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集团“资金池”中的税收风险及管控

合集下载

浅析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及管控策略

浅析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及管控策略

浅析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及管控策略房地产行业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面临着诸多税收风险。

本文将从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的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管控策略。

房地产企业的一项重要税收风险是所得税风险。

房地产企业的盈利能力通常较强,因此需要缴纳相应的所得税。

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如项目结算周期长、成本支出大等因素,企业所得税风险较高。

为了应对这一风险,房地产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 合理安排项目结算周期:合理的项目结算周期可以避免在同一财务年度内产生过多的盈利,从而减少所得税负担。

企业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结算时间,避免大量的项目在同一年度结算,分散盈利时间,降低所得税风险。

2. 合理安排成本支出: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有大量的营业成本支出,如建筑材料、人工费用等。

合理安排成本支出可以减少项目的税前利润,从而降低所得税负担。

企业可以合理安排成本投入的时间和金额,避免一次性支出过多,从而降低所得税风险。

2. 合理安排购房首付款:购房首付款的支付方式可以对企业的增值税负担产生重要影响。

企业可以根据税法规定,合理安排购房首付款的支付方式,避免一次性支付过多的购房款,从而降低增值税风险。

房地产企业还面临着土地增值税风险。

房地产企业在购买土地后,如将其开发为房地产项目并出售,通常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比较复杂,容易产生税收风险。

为了应对这一风险,房地产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 定期进行土地估价:合理估价可以减少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从而降低土地增值税的负担。

企业可以定期进行土地估价,确保土地的估价合理准确,降低土地增值税风险。

2. 确保购地合同的合法性:购地合同的合法性对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非常重要。

企业在进行土地购买时,应确保购地合同的合法性。

如购地合同存在问题,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减少土地增值税风险。

房地产企业在面临税收风险时,可以通过合理安排项目结算周期和成本支出,合理安排购房首付款和项目结算时间,定期进行土地估价,确保购地合同的合法性等策略进行风险管控,降低税收风险的影响。

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房地产行业一直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市场逐渐成熟,各种税收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房地产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税务风险,如果不加以合理的控制和管理,就会面临着各种税务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房地产公司必须认真对待税务风险,加强风险分析和控制措施,确保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

(一)税务风险分析1.土地增值税风险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土地增值税是一个重要的税务成本。

房地产公司需要合理规划项目开发进度,以最大限度减少土地增值税负担。

应该对土地增值税政策进行及时的了解和分析,降低税务风险。

2.房产税风险房地产公司拥有大量的房产资产,因此面临着较大的房产税风险。

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合理规划资产结构,降低房产税负担。

及时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为税收违法而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3.企业所得税风险房地产公司的企业所得税负担较重,同时企业所得税政策也较为复杂多变。

公司需要加强企业所得税风险的分析,确保纳税合规,避免因为税收违法而带来的处罚和损失。

4.其他税收风险房地产公司还面临着许多其他税收风险,如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公司需要对这些税种的税务政策进行及时了解和分析,并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降低税务风险。

(二)税务风险控制措施1.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房地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包括税务筹划、税务风险识别、税务合规等内容,确保公司在税务管理方面能够做到合规、规范和有序。

2.加强税务政策的研究和分析房地产公司应当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研究和分析,及时了解新的税收政策和法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自身的经营和管理策略。

3.加强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的合规性管理房地产公司应当加强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的合规性管理,确保公司能够按时、足额地完成各项税收申报,避免因为税收违法而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4.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合作房地产公司应当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便于及时了解税务政策和法规变化,同时也能够及时与税务机关协商、沟通,解决税务问题,降低税务风险。

浅析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及管控策略

浅析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及管控策略

浅析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及管控策略房地产企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一直以来都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也迅速扩张,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和企业参与其中。

随之而来的是各种税收风险,给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带来了诸多困扰。

合理管控税收风险成为房地产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本文将浅析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及管控策略,希望能给广大房地产企业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的主要表现1. 税收政策风险税收政策的变化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非常大。

政府的调控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及税率变动等都可能对房地产企业的税负产生影响。

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给房地产企业带来了很大的税收风险。

2. 税收合规风险房地产企业在涉及税收方面的合规要求非常严格,一旦出现税收违规行为,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由于税收法规繁杂,企业的管理层往往难以全面掌握,容易出现税收合规风险。

3. 税收逃避风险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着逃避税收的现象,如虚报、少报、漏报税收等行为。

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将产生很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会对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4. 税收争议风险在税收征管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与税务部门的纠纷。

一旦发生税收争议,企业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解决,严重影响企业的日常经营。

1. 加强政策预警和分析房地产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政策预警机制,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对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

只有及时了解政策的变化,企业才能有效地应对税收风险。

2. 规范财务会计行为合规的财务会计行为是避免税收风险的重要手段。

房地产企业应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税收法规要求进行财务会计和税务申报,杜绝虚假的财务会计行为。

3. 积极主动配合税务检查面对税务部门的检查,房地产企业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主动提供材料,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工作,及时解决问题,尽量避免发生税收争议。

4. 提高财务和税务人员素质房地产企业需要提高财务和税务人员的素质,加强培训,提升专业水平。

房地产公司资金管理及风险控制分析

房地产公司资金管理及风险控制分析

房地产公司资金管理及风险控制分析一、资金管理1. 资金来源房地产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包括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等。

在选择资金来源时,房地产公司要考虑到资金成本、期限等因素,做出合理的选择。

2. 资金运用房地产公司的资金运用主要包括土地储备、项目建设、市场推广等方面。

在资金运用过程中,公司要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要注意控制项目建设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3. 现金流管理房地产公司要合理管理现金流,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转。

在资金使用方面,要注重严格执行成本控制、财务预算等管理制度,避免出现资金危机。

4. 风险管理房地产公司要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

要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和管控机制,以及做好风险的应急预案。

二、风险控制1. 市场风险房地产公司要密切关注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自身的经营策略。

要根据市场需求和政策变化,及时调整项目规划和市场营销策略,降低市场风险。

2. 土地风险房地产公司在土地储备和开发过程中面临着土地政策、土地出让金等风险。

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土地政策研究机制,及时掌握土地政策的变化,降低土地风险。

3. 建设风险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房地产公司往往会面临着建筑成本、工期延误等风险。

公司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控,确保项目能够按期按质完成。

4. 财务风险财务风险是房地产公司面临的一大挑战。

公司要做好资金结构管理,保持财务的健康状态。

同时要遵守相关财务法规,做好财务风险的预警和管理。

5. 流动性风险房地产公司在资金周转方面往往面临着流动性风险。

公司要合理安排项目的资金使用,确保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项目的运营需求。

房地产公司资金管理及风险控制是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的基础。

公司要密切关注市场的变化,做好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同时要加强风险管理工作,降低各类风险的出现概率,确保公司的长期发展和持续盈利。

浅析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及管控策略

浅析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及管控策略

浅析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及管控策略房地产企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也是税收的重要来源。

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质和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使得房地产企业面临着较高的税收风险。

本文将对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进行浅析,并探讨相应的管控策略。

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税收政策风险。

房地产税收政策复杂多变,涉及的税种众多,包括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政策的变化会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负担和经营效益。

政府可能会随时调整税制,增加税收收入,并且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监管,以遏制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发展。

二是税收合规风险。

房地产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可能存在纳税申报不真实、虚假抵扣、逃避税款等不合规行为。

税务部门加强了对纳税申报的审核力度,一旦发现不合规行为,将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是税收争议风险。

房地产企业与税务部门在税收事项上的认定存在差异,很容易引发税收争议。

一旦与税务部门产生纷争,将会加大企业的经营成本和税务风险。

针对以上税收风险,房地产企业需要采取相应的管控策略,降低税收风险,保障企业的持续发展。

房地产企业应加强税收政策的研究和跟踪,及时了解政策的变化和动态。

企业需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合理规划资金和财务状况,以应对税收政策的调整。

房地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税务管理体系。

包括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和税务制度,确保企业的财务报告准确、真实、及时。

建立内部税收风险管理制度,加强税收合规性的监管,规范纳税申报行为。

房地产企业应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

及时向税务部门报送真实准确的税务信息,主动配合税务部门的税务检查和审计,减少税收争议的发生。

与税务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获得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支持。

房地产企业应增强税务风险意识,及时组织员工进行税务培训,提高员工的税务知识水平和纳税意识。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税务风险的监控和预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或减少税收损失。

浅析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及管控策略

浅析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及管控策略

浅析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及管控策略房地产企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是企业运作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因素。

房地产企业在税收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对税收风险进行分析,同时制定有效的管控策略。

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主要包括资金流入与流出的不透明性、虚假资产、逃税和避税等方面。

资金流入与流出的不透明性可能导致企业未能及时缴纳税款,或者把财产转移至其他公司以规避税收责任。

虚假资产方面,房地产企业可能采取夸大企业资产规模,虚构项目投资和收入等手段,以降低应纳税额。

逃税和避税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手段,如隐藏利润、虚假出售资产等,减少自身纳税义务。

对于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的管控策略,首先应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加强财务监管。

房地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流程,把好财务核算、审计和报表披露关口,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加强内部审计,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财务和税务事项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和违规行为。

房地产企业应积极主动遵守税收法规,不得采取逃税和避税行为。

房地产企业应确保自身的税务风险意识和税收合规意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确权、计税、申报等过程完善税收管理制度,并且配备专业的税务人员进行税务筹划和计划,避免出现违规行为。

加强企业的税收风险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理解。

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税务意识和纳税意识,使其能够正确理解税收政策,合理计算和申报税款,并积极主动配合税务部门的执法检查工作。

政府也应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的监管和管理。

税务部门应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稽查,加大对逃税和偷税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税收追缴的效率和力度。

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政策宣传和指导,提供准确和及时的税务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合理遵守税收法规。

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的存在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企业自身的税收合规意识,开展员工的税务培训和教育,以及强化政府对税收风险的监管和管理,房地产企业能够有效降低税收风险,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集团化房地产企业内资金往来的税务风险管理

集团化房地产企业内资金往来的税务风险管理

集团化房地产企业内资金往来的税务风险管理一、集团企业内资金往来的内容及主要税务风险(一)集团企业内资金往来的主要内容资金管理一直是房地产企业运营的重要环节。

随着国家政策进一步调控的影响,集团化的房地产企业出于融资、内部资源整合、降低成本等因素形成了集团公司与其分子公司之间进行资金相互拆借的关联交易。

目前集团企业内资金往来业务按照是否涉及资金利率可以划分为有偿资金往来和无偿资金往来。

按照是否为自有资金划分可以分为借款资金拆借及自有资金拆借。

例如集团企业是通过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融资后借给集团内部单位,还是利用利润留存相互拆借资金。

许多集团企业为达到集中管理的目的会采用“资金池”模式。

下文重点按照有偿资金借贷及无偿资金借贷的划分方式解析相关的涉税问题。

(二)集团企业内资金往来税务风险的表现近年来,集团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因违规资金拆借引发税务风险的情况时有发生。

企业在实际经营和资金管理过程中往往对资金借贷的税收政策不能准确把握,导致与之对应的资金运作产生了税务风险。

例如,某上市公司A是一家建筑公司,年均外部借款近20亿元,财务费用高达8000万元,如此高额的借款引起了税务机关的关注。

经过调查,该企业利用上市公司的身份以较低的资本获得资金,并无偿拆借给集团内部房地产公司使用。

A公司最后因违规拆借资金被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近1亿元,并补缴了相应税款及滞纳金。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针对集团化房地产企业内资金往来涉及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土地增值税风险进行分析。

二、企业集团内资金往来的增值税识别与控制集团企业内的资金往来按照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使用资金的单位向支付资金的单位支付利息及利息性质的资金占用费时,收入利息的一方要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但是也有特殊的情形。

(一)集团企业内无偿资金往来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于集团企业内无偿资金往来在增值税方面一直有税企争议,随着财税【2019】20号文的出台,解决了部分集团企业内部无偿资金往来的增值税问题。

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房地产公司是一个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税务风险对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从税务风险的来源、税务风险分析和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税务风险的来源1. 法律法规变化: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是税务风险的主要来源之一。

政府在调整房地产税收政策时,会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例如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税费的调整,这些变化都会对房地产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2. 税务政策的执行: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政策时,可能存在不一致性或主观性,从而导致税务风险的产生。

例如税务机关对房地产公司的税务核查和纳税申报的认定标准的不统一,可能会导致公司被追缴巨额税款。

3. 纳税申报风险:房地产公司的财务核算和税收核算存在差异,若公司在纳税申报中存在错误或不合规行为,可能会引发税务风险。

例如对销售额、成本、抵扣等进行虚报或不合理抵扣,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漏税行为。

4. 外部环境变化:房地产市场的景气度、销售情况和政策环境的变化,都会对房地产公司的纳税情况产生影响。

例如外部环境导致公司销售业绩下滑,可能会导致税负增加,从而增加了税务风险。

二、税务风险分析针对房地产公司的税务风险,需要进行风险分析,以便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对于房地产公司而言,主要的税务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 增值税风险:房地产公司开展销售、出租、购置房地产等相关业务,都涉及到增值税的征收。

对于增值税计算和抵扣的准确性要求较高,若公司在核算和申报中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可能会导致增值税的风险。

2. 企业所得税风险:房地产公司在企业所得税申报中,需合理抵扣成本费用,同时需合理确定收入确认时点。

若公司在抵扣和确认方面存在问题,可能会导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3. 土地增值税风险:房地产公司涉及到土地的购置和转让,根据相关法规,可能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公司需合理计算土地增值税,若计算不准确或未及时缴纳,可能会引发税务风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地产企业集团“资金池”中的税收风险及管控(2011-08-24 10:26:02)转载▼分类:房地产财税实务标签:杂谈房地产企业是资金密集型企业。

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开发初期的土地“招拍挂”和工程项目开工时,往往需要巨额的资金支持。

房屋进入预售阶段后,天量的资金回笼又会带来大量资金的临时闲置。

为了对集团所属企业的资金实现集中管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统筹使用集团项目公司的资金,“集团资金池”的现金管理模式便应运而生。

那么“集团资金池”的现金管理模式有哪些涉税事项?存在哪些税收风险?又如何管控这些风险?一、集团“资金池”的运行模式所谓“集团资金池管理”是指集团母公司将下属项目公司的资金统一汇集在一个资金池内,由集团母统一调度使用资金,并向缴存资金的项目公司支付利息,向使用资金的项目公司收取利息的资金管理活动。

目前,集团资金池的运行模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通过集团内部的结算中心运营,二是通过集团的财务公司运营。

1.结算中心管理资金池集团母公司设立的结算中心是办理集团内部各成员现金收付和往来结算业务的专门机构,一般隶属于财务部门,不具有法人资格,也不具备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

结算中心主要借助网上银行对资金池进行管理。

根据集团与银行之间就“资金池”业务签订的协议,集团及纳入“资金池”管理的下属企业必须在指定银行开户,采取收支两条线的方式。

集团结算中心对于上存资金的项目公司,一般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息,对使用资金的项目公司,一般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

这样,集团结算中心的收入来源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资金池”存款在银行的利差收入;二是向使用资金的项目公司收取的贷款利息。

2.财务公司管理资金池财务公司是在集团下设立并为本集团成员企业提供发展配套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财务公司一般为集团内具有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并事先取得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

在运作中,财务公司同样采取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操作层面比结算中心模式更自由和便捷。

简而言之,谁的钱入谁的账,用款自由,存款有息。

在支付环节,“资金池”的成员企业可自主支配各自在财务公司账户上的存款。

在集团资金池网络系统中,使用资金的项目公司只需给财务公司一个申请用款指令,财务公司就会将款项随时划拨至项目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在项目公司需要贷款时,可向财务公司申请,财务公司根据集团的长远规划进行审批,将“资金池”内的资金贷予申请用款单位。

资金池的资金通常只用于短期贷款,一般期限为3个月、6个月或1年。

作为财务公司,其收入主要也是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资金在银行的存款利差收入;二是向成员单位收取的贷款利息收入。

另外,财务公司也可利用资金池的资金作风险较小的一级证券市场的投资,取得收入。

由于财务公司的职能定位,投资收入只占很小部分。

二、集团“资金池”主要业务涉税分析(一)“资金池”成员企业收到的资金池存款利息是否缴纳营业税1.结算中心管理的资金池结算中心资金池模式下,项目公司收取“资金池”存款利息是否缴纳营业税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和观点:(1)缴纳营业税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第十条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

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集团结算中心不是金融机构,集团与各子公司之间又是不同的法律实体,“资金池”导致了不同法人账户间资金的转移,也就是说形成了公司之间的借贷,根据上述规定,子公司收到资金池账户的存款利息应缴纳营业税。

(2)不缴营业税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资金池”只是企业集团资金管理的一种方式,它与一般的公司之间借贷性质上有所不同。

“资金池”成员企业在集团公司的监管下可以自由支配各自在资金池内的资金,其资金使用模式更像项目公司在银行的存款,所以,“资金池”成员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实质上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并无二致,按现行的营业税规定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目前,税法对“资金池”成员企业收取的“资金池”存款利息是否缴纳营业税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我们在实务中掌握的情况,税务机关从征税角度出发,大都倾向于第一种观点,企业出于对税法的朴素理解并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认为缴税有些不应该,对这部分利息收入大都未进行营业税的申报和缴纳,进而形成税企争议。

税企争议最终的处理结果往往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本身就是一块很大的税收风险,再加上税企争议的最后自由裁量权在主管税务机关,在企业与税务机关的博弈中,企业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资金池”成员企业收取的“资金池”存款利息的问题一旦被发现,企业就面临缴纳补税、滞纳金和罚款的较大可能性。

2.财务公司管理的资金池涉税分析财务公司属于金融机构,“资金池”成员企业从财务公司取得的存款利息,和在银行取得存款利息一样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二)集团收取“资金池”借款利息是否缴纳营业税无论是结算中心模式,还是财务公司模式,只要是成员企业从“资金池”借入资金,都属于企业拆借行为,因此,集团母公司向成员企业收取的“资金池”借(贷)款利息应缴纳营业税。

另外,《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资金池”结算中心管理模式下,集团母公司向成员企业放贷违反贷款通则,存在较大的金融违法风险;财务公司由于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金融业务的资格,向成员企业放贷符合贷款通则,不存在风险。

(三)集团收取资金池借款利息能否在成员企业税前扣除1.资金池的性质对扣除的影响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对于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由于财务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成员单位支付给它的利息支出可全额扣除。

而采用结算中心管理的资金池,成员单位的利息支出则只能在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内准予扣除。

2.关联关系对扣除的影响无论是财务公司还是结算中心的管理模式,集团母公司与成员企业都会形成关联关系。

为了实现企业集团利益最大化,为了减轻集团整体的税收负担,集团企业往往借助关联企业相互之间的存贷款,通过资金池设定不同的存贷利率水平调节公司利润。

为防止关联企业通过转让定价的方法转移利润,操纵整个集团所属企业的税负水平,《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与关联方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其关联方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定价原则和方法进行调整。

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文件规定,一般企业的关联债资比为2:1,项目公司从资金池接受的债权性投资(借款)与权益性投资超过2:1部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利息单据对扣除的影响从目前所接触的企业来看,无论是财务公司模式,还是结算中心模式,“资金池”取得利息收入均未使用地税局监制的发票。

财务公司一般使用自制的经银监局备案的票据,结算中心则使用收据作为结算凭证。

实务中,税务机关对财务公司开具的经银监局备案的票据通常予以认可,各项目公司可以凭此票据做税前扣除;而对结算中心开具的收据,税务机关通常认定为不合规票据,不允许在所得税税前列支。

此时企业可到税务机关代开的利息发票,但代开利息发票时,税务机关则要求收取利息的企业缴纳营业税及附加,收取利息为个人的,还要缴纳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四)集团与资金池成员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借款合同中,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因为财务公司属于金融组织,所以,它和项目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应缴纳印花税;而结算中心不是金融机构,它与项目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

三、集团“资金池”税收风险管控(一)跟踪税收政策变化“资金池”业务是近年来企业集团资金管控模式变化而带来的新生事物,集团“资金池”的税务处理,特别是营业税的税务处理,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并没有出台专门的文件加以明确规范,企业和税务机关只能根据各税种的相关规定和立法精神加以判定,房地产企业集团财务部门或内设税务部门应密切跟踪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捕捉最新的政策信息,对企业“资金池”的各项纳税规定熟练掌握,并按税法规定规范各项业务运作。

(二)尽量采用财务公司的运作模式从上面的分析来看,采用结算中心的模式,不仅存在违法放贷的金融风险,还存在项目公司存款利息缴纳营业税的纳税风险,支付的利息还要受到关联债资比例的约束,问题比较多,而采用财务公司的运作模式则可以绕开这些问题,所以对于资金池的管理运作,最好采用财务公司的运作模式。

当然,成立审批财务公司要比结算中心门槛高、程序复杂,但从规避金融和税收风险的角度看,还是合适的。

对于确实不能成立财务公司的房地产企业集团,如果条件许可,可以收购其他集团公司的财务公司,也可加强与税务机关沟通,就以下问题与税务机关达成共识:1、“资金池”存款利息收入争取不缴纳营业税根据《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第十条的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项目公司按集团资金管理办法将自己的资金上存结算中心,是一种归集资金的行为,而不是将资金贷与集团结算中心,况且资金结算中心与银行功能相似,不能套用国税函发[1995]156号文第十条的规定,更何况理论界和税务机关内部对此还存有争议。

对于项目公司上存结算中心的存款利息收入,只要存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征收营业税法律依据不充分。

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部门或内设税务部门应就这个问题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资金池”运作模式的实质和做出的税务判断,同时提供税收文件的支持,并采取有效的沟通方式,让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我们的税务判断。

为了减低企业税务风险,最好还要尽可能地拿到税务机关书面同意的证明资料,这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批复、往来函件、会谈纪要、以及电话记录等。

对于会谈纪要,应该注意让参与会谈的所有人员签名,对于电话记录,最好能保留电话录音。

2、对“资金池”取得利息收入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或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结算中心模式下,结算中心和各项目公司收到的利息,应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或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由于结算中心和各项目公司之间资金往来频繁,发票的使用数量很大,需要就如何取得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如何代开发票向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取得主管税务机关的支持和配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