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18项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有几条

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有几条
在我国,安全生产法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法律,对企业主要负责人
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明确定义和规定。
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承担着重要责任,确保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根据相关法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条:
1.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制定并贯彻安全生
产方针和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
实承担起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3.组织实施相关安全生产措施。
企业主要负责人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
措施,包括事故预防、应急预案制定、安全培训等,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
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5.承担安全生产事故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的责
任,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总的来说,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需要以高度的责
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员工和企业的安全与稳定。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始终牢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以下几点:一、明确安全生产纪律。
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员工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
同时,还应当在工作岗位上设置合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隐患和安全风险,并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企事业单位应该明确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安全生产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指导员工做好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此外,安全生产责任人还应该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上报安全隐患,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三、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包括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等。
这些档案应当详细记录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和安全问题的处理情况,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依据和参考。
同时,还应当加强对这些档案的保管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和真实性。
四、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预案应当与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事业单位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改正。
同时,企事业单位也应当加强对自身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旨在强调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纪律和责任,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企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的十八项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法》明确十八项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一:安全条件,合法合规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日常管理,建章立制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资金投入,满足要求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机构人员,按标配备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教育培训,全员合格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安全生产法是我国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法规,旨在保障和维护社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其中第十八条是安全生产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一条的内容。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保持生产场所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确保未发生机械性质的事故,不得有侵害生产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缺陷。
”这一条规定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履行的责任。
首先,企业要保持生产场所及设施设备的安全。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它们的正常运行,避免发生任何事故。
同时,企业还需要对生产场所进行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通过这些措施,企业能够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性,提高员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其次,企业应确保未发生机械性质的事故。
机械性质的事故是针对使用机械设备的企业而言的,这类事故往往会对员工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造成重大伤害。
为了防止机械性质的事故发生,企业需要安装和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同时,企业还需要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让他们了解和掌握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避免操作不当导致事故的发生。
最后,企业不得有侵害生产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缺陷。
这一条是对企业产品生产过程的要求。
企业在生产产品时,必须确保产品的安全性,不得有任何可能危害人身安全的缺陷。
如果产品存在缺陷,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或者召回,保护用户的人身安全。
总之,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和要求。
企业应当保持生产场所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确保未发生机械性质的事故,同时不得有侵害生产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缺陷。
遵守这些规定不仅是企业的法定责任,也是保障员工和消费者安全的重要举措。
我们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和落实,通过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共同确保社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各项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是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制度。
首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明确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他要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其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明确部门和岗位责任。
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同时,各岗位的责任也要明确,岗位责任人要落实好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另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明确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员工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他们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和审核工作。
此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还要明确监管部门的责任。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不足和缺陷,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有效实施。
总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是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制度。
只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企业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杨栋梁局长在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系列会议讲话中指出,新《安全生产法》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18个方面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了规定。
一位来自基层的安监员,根据多年来对2002版《安全生产法》的学习,以及在宣讲新安法过程中的不断理解,将生产经营单位的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归纳如下:1、安全条件,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既包括新安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也包括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新安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有关条款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或现场处臵措施,并规定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
2、日常管理,建章立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章立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新安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资金投入,满足要求新安法第二十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同时,增加了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
4、机构人员,按标配备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不会自然出现,必须有人具体管,有人具体负责。
新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不同要求。
5、教育培训,全员合格不少事故的发生与受害者和责任者无知无畏有直接关系,有的受害者到新的工作岗位仅仅工作几天甚至一两天就受到伤害。
新安法用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等四条,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作了明确,并特别增加了对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也应当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的规定。
6、安全设施,同时到位安全设施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臵(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并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制度,它明确了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对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应当做到以下几点:首先,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
主管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者,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生产设施、工艺技术和生产操作符合安全要求,保证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等。
责任人员是企业中直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应急救援人员等。
其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确保安全生产有效进行的基础,它包括确定各级主管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制度等。
企业的主管人员应当承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对安全生产措施的制定、执行和落实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确保责任明确、定位准确。
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制度,明确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和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力量,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惩处。
企业应当建立起健全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机制,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总之,明确安全生产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并落实到位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的安全。
安全生产法18条

安全生产法18条1. 安全生产法第一条规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国家的责任。
2. 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推行安全生产方针,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控的原则。
3. 第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
5. 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安全生产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和安全生产体系。
6. 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与应急处置机制。
7. 安全生产法第七条规定: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
8. 第八条明确规定: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9. 第九条规定: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0. 安全生产法第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改善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条件。
11. 第十一条规定: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2. 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要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3. 第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燃气、矿山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
14. 安全生产法第十四条规定:事故调查组要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15. 第十五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督执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6. 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17. 第十七条规定: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和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工作。
18.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要实行统计监测,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18项责任
(1)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3)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
学产条件。
(4)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5)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
(8)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检测、监控。
(9)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0)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
(11)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12)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
(13)积极采取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科技障水平:确保所使用的工艺装备及相关劳动工具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4)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实施安全设施“三同时”。
(15)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16)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7)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