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采购管理规定
服务类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服务类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障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服务类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保洁服务、安保服务、餐饮服务、印刷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培训服务等。
第三条服务类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高效。
第二章采购计划与审批第四条各部门在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明确服务类采购需求,并按照年度预算编制采购计划。
第五条采购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采购项目名称;2. 采购内容;3. 采购预算;4. 采购方式;5. 采购时间;6. 供应商资格要求;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六条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采购管理部门审批。
第七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在收到采购计划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相关部门。
第三章采购方式第八条服务类采购可采用以下方式:1. 公开招标;2. 竞争性谈判;3. 询价;4. 单一来源采购;5. 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采购方式。
第九条选择采购方式时,应综合考虑采购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市场情况等因素。
第十条对于采购预算在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采购,原则上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第四章供应商选择与评审第十一条供应商选择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采购需求确定供应商资格。
第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应包括: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4. 具有相关行业资质或经验;5. 没有不良记录。
第十三条采购管理部门应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审。
第十四条评审委员会应由采购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人数为单数,不得少于五人。
第十五条评审委员会应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
第五章采购合同与履行第十六条采购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合同双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 采购项目名称、内容、数量、质量要求;3. 采购价格、付款方式、结算方式;4. 交货或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5. 违约责任;6. 争议解决方式;7. 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
集团服务类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服务类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所有服务类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餐饮服务、清洁服务、安保服务、维修服务、运输服务等。
第三条集团服务类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采购范围与分类第四条采购范围集团服务类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1. 物业服务:包括物业设施的维护、保养、清洁、绿化等;2. 餐饮服务:包括员工食堂、客人餐厅、咖啡厅等;3. 清洁服务: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宿舍、公共区域等;4. 安保服务:包括安全保卫、门卫、巡逻等;5. 维修服务:包括设备、设施、房屋等的维修保养;6. 运输服务:包括集团内部物资运输、员工通勤等;7. 其他服务:根据集团实际需要,经批准的其他服务类采购。
第五条采购分类根据服务性质、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因素,集团服务类采购分为以下类别:1. 常规服务采购:指日常运行所需的常规服务采购;2. 大型服务采购:指金额较大、影响范围较广的服务采购;3. 特殊服务采购:指因特殊情况或特殊需求而进行的服务采购。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六条采购计划1.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年度或季度服务类采购计划,报相关部门审批。
2. 采购计划应明确采购内容、采购数量、采购标准、采购预算等信息。
第七条询价与比价1.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对供应商进行询价或比价,收集报价信息。
2. 询价或比价应至少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确保价格竞争。
第八条供应商选择1. 采购部门根据询价或比价结果,结合供应商资质、服务质量、报价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2. 供应商选择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合同签订1. 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服务类采购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期限、费用支付、违约责任等内容。
海南省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海南省服务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海南省服务采购的管理,规范服务采购的程序和行为,维护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海南省行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单位以及依法使用财政资金采购服务的其他组织(以下简称“采购单位”)进行的服务采购活动。
三、基本原则1.公平原则:采购活动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实行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供应商的选择权;2.效益原则:采购活动应当注重总成本的最优化,充分考虑服务质量和价格,推动服务性工程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3.便利原则:采购活动应当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供应商参与,促进采购效果的实现。
四、采购组织1.海南省设立统一的服务采购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和推进服务采购管理工作;2.采购单位应当设立或委托专门的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员,负责处理采购相关事务;3.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熟悉服务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五、采购方式1.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需要,选择不少于3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综合比较,确定最终交易对象;2.公开招标:采购单位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通过评标等程序确定中标供应商;3.邀请招标:采购单位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邀请,进行有限竞争招标;4.单一来源采购:仅在符合规定情况下,可依法选择单一供应商进行采购。
六、采购文件1.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2.询价文件:包括询价通知书、询价文件等;3.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邀请书、磋商文件等;4.其他采购文件:根据采购需要,采购单位可以制定其他采购文件。
七、资格审查1.采购单位应当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进行明确,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格审查;2.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格文件,如业绩、信誉证明等;3.采购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保护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确保公正公平。
八、评标和中标1.评标委员会:采购单位应当组织评标委员会,按照程序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评标标准:采购单位应当根据采购需要,制定明确的评标标准和权重;3.中标结果:采购单位应当公开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事业单位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服务采购管理办法一、概述本文档旨在规范事业单位对于服务采购的管理办法,以确保公正、透明、高效的采购过程,并为事业单位以及供应商提供一个良好的合作环境。
二、采购流程1. 采购需求确定事业单位应在实际需求的基础上,编制采购需求计划,并明确采购的服务内容、数量、质量标准等。
2. 采购方案制定根据采购需求计划,事业单位制定详细的采购方案,包括采购方式、采购标准、采购文件等内容,并依法进行采购预算。
3. 采购文件发布事业单位应通过合适的方式发布采购文件,以便供应商了解采购需求,并进行参与竞标。
4. 投标评审投标截止后,事业单位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供应商的资质、经验、技术能力等,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5. 中标结果公示事业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应包括中标供应商的名称、中标金额等相关信息。
6. 中标通知及合同签订事业单位应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并与其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7. 履约管理事业单位应监督和管理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要求,并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8. 公示和监督事业单位应在采购过程中进行适当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处理相关投诉和举报。
三、采购方式根据采购内容和金额的不同,事业单位可以采用以下几种采购方式:1.单一来源采购:当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提供所需服务,或者采购金额低于法定单一来源采购金额上限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针对具备特定资质和经验的供应商,事业单位可以通过书面邀请方式,邀请其参与招标。
3.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高于法定招标金额下限的情况,事业单位应通过开放、公正的方式公开招标,并接受合格供应商的竞标。
四、采购合同管理事业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包括以下主要条款:1.服务内容和标准:明确所采购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确保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预期。
2.价格和支付方式:明确服务费用以及支付方式和期限,确保支付的及时性和合理性。
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与目标第一条为了规范货物服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涉及货物服务采购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采购活动的目标是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保障采购活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采购方式与范围第四条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
具体方式的选择应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规模、预算等因素确定。
第五条采购范围覆盖所有需要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软件、工程建设、咨询服务等。
第三章单独项目委托规定第六条对于特定项目或需要特殊专业技能的项目,可以采取单独项目委托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七条单独项目委托应明确委托条件、委托内容、委托期限等,确保委托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批量集中采购要求第八条对于同类产品的大量采购,应采取批量集中采购的方式,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第九条批量集中采购应遵循集中采购目录,确保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五章电子卖场采购说明第十条电子卖场采购是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的在线采购活动,应优先采用电子卖场进行采购。
第十一条电子卖场采购应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交易管理、监督评价等机制,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和高效。
第六章采购程序与规范第十二条采购活动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确保采购程序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第十三条采购程序应包括需求分析、市场调研、制定采购计划、发布采购公告、评审投标、签订合同等环节。
第七章资金使用与效益第十四条采购活动应充分考虑资金使用的效益性,确保采购活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五条采购资金应按照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定使用,严禁挪用、挤占和浪费。
第八章采购监督与责任第十六条采购活动应接受各级监督机构的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七条采购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采购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服务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服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各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设计、培训、维修、租赁等)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服务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
第二章采购范围和程序第四条采购范围1. 公司各部门因业务需要,需采购各类服务时,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
2. 采购服务应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五条采购程序1. 需求提出(1)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出服务采购申请,包括服务内容、数量、质量要求、预算等。
(2)采购申请应附上相关支持文件,如市场调研报告、预算审批单等。
2. 采购计划编制(1)采购部门根据需求申请,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方式、时间节点等。
(2)采购计划应提交相关部门审核,经批准后实施。
3. 供应商选择(1)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选择供应商。
(2)选择供应商时应充分考虑其资质、业绩、信誉等因素。
4. 合同签订(1)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服务采购合同。
(2)合同内容应包括服务内容、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5. 合同执行与监督(1)合同签订后,采购部门应监督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采购部门应定期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
6. 合同终止(1)合同履行完毕或出现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时,应及时终止合同。
(2)合同终止后,采购部门应进行项目总结,为今后类似项目提供参考。
第三章采购方式和评价第六条采购方式1. 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市场竞争充分的服务项目。
2. 邀请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供应商数量有限的服务项目。
3.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采购需求特殊、供应商较少的服务项目。
4.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服务项目。
采购供应服务管理办法规定

采购供应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一、概述本文档旨在规定采购供应服务的管理办法,以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公平和高效。
采购供应服务是指组织在对外需求增加时,通过外部供应商提供物品或服务的过程。
本办法的目的是提供明确的法规和规定,以便采购方和供应商职责清晰,界定权益和责任,以推动采购供应服务的良好开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采购供应服务的组织,无论组织的性质、规模以及所需物品或服务的种类。
本办法中的术语定义适用于整个采购供应服务的过程。
三、职责与义务采购方职责1.确定需求:采购方应对所需物品或服务进行明确的定义和确定,并依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
2.制定采购文件:采购方应编制采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等。
3.公开透明:采购方应当公开透明地进行采购活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评估供应商:采购方应根据确定的评标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并选择最具优势的供应商。
5.签订合同:采购方应与供应商签订法律约束力的采购合同,明确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职责1.遵守竞争规则:供应商应当遵守公平、公正的竞争规则,并严禁贿赂、行贿等不当行为。
2.提供合格产品或服务: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
3.履行合同义务: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履行供货或服务的义务。
4.协助采购方工作:供应商应积极协助采购方完成采购需求的调查、评估等相关工作。
5.维护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保守采购方的商业秘密,并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四、采购过程1. 采购需求确认采购方应明确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明确所需物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2. 采购准备工作采购方应编制采购文件,包括采购公告、招标文件等,并进行内部审批。
3. 供应商选择与评估采购方应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评估,选择最佳供应商。
4. 签订合同采购方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5. 履约与验收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品或服务,采购方进行验收。
服务类采购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服务类采购项目的管理,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服务类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设计、审计、监理、培训、维修、租赁、保险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服务类采购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服务类采购项目管理工作。
第五条服务类采购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服务类采购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服务类采购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如下:1. 制定服务类采购项目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2. 组织编制服务类采购项目需求计划;3. 审核服务类采购项目预算;4. 组织实施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谈判、评审等工作;5. 监督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执行情况;6. 处理服务类采购项目投诉、纠纷;7. 对服务类采购项目进行绩效评估。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七条服务类采购项目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需求调研: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服务类采购项目需求,并提交至服务类采购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 预算编制:服务类采购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求调研结果,编制服务类采购项目预算。
3. 招标、谈判、评审:根据项目特点,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
a. 公开招标:通过公告、媒体等方式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b. 邀请招标:根据项目特点,邀请3-5家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c. 竞争性谈判:在邀请招标的基础上,对供应商进行筛选,进行竞争性谈判。
d. 单一来源采购:在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政策的前提下,直接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4. 合同签订:根据评审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
5. 合同履行:服务类采购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合同履行情况,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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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CA/A15-CX-019-2015 批准:金毅服务采购管理规定2015年6月26日发布 2015年6月26日实施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发布前言为了加强对集团公司服务采购的管理与控制,依据集团公司《业务外包管理程序》、《采购管理规定》编制本规定。
本规定是集团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之一。
本规定是对《业务外包采购控制程序》(CA/A15-CX-016-2015)的修改和替代。
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原《业务外包采购控制程序》(CA/A15-CX-016-2015)废止。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采购部负责提出并归口。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采购部负责起草、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杨战明、石民峥、张世业责任者流程描述归口管理部门、需求部门采购部采购部主管高级经理采购部采购部、需求部门、归口管理部门采购部商务例会采购部法律事务部、需求部门需求部门法律事务部需求部门需求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与相关业务责任部门需求部门采购部、需求部门编制采购计划提交经审批的《业务外包立项申请单》接收《业务外包立项申请单》《业务外包立项申请单》项目启动确认确认采购方式采购计划的审批公开招标谈判询价采购1 56服务商确定表提交法律事务部与需求部门合同的履行草拟合同接收服务商确定表合同审核与盖章文件整理与存档项目验收评价报告抄送采购部对已签署的合同变更或补充(此项不适合公开招标项目)对变更或补充后的协议与《合同审查单》会签NYNYNY4单一来源采购(延续采购)竞争性谈判(含内部邀请招标)2、3责任者流程描述需求部门、采购部采购部招标代理机构需求部门、采购部招标代理机构需求部门、采购部、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采购部商务例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办理委托招标确认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确认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NY1编制招标文件组建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公示中标候选服务商发中标通知书6确认评标报告责任者流程描述需求部门、采购部需求部门、采购部归口管理部门采购部采购部、需求部门、归口管理部门采购部、需求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谈判小组采购部商务例会采购部竞争性谈判推荐潜在服务商确认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潜在服务商资格审核N Y2组建谈判小组谈判、推荐成交候选服务商发成交通知书6确定成交服务商NY编制谈判文件确认谈判文件N Y责任者流程描述需求部门、采购部需求部门、采购部归口管理部门采购部需求部门、采购部、归口管理部门采购部需求部门、采购部、归口管理部门采购部采购部、需求部门、归口管理部门采购部、需求部门、归口管理部门采购部谈判小组采购部商务例会采购部内部邀请招标发招标文件推荐潜在服务商确认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潜在服务商资格审核招标文件澄清、答疑N Y3编制评标规则与方法组建评标小组开标、评标推荐中标候选服务商发中标通知书6确认评标规则与方法N Y确定中标服务商N Y编制招标文件确认招标文件N Y责任者流程描述需求部门、采购部需求部门、采购部归口管理部门采购部需求部门、采购部、归口管理部门需求部门、采购部、归口管理部门采购部询价小组询价小组采购部商务例会采购部询价采购组建询价小组推荐潜在服务商确认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潜在服务商资格审核发询价文件N Y4编制询价文件受理询价文件推荐成交候选服务商发成交通知书6确认询价文件N Y确定成交服务商NY责任者流程描述需求部门、采购部需求部门归口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分管领导采购部商务例会采购部需求部门、采购部、归口管理部门采购部、需求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谈判小组谈判小组谈判小组采购部商务例会采购部单一来源采购组建谈判小组提报单一来源采购申请报告提交技术文件确认单一来源采购申请报告发谈判文件NY5编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谈判推荐成交候选服务商发成交通知书6确认报价文件NY确定成交服务商NY超过五十万元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报送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对单一来源采购申请报告审核执行相应采购流程1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简称职能部门)服务采购的管理与控制,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职能部门委托集团公司或一汽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担的项目以及职能部门代管的单位发生的服务采购项目不在本规定管理范围内。
2 术语和定义2.1服务采购除货物和工程建设项目以外、所得产出以非物质形态为主的采购业务。
2.2服务商名录通过采购部的资格审核,具有参与集团公司服务采购活动资质的服务商名单。
2.3延续采购延续采购是单一来源采购的一种方式,主要是延长已经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合同期。
2.4采购部商务例会是集团公司采购部采购业务集体决策的形式之一。
根据采购活动决策事项及职责权限,会议由部长或副部长主持,相关单位高级经理、二级经理及业务经办人员参加。
当子公司不采用采购商务例会制度时,应明确组织机构并授权其行使采购商务例会的职责和权限。
3 职责3.1 采购部3.1.1 负责组织服务商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集团公司服务商名录。
3.1.2 根据相关规定组织选择服务商的招标或谈判工作。
3.1.3负责推荐相关业务领域的潜在服务商。
3.2 归口管理部门3.2.1负责对《业务外包立项申请单》进行审核。
3.2.2负责对潜在服务商资格评审和选择。
3.2.3负责对单一来源采购申请报告进行审核。
3.3 需求部门3.3.1负责根据业务需要提出《业务外包立项申请单》。
3.3.2负责推荐相关业务领域的潜在服务商(不得少于三家,单一来源采购除外)并参与服务商资格评审和选择。
3.3.3负责提出服务采购项目的背景与介绍、技术要求(标准)、项目进度、交付物的验收标准等技术文件。
3.3.4 负责草拟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3.3.5负责与服务商共同履行合同,并在合同履行出现问题时及时提出合同变更或终止合同的决定。
3.3.6负责与归口管理部门共同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项目验收评价报告抄送采购部。
3.3.7负责推荐专家评委。
3.4 法律事务部负责对服务采购合同进行法律审查。
3.5 监察部3.5.1负责对服务采购管理流程和管理的执行开展监督监察。
3.5.2负责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
4 工作内容和要求4.1 《业务外包立项申请单》的审批4.1.1需求部门向归口管理部门提交《业务外包立项申请单》。
4.1.2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业务外包立项申请单》,需求部门将通过审核的《业务外包立项申请单》报送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4.2服务商的选择与确定4.2.1采购部接收《业务外包立项申请单》,主管部长在《业务外包立项申请单》上签字确认,项目采购活动启动。
4.2.2采购部编制采购计划。
4.2.2.1采购方式确定的原则:(1)单项采购预算金额大于等于壹佰万元的项目,适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公开招标;(2)单项采购预算金额小于壹佰万元大于等于拾万元的项目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含内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3)单项采购预算金额小于拾万元的项目可采用询价采购方式;(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A: 只能从唯一服务商处采购的(是指因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采购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B: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服务商处采购的;C: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功能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服务商处采购的;D: 涉及集团公司商业秘密的。
4.2.2.2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周期:(1)公开招标: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2)竞争性谈判:采购部须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商选定工作。
(3)其它采购方式:采购部须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商选定工作。
4.2.3公开招标4.2.3.1需求部门向采购部提交《业务外包立项申请单》及项目技术要求(标准)等技术文件,提交的技术文件须经需求部门主管高级经理审批并加盖公章。
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的技术文件,由需求部门主管高级经理授权二级经理签字确认。
4.2.3.2采购部与需求部门对技术文件、商务条款进行确认,共同制定评标规则和方法。
4.2.3.3采购部根据采购需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招标合同。
4.2.3.4招标代理机构依据委托方确认的技术文件、商务条款、评标规则和方法等编制招标文件。
4.2.3.5采购部与需求部门共同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4.2.3.6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
4.2.3.7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4.2.3.8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4.2.3.9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4.2.3.10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等工作,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服务商。
4.2.3.11评标报告须经采购部商务例会确认。
4.2.3.12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中标候选服务商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向中标服务商发中标通知书。
4.2.3.13采购部根据中标通知书,填写服务商确定表提交法律事务部与需求部门。
4.2.4竞争性谈判4.2.4.1需求部门向采购部提交《业务外包立项申请单》及项目技术要求(标准)等技术文件,提交的技术文件须经需求部门主管高级经理审批并加盖公章。
在此基础上,需修改完善的技术文件,由需求部门主管高级经理授权二级经理签字确认。
4.2.4.2采购部与需求部门对技术文件、商务条款进行确认。
4.2.4.3需求部门推荐三家以上满足条件的潜在服务商,经本单位主管高级经理签字确认,报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4.2.4.4采购部依据确认的技术文件与商务条款编制谈判文件。
4.2.4.5采购部与需求部门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
4.2.4.6由采购部、需求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共同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部与需求单位可各推荐一名评委。
4.2.4.7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推荐成交候选服务商,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4.2.4.8采购部商务例会确定成交服务商。
4.2.4.9采购部向成交服务商发《成交通知书》,将服务商确定表提交法律事务部与需求部门。
4.2.5内部邀请招标4.2.5.1需求部门向采购部提交《业务外包立项申请单》及项目技术要求(标准)等技术文件,提交的技术文件须经需求部门主管高级经理审批并加盖公章。
在此基础上,需修改完善的技术文件,由需求部门主管高级经理授权二级经理签字确认。
4.2.5.2采购部与需求部门对技术文件、商务条款进行确认。
4.2.5.3需求部门推荐三家以上满足条件的潜在服务商,经本单位主管高级经理签字确认,报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