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流一致:实物流、资金流、发票流
增值税“三流合一”

票据流、物流、资金流“三流”不一致的几种常见的业务的分析及其会计处理探讨票据流、物流、资金流“三流”不一致的几种常见的业务的分析及其会计处理探讨就正常交易业务来说,在日常的购销业务活动中,一般情况下,交易过程中的物流(货物)、票据流(发票)、资金(货款)三者是一致的,这种常规业务的财务处理相对简单,也不涉及税务上的风险。
但在实际交易中,常常会出现票据流、物流、资金流三流不一致的情况。
这种情况给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也带来了一定的税务风险。
现结合实际情况,对票据流、物流、资金流三流不一致的业务进行分析,并就其会计处理作以探讨。
在下文的分析中将使用一些图示,先将图例列示如下图(图1)。
同时我们假设在业务活动的双方或三方为上游A(一般指供货商)、中游B(一般指销售商、经销商、代理商或物流商)、下游C(一般指购买商品的客户)。
图1:图例说明为了更好的对常规的三流一致的业务与三流不一致的业务进行对比分析,我们先将常规的三流一致的业务回顾一下,三流一致常见的有两种情况。
1.第一种情况:三方交易,三流一致,如下图(图2)。
这种业务通常适用于相互独立的上、中、下游三方交易,如:制造商A发货给销售商B,销售商将货物买给C,或者是独立核算的集团各公司间及其与客户的购销业务。
图2:2.第二种情况:三方交易,三流一致,如下图(图3)。
这种业务通常适用于独立两方的交易或者第三方服务于独立两方的交易业务,如:A公司的办事处B与C达成业务,由A与B来交易或者一些中介机构参与的促成A和B达成业务的情况。
图3:这种情况也是按正常的购销业务进行处理。
但是通常会涉及到B是否参与交易利益分配的问题。
2.1假设B是A的办事处,其促成A和C达成交易,不参与利益分配,则除正常的购销业务不需要考虑其他业务;2.2假设B独立的中介机构,其促成A和C达成交易,参与利益分配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的,则A和B除正常的购销业务外,还需要考虑其支付B服务费的业务;而B则也需要对收取A、C或A和C双方服务费的业务。
企业运行中票据流、物流、资金流“三流”不一致的应对方法

企业运行中票据流、物流、资金流“三流”不一致的应对方法委托代理采购的风险管控五、关于代购货物征税问题代购货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法规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售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正常交易,物流(货物)、票据流(发票)、资金(货款)三者是一致的。
如何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产供销的一般纳税人身份?第一,必须考虑法律限制。
50、80、500第二,必须考虑纳税人身份转换过程中的相关会计成本与收益。
会计规范第三,必须考虑纳税人身份转换对销售情况的影响。
客户需要。
第四、取得发票途径、时间、对象。
运输、建筑难题。
现金流量、法律限制、成本与收益和对销售的影响,以获得最大的节税收益。
三流不一致的业务:一是:物流由A经B到C,票据流和资金流由A直接到C。
这种业务最常见的代表就是物流公司的配送运输业务。
在税务上,需要关注形式上的合理性,关键是物流运输的承运合同需要规范。
A将货物发送到B的仓库,在C订货时,由B将货物送达C,A开发票给C,C回款给A。
此项业务中B,除了参与物流配送服务外,无其他活动。
从合同上说:AC之间是供销合同,AB之间是运输(配送)合同。
案例如下:今麦郎公司与北京大荣物流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约定今麦郎公司将其货物存放于大荣物流仓库中,由大荣物流按照经由今麦郎公司确认的销售订单为今麦郎公司的商超送货,大荣物流按照送货订单金额的3%收取仓库及运输费用。
基于智慧供应链的电网项目现场实物物资“三流合一”工作体系研究

基于智慧供应链的电网项目现场实物物资“三流合一”工作体系研究发布时间:2023-02-24T03:08:37.553Z 来源:《中国电业与能源》2022年第19期作者:高新年王艳祥赵忠红陈泽高富鑫[导读] 本文以“工程项目管理一盘棋、实物资源调度一本账”为主线,高新年王艳祥赵忠红陈泽高富鑫国网陇南供电公司,甘肃陇南 746000摘要:本文以“工程项目管理一盘棋、实物资源调度一本账”为主线,从现场物资供应模式、数据应用、价值生态3个视角上,贯通“业务流、数据流、价值流”,盘活物资存量挖潜增效,以闭环管理助力实物资源需求的快速响应,做到实物资源“全量”管控、“全面”利用,实行实物资源闭环管理、项目里程碑计划与物资保障一体化协同运作。
关键词:智慧供应链;项目现场;实物物资;三流合一一、引言作为电网建设、运营核心资源的实物资源,规范管理是现代智慧供应链建设成果和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举措,是近年物资管理重点领域,国网公司2022年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实物资源管理再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2〕82号),对于发挥资源统筹调配优势、挖掘盘活资源价值,高效保障电网物资供应和提质增效意义重大。
随着电网建设日趋精益,电网工程规模不断增加,物资调度管控压力凸显,工程现场实物资源线下“手工台账”传统方式难以杜绝,而且存在滞后性和不准确性,并且现有的数据管理存在专业壁垒,与数字化作业要求严重脱节,特别是目前系统只实现基于内网PC端的仓库管理,不满足现场需求,亟需以制度规范、体系建设深化应用物资“最后一公里”平台,深化“周转库-终端库-专业仓”仓储网络协同运作,构建“库、仓、现场”全景全量实物资源协同管理体系,实现实物资源业务流、数据流、价值流的三流合一,持续提升公司实物资源利用效率、库仓周转效能及供应服务保障能力。
二、实物物资“三流合一”管控体系(一)贯通管理“业务流”,创新现场物资“储配用”一站式供应服务模式运用以物资需求为核心的JIT(Just In Time)即时供应理念,聚焦工程项目现场物资“仓储、配送、使用”核心环节,基于标准化管理、智能化的平台,推动物资管理向现场“前后”延伸,打造贯通“最后一公里”现场物资一站式供应模式,支持工程项目物资供应的动态平衡和统筹利用。
“四流不一致”案例引起了注意!可能涉及到虚开?

“四流不一致”案例引起了注意!可能涉及到虚开?在一个案例中了解到,某公司在日常业务中涉及到“四流不一致”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经查实该公司于个人进行了业务上的往来,由于该个人无法提供相应的票据,所以接受了另外一家企业开具的票据,但是实际上两家企业无实际业务发生!所以,根据相关的情况,发现该行为就是“虚开”,并对企业进行了相应的处罚!那么,什么是“四流一致”?四流主要是有资金流、合同流、发票流以及货物流这几项。
在业务交易的过程中,这几项是确定业务真实的基础条件之一!当然,很多业务的开展可能主要是三流一致,其中缺少的就是货物流!是否是“四流不一致”就是不可以吗?其实,在之前就对该问题已经有过相应的答复,就是业务是真实发生的,并且向实际接受服务乙方开具发票是没有问题的!所以,关键的部分就是在于业务是否是真实性!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有的时候“四流一致”并不是完全的要求一致,比如说,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分支机构,四流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不一致。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确保业务真实性是很有必要的,并且相应的文件和记录等都要保存完整。
所以,如何避免“四流不一致”也是企业需要注意的点!1.开票要按照实际商品开具2.根据实际金额开具发票3.商贸类企业要有对应的进项发票才能开具相应的商品4.商品名称要选择对应适合的税收编码,不得随意选择5.坚决杜绝“买卖”发票的不良行为企业的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是很多的,所以不管是任何情况下都要符合相应的规定,不管任何情况都要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前提!合理合法的经营,合理合法的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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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稽查重点是什么,查的是谁

金税四期稽查重点是什么,查的是谁金税四期稽查的是谁?第一查的是资本性所得;第二查的是网红、娱乐明星;第三查的是老板。
老板从对公账户往个人账户转款,这个超过20万都算大额。
老板从对公账户往个人账户转,这一步需谨慎做。
因为一旦转到老板个人账户上,会默认为股息分红,让补缴20%的个税。
稽查重点则是下面这几项:1.企业发票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稽查中,非常重视发票的“三查”问题,即“查税必查票”“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这就要求企业在开票问题上要格外注意“三流一致”,就是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相统一,有的会加上货物流,也就是四流一致。
这也提醒企业一定要做好存货管理,统计好进货、销货、存货量,定期盘点库存,做好账实差异分析表,尽量避免库存账实不一致。
同时要注意,虚构成本与虚开发票,除了缴纳罚款和补缴税款外,企业相关当事人触及红线的还要背负刑事责任。
2.税负率异常。
金税三期下对于企业的税负率就已经很严格,时刻被监控着,不论是过高还是过低都有被税务局约谈和稽查的风险。
实务中,虽然企业的税负率可能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但是一般情况下企业在某个时期内的税负率波动不会很大。
在系统升级后,每个行业的增值税、所得税税负水平以及变化在当地税务系统中记录更加详细,对于企业的税负率浮动比例更加敏感,税务机关会针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一些企业税负率出现波动的原因。
3.企业社保缴纳问题。
多地相继实施“社保入税”,在各部门的大数据联网的情况下,企业的一举一动都被纳入了监管系统。
很多企业员工的工资显示都保持在5000元以下并且长期不变,随着金税四期的上线,不论是税务还是工商、社保等非税业务都在联网系统中,数据统一,试用期不入社保、社保挂靠或代缴社保等行为都是行不通的。
4.虚假开户企业。
随着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上线及已经到来的金税四期,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参与机构可以核实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实名信息、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等重要信息,会多维度的核查企业真实性,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识别企业是否有开户资格。
谈三流不统一涉税风险

次一 次性如实开具, 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有下列虚 开发票行 为: ( 2 ) 让他人为 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客户) 。这种业 务在 现实业务中广泛存在。 这种操 作方 式会 因为B是否参与利益分配和利益分配方
的方式分为两种 : 一种是直接获得交易的利润 , 简称为分配利
谈 三流不统一 涉税 风险
王 甸l
( 广 西投 资集 团银 海铝 业有 限公 司 广 西 ・南宁
摘 要 出现 三流不统一 的地 方 , 这种 情况会给公 司带来 一定 的税务风 险。
关键词 货物流 资金流 票据流
5 3 0 0 2 8 )
在 日常交易 中, 货物 流、 资金流、 票据流 三流应统一。但在 实际交易 中, 由于存在三方或者 多方交易, 常常会
中图分类号: F 2 7 5
文献标识码: A
2 . 3 货物 流、 资金 流一致 , 票据 流与前 两者不一致
三流统一, 也即货物 流、 资金流 、 票据流三流 统一。 一般情 况下, 企业在 交易过程 中, 三流应该是统一的 , 不涉及税务上
此情况属于非法取得发票 , 存在税务风险 。参照《 发票管
( 3 ) A公司购 买 B公司货物 , 款项汇至 B公 司, 取得 C公 合 同, AB之间是运输 ( 或仓储) 合 同。
司发 票 。
l货物流、 资金流 、 票据流不一致的情况
案 例如 下: 某贸易公司 A, 与仓储运输公司 B签订仓储合 ( 4 ) A公司通过 B公司购 买 C公司货物, 将款项汇至 B公 同, C订货 , A与 C签订购销合 同, 由 A 出具提货单给 C, C拿 司, 取得 C公司发 票。 着提货 单至 B提货 。
如何理解企业财务管理三流合一

“三流一致”“三流一致”的困惑“三流”是指:是指与购销(提供/接受服务)业务相关的货物流/服务流、发票流和资金流。
三流一致货物/服务流销售/提供方购买/接受方发票流开票方受票方资金流收款方付款方“三流一致”又称“三流合一”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款“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第一条为“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共五款,除第三款外,均已废止)如何理解“三流一致”呢?第一种理解:收款方必须与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方一致。
即不管谁支付价款,只要实际收到价款的一方就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单位,那接受增值税专票的货物、劳务购买方就可以抵扣进项税。
至于,资金是购买方支付的,还是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不影响购买方进项税抵扣。
第二种理解:付款方必须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购买方一致。
即货物、劳务的购买方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必须是其自己支付款项,如果不是其自己亲自支付,导致名义上支付款项的主体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购买方不一致,那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无论那一种解释在实务中均存在瑕疵:第一,如果欠款赊销或无收付款单位(如接受捐赠和投资),没有现金流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第二,收款方委托其他单位代收款(集中收款),收款方与应税项目的销售方、发票的开具方不一致,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第三,付款方委托其他单位代付款(集中付款),付款方与应税项目的购买方和发票借方不一致,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一个有趣的现象是2016年5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在总局视频会政策问题解答(政策组发言材料)中对一个住宿费发票进项税额抵扣中的“三流一致”的答复尤为值得玩味。
问题和答复如下:纳税人取得服务品名为“住宿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住宿费”是以个人账户支付的,这种情况能否允许抵扣进项税?是不是需要以单位对公账户转账付款才允许抵扣?答复:其实现行政策在住宿费的进项税额抵扣方面,从未作出过类似的限制性规定,纳税人无论通过私人账户还是对公账户支付住宿费,只要其购买的住宿服务符合现行规定,都可以抵扣进项税。
货物运输概述(一)

货物运输概述(一)
一、判断题A对B错
1. 货物运输是指当供应方和需求方分别在两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时,为了克服生产和消费之间空间的间隔,对货物进行物理性移动的一项贸易或者交流活动。
答案:B
2. 物流系统讲述的“三流合一”即实物流、资金流和人才流。
答案:B
3. 在需要快速补货的情况下,采取空运甚至会比海运更符合企业的需求。
答案:A
4. 公路运输可以和铁路车站、港口和机场配合,成为集散物资的重要手段,但是不可以自成独立的运输体系。
答案:B
5. 根据所承担的任务、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不同,我国公路被分为四个等级: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和三级公路。
答案:B
6. 我国公路运输系统中的“一级公路”指的是连接政治、经济中心或大工矿区的干线公路或城郊公路。
答案:B
7. 码头是具有水陆联运设备和条件,供船舶安全进出和停泊的运输枢纽,是水陆交通的集结点,工农业产品和外贸进出口物资的集散地,船舶停泊、装卸货物、上下旅客、补充给养的场所。
答案:B
8. 港口是供船舶停靠、货物装卸和旅客上下的建筑物,其配套设施还包括仓库、堆场、道路、铁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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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一致
(即实物流,资金流,发票流)
1、实物流:
实物流就是产品从厂商处转移到经销商,经销商再将他转移给下游客户,最终到达最终消费者和用户的一系列产品实体的运动过程。
通常,产品是由厂商根据经销商的订单交付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交付给顾客或用户的,也有依据经销商的要求或事先约定,产品由厂商的仓库或工厂直接交付给顾客或用户。
实物流流向是从厂商流到经销商,再由经销商流到下游客户的。
实物流程一般涉及到产品订货、出货、储运、提货等系列环节。
经销商要想确保渠道实物流的优势,应以最快、最方便、最佳成本为原则,确保实物流流程的通畅,合理设立各环节,促使订货、发货、铺货、存货、仓储、运输与中转、供货路径、收货、时间、地点等环节工作的顺利执行。
2、资金流:
资金流是指在营销渠道成员间随着商品实物及其所有权的转移
而发生的资金往来流程。
3、发票流:
发票流是指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
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综述三流一致
所谓的“三流一致”是指资金流(银行的收付款凭证)、票流(发票的开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劳务流)相互统一,具体而言是指不仅收款方、开票方和货物销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必须是同一个经济主体,而且付款方、货物采购方或劳务接受方必须是同一个经济主体。
如果在经济交易过程中,不能保证资金流、票流和物流(劳务流)相互统一,则会出现票款不一致,涉嫌虚开发票,将被税务部门稽查判定为虚列支出,虚开发票,承担一定的行政处罚甚至遭到刑事处罚的法律风险。
为了解决票款不一致的涉税风险问题,笔者建议企业应注重审查符合以下条件的发票才可以入账:在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必须保证资金流、物流和票流的“三流统一”,即银行收付凭证、交易合同和发票上的收款人和付款人和金额必须一致。
可是,在实践中,总是存在委托第三方进行支付和收款等“三流不一致”的情况,特别是存在形式上“三流不一致”,实质上是“三流一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