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文艺学院XXXX关于学生晚归未归寝室、酗酒、违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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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文艺学院2012年关于学生晚归未归寝室、酗酒、违(精)

西南科技大学文艺学院2012年关于学生晚归未归寝室、酗酒、违(精)

西南科技大学文学与艺术学院关于对学生晚归未归寝室、酗酒、违章用电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为保证同学们在校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校风校纪,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参照《西南科技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望全体同学遵照执行。

1、对学生晚归、不归寝室等违反宿舍管理有关规定的,视情节给予以下处分:(1)学院加强对在校住读学生的住宿管理,对晚归、不归违纪学生的处理坚持“教育为主,批评从严,处理及时”的原则。

(2)学院集中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生宿舍统一住宿,严禁学生晚归、不归。

未经批准,23:00至次日早晨6:00期间进入本人宿舍者,为晚归;未经批准,23:00至次日早晨6:00期间未回本人宿舍者,为不归。

办理了校外住宿手续的学生除外。

(3)如因学校或学院组织活动导致晚归或不归者,必须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并要出具书面假条备案。

(4)学生若有特殊情况,导致晚归或不归,必须事先向辅导员请假,准假后,辅导员老师应及时向学办主任汇报。

(5)家住本市或周边县市周未需要回家居住者,必须到各学办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并且在返校后及时向辅导员销假。

(6)法定节日自动要求不在学生公寓住宿者,必须填写法定节假日集体假条,并保证填写信息完整、准确。

报辅导员批准备案。

法定节假日结束后及时返校并向辅导员销假。

(7)学生在校外期间,必须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对自己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8)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租房居住的学生视为不归。

(9)学院对于应在校住宿的学生,由于非正当理由晚归、不归者经查实确认后采用一周清查一次原则,一周之内有晚归、未归者将会收到学生工作办公室下发的“文艺学院学生晚归、未归预警通知单”。

下达该通知单满两次者将给予通报批评,三次以上(含三次)给予警告处分,五次以上(含五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七次以上(含七次)给予记过处分,十次以上(含十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0)晚归学生进入公寓必须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并登记。

大学生晚归及夜不归宿管理规定

大学生晚归及夜不归宿管理规定

大学生晚归及夜不归宿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晚归及夜不归宿行为的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和道德风尚,最大限度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目前学院学生工作的形势,对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的管理做如下规定:一、要严格遵守学院作息制度和学生宿舍的管理规定,按时进入宿舍就寝。

宿舍楼门每天22:30关闭。

二、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的界定1.晚归的认定时间为22:30(周一至周日)之后,所有住宿学生必须于22:30前返回学生宿舍,未能按时返回宿舍就寝的行为,视为晚归。

2.夜不归宿指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通宵不回宿舍就寝,节假日未登记离校或夜间查寝后,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或进行登记而离开宿舍者,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

晚归和夜不归宿学生按《XX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修订)》处理。

学生晚归和夜不归宿情况每周通报一次。

三、晚归学生进入宿舍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驾驶证等)在宿舍值班室登记后,方可入内;若未带有效证件,需学生与辅导员老师电话核实后,确认学生身份之后方可进入。

学生因病造成的晚归、夜不归宿,必须出示就诊医院的相关证明。

登记时虚报姓名、系别、专业班级、宿舍门牌号等信息弄虚作假的,查实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的信息报送程序1.值班教师晚间查寝时,发现学生未按时返回宿舍的,向宿舍成员了解情况,并通过电话与学生取得联系,督促学生返回宿舍,若无法与学生取得联系,必须立即通过电话的方式告知辅导员。

2.辅导员晚间查寝时,发现学生未按时返回宿舍的,要及时通过电话与学生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督促学生尽快返回宿舍,若无法与学生取得联系,则要组织班委同学,通过各种渠道取得联系,必要时与父母联系。

3.学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晚归或夜不归宿,必须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经系辅导员和学生工作主任签字批准后,报送至学生处备案,否则视为晚归或夜不归宿。

4.因学院、系等组织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导致晚归或夜不归宿,必须经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系辅导员、学生工作主任批准,并提前出具对住宿晚归的学生书面假条加盖学院相关部门或系学工办公章。

宿舍晚归管理规定

宿舍晚归管理规定

宿舍晚归管理规定深夜归寝已成为如今大学生活中的一项普遍现象。

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宿舍秩序,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晚归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规定,旨在提高宿舍管理效果,确保学生在晚归时能够有序、安全地回到宿舍。

一、晚归时间限制为保证学生的学习和休息时间,学校规定晚归时间为晚上12点之前。

学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并在门禁系统记录晚归信息。

超过晚上12点未归宿者,将被视为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晚归登记流程学生在晚归之前,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进行登记。

首先,学生需要在宿舍管理系统中提前申请晚归,并填写晚归事由、预计晚归时间等相关信息。

在晚归过程中,学生需要通过学校指定的出入口,并在门禁系统刷卡记录晚归信息。

同时,学生还需要在进入宿舍时主动报备晚归事由和实际归宿时间,以便宿舍管理人员进行核实。

三、晚归安全保障为确保晚归学生的安全,学校对宿舍周边环境进行了安全布局。

宿舍楼附近增加了足够的照明设施,并设置了监控摄像头,以监控宿舍楼外的安全状况。

此外,学校还要求督导人员在晚归时间段内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晚归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

四、晚归违规处罚对于超过晚上12点未归宿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进行处罚。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违规者将被扣除晚归次数,并进行相应的教育警示。

若学生连续多次违规,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如限制晚归、扣除奖学金等。

对于严重违反晚归规定者,学校还可能对其进行更严重的处罚,包括警示教育、劝退等。

五、晚归管理的重要性宿舍晚归管理对于学校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合理的晚归管理规定有助于维护宿舍秩序,提高学生的自律能力。

其次,晚归管理能够保障学生的安全,降低晚归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风险。

最后,晚归管理规定能够培养学生的时间观念和责任感,为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打下基础。

六、总结宿舍晚归管理规定是为了维护学生安全、宿舍秩序以及培养学生自律能力而设立的。

通过制定晚归时间限制、登记流程、安全保障措施和违规处罚,学校将晚归管理工作有机地融入到宿舍管理之中。

XX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住宿晚归、夜不归宿管理规定

XX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住宿晚归、夜不归宿管理规定

XX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住宿晚归、夜不归宿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的安全教育和纪律管理,防止学生因住宿晚归、夜不归宿而发生意外事件,根据国家教育部、XX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凡我校在籍学生(办理了走读手续的学生除外),除寒暑假和法定节日外,必须在学校安排的学生宿舍中住宿。

第二条纪律要求1、学生在严格遵守各项校纪校规及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的同时,应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生活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宿舍就寝。

未经允许,禁止发生住宿晚归和夜不归宿行为。

严禁学生租房住宿。

2、寒暑假期间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留校住宿。

3、法定节日期间不在学校住宿的学生,要向所在二级学院书面报告,由学生工作处备案;家庭所在地在本市或在市周边地区的学生,双休日如不在学校住宿,要向所在二级学院书面报告,由学生工作处备案。

4、参加毕业实习或中期见习的学生,实习或见习期间若留在学校住宿,发生住宿晚归或夜不归宿行为时,也按本办法处理;实习或见习期间在实习或见习单位住宿的学生,由学生所在院部与实习或见习单位共同管理。

第三条晚归的界定没有正当理由,也未向所在二级学院书面请假,在学生宿舍规定归寝时间(本科学生23:00,高职学生22:30)后返回宿舍的,属于晚归。

第四条夜不归宿的界定1、没有正当理由,也未向所在二级学院书面请假,通宵未回安排的宿舍住宿的;2、没有正当理由,也未向所在二级学院书面请假,在24:00以后回宿舍住宿的,视为夜不归宿。

第五条对住宿晚归学生的处理无故晚归的学生,要写出书面检查,每月晚归五次以上者(含五次),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通知学生家长。

并按次数分别给予下列处分:1、每月晚归五次以上者(含五次),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2、每月晚归十次以上者(含十次),给予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处分;3、每月晚归十五次以上者(含十五次),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4、一学期晚归累计达到上述相应次数者,按相应的处分等级处理;5、已经受过处分的学生,再有晚归行为,加重一级处罚;6、凡是有无故晚归行为的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按《XX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7、凡是有无故晚归行为的学生,取消本学年中一切评优、评奖、入团、入党资格。

130关于印发《学生晚归、不归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试行)》、《禁止学生酗酒规定》的通知

130关于印发《学生晚归、不归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试行)》、《禁止学生酗酒规定》的通知

西育…2011‟130号西南大学育才学院关于印发《学生晚归、不归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试行)》、《禁止学生酗酒规定》的通知各二级院(部)、各部门:现将《学生晚归、不归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试行)》、《禁止学生酗酒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确保学生安全,维护学院稳定。

特此通知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主题词:学生违纪规定通知西南大学育才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1年5月12日印发-1-西南大学育才学院学生晚归、不归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切实加强在校住读学生的住宿管理,创造良好育人环境,有效保护学生的安全和维护学院的稳定,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贯彻落实学生晚归、不归违纪处分执行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各二级院(部)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保卫处负责人组成。

执行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园区管理科(以下简称“园区科”),负责学院学生晚归、不归违纪处分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成员为园区科工作人员。

二、实施对象在学生宿舍内居住的所有学生。

三、工作程序由学生工作处和各二级院(部)实行的学生晚归、不归违纪处分管理分三个层次实施:(一)实行学生晚归、不归每天检查制度此项工作由二级院(部)负责,由各二级院(部)委派到各宿舍楼住楼值班的辅导员承担具体工作,住楼值班的辅导员负责组织本楼学生干部每天检查学生晚归、不归情况,填写《学生晚归、不归检查情况表》,交园区科相应各园区办公室,由各园区办公室汇总后于次日上午12:00前报送园区科。

-2-(二)实行学生晚归、不归不定期检查制度此项工作由学生处牵头,园区科各园区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保卫处、各二级院(部)等相关人员和学生自律委员会学生干部参加,对学生晚归、不归情况进行不定期全面检查或抽查,填写《学生晚归、不归检查情况表》,并于次日上午12:00前将汇总材料报送园区科。

大学喝酒晚归科长处罚

大学喝酒晚归科长处罚

大学喝酒晚归科长处罚
根据您的要求,
首先,大学生在喝酒和晚归方面应该遵守学校的规定和约束。

如果一个大学生被发现喝酒并且晚归,他/她可能会面临科长的处罚。

一旦大学生被发现喝酒晚归,科长有权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以确保纪律得到恢复,并向其他学生传达出一个明确的反面示范。

科长可以选择多种处罚方式,如警告、口头批评、书面警告、停课、罚款等。

具体的处罚方式将取决于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和学校内定的规章制度。

在处罚过程中,科长应该确保公正和透明。

科长应该听取大学生对事件的陈述,了解相关背景信息,并进行相应调查以获取尽可能完整的事实。

这样做有助于避免主观偏见,确保处罚是基于客观的证据和规定。

科长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当考虑大学生的个人表现和记录、违规行为的严重性、是否有再发生类似事件的风险、大学生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以及是否表现出悔过与改正的意愿。

在决定处罚方式时,科长应该采取一种合适和公平的方式,以达到教育和惩戒的目的。

处罚的目的是引起大学生的反思、改变不良行为、恢复纪律,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最后,科长在执行处罚时应当遵循学校制定的程序和规定,确保一切都符合法律和学校的要求。

同时,科长还应提供给大学生一个合理的机会来解释他们的行为,并允许他们在适当的时间内提出上诉。

这是一份关于大学喝酒晚归科长处罚的详细描述,希望能够满足您的要求并无多余废话。

如需进一步帮助,请随时告知。

艺校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艺校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艺校宿舍管理,提高学生生活自理能力,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艺校学生宿舍。

第三条宿舍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文明有序、服务至上”的原则。

第二章宿舍设施与安全第四条宿舍内设施应保持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宿管人员,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五条学生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或私自改动。

第六条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确保用电安全。

第七条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等。

第八条学生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

第三章日常行为规范第九条学生应按时作息,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

第十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公共秩序,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

第十一条学生应尊重他人,不得在宿舍内进行不文明行为,如打闹、斗殴、恶意破坏等。

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改变宿舍门禁时间。

第十三条学生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不得在宿舍内晾晒衣物、食品等。

第四章出入管理第十四条学生出入宿舍应主动出示学生证,接受宿管人员检查。

第十五条学生请假外出,需向宿管人员说明事由,并登记去向。

第十六条学生不得将非宿舍人员带入宿舍,如特殊情况需带入,需征得宿管人员同意。

第五章住宿卫生第十七条学生应保持宿舍内卫生,定期打扫,保持室内通风。

第十八条学生应合理使用宿舍公共设施,如卫生间、浴室等。

第十九条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乱扔垃圾,应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学生,宿管人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第二十一条对表现优秀、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宿管人员有权给予表扬、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我校艺校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院学生宿舍学生“夜不归宿”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宿舍学生“夜不归宿”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宿舍学生“夜不归宿”管理办法一直以来我校住宿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现象时有发生。

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和道德风尚,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住校学生夜不归宿行为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该管理办法。

1、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场所,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统一由学生处安排在学生宿舍住宿。

根据《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学生私自走读、外出住宿、在外租房住宿。

2、外出学生在校外需认真履行《学院安全管理自律协议书》按照第一条第七款规定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增强安全和自律意识,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管理。

”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学生因个人事务离校外出的,均视为个人行为,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学生在假期、放假离校期间或办清离校手续后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的要求。

学生晚归或夜不归宿者在校外因从事违法乱纪活动或有违反大学生行为规范的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3、各二级学院应充分发挥学生党、团、学生组织的积极性、先进性、自律性,及时了解、掌握同学动态,形成联动,加强信息沟通。

学生宿舍的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日常管理,每晚由宿舍长落实同学在校住宿情况,将真实情况通过微信群上报给班主任、辅导员。

4、学生公寓管理员负责对学生住宿进行日常管理,有权对学生在校住宿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将晚归、夜不归宿学生情况上报到各二级学院和学生处。

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掌握和了解学生晚规、夜不归宿的情况,应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

5、3次/月(含3次)夜不归宿的同学由各二级学院进行批评教育,同时通报家长协助教育。

6、5次/月(含5次以上)夜不归宿的同学上报学生处,根据学校管理规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实施细则》中,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外来人员,严禁夜不归宿、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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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文艺学院XXXX关于学生晚归未归寝室、酗酒、
违章用
西南科技大学文学艺术学院关于处理学生迟到早退、饮酒
、非法用电等违规行为的办法为确保学生在校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校纪,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参照西南科技大学学生手册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望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1.违反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逾期返回或不返回宿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1)学校将加强对在校学生的住宿管理,对逾期返回或不遵守纪律的学生,坚持“教育第一、严格批评、及时处理”的原则。

(2)学院将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入住学生宿舍。

严禁学生迟到或不迟到未经批准,在第二天早上23: 00到6: 00之间进入我宿舍的人将晚归。

未经批准,那些在23: 00到第二天早上6: 00之间不返回宿舍的人将不会返回。

除了已经办理了校外住宿手续的学生
(3)如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活动而迟到或不返回,必须经学院学生事务处负责人批准,并出具书面记录。

(4)如果学生有特殊情况,导致晚归或不归,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请假。

批准休假后,辅导员老师应及时向学校办公室主任报告
(5)居住在本市或周边县市,周末不需要回家的居民,必须到各学校办公室办理相关休假手续,并在返校后及时向辅导员请假。

(6)法定节假日自动要求不在学生公寓的学生填写集体休假单,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向顾问报告以获得批准和备案法定假期结束后及时返回学校,取消对辅导员的休假。

(7)学生在校外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自己的安全负全责。

(8)未经批准在外租房的学生视为不返回。

(9)对于应该留在学校的学生,对于迟到或因不正当原因未返回的学生,将采取每周检查一次的原则。

逾期返回或一周内未返回的学生将收到学生事务处发出的“艺术学院学生逾期或不返回通知书”。

如果通知发出两次,通报批评将给予警告,三次以上(含三次),五次以上(含五次)将给予严重警告,七次以上(含七次)将给予记过,十次以上(含十次)将给予缓刑
(10)迟到的学生必须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注册时,必须清楚地写下自己的姓名、学校(系)、班级、宿舍号、学生号、联系方式和辅导员姓名信息。

(11)迟到或早退者,无故强行进出或捣乱者,爬过校门和围墙进入学校者,一经查实,将直接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罚。

(12)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和宿舍领导有责任和义务监督和管理学生的晚归和不归。

他们应该及时报告他们班级和宿舍的学生迟到或不返回。

那些知道和不报告的人将影响本学年的评估和奖励资格。

(13)如果学生干部或中国共产党党员违反上述规定,除上述措施外,学生干部将被撤职,预备党员将被暂停成为正式党员,正式党员将在党内受到警告。

(14)逾期归还或不归还期间,因擅自逾期归还或不归还或擅自在外租房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双方承担
(15)任何人从学院回来晚了或没有返回到知情的批评将被取消加入党的各种奖励在一年的所有级别(包括宣布奖励和赠款在所有级别)
(16)迟到或不认真返回的班级和宿舍,取消“先进集体”、“文明宿舍”等集体奖励资格
(17)在公寓内倾倒垃圾、脏水、汤剩菜、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

在公寓内故意乱扔垃圾、弄脏墙壁和焚烧物品的,除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将受到记过甚至开除的处罚。

(18)对那些在宿舍放蜡烛的人将给予通报批评。

教育后不改正的人将受到严重警告。

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承担相应责任外,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19)在公寓私用电源、非法用电的,给予警告;如果由此造成不良后果,除了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还将给予记过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2、因酗酒,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任何酗酒者和捣乱者都将受到医院级别的通报批评或纪律警告。

如有不良后果,除承担相应责任外,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
3。

策划、寻衅滋事、参与、作伪证和在斗殴中提供致命武器的,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1)策划他人打架并造成后果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缓刑或者开除处分;
(2)对挑逗闹事造成打架斗殴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
2
处罚;
(3)警告任何人打他不会造成任何伤害;对他人造成轻伤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对轻伤以上伤害他人的,给予缓刑或者开除学籍。

(4)对于在战斗过程中用武器打人的人,视其后果的严重程度,给予记过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5)故意作伪证,造成干扰调查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在战斗中做伪证的人将受到更重的惩罚。

(6)为他人提供武器打架,但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记过或缓刑处分;后果,给予缓刑或开除处分
(7)因打架受伤的医疗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在战斗中,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应当赔偿损失。

4、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赌博的,组织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
5、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学生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按旷课论处,上课按实际教学课时计算,其他集体活动每天旷课按6小时计算违反学习纪律,无故旷课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1)一学期旷课累计5课时给予通报批评;(2)一个学期内旷课10个课时将被给予警告。

(3)XXXX 5月9日一学期累计旷课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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