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文书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
一审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一审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为了保证法院的诉讼文书及时、准确送达,本人(单位)特向贵院提供当事人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提供人(单位)签名:
二O年月日
原告
住所地
电话
邮编
原告
住所地
电话
邮编
原告
住所地
电话
邮编
诉代理人
工作单位
电话
被告
住所地
电话
邮编
被告
住所地
电话
邮编
被告
住所地
电话
邮编
第三人
住所地
电话
邮编
第三人
住所地
电话
邮编
上述地址为当事人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遇送达地址变更、本人(单位)应主动、及时将重新确认变更后的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书面告知你院。你院将诉讼文书送达至经确认上述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即为送达。
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

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尊敬的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的规定,我方特向贵庭申请确认被告的送达地址,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特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望贵庭予以审慎考虑。
一、确认的事实和理由我方作为诉讼的申请人,在本案中需要向被告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以便被告能够及时了解到诉讼的进展和要求。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可以通过直接递交、邮寄、电子邮件或其他便捷方式进行。
根据我方的调查和佐证,被告的送达地址如下:姓名:被告姓名地址:被告地址邮编:邮政编码我方在确认被告送达地址的过程中,亦参考了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确保选定的送达地址准确无误。
根据我方的了解,该地址由被告租住并居住,属于被告正常居住和接受法律文书的场所。
二、送达方式的建议基于诉讼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我方建议采取以下送达方式:1. 召请法院工作人员亲临被告地址进行送达。
这是最直接和有效的方式,能够确保被告的即时知悉和理解。
2. 在无法亲临的情况下,采用邮寄方式进行送达。
我方已经保留了相关的邮寄凭证和回执单,并于xxxx年xx月xx日将法律文书寄送至上述确认的被告地址。
为了确保送达的安全可靠,我方建议采用挂号信或快递服务,并保留好邮寄的凭证以备查验。
3. 如被告同意,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送达。
这种方式可提高送达的速度和效率,并便于被告保留数字副本以备查阅。
根据我方的了解,被告目前所在地址是其正常居住地,且该地址与被告相关公共信息的一致性高,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此地址能够准确地送达给被告。
在确认送达地址方面,我方尽职调查,并尽量采用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确保被告权益不受侵害。
三、补充证明材料为了进一步证明被告确认的送达地址准确无误,我方特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 被告的居民证件复印件:证明被告身份和住所地址的真实性。
2. 房屋租赁合同:证明被告租住地址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3. 公用事业费单据:证明被告在该地址消费,并维持水电供应和通信服务。
诉讼文书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doc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诉讼文书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
(本件于第一审、第二审和执行终结前有效)
1.填写本件前请仔细阅读《当事人确认送达地址及方式通知书》。
2.代理人代为填写当事人本人或本单位的送达地址的,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证明其拥有代为确认当事人送达地址之权限。
代理人不具备该项授权的,必须将本件转交给当事人亲自填写并经代理人核实后,于人民法院向代理人送达本件后十五日内,将本件提交给人民法院。
注:
1.本样式供所有民商事、行政案件使用。
2.当事人填写本表前,应当仔细阅读表中内容;当事人阅读有困难的,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口头宣读。
3.本表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或当事人的代理人填写。
当事人因文化水平限制不能书写,又没有代理人的,可以口述后由法院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并经两名以上法院工作人员宣读无误后由当事人签名或捺印确认。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当事人留存,一份交人民法院存档。
在一审签订本确认书的,原件由一审法院留存;案件进入其他程序的,本确认书复印至该程序使用。
原告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原告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尊敬的法院:原告(以下简称“甲方”)与被告(以下简称“乙方”)之间存在一起诉讼案件,为确保诉讼材料的准确、及时送达,特向法院提交以下送达地址确认书:一、甲方地址确认甲方地址:(填写甲方详细地址)二、乙方地址确认乙方地址:(填写乙方详细地址)三、联系方式确认1.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填写甲方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填写甲方联系方式,如手机、座机等)2.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填写乙方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填写乙方联系方式,如手机、座机等)四、送达方式确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原告与被告之间的诉讼文书送达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之一:1.邮寄方式:甲方同意乙方采取邮寄方式进行送达,邮寄地址为甲方确认的地址。
乙方应确保邮寄地址的准确性和邮寄方式的安全性,如有任何变动需及时通知甲方。
2.公告方式:根据法院裁定,乙方可能无法确定具体地址或拒绝接收邮寄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乙方可以采取公告方式进行送达。
甲方应提供法定公告媒体的名称和地址,并确认接收公告的可行性与有效性。
五、送达效力确认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进行送达,一旦甲方或乙方通过已确认的地址接收到诉讼文书,送达即视为有效。
双方应保证送达地址准确无误以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六、变更通知双方同意,如有地址、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确保邮寄或公告的送达及时有效。
七、其他约定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在此部分可添加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如特殊送达方式、送达时限等)八、生效与解释本确认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甲方与乙方一致同意接受本确认书的约束。
本确认书的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尊敬的甲方: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送达是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至关重要的环节,具有确保争议当事人享有诉讼平等权益的功能。
为了保证送达过程的准确性和效力,特向您发出本确认书,以确认您在法律文书送达中的地址信息。
一、甲方信息确认:甲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送达地址:___________请甲方核实以上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如有变更,请在收到本确认书后及时向乙方提供正确的地址信息,并在附后签署确认。
二、送达方式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文书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送达:1. 邮寄送达:甲方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方式,如需邮寄,乙方将按照甲方提供的地址信息进行邮寄,由于邮寄过程存在一定风险,建议甲方选择挂号信或快递等方式进行送达。
2. 传真/电子邮件送达:甲方可以选择传真或电子邮件等电子方式进行送达,但需要确保送达的文件能够被甲方有效接收并保存,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
请甲方在下方签署确认,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是真实有效的。
以下为确认签署区域,请在提供的横线上签署确认:甲方(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三、送达地址变更通知如甲方地址信息发生变更,请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四、其他约定事项如在送达过程中发生争议或需要其他法律行为的协助,请及时与乙方联系。
本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确认!乙方(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注意:本确认书仅涉及送达地址的确认,不具有法律文书的送达功能。
法律文书的送达仍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确认书仅为示例,并非真实法律文书。
如果需要使用,请将上述内容进行修改和适应以符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要求。
原告(申请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原告(申请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申请人):[原告(申请人)的姓名]送达地址:[原告(申请人)的送达地址]被告(被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的姓名]送达地址:[被告(被申请人)的送达地址]案件编号:[案件编号]法院名称:[法院名称]尊敬的法院:我特此向贵院提交本次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根据我对本案的了解和法律规定,我确认并提供以下送达地址作为本次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希望贵院按照以下地址进行送达。
一、原告(申请人)送达地址确认:原告(申请人):[原告(申请人)的姓名]送达地址:[原告(申请人)的送达地址]二、被告(被申请人)送达地址确认:被告(被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的姓名]送达地址:[被告(被申请人)的送达地址]请贵院把所有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文书、裁决决定以及其他通知材料,按照上述确认的送达地址进行送达,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和维护。
特此确认。
原告(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被告(被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附】相关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确认书,经法院核对无误后,即视为有效送达。
送达地址确认书可以口头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送达和传递文书可以采用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其他法律规定了特殊送达程序的,依照其规定。
【注意事项】:1. 本确认书须由原告(申请人)和被告(被申请人)双方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
2. 送达地址确认书应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和证明。
3. 本文确认书为正式文书,具有法律效力,请各方严肃对待。
当事人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
当事人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1 .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一经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确认,即作为案件先行调解、一审(含重审)、二审、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和方式。
如送达地址、送达方式有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前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人民法,未书面变更的,以其确认的地址为送达地址。
2 .当事人或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如实填写本确认书的有关事项。
因当事人或代理人提供虚假、不准确的送达地址、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及方式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即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以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的,以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3 .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应优先选择电子送达方式接收法院诉讼文书。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同意接受电子送达的,应当提供并确认接收诉讼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传真、即时通讯账号或微信号。
代理人确认的送达地址视为当事人的送达地址。
电子诉讼文书人民案号原告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确认证件号码同意通过以下电子方式送达案件诉讼材料、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微信号传真号QQ 号其他电子 送达方式邮寄送达到庭签收 送达以上原告地址(被告姓名、 名称、联系电话 被告地址 被告其他联系方式)桂 初 号军队单位()原告证件类型 ))(( 原告姓名、名称、联系电话 委托诉讼代理(收)人姓名、联系电话原告送达地址 送达以上代理(收)人地址(否( 代理(收)人送达地址 是( ),承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天内到法院签收文书军队单位()送达地址有关事项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件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等,现将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法院专递的法律效力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有关规定判断是否送达生效。
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尊敬的法院:我是被告方的代理人,本函是就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一事,向贵院提出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被告方有权在法定送达地址之外选择其他合法的送达地址。
我方认为,选择特定的送达地址能够确保我们及时、准确地收到法院的文书和通知,进而便于做出必要的应对和辩护措施。
因此,我们特此写信给贵院,希望确认我方选择的送达地址。
被告方以及代理人在此确认,将以下地址作为送达地址,递交给贵院:地址:(详细地址)该地址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得到了我们的充分考虑。
首先,该地址属于我们在此诉讼案件中经常居住或工作的地点,我们能够确保接收和签收法院的各类文书,并且能够及时知悉案件进展情况。
其次,该地址与我们与贵院之间的通信渠道保持一致,便于法院与我们取得联络,避免因不同地址而产生的误会和延误。
最后,该地址对我方于本案的辩护和诉讼权益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深信选择该地址作为送达地址是合理合法的。
在此,我们郑重向贵院申请确认该地址为被告方的送达地址,并请贵院在诉讼过程中将所有相关文书和通知发送至该地址。
同时,我们承诺,被告方及代理人在诉讼期间如有地址变更,将及时将新地址书面告知贵院。
望贵院予以审查和确认,并请及时回复,以便我们更好地履行诉讼义务。
特此确认。
被告方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附:被告方(代理人)基本情况表-----------------------------------(基本情况表)被告方姓名:___________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注:本确认书为我方委托代理人签署,代表被告方在本案中的送达地址确认。
请贵院在收到本确认书后确认并记入案卷。
当事人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确认书
□接受送达短信的手机号码:
□成都法院网上诉服中心平台:网页版地址:http://119.6.84.165:8085/ssfw移动客户端:成都法院阳光司法APP
□委托诉讼代理人电子送达地址:
□接受送达短信的手机号码:
□成都法院网上诉服中心平台:网页版地址:http://119.6.84.165:8085/ssfw
移动客户端:成都法院阳光司法APP
告知事项
人民法院送达确认书工作人员是否已向你明确告知有关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的注意事项(具体内容详见《送达地址确认重要事项告知书):□是□否
签名确认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送达地址确认重要事项告知书》,清楚知晓我在本确认书中所确认的送达地址(包括电子送达地址)将适用于本案一审、二审、执行程序、本人作为再审申请人的审判监督程序以及本人同期参加的其他审判、执行案件的法律文书送达,也明白本人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等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诉讼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备注
送达人员:年月日
四川省邛崃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确认书
案件案号
案件案由
受送达人
信息确认
当事人
诉讼地位
联系电话
委托诉讼代理人
联系电话
其他指定受送达人
联系电话
送达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址
确认
1、当事人本人送达地址:
2、委托诉讼代理人送达地址:
3、其他指定受送达人送达地址:
电子送达方式
及送达地址
确认
是否接受法院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文书:□是□否
诉讼文书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
诉讼文书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尊敬的法院:我系原告(被告)代理人,特向贵院递交本《诉讼文书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希望司法机关对应文书的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进行确认,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合法保护。
1. 文书信息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我在此确认以下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并保证其准确和有效。
1.1 原告: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被告: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2. 送达地址确认本确认书确认以下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确保双方能够及时收到来自法庭的正式通知。
2.1 起诉状送达地址:根据法院规定,起诉状将被送达至被告住所/地址,确保被告收到起诉状并了解到相关纠纷信息。
2.2 开庭传票送达地址:根据法院规定,开庭传票将被送达至被告住所/地址,确保被告能够按时到庭并参与诉讼。
2.3 判决书送达地址:根据法院规定,判决书将被送达至当事人住所/地址,确保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并能够行使相关权益。
3. 送达方式确认本确认书确认以下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确保送达渠道畅通、确保文书的有效送达。
3.1 送达方式:根据法院规定,送达方式可采取人民法院递交、邮寄等方式。
3.2 送达途径:本确认书可通过法院邮寄、送达工作人员直接递交等方式进行送达。
双方确认接受该送达途径,并承担相应的送达风险和责任。
4. 法定效力与签署本确认书具有法定效力,双方应确保提供的地址和联系信息准确无误,并在送达过程中保持及时沟通,以保证送达过程的顺利进行。
5. 签字确认原告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告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注:本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
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
第十一条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