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科目:行政法学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年级2012专业法学班级大连瓦房店学号******姓名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依法行政是现代法制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根本标志。
只有依法法行政,才能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但是,当前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严重影响了依法行政进程和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因此,必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保证依法行政落到实处,保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如期实现。
一、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的基本方略。
依法行政既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也是社会各界的普遍要求。
因此,立法步伐明显加快,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己经初步形成并日趋完善。
据有关资料透露,20多年来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约400个,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约1000个。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规范和调整了社会法律关系,有力地推进了中国社会进步和经济的发展。
但是,在实际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必须认真研究,尽快予以解决。
(一)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
各地方、各部门的行政首长作为本地方、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但从现状看,首先在省市政府的考核体系中,始终未把依法行政作为独立指标进行考核,由此使各级政府不能对依法行政产生足够的重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政府对依法行政的推进。
其次中国是世界上经历封建社会最长的国家,长期封建人治思想和中央集权制度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很深,在政府管理中,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各级政府对行政权利的喜好还没有消除,基层政府在处理矛盾、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时偏好行政权力,而不重视依法行政。
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探析

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探析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宪法和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要求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确保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然而在现实中,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问题依然存在。
本文将探析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
一、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问题(一)依法解决问题不充分。
在现实生活中,依法行政的情况存在很大的差异。
有时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时,仅考虑到解决当前问题,忽略了制定标准或无法利用法律手段解决更复杂的问题,具有一定的片面性。
(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问题。
行政机关对数字化、科技、新疆、藏区的知识产权、信息安全、环保、消费者保护等重要领域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到位,甚至在职业人员日常实践中出现了诸如知识不足、适用不当、套用程式的情况。
(三)过度依赖法律手段。
由于现行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非常复杂、繁琐,行政机关有时会过度依赖法律手段。
他们走上手段论道路,离开实际点,给解决问题增加了不必要的困难。
(四)法律保障的实施能力有限。
在实施中,监管和管理方面的力量总是不均衡,尤其是当行政机关需要解决问题的同时,还需要完成其他繁重任务,为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保护资源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等多个目标服务。
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问题的原因(一)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
我国的法律制度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完善。
例如,法律法规在制定过程中参与人员的公正性存在问题,地方性法规的重视程度不足等。
(二)行政机关内部管理存在问题。
行政机关内部管理上存在许多的缺陷,对权力的监管和管理不够严格,完全靠自我监管根本不能保证依法行政。
还有的漫无边际、厚颜无耻,藐视法制,在执行任务时也经常超越了权力范围。
(三)行政机关工作环境存在问题。
行政机关的工作环境也存在问题,例如,工作任务的量大、质量高,对职业人员的压力巨大。
这些问题使得行政机关职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遵守能力降低了。
三、应对措施(一)完善法律法规制度。
关于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于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依法行政是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以及公正合法的方式,行使职权、履行公务、管理社会事务。
然而,在实践中,依法行政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权力滥用、程序不规范、执法不公等。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权力滥用问题权力滥用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人员在行使权力时,超越了法定权限,损害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这种问题常常出现在一些官员为个人私利而滥用职权的情况下。
要解决权力滥用问题,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加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的监督,尤其是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可以通过建立独立的监察机构或者加强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来实现。
同时,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对权力滥用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程序不规范问题程序不规范是指行政行为在行使过程中,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导致决策失当或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种问题多见于行政机关未依法公开听证、未进行合理程序的决策等情况。
为解决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方面,应加强行政程序的规范性建设,明确行政流程和程序要求,并加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遵守法定程序的意识和水平。
另一方面,要加强行政监察,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程序的公正性,对程序不规范的行政行为及时纠正和追究责任。
三、执法不公问题执法不公是指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对不同的当事人采取不同的执法措施,不公正地对待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当事人。
这种问题常见于行政机关对此前有关利益关系的当事人进行偏袒或压制的情况。
为解决执法不公问题,应加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一方面,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录音、录像、拍照等手段,防止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和对案件进行有失公正的处理。
另一方面,要建立公正、独立、高效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评审机制,对执法不公行为及时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行政执法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行政执法在实践中也经常遇到各种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效率。
本文将系统分析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推动我国行政执法的改进和进步。
一、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1.执法主体权力过于集中。
当前,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所具备的权力过于集中,法律规定不够明确,且执法行为限制不够严格,易导致执法部门滥用职权,破坏了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2.执法程序不规范。
在行政执法中,程序往往获得不够重视,执法机关指定的执法人员缺乏执法规范和程序知识,执行的程序有时违反了法律上规定的程序,导致执法结果无法得到认可。
3.执法技能水平不高。
现今,许多执法机关人员的执法技能水平不够高,执法能力有待提高,这也导致了执法效率的不足。
4.执法精神缺乏。
执法人员有些时候过于追求升职和职务的晋升,而不是真正关心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令执法行为失去了应有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解决对策1.加强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管。
行政执法机关应积极推行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标准,规范各部门或人员的专业责任范围和工作流程,避免权力滥用带来的负面影响。
2.改进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不断加强对执法程序的规范和监督,完善规章制度,建立严格的执法流程,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提高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
因应新时期的挑战,执法机关应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确保执法才能得到长效的发展和进步。
4.发扬执法精神。
执法机关应坚定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共利益,注重执法与公德,执行某项任务时,应当在尽职的同时,保持执法人员的精神,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总之,以上是对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的一个系统总结,希望在未来的日子中,我国行政执法机构借此一文能够意识到问题存在的严峻性,进而采取合适的方案以推进行政执法的改善和发展,为公民的利益和社会的安定稳定注入更多的力量。
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含5篇)

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含5篇)第一篇: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内容提要依法行政,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有效管理活动。
它要求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职权的范围内,充分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行政职能,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更不能非法侵犯公民的合法利益,本文从四个方面阐述了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行政的内涵;二是实行依法行政的必要性;三是目前我国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做好依法行政的对策。
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马佩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十六届四中全会由进一步提出依法执政,以及国务院出台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均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要求。
目前,我国的依法行政还面临着诸多困难与挑战,因此,深入分析我国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依法治行政的研究,对于实现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化进程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依法行政的内涵依法行政,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有效管理活动。
它要求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行政职能,做到既不失职,有不越权,更不能非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实行依法行政的必要性我们的国家是法治的国家,依法治国尤为重要。
然而,依法行政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紧密联系的,没有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很难实现。
只有实现依法行政,我们的国家权力的行使才意味着实现法治化,才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人民的合法权益也才能得到切实保护,从而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因此实行依法行政至关重要。
我国当前依法行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我国当前依法行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第一篇:我国当前依法行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我国当前依法行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新形势下我国各族人民为之努力奋斗的宏伟目标。
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也是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根本要求。
能否全面贯彻依法行政,是直接关系到我国法治国家目标能否实现的重要问题。
无可否认,经过近些年来的努力,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无论在观念上还是在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并且逐步走上正轨。
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依法行政不断暴露出一些缺陷和不足,还存在着许许多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依法行政进程和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
因此,研究和解决当前我国依法行政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依法行政的现状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开始了大规模的立法活动,法制建设特别是行政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依法行政的观念日益深人人心,政府依法行政的状况不断改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立法力度,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0多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大量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职能迅速转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上来,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在行政执法方面,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真正做到有法必依。
特别是近年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如,实行收支两条线,罚款与罚没财物全部上缴财政;在行政执法的一些领域,如城市管理等进行了相对集中的行政执法权试点,减少了职责交叉造成的乱执法现象;减少事前审批和发证,加强事后监督检查,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程序的制度建设,推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采取考试录用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法,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等。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一、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行政执法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其执行效果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也不可忽视行政执法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1 执法主体权力过大,缺乏平衡机制目前我国的行政执法主体包括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等,他们在具体执行任务时常常面临着巨大的权力压力。
这种权力过于集中容易导致滥用职权、腐败现象出现,导致社会公正性缺失。
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平衡机制,监督机构对于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和解决。
1.2 法律适用不均衡、滞后在很多案件中,人民群众普遍反映行政执法中出现了“一刀切”、“雁过拔毛”等情况。
这主要表现在,在执行环节上对不同情形采取相同或相似处理方法,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
此外,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也相对滞后,没能及时跟上社会发展变化的步伐,导致行政执法活动出现了一定的误差。
1.3 审查程序不规范、效率低下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审查程序是确保公正执行的关键环节,但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程序设计不健全,容易造成案件审查时间过长、群众权益得不到及时维护。
其次,在审查环节中缺乏足够的证据要求和质证途径,容易导致依据不明确、判决结果难以服众。
二、对策建议为解决上述问题,并改善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一些具体的对策建议。
2.1 建立有效监督机制为避免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等问题的发生,应建立起有效监督机制,并加强相关部门与社会力量的合作。
可通过设立独立有效的监察机构来严格监管、检查整个行政执法过程,并严惩相应违法违纪行为。
同时,建议建设在线监督平台,鼓励人民群众举报违法行为,提高执法的透明度。
2.2 完善法律体系为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公平正义,我们需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修订,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此外,还需加大对执法者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操作能力,以确保行政执法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当前我国依法行政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作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孙举依法行政是现代法制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根本标志。
依法行政使我们的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
但是,当前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与社会预期相比,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如何理性地把握和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及其根源,并积极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当前行政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政府法制工作的一项紧迫的任务。
一、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1、依法行政工作体制不顺畅。
推进依法行政,必须构建完善、系统、顺畅的工作体制。
目前,我国的依法行政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它承担着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的重要职责。
实践证明,哪个地方、哪个地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搞的好,其依法行政也就搞的比较好,社会经济事业的发展也比较顺利。
因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在2001年的党政机构改革中,各级政府法制机构都不同程度的得到了加强。
但是,目前我国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与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
一是“倒三角”的工作体制影响了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从机构设置情况看,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为国家、省、市、县四级,乡一级政府未设置专门的机构。
从人员分配来看,国务院法制机构人员编制为200人,省级法制机构一般为40―70人,地市政府法制机构一般为10―20人,县级法制机构一般4人左右,有的甚至只有2人,多数还是兼职人员。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依法行政工作体制呈现出上强下弱的“倒三角”态势,这种状况势必影响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二是政府法制机构内部人员结构不尽合理。
从知识结构看,目前,政府法制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是从行政工作岗位转行而来,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学习,在法学理论、法律理念和法律知识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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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2013221101210007 行政管理李敏一、依法行政的内涵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
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程阶段的必然要求。
依法行政是对各级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也是当今社会人民群众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对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中国是在八十年代末提出“依法行政”这一基本原则的,它的提出决不是偶然的,而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程阶段的必然要求。
二、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1、实行依法行政能够在行政管理中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要求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
坚持依法行政,是对宪法精神的贯彻,是宪法权威性的体现。
2、实行依法行政能够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我国政府的行政权力是由人民通过宪法赋予的,因此,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3、实行依法行政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
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管理行政事务,并且在管理行政事务时必须接受各种监督主体依法对其开展的监督,这样就能够有效防止行政权力被滥用,或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暗箱操作或以权谋私。
三、当前我国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工具主义观念颇为流行。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目前,在相当多的基层行政机关领导思想观念上,“视法为器”,“用法律”的意识已经形成,但是“信法律”的思想尚未确立。
虽然许多人认为我国社会管理最终要走向依法治国,但是,在目前情况下,相当多的人普遍认同我国社会管理仍是人治占主导地位,甚至认为目前情况下,只有人治手段才能有效管理好社会。
(二)、行政特权思想意识仍旧根深蒂固。
“法律是管人的,不是管自己”的思想仍较为普遍。
依法行政基本上等同于依法“治事”,尚未认识到依法行政的本质是“治官”和“治权”。
很多基层行政机关领导在行政管理实践中“有选择”地运用法律:部分行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对涉及其他单位、他人利益的事情,较能够依法处理;对涉及自己单位及其自身利益,或者自身因利益牵涉其中的事情,便希望通过行政关系“协调”、私下“利益协商”等方式处理。
在行政系统内部,“政府守法”带有选择性,法治“以吏为师”离人民群众期望仍差距较大,严重违背了行政法治的三方面基本要求:即政府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所遵守的法律必须符合正义的标准;在政府与公民之间实行平等保护。
(三)、行政立法的不规范和不完善。
依法行政的前提和依据是要有健全和
完善的行政法律体系。
我国目前行政立法还存在缺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须限制行政机关的自我立法,减少地方立法。
行政立法监控机制的残缺,行政立法显露出架空、取代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危险倾向,因而行政法律规范急剧增多;行政法律粗疏,由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规章补充、细化,甚至取而代之,这难免形成行政执法机关为自己制造执法依据的不正常现象,导致了政府既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同时又是市场中的“运动员”和“裁判员”。
一些领域还没有相应的行政法律、法规来加以调整,特别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迫切需要的一些法律、法规尚未出台,以至于行政机关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四)、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
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和控制,否则就会被滥用。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行政系统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有党的监督、人大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和行政机关内部专门机关以及上下级的监督,还有民主党派、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但这些监督却没有发挥强有力的作用,并未真正促使行政主体依法行政,腐败现象依然严重,行政侵权、越权、违法事件时有发生,阻碍了依法治国建设的进程。
当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完善的《行政监督法》及与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来统一规范行政监督主体与客体的权利和义务、程序和时效及法律责任。
(五)、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
有的法律、法规规定应该设立的机构没有设置,不该设置的机构、部门又到处设置,致使行政机构重叠、部门林立,层次过多,而机构臃肿又导致人浮于事、运转不灵,出现工作上互相推诿扯皮、官僚主义以及沉重的财政负担等弊端。
行政执法机构之间权限不明,职责不清。
在我国的执法体制中,长期存在党政不分、政企不分、权限不分的弊端。
行政职能与企业职能合而为一,管理权、经营权与行政处罚权集于一身,这样很难做到自己监督自己和公正执法。
这样的后果是,好管的、有利可图的,各执法部门都要争着管,出现行政执法的“密集地带”;不好管的、责任大的、无利可图的,各部门都不去管,互相推诿,出现了行政执法的“空白地带”。
四、解决当前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一)、摒弃人治思想,树立法治观念。
法治和人治是相对立的。
人治的观念是法治观念最大的障碍。
当前要树立法治观念,必须向党政机关公务员灌输区别于人治的法治观念,确立宪法、法律至上观念。
那种依领导人、少数人的意志行事,政府不受法律约束的观念都应该予以否定,各机关、各部门、各政党都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活动,各级政府都必须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
宪法和法律至上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法治的最高体现,离开宪法和法律这一基础,任何的依法行政只是一句空话。
因此,“培养从官到民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捍卫宪法和法律、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的良好风尚,才是根本性的工作。
”
(二)、加强和完善行政立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加快立法步伐,改变执法依据不完备状况。
加快制定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法规,把国家的有关政策尽快上升为法律法规,使政策法律化,从而避免因无法可依造成的行政执法职能混乱;改变实施细则滞后、法规不配套的现象;加快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本身的法律规范。
改进立法工作,增强执法依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这就要求执法依据的规定要明确、具体、可行,要与改革开放的进程相适应,要处理好职能、权利和义务、责任的关系,加强对违法行为制裁的力度。
(三)、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督。
加强行政机关内
部监督,设立相对独立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实行执法与执法监督的职能分离,组建专门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强化行政执法的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善人大监督,确保人大监督的权威性。
强化行政执法的司法监督,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加大司法机关的监督力度和范围。
加强舆论监督,要建立完备、合理的新闻法律制度,扩大新闻舆论监督的范围,加大新闻舆论监督的力度,增强新闻舆论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四是加强群众监督,保证公民的选举与被选举权、监督权。
(四)、改革行政执法体制,为行政执法提供有利条件。
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整顿行政执法机构。
调整行政执法权的配臵,从横向适当集中行政执法权,从纵向适当分解行政执法权。
五、总结
依法行政是行政执法的核心,是法治时代的要求,也是“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在行政活动中的集中体现。
但在现实实践中,由于行政活动的复杂性、灵活性,依法行政的原则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与落实,这种现象是不能忽视的。
所以,坚决贯彻依法行政的原则,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是当前法治工作的核心与难点。
我们必须从根本上转变思想,开拓创新,不仅从思想上重视起依法行政制度的建设,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仅仅具备法的外形的规范并不是当然能够实现法的目的,只有合理构架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实现制度各要素的互动,才能最终体现法的价值,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才能切实维护我国的根本利益。
参考文献:
【1】中顾法律网:《推进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
【2】林广华,《论依法行政的制约因素及其对策》,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第49-52页
【3】薛刚凌,《行政体制改革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4】王岩,大部制改革的实践诉求与目标指向,中国行政管理,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