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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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药品是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其质量和管理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命安全。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采购管理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流程和责任人员。

采购药品应当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公平竞争的原则。

2、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

购进药品时,应当索取、查验、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核实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3、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的临床需求,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4、对于特殊管理的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和管理。

二、药品储存管理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场所,其条件应当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包括温度、湿度、通风、避光等。

2、药品应当按照其性质、剂型、用途等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对于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药品,应当单独存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定期对药品储存场所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应当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4、加强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的管理,及时清理和处理不合格药品,防止流入临床使用。

三、药品调配管理1、医疗机构应当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应资质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药品的调配工作。

2、药品调配应当严格按照处方或者医嘱进行,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3、调配药品时,应当准确计量,确保药品的剂量和用法正确。

对于需要特殊调配的药品,如静脉输液、中药饮片等,应当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

4、调配好的药品应当进行核对,并在药品包装上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调配日期等信息。

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和管控制度

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和管控制度

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和管控制度一、引言为了确保医疗机构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医疗机构药品的配送和管控要求,旨在规范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二、药品配送管理2.1 药品采购2.1.1 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求、药品质量和价格等因素,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供应商。

2.1.2 医疗机构应与药品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质量、价格、配送时间等要求。

2.1.3 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采购记录,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供应商等信息。

2.2 药品储存2.2.1 医疗机构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合理储存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2.2.2 医疗机构应设立药品库房,实行药品分类储存,设置专门的冷链设施,保证冷藏药品的储存条件。

2.2.3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库房进行盘点,确保药品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2.3 药品配送2.3.1 医疗机构应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配送公司合作,确保药品安全、及时送达。

2.3.2 医疗机构应与药品配送公司签订配送合同,明确配送时间、范围、费用等要求。

2.3.3 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配送记录,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配送时间、配送人员等信息。

三、药品使用管理3.1 药品领用3.1.1 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领用制度,明确药品领用流程、权限、记录等要求。

3.1.2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3.2 药品使用3.2.1 医疗机构应根据药品的特性、用途和患者情况,合理使用药品。

3.2.2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特殊药品、高风险药品的管理,制定相应的使用和监控措施。

3.3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3.3.1 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药品不良反应。

3.3.2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统计分析,为药品管理和临床用药提供依据。

四、制度落实与监督4.1 医疗机构应明确药品配送和管控的职责分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医疗机构合理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合理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合理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处方管理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药品处方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药品处方管理应当坚持“合理用药”的原则,加强药品营销和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行为的监管,做好药品配送、购进、库存、使用和消耗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品处方管理要加强管理和服务,规范用药,弘扬医德医风,维护医疗秩序和良好社会形象。

第二章药师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合格的药师,并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药师的数量,提高药学服务质量。

第六条药师是医疗机构药品处方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应当认真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医师处方提供药品咨询服务,指导患者合理用药,防止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二)根据药品分类、作用、特点等情况配伍,审核药师审核制剂;(三)上报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药品不良反应;(四)按照医疗机构规定参加药品检核;(五)保证药品的存储、配制、发药等工作符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药品第七条医疗机构在使用药品时应当按照临床需要,选用符合本规定的药品,防止使用过时、地板及无保证的药品。

第八条对医疗机构配备基本药物列表内的药品,药师可以根据临床需要,任选剂型、规格、生产企业和销售商。

第九条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列表外的药品,应先征询药事委员会意见,经过审议后方可选用。

第十条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病因和经过等情况,科学地选用药品。

使用新药、新制剂、新用途药品和有较多不良反应的药品时,应当向患者予以充分解释,并取得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报损及废弃等工作。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库房,将药品分别储存、分类管理,并设有专人负责。

医疗机构药品检查要点

医疗机构药品检查要点

医疗机构药品检查要点
以下是 8 条关于医疗机构药品检查要点:
1. 药品的储存条件可重要啦!就像食物需要合适的环境保存一样,药品也得有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呀!比如胰岛素,要是储存不当那不就失效了吗?检查的时候可得仔细看看药品储存的地方对不对。

2. 药品的有效期你能不操心吗?这就好比面包有保质期,过期了你还敢吃吗?那药品过期了能给病人用吗?所以检查药品有效期绝对不能马虎!
3. 药品的来源正规不正规,这可是大问题!就像我们买东西喜欢去正规商店一样,药品也得来自可靠的渠道呀!如果是来路不明的药,用了能放心吗?一定要严格检查药品的来源渠道哟!
4. 医生开的药对不对症,这可关系重大呀!就像射箭得瞄准靶子一样,用药也得对症呀!要是开错药了,那病人岂不是遭罪?检查用药的准确性不容忽视啊!
5. 药品的数量得准确无误吧!不能多也不能少,这就像给人分东西,得公平合理呀!多给了浪费,少给了病人不够用,检查药品数量这个环节可不能出岔子哟!
6. 药品的质量那是必须要保证的哟!这就好像盖房子得用高质量的材料一样,药的质量不好怎么能治病呢?检查的时候要瞪大眼睛好好瞧一瞧药品质量过不过关。

7. 医护人员对药品的了解程度够不够呀?这就好比你得熟悉自己的工具一样,如果他们对药品都不熟悉,能给病人用好药吗?所以对医护人员这方面的检查也很关键呐!
8. 药品管理的制度完善不完善,这可不是小事!就像一个团队得有规矩一样,药品管理也得有完善的制度呀!没有好的制度,能管好药品吗?一定要重视药品管理制度的检查哦!
我觉得医疗机构对药品的检查一定要认真严格,一点都不能马虎,这关系到病人的健康和安危呢!。

医疗机构 药品安全风险点

医疗机构 药品安全风险点

医疗机构药品安全风险点
医疗机构存在多个药品安全风险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药品存储管理:医疗机构需要合理规划和管理药品的存储区域,确保温湿度适宜、防潮防晒,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盗窃等事故,避免对药品的安全造成影响。

2. 药品采购与供应链管理:医疗机构在采购药品时需要确保供应商的信誉度和合规性,以避免假冒伪劣药品的风险。

此外,医疗机构还需要建立完善的药品供应链管理体系,加强对药品采购、入库、销售等环节的监管,防止药品的交叉污染和串货等情况。

3. 药品配药与使用:医疗机构在进行药品配药和使用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尽量避免错误配药和使用过量的情况发生,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医疗机构还需建立良好的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药品清单和使用指南,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用药指导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4.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机制,及时调查和记录患者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患者的安全。

5. 药品管理制度与规范性文件: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明确药品的使用、存储、配药和销售等各环节的责
任和程序,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这些制度和文件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药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以上是可能存在的一些医疗机构药品安全风险点,医疗机构应重视和管理这些风险,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

医疗机构药品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药品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药品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工作,包括临床用药管理、药库管理、药品采购、配送、使用和监测等环节。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机构和责任人,确保药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的药品管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药品管理水平。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设立药事委员会,负责审批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制度和药品目录。

第二章药品的选择和采购第六条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要和药品价格因素选择适宜的药品种类和规格。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采购程序和要求采购药品。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设立药品采购委员会,负责审批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的质量认证、价格审核和供货商的信誉度进行评估。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的质量追溯体系,确保药品来源可追溯。

第三章药品的存储和配送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设立合适的存储条件和环境,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配送制度,确保药品的及时到位和有效分发。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配备专业的药品管理人员,负责药品的存储、配送和监测工作。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的库存、有效期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盘点。

第四章药品的使用和监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用药管理制度,规范医师开药行为,防止滥用和浪费。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加强用药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用药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用药安全提示系统,提醒医务人员和患者注意用药安全。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定期公布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第五章药品的废弃和处理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废弃药品回收制度,对过期、变质和废弃的药品进行安全的处理和处置。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废弃药品的分类管理和监督,防止污染环境和伤害人体。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废弃处理标准和流程,确保废弃药品的合理处理。

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1. 引言医疗机构是维护患者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药品质量管理则是医疗机构运行的核心要求之一。

良好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医疗机构提供的药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合理用药。

本文档旨在为医疗机构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提供指导和参考。

2. 质量管理制度的目标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确保医疗机构药品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提高药品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预防和控制药品质量风险。

3. 质量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3.1 药品采购管理•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按计划进行采购;•选择合格的药品供应商,签订合同;•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验收和抽样检验;•建立药品采购档案,记录采购信息和验收结果。

3.2 药品储存和保管管理•设立合适的药品储存区域,保证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对药品进行分类、标识和分区管理;•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及时处理过期和变质的药品;•建立药品储存档案,记录储存信息和检查结果。

3.3 药品配送和使用管理•建立合理的药品配送制度,确保药品的正确配送和使用;•根据病区需要进行合理的药品数量配送;•对药品进行二次核对,确保患者用药无误;•强化药品使用的质量控制,遵守用药规范和规定。

3.4 药品质量评价和监测•建立药品质量评价和监测制度,评估供应商和药品质量;•定期开展药品质量监测,抽样检验和分析;•建立药品质量评价档案,记录评估和监测结果。

3.5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培训医务人员对不良反应的识别和报告;•定期汇总和上报不良反应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3.6 药品召回和处置管理•建立药品召回管理制度,确保召回及时有效;•对召回药品进行处理,防止继续使用;•记录和报告药品召回信息和处理结果。

4. 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药品质量管理的培训和教育;•设立药品质量管理责任人和相关岗位的职责;•建立药品质量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定期进行药品质量管理的内部审核和评估;•采取措施改进和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医疗机构药品发放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药品发放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药品发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发放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药品的发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西药、中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三、管理要求1. 药品购进: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采购药品,确保药品来源合法可靠。

2. 药品储存:医疗机构药品储存应符合相关规定,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 药品发放:医疗机构应建立规范的药品发放流程,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合理。

四、药品发放流程1. 临床医生开具处方:在诊疗过程中,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需求开具药品处方。

2. 药品审核:药剂师根据医生处方审核药品种类、剂量和用法,确保处方合理、安全。

3. 药品发放:在审核通过的处方下,药剂师负责发放药品,同时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

5. 药品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管理台账,记录药品的购进、储存和发放情况。

六、药品发放注意事项1. 药品发放应为患者个体化、定制化服务,不得随意更改处方。

2. 药品发放时要核对患者的个人信息,确保发放到正确的患者手中。

3. 对于一些易滥用药品,如止痛药、镇痛药等,必须严格控制发放数量和频次。

4. 发放药品时要给予患者用药指导,告知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和禁忌症等。

5. 对于特殊患者,如老年人、儿童和孕妇等,需要特别关注用药安全和用药指导。

七、药品发放记录医疗机构应建立完整的药品发放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患者个人信息、处方药品信息、发放药品信息、用药指导情况等。

八、药品发放安全1. 药品发放台应设置在有良好光线和通风的地方,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2. 药品发放台上应配备必要的药品发放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发放药品的卫生安全。

3. 药品发放台应定期消毒和清洁,保证发放药品的卫生安全。

九、药品发放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药品发放管理制度的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罚。

十、附则1.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发放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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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品
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买受人(买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出卖人(卖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
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 数量
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

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 价格
(1)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2)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 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 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个月。

3. 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 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 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 特殊要求:。

五、配送
1. 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

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 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
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
1.;
2.;
3.。

七、双方的义务
1. 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 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 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

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 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 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

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天(不得少于一季),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履行期满前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

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 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1)转帐支票;
(2)代记凭证;
(3)电汇;
(4)汇票;
(5)其他:。

2. 结算期限:。

十、违约责任
1. 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包括质量、价格、服务等),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
迟交药品货款的%,直至履约为止。

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2. 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未完成药品采购量等),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直至履约为止。

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三、附则
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包括续约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轮招标结果通知发布之日止)。

3.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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