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浅析我县失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对策

合集下载

浅议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议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议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对策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保障范围不够广泛、保障水平不够高、参保率较低等方面。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些对策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增加参保率,更好地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首先,保障范围不够广泛是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一个问题。

传统的失业保险一般只适用于正式就业的雇员,而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他们往往无法享受到这一保障。

因此,我们可以考虑扩大保障范围,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之内。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增加失业保险的受益人群,也可以更好地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其次,保障水平不够高也是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一个问题。

目前,我国失业保险的待遇水平相对较低,对于失业人员的生活帮助有限。

因此,我们可以考虑提高失业保险的待遇水平,适当增加失业金的发放标准,这样可以更好地帮助失业人员度过难关,减轻其经济压力。

再次,参保率较低也是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一个问题。

由于灵活就业人员的流动性较大,参保意愿相对较低,导致他们的社会保障意识不强。

因此,我们可以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

比如可以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对失业保险的了解程度,同时也可以适当降低参保门槛,增加参保的吸引力。

综上所述,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一些问题,但我们可以通过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增加参保率等多种对策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些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

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题目: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目录:一、引言二、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的现状与问题1.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率低2. 缺乏对失业保险制度的了解和信任3. 失业保险金标准低,无法满足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需求三、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改革对策1. 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政策2. 增加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3. 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制度管理四、国际经验对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的启示五、结论一、引言近年来,我国灵活就业人员数量逐渐增多,灵活就业已成为就业市场的一种重要形式。

然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仍然存在,尤其是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

本文将分析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的现状与问题1.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率低根据统计数据,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参保率相对较低。

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对失业保险存在误解,认为自己不需要参保,因为他们相信自己能够随时找到新的工作;二是一些雇主不愿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使得灵活就业人员失去了参保的机会。

2. 缺乏对失业保险制度的了解和信任许多灵活就业人员对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了解不足,缺乏对其的信任感。

他们担心,一旦失业申请失业保险金,会失去以往的工作机会,因此不愿意参与失业保险制度。

3. 失业保险金标准低,无法满足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需求当前我国失业保险金标准较低,导致灵活就业人员在失业后无法得到足够的经济支持。

由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岗位不稳定,失业时间往往更长,因此他们有更大的经济压力。

而较低的失业保险金无法满足他们的实际需求,使得他们在失业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

三、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改革对策为解决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有必要采取以下对策:1. 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政策建立健全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政策,提高失业保险的参保率。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问题及对策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问题及对策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问题及对策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的不断变化,失业保险在现代社会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为失业人员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帮助他们渡过难关,重新就业。

然而,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问题也随之而来,给相关管理部门和失业人员本身带来了一系列困扰和挑战。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深入分析研究,制定有效的对策,确保失业保险的有效运行。

一、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问题1. 多种原因造成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失业人员由一个地区或单位转移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需要转移原失业保险关系到新的地区或单位进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这种转移主要是由于就业机会的调整、人员流动性增加等多种原因造成的。

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很多失业人员需要到其他地区或单位寻找新的工作机会。

另一方面,一些跨国公司或大型企业的员工可能也需要在不同的地区工作。

这些情况使得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2.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带来的困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会给失业人员和管理部门带来一系列困扰。

首先,失业人员需要重新办理失业保险手续,需要提交各种材料和证明,手续繁琐,劳动力浪费。

其次,失业人员在转移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失保的情况,导致经济困难。

同时,管理部门也需要对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进行跨区域或跨单位的协调和管理,工作量增加,效率降低。

二、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对策为了解决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带来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对策,从不同层面入手,共同促进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和运行。

1. 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对于失业人员而言,可以建立跨地区或跨单位的失业保险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地区或单位的失业保险数据共享,减少重复办理手续的情况。

对于管理部门而言,可以建立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协调机制,加强各级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政策协调,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2. 简化手续和规范操作程序为了减少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手续的难度和繁琐程度,可以简化相关手续和规范操作程序,提供在线申请、邮寄申请等多种办理方式,方便失业人员进行转移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制度问题及对策

失业保险制度问题及对策

失业保险制度问题及对策引言:失业保险制度是一个针对失业人员提供经济援助和就业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然而,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失业保险制度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失业保险制度问题1. 高额赔付难以为继失业保险制度中的赔付金额在某些地区可能过高,导致财政压力加大并可能引发资金缺口。

在某些情况下,失业保险金的金额可能高于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这可能导致一些失业人员没有太大的动力积极寻找新的工作。

2. 对失业人员的就业帮助不足失业保险制度在提供经济援助的同时,也应该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就业帮助。

然而,目前失业保险制度中的就业帮助措施相对不足,仅限于提供一些简单的职业培训和就业信息,并没有提供更具针对性和个性化的帮助。

3. 保险基金的缺口问题由于经济发展的不稳定性和劳动力市场的波动,保险基金可能出现缺口。

一方面,经济低迷时,失业人员增多,保险基金压力加大;另一方面,就业良好时,保险基金可能积累过多而未能更好地利用。

二、对策1. 调整赔付标准为了保证失业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性,可以考虑适度调整赔付标准。

通过与相关方面的协商,可以合理确定赔付金额,避免赔付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发生。

此外,可以根据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设定不同的赔付标准,更加合理地分配资金。

2. 提供更多的就业帮助措施失业保险制度应该更加注重失业人员的就业帮助,除了提供简单的培训和就业信息外,还可以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推动更多的招聘活动,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此外,可以加强职业指导和职业咨询,帮助失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就业市场和拥有更好的就业技能。

3. 加强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作为了解决保险基金缺口的问题,需要加强对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作。

可以通过完善保险基金的投资运作,提高资金的收益率。

此外,可以加强监督和审计,确保保险基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基金缺口问题。

结论:失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提供就业帮助起到了重要作用。

浅析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的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经济帮助的制度。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和个体就业形态的多元化,现行失业保险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制度设计、资金来源、覆盖范围等方面对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制度设计不够完善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在制度设计上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缴费标准过低,不足以覆盖失业人员全部生活费用。

从法律角度来看,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与被保险人的实际收入挂钩,但实际情况是,很多企业实际缴费金额远低于规定标准,导致实际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不足以维持生活。

其次,失业保险制度的审核流程繁琐,操作复杂,很多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于审核流程过长而无法及时领取到保险金,严重影响了制度的实际效果。

对策建议:针对以上问题,建议我国可以适当提高失业保险制度的缴费标准,确保失业人员在领取保险金时能够获得更多的保障。

同时,简化审核流程,减少冗长的操作,提高制度的便民性和实用性,确保失业人员能够及时领取到应得的保险金。

二、资金来源不够稳定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

然而,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企业经营风险的增加,导致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出现不平衡的现象。

一方面,企业往往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保险基金的筹集出现困难;另一方面,政府补贴也面临着财政负担的问题,特别是在经济形势不稳定的情况下,政府可能被迫削减失业保险补贴,影响制度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对策建议:为了解决资金来源不够稳定的问题,建议我国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的措施。

首先,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力度,加强失业保险缴费的执法力度,确保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其次,政府可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失业保险制度的建设,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失业保险基金中,增加资金来源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一、问题的存在1.制度设计不合理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主要由地方政府进行管理,各地政策不统一,导致制度设计不够完善。

一些地区的失业保险待遇较低,无法满足失业者的生活需求,而一些地区则存在滥用失业保险金的情况,导致浪费资源。

2.覆盖范围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主要针对城镇职工,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较窄。

由于农民工等群体没有稳定的工作单位,很难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一旦失业将面临严重的生活困难。

3.资金缺口我国失业保险基金主要依靠企业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来支持,但由于部分企业拖欠缴费或者逃避缴费,导致失业保险基金出现资金缺口。

一些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甚至面临破产的危险,无法为失业者提供应有的保障。

4.办理手续繁琐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办理手续繁琐,申请条件严格,使一些有需求的失业者难以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

失业者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和证明文件,办理流程繁琐,耗时耗力,影响了失业者的权益保障。

二、对策建议1.统一制度设计建议我国统一失业保险制度的设计,根据失业人员的不同情况和地域差异,制定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确保失业者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保障。

同时,加强对失业保险制度的监管和管理,防止滥用和浪费。

2.扩大覆盖范围建议我国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农民工、临时工、自由职业者等特殊群体,确保各种形式的就业者都能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

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保障政策宣传,提高他们对失业保险的认识和了解。

3.加大基金投入建议我国各级政府加大失业保险基金的投入力度,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健康运转。

同时,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基金缺口问题,保障失业者的合法权益。

4.简化办理程序建议简化失业保险的办理程序,简化申请材料和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办理效率。

同时,加强对失业者的服务和帮助,提高失业者的申请及时性,让他们能够及时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

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帮助失业者在失业期间获得经济上的援助,以减轻其生活压力。

然而,就像任何社会保险制度一样,失业保险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失业者的福利和满意度。

下面就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来改进这些问题。

首先,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一个问题是申请流程繁琐。

许多失业者在申请失业救济时需要填写大量的表格和文件,而且有时还需要提供繁杂的证明材料。

这些繁琐的申请程序可能会让失业者感到沮丧和困惑,进而影响他们及时获得救济金的能力。

建议简化失业保险申请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文件和证明要求,以提高申请的效率和便利性。

其次,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救济金发放不及时。

一些失业者在提交申请后要等待很长时间才能获得救济金,这可能导致他们在失业期间面临生活困境。

建议建立更高效的救济金发放机制,确保失业者能够及时收到应得的救济金。

第三,失业保险工作中的另一个问题是对失业者的培训和就业帮助不够。

失业保险不仅仅是提供经济援助,更重要的是帮助失业者重返工作岗位。

然而,有些失业者可能需要进一步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以提高他们再就业的机会。

建议加强对失业者的培训和就业帮助,为他们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技能培训,以促进他们顺利重新就业。

最后,失业保险工作中的一个问题是制度不够完善。

一些地区的失业保险制度可能存在漏洞和不足,导致部分失业者无法获得应有的援助,或者出现滥用和浪费资源的情况。

建议对失业保险制度进行全面评估和改进,确保其能够更好地满足失业者的需求,并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

总的来说,失业保险工作虽然在帮助失业者获得经济援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及时解决。

通过改进申请流程、加快救济金发放、加强培训和就业帮助以及完善制度建设等措施,可以提高失业保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失业者提供更好的福利保障。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些问题,加以改进,让失业保险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失业者的生活和就业需求。

失业保险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措施

失业保险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措施

失业保险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措施失业保险是一种为失业者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经济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它旨在帮助失业者度过失业期间的困难,同时鼓励他们尽快找到新的就业机会。

然而,失业保险工作并非完美,存在一些问题,包括不公平性、滥用现象、制度不完善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以确保失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首先,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着不公平性的问题。

一些失业者可能会滥用失业保险制度,故意通过辞退来获得失业金。

这种情况下,失业保险资金并没有真正起到帮助失业者的作用,反而成了一种不正当的手段。

同时,也有一些失业者由于各种原因无法领取失业金,导致他们无法得到应有的帮助和支持。

为了解决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不公平性问题,我们可以推动相关政策的改革,建立更加完善和严格的管理机制。

首先,加强对失业者的审核机制,确保只有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才能够享受到失业金。

其次,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和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机制,帮助那些由于特殊情况无法领取失业金的人获得其他形式的帮助和支持。

最后,加强对失业金的监管和管理,严格打击那些滥用失业保险制度的行为,确保失业金的使用得当。

其次,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着滥用现象。

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会故意辞退员工,以此来降低成本并获得更多的利润。

这种行为不仅对失业者造成了伤害,也损害了失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同时,也有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规避缴纳失业保险,导致失业保险资金的不足和发放困难。

为了解决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滥用现象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一些建议措施。

首先,建立更加完善和严格的用人单位辞退管理机制,严格规定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应遵循的程序和标准,杜绝滥用辞退的现象。

其次,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和检查,发现和打击那些规避缴纳失业保险的行为,确保失业保险资金的来源得当。

最后,加强对失业保险制度的宣传和指导,让用人单位和失业者了解失业保险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共同维护失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我县失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对策
失业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为保证投保劳动者由于超出其本人所控制的各种社会、经济原因造成失业,在待业期间给予的一种多方面的物质帮助制度。

失业保险具有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社会制度,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劳动者技能,促进就业、保护劳动力、扩充劳动队伍,促进经济发展等多种功能。

XX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基本法的形式确立了我国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把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和扩大就业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强调要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

作为失业保险制度核心内容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担负着整个失业保险制度的经济保障任务,其在促进就业工作中所处的地位显而易见。

因此,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待遇支付和管理工作,对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促进和扩大就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XX县失业保险基本情况及做法
XX县企业单位失业保险始于XX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始于XX年1月。

截至XX年底,全县失业保险参保568家单位25300人,征收失业保险金1189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130万元,年有295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的基本做法是:
(一)失业保险的征缴
XX县失业保险征缴实行就业中心审核,地税部门统征。

即由缴费单位财会人员到XX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业务处申报,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业务人员审核并开出缴费单据,然后由缴费单位财会人员到XX县地税局缴纳失业保险金,地税部门将征收凭证传递给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二)失业保险金待遇支付
XX县失业保险金待遇支付严格执行《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由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业务人员对失业人员资格审查,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持用人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按月计发失业保险金。

(三)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XX县失业保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月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名单送交发放失业保险金的银行,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每月到银行领取。

多年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了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参保认识不足。

从企业角度看,一些民营企业主认为参加失业
保险,势必增加企业用工成本,把参加失业保险视为一种负担,认为缴不缴费无关紧要。

从个人角度看,只顾眼前利益,特别是新工人和农民工参保意识较差。

部分职工认为参加失业保险缴费再多,也不一定能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参保积极性不高。

二是现行制度不完善。

首先,现行失业保险制度主要是针对正规就业形式的,在人员流动性大的私营企业实施有一定困难。

因此,经常出现民营企业拒绝参加失业保险和瞒报、少报、拖缴、拒缴失业保险费的情况。

其次,现行享受待遇条件、支付方式不适应实际情况。

由于民营企业的用工制度灵活,从业人员连续工作时间普遍较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规定对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来说显然有些苟刻。

而且,由于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流动快,失业及失业后的去向也很难掌握,以现行按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方式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十分困难。

三是执法力度不够,手段单一。

民营企业无主管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缺乏强制性行政管理手段督促其自觉主动地参加失业保险。

而且私营企业由于职工流动性大,工期短,相当数量的职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就业与失业转换频繁。

目前,如果将所有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及时准确鉴别这一群体的失业和就业状况十分困难。

短期参保缴费后的断保、衔接问题,在政策细节上还不完善,操作困难。

而且目前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没有直接的处罚权,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资金投入、网络建设等方面都明显滞后,作用难以发挥。

四是相关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

许多下岗失业职工不知道自
己能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往往是听人说起,过了申报期才来。

三、解决对策及方法
失业保险是构建XX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保障企事业从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的权利,依法将他们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健全法规,强制参保。

一方面劳动保障部门要提高对失业保险制度普遍性、强制性、互济性等特殊内涵的认识,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向全社会加大宣传失业保险政策的力度,努力营造失业保险扩面征缴的良好氛围。

建立失业保险宣传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让民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切实了解参加失业保险对于防范失业风险、保障失业期间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重要意义。

另一方面国家应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地方政府应制定各种扩面征缴措施办法,使之切合实际,便于实施。

将社会保险登记纳入开办企业的既定程序,私企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必须先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到税务、银行等部门办理相关业务,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应保尽保,保障失业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加大失业保险执法力度。

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以《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法规为依据,加大失业保险稽核力度。

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各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的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工作。

对单位和参保人员失业保险费申报缴纳情况,单位向职工公布
保险缴费情况,出具缴费证明情况等要认真核查、监督。

对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或者履行缴费义务,应责令其按规定参保和补缴。

地税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征缴法规,依法做好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把民营企业做为征缴重点,对重点对象要重点监控。

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征收滞纳金。

财政、审计等部门应依法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失业保险制度规范、有序、稳健运行。

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发挥各自职能,切实保证参保人员登记和失业保险费征缴到位。

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文明单位,企业主不得评为模范,要列为重点劳动监察、审计和税收稽查对象。

加大执法力度,认真进行联合年检,必要时应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暴光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扣押财物、冻结银行帐户、封存资产等强制手段,督促缴费。

严格落实经济、行政、舆论直至法律强制征缴等一系列措施,发挥政策措施的整体效用。

三是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征缴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失业保险工作的领导,依法推动《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中关于单位参加失业保险规定的落实,并把失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兑现奖惩,确保失业保险扩面和和下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可采取失业保险与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同步推进的办法,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养老保险的龙头作用,扩大失业保险在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覆盖面。

在实施步骤上,可选择规模以上、效益较好的民营单位作为失业保险扩面的突破口,将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