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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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干部坐班值班制度及工作纪律范文2篇

村社区干部坐班值班制度及工作纪律范文2篇

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村(社区)干部坐班值班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通知各村(社区)委员会、党总支,村(社区)委会:为认真抓好落实村(社区)干部坐班值班工作,不断促进村级组织办公规范化管理,有效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树立村(社区)干部在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严肃坐班及值班工作纪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村(社区)干部坐班值班制度是指村(社区)干部在深入村、组一线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每天必须至少安排一名村(社区)干部在村级活动场所实行坐班值班工作,做好来人接待、受理群众办理事项等事宜。

主要内容如下:(一)明确坐班值班人员和时间。

周一至周五实行坐班制,节假日(含周六、周日)实行值班制。

村(社区)干部在严格执行正常工作日上、下班制度的同时,每天必须保证至少有一名村(社区)干部在办公室坐班值班。

坐班值班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各村(社区)需将坐班值班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坐班值班时间等在村(居)务公开栏内公开,并将村(社区)干部坐班值班安排表上报镇党政办备案。

村(社区)干部坐班值班当日按上下班时间考勤签到。

(二)建立坐班值班工作台账。

坐班值班村(社区)干部按要求在工作本(原则上不得印制署名各村(社区)的工作本、信封、信纸等)等资料上登记好当日坐班值班记录。

对当日来访接待工作、承办事项和办理结果、处置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等情况要及时进行登记,遇突发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

(三)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

坐班值班期间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按照“谁受理、谁处置、谁反馈”的原则,随时处理村(社区)日常事务,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各种问题。

对在坐班值班时间内无法解决或需转交他人办理的事项,要由受理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向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保证受理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制度

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制度

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农村社区,是指在农村地区,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依托村庄、集镇等居住区域,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相对集中的人口和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生活共同体。

第三条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应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推进农村社区服务、管理、文明、和谐等方面的工作,实现农村社区的现代化。

第四条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应当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加强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等组织建设,促进村民自治与政府管理的有效衔接,形成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等组织协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工作格局。

二、农村社区建设任务第五条农村社区建设任务主要包括:(一)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三)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四)培育农村社区文化,丰富农村居民精神文化生活;(五)加强农村社区治理,维护农村社区和谐稳定;(六)加强农村社区安全工作,保障农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七)推进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提高农村社区服务管理效率。

三、农村社区建设组织管理第六条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应当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农村社区建设任务,制定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四、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管理第九条农村社区建设经费应当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保证资金的稳定投入。

第十条农村社区建设经费应当按照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进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建设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经费使用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

村社区日常工作规章制度

村社区日常工作规章制度

村社区日常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规范村社区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村民的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村社区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村委会成员、工作人员、志愿者等。

第三条村社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村民的利益,做到言行一致,言行合一。

第四条村社区工作人员应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村社区的和谐稳定,促进村社区的发展繁荣。

第二章工作规范第五条村社区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私自调整工作计划,不得擅自处理工作事务。

第六条村社区工作人员应保守机密,不得泄露村民的个人信息,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七条村社区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制度,加强学习,提升工作能力,不得消极懈怠,不得违规行为。

第八条村社区工作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

第九条村社区工作人员应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共同推动村社区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工作责任第十条村社区工作人员应明确工作责任,按照职责分工,互相协作,共同完成任务。

第十一条村社区工作人员应尽职尽责,时刻为村民服务,解决村民的实际困难,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

第十二条村社区工作人员应保护村民的利益,不得随意剥夺村民的权益,不得滥用职权,不得损害村民的利益。

第十三条村社区工作人员应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认真调查核实,妥善解决问题,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工作安全第十四条村社区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安全规定,做好劳动保护,保障工作安全。

第十五条村社区工作人员应注意防火防盗,保护工作场所和工作设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村社区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防护意识,遵守工作程序,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冒险作业。

第五章工作奖惩第十七条村社区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做出优秀工作表现者,将受到相关奖励。

第十八条村社区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规章制度,存在违规行为者,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第十九条村社区工作人员应接受工作评价,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工作制度:加强村(社区)书记规范管理的实施办法

工作制度:加强村(社区)书记规范管理的实施办法

工作制度:加强村(社区)书记规范管理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切实加强全区村(社区)书记规范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XX〕7号)、市委组织部《印发〈加强村(社区)书记规范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X组通〔201X〕6号)文件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加强村、社区(以下简称村)书记规范管理的实施办法。

第二章联系群众第一条村书记应密切联系群众,每个任期内走访辖区内所有村民家庭至少1次。

(一)村书记应根据要求倒排走访群众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

走访群众时,要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有无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听取群众对村工作的意见建议,发掘党员群众中的优秀典型,宣传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及群众应知晓的村事务。

(二)每年初由区委组织部统一配发村书记“民情日记”,“民情日记”主要记录联系走访群众时了解的村情民意,包括群众家庭基本情况,群众的想法和要求,生产生活中的急事、难事,想办、盼办的事情,以及问题解决的情况。

(三)建立村书记“民情日记”考评制度,区委组织部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村书记“民情日记”记载情况及所记事项兑付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四)“民情日记”考评作为村书记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报酬发放、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等挂钩。

第三章重大事项报告第二条严格执行村书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事前应报告的重大事项为:村级用人事宜;村级集体资产处置事宜;村级集体资金大额开支;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村级其它重大决策。

(二)在事后一个月内应报告的重大事项: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情况;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礼金、礼物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本人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和持股的重要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村(社区)党建工作制度

村(社区)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一、目标承诺制度1、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将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社区相关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细化、硬化,做到人人有目标、个个有责任。

2、目标承诺的内容:①服务机关职能工作进位争先目标;②服务“三重”目标,即服务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内容及目标;③和谐发展目标,包括领导班子团结干事,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文明创建、社区“双挂”、挂钩扶贫、结对帮困等内容;④个性目标,根据领导干部分管的主要工作、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定具体承诺目标。

3、目标承诺的实施:机关主要领导的承诺目标报局分管领导审定,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承诺目标由主要领导审定,机关其他人员的承诺目标由分管领导审定,在每年2月前召开党员大会,所有人员公开作出承诺,并在机关内部进行公示。

构建党员保持先进性示范体系,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活动,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把先进性示范在岗位上,示范在对困难对象的帮扶上,示范在对数字城管相关单位的业务指导上,示范在群众通过“12319”热线反映的问题的督查服务上。

4、目标承诺的考核:考核工作通过每半年自报承诺目标完成情况、支部会通报、支部考核等程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二、党员学习教育制度l、学习内容:针对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岗位业务。

既注重系统性,又要突出每个阶段的重点。

2、学习时间: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二次,同时党员个人保证10学时以上的自学时间。

3、学习形式:主要通过专题讲座、举办骨干培训班、集中交流、知识竞赛、参观考察、书面测试以及党风活动日、重温入党誓词等多种形式,把领导带学、骨干领学、互帮互学、检查督学、考试促学等有机结合起来,深化学习效果。

村(社区)工作队干部管理制度

村(社区)工作队干部管理制度

村(社区)工作队干部管理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与指导村(社区)工作队干部的管理工作,提高干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而促进村(社区)的发展和稳定。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村(社区)工作队干部的选拔、培训、考核和奖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干部选拔1. 村(社区)工作队干部的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拔出的干部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

2. 选拔程序包括申请、初审、面试、考察等环节,确保选拔过程公正透明。

干部培训1. 村(社区)工作队干部应接受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2. 培训内容涵盖政策法规、管理知识、服务技能等方面。

3. 培训形式可以包括集中培训、业务交流、研究班等方式。

干部考核1. 村(社区)工作队干部的考核应定期进行,以评估他们的工作表现和成绩。

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服务态度、群众满意度等方面。

3. 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用于激励或处罚干部。

干部奖惩1. 对于表现出色的村(社区)工作队干部,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以鼓励他们继续做出努力。

2. 对于违反规定或工作不力的干部,应给予相应的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争议解决1. 对于干部管理工作中的争议或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2. 如无法解决,可由上级组织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裁决。

其他事项1. 村(社区)工作队干部应保守秘密,确保工作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2. 干部应遵守工作纪律和社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以上即为村(社区)工作队干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执行中应注意遵守相关规定以及不断完善与优化。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五篇)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五篇)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制度____室内环境整洁、布局合理,严格区分无菌区和非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并有明确标志。

2.医护人员进入治疗室要衣帽整洁,操作前洗手、戴口罩。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3.药品及器械管理有序,内用药与外用药分类放臵,标签清楚,定期清点,做好交接班记录。

4.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严格“三查七对”,输液加药要坚持现配现用的原则,严格执行药物配伍禁忌。

5.用过的医疗器具及时清理、清点、消毒、灭菌,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使用时限重新灭菌。

6.每日进行室内清洁卫生,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和空气培养。

7.各种登记、记录要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妥善保存。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毒隔离制度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工作,制定规范,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2.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消毒后毁形,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3.运送传染病人及其污染品、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4.使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5.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要有专用洗手设备,按手的清洗方法和消毒指征,正确操作。

6.地面应及时清扫,保持清洁,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拖洗消毒。

7.使用消毒灭菌药械应掌握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消毒灭菌液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

8.开展全员消毒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消毒知识,严格执行消毒规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护士家庭访视程序1、访前准备:①选择访视对象。

如孕产妇、新生儿、糖尿病、高血压等,护士按情况安排访视顺序。

⑴响人数的多寡:如传染病应列为优先访视对象。

⑵对健康的危害程度:致死率高的疾病应优先访视。

⑶是否有后遗症:有后遗症者应优先进行访视。

②确定访视目的:护士访视前应先明确访视目的和目标,以便评价。

③备访视用物。

村社区值班规章制度

村社区值班规章制度

村社区值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社区管理制度,确保社区内安全和秩序,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社区值班人员,包括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

村社区值班人员需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第三条村社区值班人员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基本法律常识,能熟练操作相关设备和工具,在岗期间要保持清醒头脑,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章值班职责第四条村社区值班人员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维护社区安全,防范火灾、盗窃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2.协助群众解决突发事件,提供帮助和支持;3.巡查社区内各个区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领导;4.协助居民维护社区环境,保持社区整洁有序;5.定期检查社区设施设备,保证正常运行。

第五条值班领导应组织、协调和指导值班人员开展各项工作,负责制定值班计划和方案,监督工作进展,及时处理各类问题。

第六条值班人员应服从值班领导的指挥和安排,积极主动地完成值班任务,认真记录巡查、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第三章值班制度第七条村社区值班人员应按照排班表准时到岗,不得缺勤、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并报批。

第八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需保持手机畅通,待命随时接听领导或群众的电话,并做好记录和沟通,及时处理应急事件。

第九条值班人员需穿着整洁的工作服,着装整齐、仪表端庄,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或离开值班区域。

第四章值班记录第十条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对每天的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和解决情况进行清楚、详细的记录,为下一班人员顺利交班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值班领导应对值班记录进行核查和汇总,及时整理归档,并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反馈。

第五章值班考核第十二条村社区将对值班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定各项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工作态度,对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对问题严重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应自觉接受考核,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做好村社区值班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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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工作制度
一、学习培训制度。

坚持每周一、三、五村(社区)干部集体学习制度,主要学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培训的原则,突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现代农业、市场经济、实用技术、民主管理等方面内容,每年分期分批对村(社区)干部开展培训,着力提高村干部执行政策、引领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本领。

二、请销假制度。

村(社区)主要干部因私、因病或因公出差,要向镇党委请假,其他村(社区)干部应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请假。

请假期满后,应及时销假,因特殊情况确需续假的,按有关程序办理。

凡请假逾期1个月以上未到岗的,应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谈心谈话制度。

镇主要领导每年与村(社区)主要干部谈话2次,对工作思路不清、工作进展缓慢的,做好提醒谈话;对班子不和谐、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帮助村(社区)干部改进作风、搞好工作。

四、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村(社区)干部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配偶及子女出国(境)情况、本人家庭生产经营情况,应及时向镇党委报告,并纳入年度述职评议范围。

对报告不及时或瞒报、虚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
话、限期整改、组织处理。

五、便民服务制度。

积极推行民情直通车“365工作法”和为民服务代理制,扎实推进便民服务室规范化建设,全面实行“一厅式办公”,做到24小时服务群众,及时受理群众诉求,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六、公开承诺制度。

村(社区)干部要结合岗位职责,提出任期工作目标,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做出承诺。

任期内要结合承诺事项,提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报镇党委审核,向党员和群众公示。

承诺事项完成情况要作为民主评议和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请示汇报制度。

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应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大额资金、经济项目、企业、土地、山林、农田、水利设施等承包、出让、租赁等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经镇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审议通过后,方能组织实施。

八、村(居)务民主决策制度。

建立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

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凡涉及经济发展、公共建设项目、财务收支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要按照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的“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并及时将决议、实施结果公开。

九、村(居)务监督制度。

村(居)民监督委员会要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主要监督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村(居)委会等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并主动收集和受理村(居)民对村(居)
务管理的意见建议。

重点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三资”、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和土地流转、耕地保护等方面的监督。

十、党务村(居)务公开制度。

凡属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要求公开的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应及时公开。

规范村务公开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常规性工作按季度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单项工作在任务完成后一次性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述职评议制度。

村(社区)主要干部每年要进行公开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

村(社区)干部向镇党委进行述职述廉,镇领导班子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半年和年终向全体党员、全体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公开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

对群众意见较大的村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民主评议不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

十二、档案工作档案。

建立专门的档案室,对各类档案资料分年分类规范整理、装订归卷,确定专人保管。

同时,要建立村(社区)干部工作档案,档案主要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和承诺事项、考核等次、评议结果、报酬发放、奖惩情况等有关资料。

档案由镇(街道)党委妥善保管,并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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