应考核制度作出处罚(特殊用烟有审批程序除 外)。
第十条 订单与预测分离,预测指导采购、采购满足订单,订
太原市烟草公司营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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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 zho
烟叶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烟叶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1. 引言烟叶物资采购是烟草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合理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能够保证烟草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物资采购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本文档旨在对烟叶物资采购供应管理进行规范和指导,提高物资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2. 采购需求确认2.1 采购计划编制: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编制烟叶物资采购计划,并提报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和批准。
2.2 采购需求确认:采购管理部门审核采购计划后,组织相关部门对采购需求进行确认,包括但不限于烟叶种类、数量、品质要求等。
2.3 供应商评估: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历史供应商表现、评价和市场调研等信息,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供应商的信誉和能力。
3. 供应商选择和合同签订3.1 供应商选择:采购管理部门依据供应商评估结果,结合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供应商选择,并形成供应商名单。
3.2 签订采购合同:采购管理部门与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明确合同的交付时间、质量要求、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3 合同备案:采购管理部门将签订的采购合同进行备案,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公示,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4. 采购执行与监控4.1 供应商管理:采购管理部门对供应商的交付情况、质量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并解决问题,确保采购过程的顺利进行。
4.2 采购进度控制:采购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监控采购进度,及时报告和解决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确保采购能按时完成。
4.3 采购成本控制: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预算,对采购过程中的成本进行有效控制,避免资源浪费和成本超支。
5. 采购验收与评价5.1 采购验收: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和质量要求,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约定。
5.2 验收记录: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物资的验收情况进行记录,包括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货源投放管理办法

营销中心卷烟货源投放管理制度为适应“按客户订单组织货源”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太原市卷烟销售网络运行,有效提升太原市公司把握市场、适应市场和服务市场的能力,切实加强卷烟货源供应管理,努力做到品牌让零售客户自由选择,货源安排做到公开透明,真正做到“三个满意”,根据国家局、省局有关精神,结合我市烟草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卷烟销售原则以“两个维护”为宗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共同发展为目标,货源投放要本着烟草公司与零售客户之间平等互利,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努力满足零售客户的合理货源需求。
克服非市场因素,实现“按订单组织货源”整体工作目标。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品牌全部纳入国标业态分类,向工业企业和零售客户公开每个品牌的投放标准,向零售客户公开客户国标业态分类情况。
2、客户国标业态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零售客户的国标业态分类情况,涉及到卷烟的公开合理投放,一旦确定,客户业态不能随意变更。
否则会直接影响货源投放的整体安排,会形成新的投放不公平。
如确实需要变更业态的,需要严格审核,逐层审批备案。
3、满足需求,动态调控的原则所有品牌(规格)全部按国标业态投放既要有效满足客户需求,又要考虑公司整体销售任务的稳步推进,同时要结合每个品牌的到货及库存情况,因此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对卷烟(品牌)规格的投放动态进行调控。
4、货源投放严格自律,内管部门全程监督的原则在货源投放过程中,集体讨论,集体决定,有效征询和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投放过程严格规范,严格自律。
痕迹化资料要健全,各项标准的出台和变更要符合公司内管的标准,营销中心内管人员对货源投放要全程参与,严格审核并签字确认。
所有货源投放标准要报公司内管部门备案。
二、货源供应办法一)、总体控制1、根据“四维三层”预测结果,结合市场变化,价格变化,库存情况进行投放计划。
2、在卷烟投放过程中必须考虑卷烟销售量、结构、毛利、品牌集中度、市场变化、库存、价格等因素。
烟草分公司卷烟货源分配实施规定

烟草分公司卷烟货源分配实施规定烟草分公司卷烟货源分配实施办法为适应卷烟销售网络规范运行程序,加强卷烟经营运行工作的导向性调控,增强卷烟货源分配的透明度,实现卷烟货源的合理优化配置,保证货源分配的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发挥货源分配对计划进度、经营目标和某场稳定的调控和保障作用,经分公司研究决定,对货源分配及相关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计划制订月初分公司卷烟经理部根据卷烟合同计划和各某地区公司(营销部)的经营情况,制订当月的购进计划、货源分配预安排计划、销售计划,并将计划下发至客户服务中心、电访中心及各某地区卷烟营销部。
二、货源分配原则以当期库存货源为依据,进行货源分配,以促进目标单位完成度或阶段性经营目标任务为前提,针对不同的卷烟,遵循以下不同的分配原则:、正常销售品牌不分配、不控制;、某某内外中档以上畅销品牌,按各某地区任务大小按比例分配;、低档卷烟向城郊及某地域某场倾斜投放;、高档紧俏品牌,实行统一分配,重点倾斜某区某场;、高毛利、高结构、新品牌,进行指令性分配;、对压缩调整库存品牌,进行强制性分配;、紧俏卷烟对完成指令性分配、强制性分配实行奖励销售的原则;、对上月经营目标完成优良的单位实行一定权重畅销烟计划倾斜的原则。
三、具体实施办法、分公司卷烟经理部实行周期性的货源分配办法(三天一次),并依据月初分配计划和计划进度,视到货库存情况随时分配。
、分公司卷烟经理部根据库存实行一级货源分配,将货源直接分配到各某地区卷烟营销部。
、各某地区营销部根据各线路区域的实际情况实施二级货源分配,将货源分配到客户经理和对应的电访员。
、在客户经理对区域内当天走访线路上的商户进行货源基础分配的前提下,由电访员对线路商户实施三级分配。
、对畅销、紧俏品牌卷烟的配额,仅限一个访销周期,本周期计划内未访出的部分,直接纳入下一周期的库存数量进行重新分配。
、对分配的指令性和强制性卷烟实行紧俏卷烟奖励。
紧俏烟要专项使用,发挥作用,不得浪费,本周期内未完成所分配任务的,下一周期重新统一分配。
最新烟草有限公司高价位卷烟货源供应管理办法

ⅩⅩ烟草有限公司高价位卷烟货源供应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高价位卷烟销售管理工作,深入落实《ⅩⅩ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对高价位卷烟经营和价格管理的意见》,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卷烟市场价格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依据市局价格检查工作安排,结合ⅩⅩ烟草实际,制定高价位卷烟货源供应管理办法如下:一、基本原则高价位卷烟货源供应要以维护和发展好卷烟零售户的四种权利(经营自主权、产品选择权、信息知晓权和正当收益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着力构建与零售客户之间平等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和谐关系,努力做到“市场需求基本满足,零售客户有所选择”。
二、工作流程(一)供应准备阶段1、接收市公司月度高价位卷烟货源供应计划。
在每月25日前,局(公司)接收市公司与工业企业确定的下月度调运计划。
2、制定辖区月度高价位卷烟货源供应计划。
每月底前局(公司)根据当前库存,预估月末库存,结合市公司下月供应计划,进行高价位卷烟品牌划分,初步确定下月度高价位卷烟投放总量及分品牌(规格)的投放量。
3、局(公司)依据客户评定结果,对辖区客户下月度卷烟供货量进行规划,分客户类型明确定量标准(审批后执行信息系统录入),形成零售户月度高价位卷烟货源供应计划。
(二)货源供应阶段电话订货员每天真实记录零售客户的高价位卷烟情况需求,依据零售户实际要货需求,月度货源供应计划和周期投放策略,与零售户形成最终订单。
(三)销售跟踪监控高价位卷烟的货源满足率变化,收集市场反馈信息,为制定下月度高价位卷烟货源供应策略作准备。
三、供应政策实行全面入网销售,执行全市统一卷烟零售价格,卷烟价格信息及时更新,做到信息公开,加强货源分配的公平、公正。
(一)实行全面入网销售。
按照《ⅩⅩ市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销售工作的意见》中“六个六不”的规定,所有经营的卷烟产品和持证零售客户都进入营销系统,按照销售系统进行卷烟销售,全部卷烟通过零售户销售进入消费市场,严禁虚拟客户销售卷烟,严禁向无证客户供货,严禁以任何形式向社会集团、单位及个人批条特供销售卷烟。
烟草货源供应政策

烟草货源供应政策一、计划管理烟草货源供应政策的首要任务是进行计划管理。
我们应根据市场需求、生产能力、销售预期等因素,制定详细的烟草货源供应计划。
计划应涵盖各种规格、类型、品牌的产品,以确保市场的正常供应和需求的满足。
同时,应定期对计划进行评估和调整,以应对市场变化和不确定性。
二、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是烟草货源供应政策的重要环节。
我们要确保所供应的烟草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同时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期望。
为此,我们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到最终产品,都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测。
三、价格管理价格管理是烟草货源供应政策的关键要素。
我们要根据市场供求关系、产品成本、竞争状况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烟草产品价格。
同时,应关注价格波动,及时调整价格策略,以保持市场的稳定和企业的盈利。
四、储备管理储备管理对于烟草货源供应政策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我们要根据市场需求、生产周期、运输状况等因素,建立合理的烟草产品储备制度。
通过科学安排储备量、优化储备结构,确保市场的持续供应,降低因缺货或运输延误造成的损失。
五、进出口管理进出口管理是烟草货源供应政策的组成部分。
我们要根据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和政策法规,制定科学的进出口策略。
通过加强与国内外客户的合作,优化进出口流程,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贸易风险,实现企业的国际化发展。
六、专卖管理专卖管理是烟草货源供应政策的重要特征。
我们要严格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确保烟草产品的专营销售。
通过加强专卖店建设和经营管理,提高专卖店的运营效率和市场覆盖率。
同时,应加大对非法烟。
XXX市公司卷烟货源供应投放管理办法

广西区烟草公司XXX市公司卷烟货源供应投放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国家局“按客户订单组织货源”业务操作规范(修订)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订单采集和货源供应工作的意见》(国烟办[2008]20号)文件的要求,为规范本公司的卷烟货源供应管理工作,提高客户对货源的满意度,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包括:零售户的卷烟供应总量限量浮动管理、货源供应管理、订单采集管理、重点客户(守法依规经营,经营结构高,消费群体高端、特殊,贡献度大、积极配合营销管理的客户)订单管理办法、重点管理客户(违法、违规、不配合营销管理工作的客户)卷烟供应办法、货源信息公开管理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将可供货源最大限度公平、公正、公开地满足卷烟零售户真实、合理的需求,努力构建和谐XXX烟草。
二、供应原则(一)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公平、公正、公开是规范卷烟货源投放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
对货源充足的卷烟品种,按卷烟零售户真实、合理需求投放;对市场需求量大但货源紧缺的卷烟品种,根据卷烟零售户类别,实行差异化投放;对市场需求量小且货源紧缺的卷烟品种,实行定点定量投放;通过不同的投放模式,体现分配上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可供货源数量、分配方案通过各种可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并通过各种渠道接受社会和卷烟零售户的监督。
(二)分类投放原则零售客户分类为货源投放的主要依据。
紧俏烟货源的投放,根据各类别客户的经营规模和市场类型,对各类客户实行公平、公开、透明的统一分配和投放,为各类别客户分别设定紧俏货源供应上限。
(三)公平分配原则为方便公司与客户每次电访订单,提高市场预测的效率,公司的紧俏烟货源实行按品类分配制。
三、供应办法(一)上限供应法。
按区局、市局规定的单品或单次最高上限供应规定,单客户单一品种订货不超过100条/次,单次订单总量不超过400条/次。
(二)定点定量分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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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公司货源供应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化取向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卷烟货源供应管理工作,努力做到“市场需求基本满足,零售客户有所选择”,有效提升零售客户盈利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卷烟货源供应遵循平等互利、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客户分类及季节性客户的界定具体参照市局(公司)《客户分档动态管理规范》。
第四条根据货源属性将品牌(规格)划分为:顺销品牌(规格)、紧俏品牌(规格)、新品牌(规格)。
市局(公司)根据各品牌(规格)的订单满足率及货源供应状况,合理确定具体品牌(规格)分类。
第五条顺销品牌(规格)基本满足。
顺销品牌(规格)又分为完全满足品牌(规格)和均衡满足品牌(规格)两种。
其中均衡满足品牌(规格)是指市场状态较好但货源无法完全满足客户订单需求,或者市场状态欠佳需进行调控的品牌(规格),规格数应控制在顺销
品牌(规格)总数的30%以内。
对顺销品牌(规格)的供应,要做到基本满足市场需求、均衡销售。
同品类、同价位的卷烟供应,可替代品牌(规格)一般不少于2个。
市局(公司)要做好顺销品牌(规格)的货源衔接,减少和避免断货现象。
第六条紧俏品牌(规格)合理限量。
紧俏品牌(规格)是指市场存在刚性需求,货源缺口较大,零售价格坚挺,零售客户订单满足率较低的品牌(规格),规格数应控制在公司所经营卷烟规格总数的20%以内。
市局(公司)可根据实际货源情况,合理限量供应。
在对卷烟品牌、市场环境、客户经营能力等因素进行市场细分的基础上,以客户分档为主要依据,制定明确、统一的紧俏品牌供应策略和合理限量办法。
第七条新品卷烟控点限量。
新品卷烟是指引入在销,一二类不超过两年,三四五类不超过一年的品牌(规格)。
对新品卷烟的投放,根据工业企业的需求建议,以选点定量投放为主,工商协同确定选点投放户数及单次投放量,主要依据零售客户所属价位段历史销售规模进行选点,或辅以按档位、按价位段投放。
第八条市局(公司)每月10号前通过网上订货平台和政企务公开栏及时发布紧俏品牌(规格)、新品牌(规格)目录。
第九条季节性客户供应政策。
季节性客户必须由客户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参照附表一《季节性客户申报表》),经区县局(营销部)客户经理核实,客户服务部初审,当地专卖部门签署意见,报区县局长(经理)审批同意后上报营销中心,方可根据客户的需求或供应标准上浮进行供应。
根据经营性质和经营规模的不同,结合营销平台信息维护需要,将季节性客户划分为:一、特色终端,即位于旅游市场的形象终端、展示终端、窗口终端、便利终端、田园终端等旅游特色终端客户;二、景区,即位于旅游景区内的客户;三、楼堂馆所,即经营等级达到四星级以上的大型酒店或餐饮服务类客户;四、高校校内,即位于黄山学院内的客户;五、其他季节性客户,即中石化加油站、高速服务区以及其他临时性需求较大的客户;六、弱势群体,即亲情帮扶对象或订货周期为两周一次客户(此类客户为便于货源翻倍供应所进行的系统信息维护,无需客户申报)。
上述季节性客户每年申报一次。
在货源供应方面,对特色终端、景区类季节性客户,省产品牌(规格)的供应一般不超过周供应标准的2倍;对楼堂馆所、高校校内、其他季节性等客户,依据客户申报的品牌规格及数量,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后,结合货源状况供应。
若季节性客户对未投放或供应标准仍无法满足其实际需求的单品确有需求时,须履行增量申报程序(参照附表二《零售户卷烟需求供应申请表》),报市局(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给予增量供应。
第十条特殊客户供应政策。
对于黄山品牌主题店、屯溪区大型商超、酒店等特殊客户,根据其提报的实际需求进行供应,但单品单次供应标准不得超过最高供应上限。
第十一条季节性客户或特殊客户不得将订购的卷烟低于零售指导价卖给其他零售客户,一经发现或存在外流现象,两年内取消其季节性或特殊供应资格。
第十二条单品单次供应设置上限。
对所有零售客户,单品单次供应量原则上不得超过99条,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99条。
第十三条私人定制卷烟供应。
依据《安徽省烟草公司黄山市公司定制卷烟管理办法》执行,消费者定制卷烟只能通过定点供应客户进行定制,单品单次定制量原则上不得超过99条,零售客户不得假借私人定制名义套购卷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定制规格供应资格。
第十四条严格控制销售大户。
对卷烟经营大户的认定标准参照《卷烟经营大户监管实施办法(暂行)》(黄烟【2017】39号)的文件执行。
在货源供应方面,设置月订货总量上限,即卷烟经营大户月订货总量不得超过2000条(春节、端午、中秋传统节日可翻倍)。
第十五条对违规经营客户采取减供、停供措施。
发起部门或组织要及时向营销部门移送违法违规信息记录,县级营销部门填写《违法违规卷烟零售客户减供、停供管理审批表》(附表三),报分管营销领导审核,局长(经理)审批后,上报营销中心。
营销中心根据区县意见采取相应的停供、减供措施。
经查实有下列情形的,自违法行为被查处之日的下一周起连续24周对其停供部分顺销及紧俏品牌(规格):
(一)一次性销售卷烟数量超过50条的;
(二)一次性被查获假烟、走私烟案值在1000元以上或一次性被查获3条的;
(三)单月被外地市查获外流卷烟超过10条的零售户;
经查实有下列情形的,自违法行为被查处之日的下一周起连续12周对其停供部分顺销及紧俏品牌(规格):
(一)连续两次以上为无证户提供货源,且单次销售卷烟规格超过3个或数量超过5条的;
(二)销售非法流入卷烟案值在3000元以上或一次性被查获5条;
(三)销售本地串码卷烟案值在10000元以上的;
(四)实际零售价超过1000元/条的,或欺诈消费者、高价销售卷烟被投诉并经查实的;
(五)违反客户自律互助小组约定的价格低价销售卷烟并经查实的;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