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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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火花或其他能引燃可燃物质的设备和工具进行热加工、焊接、切割、熔化、铆接、浸烫等作业。

为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以下是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一、动火许可证管理1. 动火作业前,必须事先办理动火许可证。

动火许可证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发放。

2. 动火许可证必须在动火作业区域内显眼地张贴,且有效期内不得过期。

二、动火作业人员管理1.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焊工、切割工或其他相关工种的合格证,并进行岗前培训。

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相关防护用品,如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面罩等。

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违反操作规定。

三、动火作业现场管理1.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设置相应的防火器材,如灭火器、水管等。

2. 动火作业现场周边必须清理可燃物质,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3.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确保通风良好,避免积聚可燃物质的爆炸风险。

四、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动火设备、工具和用火材料的完好和安全性。

2. 检查动火区域的燃气、电力等供应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安排专人负责观察周围环境和动火区域,及时发现火源和火灾隐患。

五、应急处理和事故报告1. 动火作业期间如发生火灾、爆炸或其他事故,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2. 完成动火作业后需对现场进行清理,关闭动火设备,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场。

六、动火作业的安全督导和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动火作业进行安全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2. 动火作业人员也要加强自我管理,自觉遵守安全规定,严禁违规操作和安全意识淡化。

通过以上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可以加强对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同时,应定期进行培训和宣传,提高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的大局。

热工安全工作规程(4篇)

热工安全工作规程(4篇)

热工安全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热工安全工作,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提高热工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热工安全工作适用于所有从事与热工相关工作的人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热工安全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始终以安全为第一要务,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热工安全工作应实行责任制,涉及的责任主体包括企业管理人员、生产负责人、安全专责人、操作人员等。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热工安全工作的重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六条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执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第二章安全生产标准第七条在进行热工作业前,应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八条所有热工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所有热工设备应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爆设备、防火设备、安全阀等,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条作业现场应进行有效的划定和围栏设置,入口应明确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并且要定期检查和更新。

第十二条在作业现场,应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消防设备的完好性。

第十三条热工设施的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设备和管道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四条在进行热工作业前,操作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掌握相应的热工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所有热工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流程图,严禁盲目操作和超负荷操作。

第十六条严禁在热工设备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酸、碱等腐蚀性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事故的物品。

第十七条在进行高温操作时,操作人员必须配戴防火服、耐高温手套等防护用品,并注意防止火焰喷溅。

船务工程公司油轮(舱)热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船务工程公司油轮(舱)热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船务工程公司油轮(舱)热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确保油轮油舱施工的安全,防止火灾、爆炸和人员中毒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船务工程公司所属企业所有厂修油轮或非油船的燃油、滑油、污油舱(柜)以及与其相连通且无法拆卸的管系的施工过程2.进厂前的要求2.1油船(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体船、散装危险化学品液货船等)应当按照船舶检「验局制定的《船舶清除可燃气体检「验细则》的要求,清除舱'内油、气,由船舶检验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检验,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检验合格证书。

2.2非油船的燃油、滑油、污油舱(柜)以及与其相连通且无法拆卸的管系,如需动火作业,其要求与油船相同;如不需动火作业,且所装载油料闪点在60°C及其以上的,可不清除存油,船方应设置明显禁火标志。

2.3船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清除干净。

3.船舶进厂后的工作要求3.1消防准备工作油轮进厂靠泊后,消防员负责消防器材(水带、灭火机、水空气泡沫灭火器)到位,并视热工作业情况,随时调整铺设水带,确保热工舱内备有一支水枪,有专人负责,并保持一定压力,在梯口须设置油轮严禁吸烟警示牌。

3.2清油作业3.2.1凡涉及到热工作业油仓,必须先将仓内油泥干净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作业。

3.2.2施工前必须确保舱(柜)内有足够的照明亮度和持续有效通风方可施工。

使用的照明灯具和通风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3.2.3人员进入前,舱(柜)必须经过氧气含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

3.2.4清油作业时,所有进舱人员着装必须符合防静电要求。

随身携带的工具、器械等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清油作业区域。

3.2.5收污油或污油水所用的船舶应有海事局认可的合格证及船检证书,所有的油箱需经试压确认无渗漏方可使用。

3.2.6清除油泥用的工具包括空桶、输油管泵及其它容器等均不得随意堆放在码头上和坞内,放在位置工作,工程结束后应及时回收妥善放置,严禁污染生产场地。

船上热工作业的安全规定

船上热工作业的安全规定

船上热工作业的安全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热工作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检查安全设备与消防设备的完好性,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监测设备。

2. 执行热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和资质。

3. 确保热工作现场通风良好,必要时使用排风设备或者其他通风措施,以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4. 在热工作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吸引注意和防止他人进入。

5. 在进行热工作前,需要关闭场内的相关设备和管线,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关闭阀门等。

6. 在高温和高压条件下进行热工作时,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7. 进行热工作时,必须配备专人监护,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如火灾、泄露等。

8. 热工作完成后,必须对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并确保无残留物和热源。

9. 针对热工作的特殊要求,需要根据船舶的具体情况编制详细的热工作操作程序和应急预案。

10. 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热工作,不得擅自修改或忽视安全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船上热工作的安全性。

热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全解

热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全解

热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全解热工作业是指在含氧量大于21%的空气、有可燃性和易燃性气体、蒸汽等环境中操作的能引起火灾和爆炸的作业。

一旦热工作业操作不慎,就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对热工作业进行安全管理非常重要。

热工作业的安全管理热工作业的安全管理首先要做的是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

具体如下:1.明确责任:明确热工作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责任,明确各自的职责及权限。

2.进行培训:对热工作业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热工作业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危险意识。

3.制定作业方案:制定热工作业方案,对作业的具体步骤、安全措施、防范措施、应急处理等进行详细说明。

4.检查和验收:定期对作业方案进行检查和验收,保证热工作业的安全进行。

5.监管和记录:对热工作业的现场监管和记录,保证作业过程的规范和安全。

热工作业的应急措施热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危险情况,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应急措施如下:1.立即停止作业: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

2.进行隔离:对危险区域进行隔离,保证人员和财产安全。

3.报警:及时报告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请求到场处理。

4.灭火:立即进行灭火,将火源扑灭。

5.喷淋冷却:对作业现场进行喷淋冷却以防爆炸。

热工作业常见的安全隐患热工作业存在以下的安全隐患:1.气体泄漏:由于气体压力不稳定或气罐损坏等原因导致气体泄漏。

2.烟火:烟火是热工作业中较为危险的一种隐患,过去很多火灾都是由于烟火引起。

3.电气设备故障:电气设备由于过载、短路、线路老化等原因,会出现安全故障。

4.人员操作不当:由于人员操作不当或未经培训,意外情况时常出现。

热工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为了保障热工作业的安全,需要有以下的防范措施:1.检查气体:对于有气体的环境,必须定期检查气体含量,保证气体不超标。

2.防火安全:对于易燃物品,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并备有灭火设备。

3.电气设备维护: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以确保其安全可靠。

热工安全技术规程(5篇)

热工安全技术规程(5篇)

热工安全技术规程1安全技术通则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考试、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

2)各高炉热风炉工必须严格听从燃气调度室和煤气管理室的指挥调度,得到撤炉命令后,必须立即撤炉,严禁借故拖延,在特殊情况下,由煤气班长和动力作业区协商解决。

3)煤气压力低于1000pa时必须主动撤炉。

4)工作区域内煤气含量超过30PPM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CO浓度高于30PPM,低于5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2)CO浓度高于50PPM,低于100PPM米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3)CO浓度高于100PPM,低于200PPM,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分钟,且每次工作间隔不得小于____小时。

当一氧化碳浓度高于200PPM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戴面具等)方可进行工作。

5)热工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各种可燃气体的爆炸范围和着火点:(1)高炉煤气爆炸范围____%-____%,着火点700-750℃。

(2)焦炉煤气爆炸范围____%-____%,着火点650℃。

(3)天燃气爆炸范围____%-____%,着火点550℃。

6)高炉低压到____%以下时必须立即关冷风大闸。

7)本高炉低压到____%以下时热风炉必须全部停烧。

8)在生产的煤气设施和管道上动火必须事先办理动火手续,准备好防毒面具、灭火器材,在煤气压力保持正压状态下方可进行。

9)长期休风未驱除净煤气之前不得动火。

10)高炉炉顶蒸汽必须畅通无阻,必须保持足够的压力,炉台集汽包的压力:不得低于0.2MPa。

11)生活用汽禁止与高炉共用一个集汽包。

12)各种仪表室的煤气压力、流量导管要经常检查,每季度至少用肥皂泡沫检查一次。

13)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后,直径在150mm以下的管道,应逐渐关门降低煤气压力,但压力不得小于0.5-1.0KPa,并往管道内通入大量蒸汽灭火。

14)如管道内部着火,应关上所有的放散阀、人孔、通入蒸汽灭火。

15)煤气管道和煤气设备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私自乱接乱改。

厂区热工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热工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热工作业安全规程一、前言热工作业是指使用明火、高温设备、高温介质、电焊、切割等易产生高温、火花及火焰的作业,如电焊、切割、熔接、钎焊、气割、打磨等涉及高温作业。

由于高温、明火作业直接威胁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在进行热工作业时应遵循相关安全规程,确保工作安全。

二、作业范围1.电焊、切割、熔接2.钎焊、气割、打磨等热处理工序三、安全规程A. 人员要求1.热作业负责人需要具备管理经验和相关技能,能够识别和控制火灾、爆炸危险及处理安全事故的技能;2.工人参加热作业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通过考试才可参加作业;3.工人应严格遵守热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禁止擅自进行非正常作业。

1.全部涉及火源的设备、对象必须严格规范化管理;2.热作业前应查证工作区内是否存在受热或易燃物,特别注意检查周围油料和液化气等危险品;3.必须制定详尽的作业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热作业安全揭示会议并参加会议。

C. 热工作业期间1.严禁违反点明火规定;2.各类明火应划定安全限制区,并设置隔离措施,热工作业期间,必须留一名工人进行安全观察,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件;3.所有参加热作业的工人需要健康、佩戴合格的隔热服和防护胶鞋,工艺操作区必须设置“穿过来”和“穿过去”等分级制度,同时禁止在工作区玩乱、吸烟、嚼口香糖、咀嚼槟榔等不当行为;4.高温、明火、高温介质、电焊、切割等热源操作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设人操作,以防万一。

5.热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安全规程,如果有问题必须立即停机整改。

6.工作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和检查,确认无明火、电器工具等未彻底熄灭。

1.拆除或撤回火源设备,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拆除和维修;2.开放区域、作业区域和关键部位必须由负责人进行确认后方可开放。

四、结束语通过严格可行的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掌控和防范措施的制定,可以有效保障热工作业期间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

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规范化、安全化开展热工作业,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达标、稳定发展。

加热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加热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加热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加热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进行的所有加热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烘烤等过程。

第三条加热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加热作业期间不发生事故。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应设立加热作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加热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加热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加热作业安全管理部门应与生产部门、设备部门等部门密切合作,共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加热作业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八条公司领导层应加强对加热作业的安全管理,做出重要决策和指导。

第九条生产、设备部门负责具体的加热作业活动,确保工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加热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保障自身安全和设备完好。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一条加热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示注意安全。

第十二条加热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确保操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第十三条加热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第十四条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整改。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五条在加热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突发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置。

第十六条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人员,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

第二十条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加热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认真执行,确保加热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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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做好热工作业过程中人员安全、防火和防爆等工作,并为相
关人员提供热工作业的健康安全环保指导,确保作业顺利进行,
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尤其是危险区域)内进行的电气焊
接与切割作业,打磨作业,烘、烤等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热
工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热工作业:凡是能够产生热的生产作业活动(如:焊接、切割、打磨、喷砂、化学物质聚集、电吹风等),统称热工作业。

4 职责
4.1 现场监督(指“工作许可”中的现场监督,下同)的职责:
1) 负责检查热工作业人员的证件是否齐全;
2) 审查热工作业的健康安全环境控制措施;
3) 检查要进行热工作业的内外部环境;
4) 与作业负责人做出“开始/终止”的决定。

4.2 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1) 负责申请热工作业的许可证;
2) 制定热工作业的健康安全环境控制措施;
3) 负责监督检查热工作业所使用的防护用品及工机具的完整性
情况;
4)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执行应急预案。

4.3 监护人的职责:
1) 提醒进入热工作业区域的人员注意周边存在的危险因素和环
境因素,如危险结构、有毒物质等情况,以及相关的控制措施;
2) 当有应急情况发生时,应将现场恢复到安全的状态,现场进
行监护,无关人员撤离;
4.4 热工作业人员的职责:
1) 了解并熟悉工作环境,检查作业的工具;
2)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 作业期间如发生紧急情况,热工作业现场立即停止,现场恢
复到安全的状态;
4)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进行作业,按公司相关规定妥
善处置现场产生的废弃物;
5) 工作完成后,清理工作现场的工具、设备及其它杂物。

4.5 相关方职责
1) 公司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热工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作业前
的检查和审批。

根据作业风险评价法(LEC法),不同的风险等
级由不同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审批。

当风险等级为5时(重大风险),由公司主管HSE副总经理审
批。

当风险等级为4时(高度风险),由公司生产部负责人审
批。

当风险等级为1、2、3时(显著风险、一般风险、稍有风
险),由公司液化厂及管道负责部门负责人审批。

当风险等级为4时和5时,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生产及其
他相关部门或承包商进行作业安全分析。

当风险等级为1、2、3级时,由生产单位安全负责人组织进
行作业安全分析。

生产现场单位负责及时将热工作业的时间、地点、人员及时
通报质量安全环保部。

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热工作业许可证的编制、修改和完善工
作。

公司商务市场部、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查热工作业队伍的
资质审查工作。

公司或承包商单位进行热工作业时,公司相关部门技术人员
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必须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监理负责工程建设期间现场作业承包商的用电作业管理,负
责热工作业许可证的签发。

工程建设部、生产部、质量安全环保部指定监理或专人对热
工作业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承包商单位负责人指派专人对热工作业所涉及到工机具的安
全完整性进行检查。

质量安全环保部、工程建设部、生产部、监理方对热工作业
中违犯操作规程和公司要求的必须限令其整改,或取消其作
业资格。

工程建设部、生产部、质量安全环保部、监理方在作业之
前,对承包商热工设备的安全完整性进行检查。

5 规定内容
5.1 作业前的准备
5.1.1 生产现场在安全区进行的热工作业,由作业负责人将有关情况向
现场负责人进行说明,由现场负责人确定该作业是否需要开具
《热工作业许可证》,对需要开具许可证的应办理相关手续,作
业监护的要求可以由现场监督确定;对于在安全区不开具许可证
的热工作业现场应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并经现场
负责人认可。

5.1.2 危险区的热工作业应申请《热工作业许可证》,按照工作许可的
要求进行办理,热工作业必须要由有资格证的监护人在场监护。

5.1.3 现场监督应确认焊接、切割工具是否符合要求,气瓶的使用要求
请参见压缩气体和工业气瓶的安全管理。

5.1.4 施工单位应配备两台以上同种型号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仪,如
果是在限制空间内实施热工作业,且需要控制氧气含量时,还应
配备两台以上便携式氧气测试仪。

5.1.5 现场监督应组织检查生产现场的报警及关断系统并能够确定其为正常状态。

5.1.6 施工单位在危险区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和设备。

5.1.7 施工单位所用遮挡物(如帆布、隔板等应由非可燃物材料制
成)、消防设备及器材应由现场监督和安全监督确认。

5.1.8 施工单位应按照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及时
地清除热工现场可燃物、积水、障碍物。

5.1.9 热工监护人应对热工现场可燃气体进行测试,其含量应小于爆炸
极限下限的20%。

5.1.10 由公司现场负责人确定根据其热工作业的危险性通知当地消防部门现场待命。

5.1.11 现场作业人员应穿戴好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5.2 作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
5.2.1 作业负责人根据需要设置警告牌或用护栏围上(或用绳索拦起
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当在高处作业时,对下方做必要的防
护。

5.2.2 在作业前,根据作业需要严格执行隔离与锁定管理的有关规定。

5.2.3 作业负责人负责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焊接和切割的弧光辐射
和飞溅火花对人员造成伤害;现场产生的废弃物应按废弃物管理
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5.2.4 在热工作业开始前,作业负责人报告中控,由中控值班人员通过
广播告知现场的所有人员准备进行热工作业。

现场所有人员应停
止可能对热工作业健康安全环境行为构成威胁的工作,例如:取
样、排放、扬尘、洒落等。

5.2.5 在风级达到6级以上时应停止热工作业,特殊情况应由施工单位负
责人和现场监督(安全监督参与)共同识别和分析风险后制定相
应的控制措施。

5.3 热工健康安全环保要求
5.3.1 基本要求
1) 非防爆热工设备应放置远离现场的安全场所(由现场作业许可
人指定)。

2) 电焊把线及乙炔、氧气管线无接头,应完好无损。

3) 气管线和气瓶嘴必须用专用接头连接。

4) 氧气瓶、乙炔气瓶离热工现场的距离应大于10m,两种气瓶距
离应大于8m。

5) 电焊钳点火点与地线应在同一工件上,两点距离不应大于
0.5m;
5.3.2 特殊部位热工的健康安全环保控制技术要求
应充分考虑所有清洗作业产生的废弃物及相关过程中产生、释放的各种废弃物的达标排放(或定置管理)要求,防止无序排放。

生产区域热工作业,应由生产操作和仪表操作负责人确保手动、自动关闭系统必须处在完好状态,以便在紧急情况时随时关断。

1) 水池、容器、柜、箱(本体内部热工作业)热工作业前应作如下
处理:
由作业负责人组织清洗内部油污;
由作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强行通风置换,达到容器内可燃气体
的含量小于爆炸极限下限的20%,热工作业时继续通风直至
热工完毕为止;
进入容器内的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劳保服装;
容器内环境含氧量应在18%至21%之间;
在热工作业范围内不允许有其它明火作业;
容器内所用敲打、撞击等工具应是防止火花产生的材料制
成。

2) 设备本体热工作业由于条件所限无法清洗,应满足以下条件:
整个容器无任何裂缝和破漏;
焊接金属熔化深度应小于壁厚的三分之一;
容器所有管道进出口均应使用5mm至lOmm钢质盲板,并加2mm
以上耐油橡胶盲垫一起盲死,无泄漏;
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采取容器内部充水(其液面应到容器顶
部,不应有间隙)或采取充惰性气体(如氮气、二氧化碳气
体等)使容器内含氧量在4%以下。

3) 油(气)管线热工作业应作如下处理:
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清洗管线内的油污和残存的可燃气体,
然后进行强制通风达到可燃气体含量小于爆炸极限下限的
20%,热工作业完成后方可停止通风;
对热工部位的管线进行清洗和通风处理,无法清洗的可用惰
性气体或液体置换,但必须进行封堵。

5.4 作业收尾
热工作业完工后,应消除各种火种,切断与热工作业有关的电源、气源等,合理处置各类废弃物,按作业计划恢复有关设施或设备的正常运行。

热工监护人员应对现场进行检查,作业结束现场至少坚守30分钟以上,确认上述要求均得到满足后,方可撤离。

6 记录
《热工作业许可证》
《能源隔离与锁定记录》
《气体检测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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