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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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调查与评价规程

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调查与评价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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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工程周边环境调查管理办法

地铁工程周边环境调查管理办法

周边环境调查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了规范地铁建设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工作,保证周边环境调查资料全面详实,满足工程设计、施工需要,确保工程及其周边环境安全,依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指南》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1.2 周边环境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影响范围内的房屋、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等建(构)筑物和设施,以及文物、地表水体等。

1.3 周边环境调查是指通过查询收集、实地调查走访和必要的现场勘查探测等手段,获取周边环境资料,掌握周边环境实际情况,并提交环境调查报告的活动。

1.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应分阶段进行,不同阶段的环境调查内容应满足相应阶段的深度要求。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通过收集地形图、管线图等方式获取工程周边环境资料。

对影响线路方案的重要工程周边环境,根据工程需要进行深入调查。

设计阶段应通过查询收集、实地调查走访和必要的现场勘查探测等手段对工程周边环境进行调查,获取工程周边环境资料,掌握工程周边环境实际现状,为施工图设计提供参考。

施工阶段应对周边环境资料进一步进行核实和补充完善,以此作为编制实施性施工方案的基础。

1.5 本办法仅适用于公司所建设管理的地铁工程和枢纽工程。

2 周边环境调查程序2.1 建设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工作。

2.2 设计阶段,建设公司应组织设计单位提出周边环境调查的技术要求,明确调查的范围、对象、内容及成果要求,并向调查单位进行交底。

2.3 建设公司应当组织周边环境调查单位进行周边环境交底,将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报告及时提交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

2.4 开展周边环境调查前,调查单位应当编制环境调查纲要和调查表。

环境调查纲要主要包括工程概况、调查目的和依据、调查范围和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法和手段、调查成果等。

2.5 调查单位应向建设公司提交周边环境调查报告。

2.6 施工单位在周边环境进行调查核实前,应先组织勘察报告和施工图会审,参加勘察、设计交底,在此基础上开展工程风险评估。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管理指南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管理指南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 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所称工程监测,是指施工过程中,通过采用一定的测量测试仪器、设备,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岩土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及工程围(支)护结构等的变化情况(如变形、应力等)进行经常性地量测和巡视观察,并及时反馈监测成果的活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包括施工监测及第三方监测。

1.3 本指南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监测及第三方监测的管理。

1.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管理除应遵循本指南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 监测技术管理与预警要求2.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项目主要包括工程围(支)护结构的变形、应力,工程周边环境的位移、倾斜、开裂,岩土体位移、土压力变化,地下水位的动态变化等。

2.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项目及其控制指标应当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说明。

其中工程周边环境的监测项目及其控制指标应当经专家论证后确定。

2.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方案,应当根据勘察报告、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及工程实际情况编制。

其主要内容应包括监测范围、监测对象、监测项目、控制指标、监测频率、监测方法、测点布置平剖面图、监测组织机构及人员设备配备等。

2.4 工程监测的基准点应布置在工程施工影响范围之外的稳定区域,并保证其埋设稳固、可靠。

工程围(支)护结构监测点应在围(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布设;工程周边环境监测点与岩土体、地下水监测点应在施工之前埋设。

基准点、监测点应当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埋设,并清晰标识类别、编号、保护要求等信息。

2.5 基准点、监测点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定期巡视。

发现基准点、监测点受到破坏,应及时恢复或补救,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有效性。

2.6 监测点埋设并稳定后,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二次观测,取其平均值作为初始值。

2.7 监测数据应当根据施工进度,严格按照监测方案中的监测频率要求及时采集,保证监测数据真实、连续、准确、完整。

轨道交通工程的环境影响分析

轨道交通工程的环境影响分析

轨道交通工程的环境影响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轨道交通工程作为一种高效、大运量的公共交通方式,在解决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居民出行条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和运营也不可避免地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系列影响。

本文将对轨道交通工程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分析。

一、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阶段的环境影响1、土地利用和生态破坏轨道交通线路的建设通常需要占用大量土地,包括耕地、林地和城市建设用地等。

这可能导致土地资源的减少和生态系统的破坏,影响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

此外,施工过程中的挖掘、填方等活动还可能引发水土流失、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

2、噪声和振动在施工期间,各类施工机械如钻孔机、打桩机、挖掘机等会产生强烈的噪声和振动。

这些噪声和振动不仅会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干扰,还可能对附近的建筑物产生一定的损害,尤其是对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构成威胁。

3、大气污染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扬尘,包括土方开挖、物料运输和堆放等环节。

此外,施工机械的尾气排放也会增加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对周边空气质量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居民的身体健康。

4、水污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机械的清洗废水和隧道施工过程中的涌水等。

这些废水如果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将会污染周边的地表水体和地下水,破坏水环境质量。

二、轨道交通工程运营阶段的环境影响1、噪声和振动列车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轮轨噪声和车辆动力噪声,同时由于列车的振动还会通过轨道传递到周围地层,引起地面振动。

对于沿线居民来说,长期暴露在噪声和振动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睡眠障碍、听力下降、心血管疾病等健康问题。

2、电磁辐射轨道交通系统中的供电设备、通信设备等会产生一定的电磁辐射。

虽然这些电磁辐射的强度一般在国家标准范围内,但对于一些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和老人等,可能仍会存在潜在的影响。

3、大气污染轨道交通虽然是一种相对清洁的交通方式,但在运营过程中,列车的制动系统、空调系统等仍会产生少量的废气排放。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2016173号文)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2016173号文)

附表1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单位名称:工程名称: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100分;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3、出现黑体字标志标志的情形之一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得分取69分,但当实际得分少于69分时取实际得分);4、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附表2 勘察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单位名称:工程名称: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3、出现黑体字标志的情形之一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得分取69分,但当实际得分少于69分时取实际得分);4、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附表3 设计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单位名称:工程名称: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100分;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3、出现黑体字标志的情形之一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得分取69分,但当实际得分少于69分时取实际得分);4、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附表4 监理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标准分数扣减分数实得分数1资质资格及管理制度超出单位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业务,扣5分存在转让业务行为,扣5分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或利害关系,扣5分未按合同约定建立项目监理机构,扣3~5分总监理工程师未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扣5分未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扣3分未按规定配备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扣2~5分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兼任,扣5分其他监理人员的任命、聘用(调换)手续不符合规定或合同约定,扣2~5分未组织开展监理人员年度安全质量教育培训、交底,扣2分未建立安全质量监理制度或监理责任制,扣3~5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监理单位安全质量责任未在责任制中落实,扣4分岗位职责不明确或人员不清楚自己职责,扣2~3分法定代表人未签署授权书或项目负责人未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扣3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岗履职,扣5分其他监理人员不在岗履职,扣2~5分52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未按规定编制、审批监理规划或专业性较强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四新”工程的专项监理实施细则,扣4分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或未根据工程、法规标准的变化及时修订,扣2分实施细则的安全、质量风险控制内容不全,或实施细则审批后未对监理人员进行交底,扣2~3分监理实施细则未明确主要危险源、重要(关键)部位/环节及其控制措施,扣3分未编制旁站监理方案或旁站项目不全面,扣3分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存在违反规范标准或其他明显错误,扣1~2分4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100分;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3、出现黑体字标志的情形之一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得分取69分,但当实际得分少于69分时取实际得分);4、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5、“监理效果”反映的是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绩效,按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检查合计得分的一半以20%的比例计入监理检查得分的总分数中。

最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指南

最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指南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管理指南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1总则1.1 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所称工程监测,是指施工过程中,通过采用一定的测量测试仪器、设备,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岩土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及工程围(支)护结构等的变化情况(如变形、应力等)进行经常性地量测和巡视观察,并及时反馈监测成果的活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包括施工监测及第三方监测。

1.3 本指南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监测及第三方监测的管理。

1.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管理除应遵循本指南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监测技术管理与预警要求2.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项目主要包括工程围(支)护结构的变形、应力,工程周边环境的位移、倾斜、开裂,岩土体位移、土压力变化,地下水位的动态变化等。

2.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项目及其控制指标应当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说明。

其中工程周边环境的监测项目及其控制指标应当经专家论证后确定。

2.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方案,应当根据勘察报告、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及工程实际情况编制。

其主要内容应包括监测范围、监测对象、监测项目、控制指标、监测频率、监测方法、测点布置平剖面图、监测组织机构及人员设备配备等。

2.4 工程监测的基准点应布置在工程施工影响范围之外的稳定区域,并保证其埋设稳固、可靠。

工程围(支)护结构监测点应在围(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布设;工程周边环境监测点与岩土体、地下水监测点应在施工之前埋设。

基准点、监测点应当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埋设,并清晰标识类别、编号、保护要求等信息。

2.5 基准点、监测点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定期巡视。

发现基准点、监测点受到破坏,应及时恢复或补救,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有效性。

2.6 监测点埋设并稳定后,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二次观测,取其平均值作为初始值。

2.7 监测数据应当根据施工进度,严格按照监测方案中的监测频率要求及时采集,保证监测数据真实、连续、准确、完整。

地铁车站周边环境调查报告

地铁车站周边环境调查报告

目录第一部分调查总体情况 (2)一、工程调查目的和依据 (2)(一)、调查目的 (2)(二)、调查依据 (2)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2)三、调查方法和手段 (3)第二部分车站周边环境调查 (4)一、概况 (4)二、调查成果及资料说明 (5)三、周边环境风险说明及对工程设计、施工的建议 (6)第三部分附图、附表 (6)附表1 建(构)筑物调查表 (6)附表2 地下管线调查表 (10)附表3 周边环境调查统计表 (17)第一部分调查总体情况一、工程调查目的和依据(一)、调查目的因2号风道及A出入口设计环境发生变化,本次周边环境调查目的为保证在2号风道及A出入口结构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地上、地下建筑、管线进行保护,防止因车站及区间施工造成对周边建筑、管线的破坏,保障周边管线及临建的安全,同时也保障了地铁结构工程的质量。

(二)、调查依据调查依据为《天津市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周边环境调查管理办法》二、调查范围和对象本次周边环境调查范围包括施工基坑边缘以外30m,调查对象主要包括:可能受车站施工影响的周边建筑物,包括1号线既有结构、天庆里、宝和里、muse 酒吧、晶采大厦等。

下瓦房车站2号风道及A出入口地处河西区大沽南路、琼州道繁华路段,施工设计切改管线6种,已全部切改到基坑范围以外。

车站周边环境调查范围示意图三、调查方法和手段与各条管线的产权单位进行沟通,并结合管线综合图纸,对既有管线进行调查。

与河西人民防空办公室进行沟通,绘制出现状地下管线位置。

与周边临建的使用单位进行调查,明确现状临建的基础形式、结构形式、使用情况等。

第二部分车站周边环境调查一、概况下瓦房站主体位于奉化道、琼州道上,沿奉化道、琼州道布置,站中心里程为CK22+677.411,全长154.360m,全线位于直线上。

为1号线与5号线换乘车站,车站主体为地下三层岛式站台车站,结构采用双柱三跨三层矩形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底板埋深约23.2m,覆土厚度约为2.8m。

轨道交通污染调查方案

轨道交通污染调查方案

轨道交通污染调查方案一、调查目的:轨道交通作为城市重要的交通方式,对减少空气污染、缓解交通压力、改善居民出行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本调查旨在了解轨道交通对环境的影响,掌握相关数据,并提出相关建议,为制定环保政策和改进轨道交通设施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与方法:1. 调查目标:选择若干个轨道交通站点作为调查对象。

2. 调查内容:(1)调查车站周边空气质量指数(AQI)。

(2)调查车站周边的噪音影响情况。

(3)调查车站周边垃圾处理情况。

(4)调查车站周边绿化及建筑景观情况。

3. 调查方法:(1)空气质量调查:利用空气质量监测设备,收集目标车站周边空气质量参数,并计算AQI。

(2)噪音调查:使用噪音测量仪器,对目标车站周边环境进行噪音测量。

(3)垃圾处理调查:观察目标车站周边的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分类情况、周边环境卫生状况等。

(4)绿化及建筑景观调查:通过实地考察与问卷调查相结合,调查车站周边的绿化面积、植物种类、建筑景观等情况。

(5)调查数据还可以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如环保部门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噪音监测数据等。

三、调查结果分析:根据调查结果,对于空气质量指数高的车站,说明该地区轨道交通对环境的污染较大;对于噪音水平高的车站,说明该车站周边居民噪音污染较大;对于垃圾处理不合理的车站,说明该车站周边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对于绿化及建筑景观情况差的车站,说明该车站周边环境质量较低。

四、调查建议:1. 空气质量改善:对于空气质量较差的车站周边,建议在车站周边增加空气净化设备、绿化覆盖,提高空气质量。

2. 噪音抑制:对于噪音污染较大的车站周边,可以采取多种手段进行噪音抑制,如加强车辆降噪、加装噪音屏障等。

3. 垃圾处理改进:对于垃圾处理不合理的车站周边,应加强垃圾分类教育宣传,提高环保意识,并完善垃圾处理设施。

4. 环境美化:对于绿化及建筑景观情况差的车站周边,应增加绿化面积,选择适宜的植物种类,同时改善建筑景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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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指南
1 总则
1.1 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工作,保证工程周边环境调查资料满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需要,确保工程及其周边环境安全,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以下简称工程周边环境)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影响范围内既有(或在建)的房屋、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等建(构)筑物和设施,以及文物、地表水体等。

1.3 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应支持、配合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工作,产权人或管理单位应如实提供工程周边环境相关资料。

其中涉密资料应按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1.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工作除应符合本指南外,还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 调查程序和方法
2.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工作,并在工程概算中确定工程周边环境调查费用。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相关单位开展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工作。

2.2 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研究提出工程周边环境调查的技术要求,明确调查的范围、对象、内容及成果要求等,并向受委托从事工程周边环境调查的单位(以下简称调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2.3 调查单位在开展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前应编制调查方案和调查表。

调查方案主要包括工程概况、调查目的和依据、调查范围和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法和手段、调查成果要求等。

建筑物、桥梁、地下管线调查样表见附表1。

2.4 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宜分阶段进行,不同阶段环境调查内容应满足相应阶段深度要求。

2.5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通过收集地形图、管线图等方式获取工程周边环境资料。

对影响线路方案的重要工程周边环境,需进行重点调查。

2.6 初步设计阶段应通过查询收集资料、实地调查走访和必要的现场勘查探测等手段对工程周边环境现状进行全面调查。

2.7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工程设计条件变化或工程需要,补充完善工程周边环境资料。

2.8 对影响工程施工安全的地下管线、地表水体渗漏等情况,应根据设计要求或工程需要进行专项调查。

2.9 调查单位应当编制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报告,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交建设单位。

2.10 建设单位应组织对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报告进行验收,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

2.11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应对工程周边环境进行核查。

工程周边环境实际状况与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工程周边环境调查资料不能满足勘察、设计、施工需要的,建设单位应组织补充完善。

3 调查范围
3.1 工程周边环境的调查范围应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线路位置、敷设方式、埋置深度、结构形式、施工方法、地质条件及工程周边环境重要性等因素综合确定。

3.2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主要施工工法的调查范围可参考下表确定。

调查范围参考表
工法类别调查范围备注
明(盖)挖法
工程不小于基坑结构外边线两侧各30米
(或3H,取大值)
H—基坑设计开挖深度
矿山法工程不小于隧道结构外边线两侧各30米
(或3Hi、3B,取最大值)Hi—隧道设计底板埋深B—隧道设计开挖宽度
盾构法工程不小于隧道结构外边线两侧各30米
(或3Hi、3D,取最大值)Hi—隧道设计底板埋深D—盾构隧道设计外径
注: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地质条件和工程经验等,适当调整调查范围。

3.3 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线、高架线工程的调查范围原则上不小于线路结构外边线两侧各30m。

4 调查内容
4.1 工程周边环境调查的内容一般包括调查对象的名称、类型(或用途),地理位置,与轨道交通工程的空间关系,修建年代或竣工日期,产权人或管理单位,原建(构)筑物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使用(或在建)现状,竣工图纸情况,特殊保护要求等。

4.2 地上建(构)筑物需重点调查建筑层数、高度、结构形式、基础型式、基础埋深(标高)、地基变形允许值及沉降观测资料等内容。

采用复合地基、桩基的建(构)筑物还包括地基基础的主要设计参数、施工工艺等内容。

4.3 地下构筑物需重点调查结构形式、外轮廓尺寸、顶(底)板埋深(标高)、原施工开挖范围、围(支)护结构形式、抗浮措施、施工方法等内容。

4.4 地下管线需重点调查管线的类型、功能、材质、规格、坐标位置、走向、埋设方式、埋深(标高)、施工方法等内容。

各类管道还包括管节长度、接口形式、拐折点坐标、管径变化位置、节(阀)门(或检查井)位置、载体特征(压力、流量流向)、使用情况(正常、废弃、渗漏)等内容。

采用地下综合管道共同沟的,还包括共同沟的结构形式、断面尺寸、顶(底)板埋深(标高)、围(支)护结构形式、变形缝设置情况等内容。

4.5 桥梁需重点调查结构形式、桥宽、桥长、跨度、基础型式及桥梁承载力、桥梁限载、限速、桥面破损情况、桩基参数(桩长、桩径等)、试桩资料、地基变形允许值及沉降观测资料等内容。

4.6 隧道需重点调查隧道的顶(底)板埋深(标高)、断面尺寸、衬砌厚度、施工方法、原施工开挖范围、附属结构(通道、洞门、竖井、小室)、变形缝设置及渗漏情况等内容。

4.7 道路需重点调查道路等级、路面材料、路面宽度、路基填料及填筑厚度、支挡结构及沉降观测资料等内容。

4.8 既有轨道交通设施需重点调查敷设方式、线路形式、道床形式、行车间隔、运行速度、车辆荷载、轨道变形要求等内容。

1 轨道交通设施地下线参照隧道调查内容。

2 轨道交通设施地面线还包括路基形式、填筑厚度等内容。

3 轨道交通设施高架线参照桥梁调查内容。

4.9 边坡、高切坡需重点调查边坡的支挡结构形式、地基基础形式、设计参数、施工工艺、排水设施、边坡允许变形量及变形观测资料、破损及渗漏情况等内容。

4.10 地表水体需重点调查水体范围、水底淤泥厚度、防洪水位、河床冲刷标高、通航要求、防渗方式、渗漏情况、水工建筑的地基变形允许值和沉降观测资料等内容。

4.11 水井需重点调查井深、井径、井壁材质、出水量、服务范围等内容。

4.12 文物调查除参照地上建(构)筑物或地下构筑物的调查内容外,还需调查文物等级、保护控制范围及要求等内容。

5 调查报告
5.1 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概况
2 调查目的和依据
3 调查范围和对象
4 调查方法和手段
5 调查成果及资料说明
6 工程周边环境对工程的影响和风险分析
7 附图、附表
5.2 调查报告的附图、附表主要包括:
1 工程周边环境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表(样表见附表2)
2 调查对象相关图纸
3 现场有关影像资料、实测数据
4 相关资料复印件等
5.3 调查报告应当由调查、校核人员签字,经调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加盖单位公章。

5.4 调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的需要。

附表1: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样表
附表2:工程周边环境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样表
附表1 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样表
表1-A 建筑物调查样表
工程名称
建筑物名称编号
地理位置
修建年代或竣工日期竣工图纸情况
产权人或管理单位
及电话
建设、勘察、设计、
施工等单位
使用现状
地上层数地下层数
地面高度基础埋深(标高)
结构形式基础型式
地基变形允许值沉降观测值
备注说明资料来源,有无实测、影像等资料
与轨道交通工程
空间关系示意图
调查人员:校核人员:调查日期:
表1-B 桥梁调查样表
工程名称
桥梁名称编号
桥梁类型
地理位置
修建年代或竣工日期竣工图纸情况产权人或管理单位
及电话
建设、勘察、设计、
施工等单位
使用现状
结构形式桥宽、桥长
跨度基础型式
桩径桩长
地基变形允许值沉降观测值
备注说明资料来源,有无实测、影像等资料
与轨道交通工程
空间关系示意图
调查人员:校核人员:调查日期:
表1-C 地下管线调查样表
工程名称
管线名称编号管线类型、功能
地理位置
修建年代或竣工日期竣工图纸情况
产权人或管理单位
及电话
建设、勘察、设计、
施工等单位
使用现状
管线材质管线规格
埋设方式埋深(标高)
施工方法管节长度
节(阀)门(或
接口形式
检查井)位置
载体特征
特殊要求
(压力、流量、流向)
备注说明资料来源,有无实测、影像等资料
与轨道交通工程
空间关系示意图
调查人员:校核人员:调查日期:
附表2 工程周边环境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样表
编号名称类型地理位置
与轨道交通工程
的空间关系修建年代或
竣工日期
使用现状
产权人或
管理单位
联系电话调查日期备注
15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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