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
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研究——公共艺术进驻乡村

Vol.42/No.08/Westleather 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研究——公共艺术进驻乡村朱文婷(贵阳学院,贵州贵阳550005)摘要:公共艺术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被引入以来,凭借着自身的公共属性在我们现今的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共艺术走进乡村,对美丽乡村的建设同样具有自己独特的价值和作用%关键词:公共艺术;乡村建设中图分类号:F59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1-1602(2020)08-0067-01近年来,贵州省以“富在农家,学在农家,乐在农家,美在农家”为目标,深入开展了“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旨在推动乡村从“一片美”向“整体美”、从“外在美”向“内在美”提质转型,打造新农村建设%公共艺术自20世纪90年代被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引入以来,凭借着自身的公共属性在我们现今的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下公共艺术走进乡村为建设美丽乡村赋能,重燃乡土文化自信同样具有自己独特的价值和作用% 1公共艺术介入乡村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贵州乡村在近年的乡村建设、大扶贫、村村通等惠民政策的背景下,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果%交通便利、互联网通畅,城乡的界限渐渐模糊,乡村也不仅仅是以往单一的农耕文化价值存在,目前已将演变成生态、经济、文化、社会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乡村%乡村快速发展过程中产生了许多问题,原有民居、历史遗迹、村民传统生活方式、文化秩序渐行渐远,乡村中出现了信仰缺失、历史断裂的文化病%乡村发展放到历史的长河中,他有自身的发展规律,但作为乡村建设的建设者、旁观者,在尊重乡村自身发展规律的前提下,以“最小干预获取最大利益”的原则,公共艺术便是一种有效的方式与手段%公共艺术介入乡村发展、参与乡村文化及生产建设的可行性,在世界多地区得到了验证%日本的越后妻有每年有半年时间大雪封山,交通不便年轻人外出求学打工,当地多是老人留守,大雪封山的时间里只能靠村落间相互扶助维生,为改变现状当地引入艺术家,举办大地艺术节为地区的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艺术家与村民共同搭建,艺术深植于这片大地的梯田、山沟、树林中与当地共生,借以提高了当地的生产生活,并打造出了新的旅行方式%2乡村公共艺术的设计表达方式及设计原则现阶段的公共艺术内容形式是多样的,不仅包括传统的雕塑、壁画、景观、装置艺术,它还包括展演、节日、礼仪活动等,借知识分子、艺术家之手用偶发或者有意塑造的方式,利用现有的资源派生成乡村故事、乡村文化,为美丽乡村建设赋能。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3.28•【字号】黔府办发[2016]9号•【施行日期】2016.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5年,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意见》(黔府发〔2013〕2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14号)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千方百计增加投入,全面强化调度督查,组织开展项目观摩,确保了“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年完成投资404.1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32.8%。
其中,小康路完成投资155.9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12.2%;小康水完成投资67.5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16.5%;小康房完成投资106.6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77.6%;小康电完成投资32.1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83.5%;小康讯完成投资7.6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30.5%;小康寨完成投资34.4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43.5%。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深得民心,广受欢迎。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四在农家_美丽乡村”—小康路工程技术导则

2 通村沥青(水泥)路 ...................................................................................5 2. 1 路线 ..........................................................................................................5 2. 2 路基 ..........................................................................................................9 2. 3 路面 ........................................................................................................13
湄潭县启动整县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建设

湄潭县启动整县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建设7月21日,湄潭县召开“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建设整县推进启动会,标志着湄潭县该项工作从即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湄潭县作为全省小康寨建设整县推进的试点县,将用两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小康寨建设,将县级重点实施的600个自然村寨分为“普及型、提升型、示范型”开展小康寨创建,计划2016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全县小康寨建设。
湄潭县小康寨创建是以“五划”为目标,重点开展(道路硬化、卫生净化、村庄亮化、环境美化、生活乐化),整体实施“三改三治”(改厕、改厨、改圈,整治断墙残壁、整治草堆柴堆粪堆、整治乱搭乱建),以及全面实施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公共厕所、照明设施、庭院硬化、文体活动设施场所,结合我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增加村寨文化队伍培养管理、绿化美化、小康水电路房讯等建设,共十一个方面项目建设。
为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此项工作,湄潭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县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各镇和相关部门也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小康寨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预计到2016年,湄潭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共需资金81233.13万元。
县政协主席张志勇在启动会上指出,小康寨建设是我县进一步加快新农村建设、带动产业发展的难得机遇,大家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握好发展机会,将工作落实到位,落到实处。
针对工作的开展,张志勇要求,小康寨建设要与我县的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移民搬迁、烟草扶贫新农村、财政“一事一议”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有些人错过了,永远无法在回到从前;有些人即使遇到了,永远都无法在一起,这些都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3.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
2019年贵州省“四在农家 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小康路行动计划.doc

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路行动计划(2013—2020年)按照省委“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决策部署,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听取基层群众提出的普遍性民生需求,尽快建立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畅通美化、安全便捷的乡村道路体系,完善农村硬件设施,结合我省农村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基本情况截至2012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15.2万公里。
其中,县道1.76万公里,乡道1.85万公里,村道11.53万公里,专用公路741公里;等级公路7.4万公里,等外公路7.8万公里;沥青(水泥)路面4.12万公里,泥结碎石路面10.51万公里,无路面5690公里。
县乡公路比重23.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4个百分点;等级公路比重48.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6个百分点;铺装路面比重27.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建制村通畅率仅43.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3个百分点;村通客运比例6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
农村公路主要指标均排全国后列,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二、主要任务按照“公路上等级、路网趋优化、管养全覆盖、通行提能力、安全有保障、环境更优美、建成小康路”的总体要求,突出“制度创新、规模扩大、建养并重、质量保证、效益提升”五个重点,抓住“责任落实、资金筹措、政策配套、力量整合、群众参与、示范带动”六个关键,着力实施农村公路“硬化、畅化、安全、优化提等、信息化、绿化美化、运输通达”七大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发展,大力提高农村客货交通运输质量和水平,全面改善乡村出行条件,努力构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为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支撑和保障。
三、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
2013—2020年,全省乡村道路总投资1068.62亿元。
到2020年,建成通村沥青(水泥)路7.37万公里,原“撤并建”行政村通村沥青(水泥)路2.86万公里;实施县乡道改造5060公里、乡道泥路改沥青(水泥)路2300公里;新建已硬化通村公路桥梁4万延米;新建通组(寨)公路6.5万公里、人行步道5.2万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1.2万公里、危桥改造4.2万延米、油路大中修3200公里;新建乡镇等级客运站581个、建制村招呼站2.18万个。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区“十三五”期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加快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助推高一格的扶贫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市“十三五”“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X-X)的通知》(X 府办发〔X〕2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一个目标,三个建成"的宏伟蓝图,围绕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畅通美化、安全便捷的小康路,围绕建设安全有效、保障有力的小康水,围绕建设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小康房,围绕建设安全可靠、智能绿色的小康电,围绕建设宽带融合、普遍服务的小康讯,围绕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小康寨,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建成更高水平小康,把我区所辖农村建设成为设施完善、产业发展、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高一格的美丽乡村升级版。
二、工作原则一一坚持重点打造、连片推进的原则。
项目实施要放在美丽乡村示范带周边,统筹考虑农村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打破区域界线,形成村与村、寨与寨、点与点的有机结合,以点带面,全面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一坚持加大整合、城乡统筹的原则。
坚持内外统筹协调。
对内实行项目、资金、力量大统筹,大整合;对外上下联动,步调一致,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等全方位支持。
坚持把六项行动计划和全区统筹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七大工程"深度融合,加大资金、资源整合,推动城乡一体发展。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意见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5.24•【字号】黔农发[2013]117号•【施行日期】2013.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意见(黔农发〔2013〕117号)各市(州)农委,各县(市、区)农牧(农业、农村)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农委决定在全省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确定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任务。
以“富在农家增收入、学在农家长本领、乐在农家爽精神、美在农家展新貌”为主要内容的“四在农家”创建活动,是我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我省基层干部群众的伟大创造和生动实践。
实践证明,“四在农家”创建活动符合贵州实际、特色鲜明,已经成为我省农村“五位一体”建设的重要平台,成为贵州新农村建设的一张名片,成为农村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成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
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进一步解决我省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薄弱、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创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促进新农村建设理念、内容和水平的全面提升,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和促进农业农村科学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
二、总体要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紧紧围绕与全国同步小康的目标和“四化同步”战略,结合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乡村旅游、传统民族村落保护等工作的开展,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着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建设新环境、发展新文化,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经验和借鉴,起到示范带动、典型引路的作用。
“四在农家

“四在农家 •美丽乡村”创建工作汇报XX区四在农家办根据市委、市政府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的总体部署,贯彻执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 XX市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 20**)14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 ) 17号文件精神,落实《XX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六盘水党办发(20** ) 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升级版,大力发展特色乡村旅游,以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为契机,以村庄规划为先导,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素质和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大力开发旅游资源,带动农民旅游创收实现城乡同步建成小康。
现将XX区20**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2014 年我区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我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将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和加快发展乡村旅游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用乡村旅游发展促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品质的提升,用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品位的提升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结合旅游产业规划,以“六项行动计划”为抓手,遵照美观实用的原则,按照小康房标准打造升级版新民居 3000户,要求新建和改建后的民居内有水冲式卫生间,有功能分开的客厅和卧室,确保民居的舒适性与实用性。
经过摸底调查后,对 3000户升级版新民居经行了分解,汪家寨镇 1115户,大河镇 848 户,大湾镇 529 户,月照乡 508 户。
目前已开工建设 230 户,其中汪家寨镇 50 户,大河镇 80 户,大湾镇 55户,月照乡 45 户。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我区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依据“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为新农村建设项目为载体,把业务工作和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形成工作为创建,创建促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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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
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会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黔农发[2013]117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5.24
【实施日期】2013.05.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意见
(黔农发〔2013〕117号)
各市(州)农委,各县(市、区)农牧(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农委决定在全省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确定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任务。
以“富在农家增收入、学在农家长本领、乐在农家爽
精神、美在农家展新貌”为主要内容的“四在农家”创建活动,是我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我省基层干部群众的伟大创造和生动实践。
实践证明,“四在农家”创建活动符合贵州实际、特色鲜明,已经成为我省农村“五位一体”建设的重要平台,成为贵州新农村建设的一张名片,成为农村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成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
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进一步解决我省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薄弱、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创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促进新农村建设理念、内容和水平的全面提升,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和促进农业农村科学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
二、总体要求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紧紧围绕与全国同步小康的目标和“四化同步”战略,结合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乡村旅游、传统民族村落保护等工作的开展,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着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建设新环境、发展新文化,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经验和借鉴,起到示范带动、典型引路的作用。
三、实施原则
(一)以人为本,强化主体。
明确并不断强化农民群众和乡村在创建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把农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二)生态优先,科学发展。
科学编制示范点规划,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遵循自然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生态特色,统筹推进农村生态人居、
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
(三)合理选点,突出特色。
示范点以30户左右自然村寨为单元进行创建,未来几年可能被城镇化或“空心化”的自然村寨不纳入示范点创建范围。
主要选择自然条件较好、山清水秀、交通便利、基础设施相对完善,有产业基础,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自然村寨。
在充分考虑各地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民俗文化差异的基础上,突出特色,注重实效,按照产业带动、乡村旅游、生态文明、民族特色等不同类型进行重点打造,形成模式多样的“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格局。
(四)公开公平,有序推进。
示范点采取公开公平、竞争入围的方式产生,省农委年初编制并发布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自然村寨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州)农委提出申请,市(州)农委推荐,经省农委实地考察评估后审核批准实施。
每年示范点名额及资金的分配根据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规模和各市(州)上年工作开展情况来确定,原则上示范点一年内必须建成。
各市(州)农委在推荐上报示范点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